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关区五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对于开展五城同创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组织和个人评选活动通知(电子版),供大家参考。
1
七星五创办通〔2019〕3 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五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开展五城同创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组织 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区直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在五城同创工作中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的工作热情,努力营造奋力拼搏、务实高效、创先争优的创建工作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评选表彰五城同创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及类别、范围和人员分配 (一)评选数量及类别
2 评选五城同创工作先进集体 12 个、优秀组织 12 个,先进个人 117 名。
(二)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优秀组织奖评选范围:区直各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区直各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在职半年以上的干部职工、公安干警及村(居、社区)干部(见附件 1)。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先进集体、优秀组织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以党的十九大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积极投身五城同创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显著,遵纪守法,群众认可、社会公认。
(二)参评先进个人的否决条件 自 2018 年 1 月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本年度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五城同创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人员。
3.病休、内退和脱岗人员。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
(三)评选要求
1.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好中选优。
2.面向基层。
3.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4.被推荐的先进个人要据实填报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
3 三、评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毕节市七星关区五城同创先进集体、优秀组织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叶荣同志任组长,区政协党组成员、政协副**江晓燕同志任副组长,区五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区创文指挥部办公室、区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区创模指挥部办公室、区创园指挥部办公室、区创双拥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在区五城同创指挥部,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五城同创办专职副主任汤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奖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以五城同创动态跟踪工作管理及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评选依据,通过向各指挥部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评定。
(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按照自下而上、逐级评定,结合各单位在五城同创工作中的完成情况及各指挥部考核结果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通知要求,进一步核定评选分配名额,制定具体评选办法,并深入发动群众,面向基层一线推荐评选。同时,在评选活动中要严肃纪律,规范程序,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选规定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撤销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二)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登记表于 2019年 1 月 29 日下午 5 点前报区五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张江,联系电话:8986715,13608566914)。
4
附件:
1.七星关区五城同创先进集体、优秀组织和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2.七星关区五城同创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3.七星关区五城同创工作优秀组织审批表 4.七星关区五城同创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毕节市七星关区五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28 日
5 附件 1:
七星关区五城同创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先进个人 区直部门 街道、乡镇 合
计 71 48 区委办 1
区政府办 1
区政协办 1
区人武部 1
区委组织部 1
区纪委监委 1
区委宣传部 1
区政法委 1
区委统战部 1
区法院 1
区检察院 1
区新闻中心 2
区委党校 1
区信访局 1
区总工会 1
区妇联 1
区电视台 2
区督办督查局 1
市郊供电局 1
城区供电分局 1
区林业局 1
区城投公司 1
区联合执法大队 1
区水务局 1
区司法局 1
区发改局 1
区财政局 1
区安监局 1
6 区规划局 1
房征局 1
区国土局 1
区人社局 1
区农牧局 1
区消防大队 1
天河风景管理处 1
经开区 1
区城投公司 1
区联合执法大队 1
区委宣传部 1
区交警大队 2
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2
区卫计局 2
区教育局 2
区环保局 1
区市场监管局 2
区交通局 2
区工能局 1
区河道管理处 1
区政务中心 1
区住建局 2
区文广局 2
区五城同创办 3
区创卫办 2
区创模办 1
区创园办 1
区创文办 2
区双拥办 1
市西街道
2 市东街道
2
7 洪山街道
2 麻园街道
2 碧阳街道
2 德溪街道
2 三板桥街道
1 大新桥街道
1 观音桥街道
1 碧海街道
1 鸭池镇
1 海子街镇
1 八寨镇
1 燕子口镇
1 亮岩镇
1 清水铺镇
1 生机镇
1 林口镇
1 团结乡
1 大银镇
1 对坡镇
1 何官屯镇
1 千溪乡
1 阴底乡
1 田坝镇
1 朱昌镇
1 水箐镇
1 撒拉溪镇
1 杨家湾镇
1 放珠镇
1 阿市乡
1 长春堡镇
1 野角乡
1 大河乡
1
8 青场镇
1 小吉场镇
1 层台镇
1 田坝桥镇
1 大屯乡
1 龙场营镇
1 普宜镇
1 田坎乡
1
9 附件 2:
七星关区五城同创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主要工作成绩
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属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纪委监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10 附件 3:
七星关区五城同创工作优秀组织审批表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主要工作成绩
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属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纪委监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11 附件 4:
七星关区五城同创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民 族
政治面貌
籍 贯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职务
单位电话
身份证号
本人电话
家庭住址
主要事迹(500 字左右)
所在单位意见
主要领导签字:
(盖章)
12
年
月
日 所属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纪委监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科级以下干部不用征求区纪委监委意见; 2.科级以上干部“区纪委监委意见”统一由区五城同创办征求意 见; 3.本表 1 式 2 份。
13
共印 3 份
毕节市七星关区五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 1 月 16 日印发
推荐访问:七星关区五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对于开展五城同创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组织和个人评选活动通知(电子版) 同创 指挥部 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