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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教组办发〔2020〕10号对于印发《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专线电话实施方案》通知中共毕节市七(完整文档)

时间:2022-07-12 11:1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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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教组办发〔2020〕10号对于印发《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专线电话实施方案》通知中共毕节市七(完整文档)

 

  七星教组办发〔2019〕10 号

  关于印发《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专线电话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垂管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区委巡回指导组:

 现将《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专线电话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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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专线电话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发挥七星关区主题教育征求意见专线电话(以下称区专线)作用,更好地承办毕节市 12345 主题教育征求意见专线电话(以下称市专线)来件,进一步拓宽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事项,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经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主题教育征求意见专线电话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七星关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设置主题教育征求意见专线,认真学习贯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围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信念、使命初心不动摇,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进一步把初心和使命写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伟大实践中,奋力开拓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

 即时受理、分类转办、及时办理、全程监督、跟踪问效的工作机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耐心细致地做好党员群众反映事项办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承办范围 区专线和承办市专线来件承办涉及主题教育咨询类事项,即时给予答复;对于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根据来电事项类别,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原则进行分类转办。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主题教育征求意见专线电话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敖

 祥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黄远森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党建办主任

 贵 区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委主题办支牧、周月、张军同志任办公室接线员和承办员,负责处理专线日常事务。

 五、工作职责 ( 一 )

 主题教育征求意见专线电话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保障区专线来电和市专线来件承办工作正常开展,对区专线来电和市专线来件承办事项进行研判,指导责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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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部门依法依规办理,对反映突出的事项进行督察督办,对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研究确定牵头部门并做好联动协调工作。对来件反映的事项的办理、转办、反馈、办结等工作进行定期统计梳理和汇总分析,对办理结果明显不实不公或办理程序存在明显瑕疵的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责令责任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重新上报办理情况。

 ( 二 )

 主题教育征求意见专线电话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定期汇总区专线来电反映事项和市专线来件承办数量和办结情况,以台账形式向领导小组汇报。

 2.定期汇总区专线来电和市专线来件举报类事项,提出拟办意见向领导小组汇报。

 3.定期汇总区专线来电和市专线来件承办事项办理情况,提出督办意见向领导小组汇报。

 ( 三 )

 接线员和承办员工作职责 1.来电和来件登记。接线员和承办员如实登记区专线来电和市专线来件承办事项台账。

 2.分类转办。根据来电和来件承办事项类型或涉及领域、属地不同,意见建议或申诉求决类事项录入问题台账,

 转至责任主体限时办理,举报事项根据举报内容转至相应责任单位。

 3.跟踪督办。接线员和承办员按照“登记、转办、跟踪、回访”的原则,对来电和来件承办事项进行“一站式”办理,跟踪事项办理进度和办理情况,回访来电人核实调查处理情况和满意度,对需整改的事项向领导小组提出督办意见。

 ( 四 )

 责任主体工作职责 1.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单位是区专线来电和市专线来件承办事项的责任主体,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根据来电和来件承办事项的内容,分类向本级分管负责人汇报,分管负责人对承办事项认真研判、统筹协调、跟踪、督办。

 2.按照《中共贵州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专线电话办理办法》的规定,责任主体在收到专线转办或督办事项后,应及时统筹调度,督导开展调查核实,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理解决和督办事项:

 (1)政策咨询类事项,由责任主体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来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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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意见建议类事项,由责任主体在 5 个工作日内将是否采纳其意见建议或已开展调查研究情况回复来电人; (3)申诉求决类事项,责任主体严格按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要求,按法定途径办理; (4)违法违纪类事项,按照上转一级、匿名转办的原则进行办理,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政法机关处理,按照部门规定时限办理; (5)责任主体未能在时限内作出回复的政策咨询类、意见建议类事项,须书面说明办理情况及回复时限,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办理回复。

 六、评估总结 区委主题教育征求意见专线电话领导小组对承办单位和承接主体受理、办理情况进行量化考评,作为评估承办单位主题教育效果的重要依据,对办理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经核实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一)对转办、督办事项不按时限办理并回复的; (二)对转办、督办事项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的; (三)对来电党员群众态度恶劣、作风粗暴的;

 (四)玩忽职守造成其他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连续两次受到通报批评的接线员、承办员和承办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打击报复等性质恶劣行为,以及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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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 120 份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10 月 1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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