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XX市高质量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 1 — 2021 年 XX 市高质量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对 XX 工作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 XX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1 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针对已排查出的工业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现就 2021 年 XX 市高质量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对 XX 工作重要要求,落实省、XX 市全会和“两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赣浙皖三省交界最具魅力山城做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实施散乱整治攻坚行动。对不符合国家和 XX 省产业政策,依法应办理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违法排污严重的工业企业(场所),达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止、关闭情节的,建立清单,坚决依法进行关停取缔。对达不到法
— 2 — 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符合国家和 XX 省产业政策,但不符合我市产业布局规划,或者没有按要求进驻开发区的规模以下且长期污染环境的工业企业(场所),全面加强监管,并由市政府组织进行综合评估,评估认为经整合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的,依法限期整合搬迁进驻开发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并依法办理审批或登记等手续。对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且未列入整合搬迁计划,符合国家和 XX 省产业政策,符合我市产业布局规划,依法可以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场所,依法责令限期进行升级改造,并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高新区,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2.实施高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继续完善香屯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完成高新产业园区硫化工及精深加工产业基地“一企一管”建设,做到化工园区污水重点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水实施单管或明管收集,不断完善集企业污染源监控、园区环境质量监控于一体的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并与市环保部门联网,化工园区应在高新区、高新区边界、距离高新区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处,建设恶臭电子鼻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等设施,基本建成智能化实时工业废气污染预防预警平台,实现日常管理、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功能为一体。(牵头单位:高新区;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 3 — 3.实施化工园区整治攻坚行动。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风险红线控制,提高行业和企业准入门槛,XX 河 1 公里范围内不得新上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冶炼等重污项目,化工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做到污水全收集,雨污彻底分流,杜绝污水进入雨水管网,加强对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确保管网完好正常,防止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建立健全化工园区监测、监控、应急、预警保障体系,建设集企业污染源监控以及园区环境质量监控于一体的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对企业污染源园区环境质量实行全天候不间断监控。在园区内、边界、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处,建设恶臭电子鼻在线监控等设施,建设智能化实时大气污染预防预警平台,防范恶臭扰民。(牵头单位:高新区;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4.实施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攻坚行动。严格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大力推行重点排污企业环境责任公开承诺制度,强化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意识,重点排污单位应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置显示屏,实时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全面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要求,合理调整一般污染源、重点污染源和特殊污染源的抽查比例,提高对环境投诉相对集中、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以及环境风险防控等级较高的特殊污染源的抽查比例,严厉打击偷排偷放,数据造假以及排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弃物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规范和加强在线监控的运行和监督。
— 4 — 企业应依法依规安装和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市环境保护应急指挥中心联网,要按要求逐步扩大纳入在线监控的企业范围,实现对所有重点排污单位的全覆盖,对在线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对涉及到的责任人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高新区、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5.实施淘汰落后产能攻坚行动。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核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 X 个月内整改,愈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严格环保执法,对落后产能企业不得核发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所有企业必须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管局、市应急管理局)
三、实施步骤 整个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开展工业领域环保问题大排查(X 月 X 日至X 月 XX 日),组织相关单位对园区内和园区外企业开展环保
— 5 — 问题大排查。
第二阶段:攻坚阶段(X 月 1 日至 X 月 X 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开展攻坚行动,确保全部整治到位,达到目标。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对各项攻坚行动形成总结汇报,防止反弹。
四、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高质量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是重大政治任务,是“一把手”工程,工业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高度重视,履行好各自职责。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做到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按照“管生产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管发展管环保”的要求,牵头做好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工业污染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治理措施、时限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按质整治到位。
3.强化协调沟通,及时反馈信息。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工业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之间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4.加强调度考核问责。市工业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调度,通报措施,将调度结果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对调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导检查,及时推进落实,对在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进展缓慢、工作不
— 6 — 力,未完成任务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和工作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