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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11 10:0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对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

 

 - 1 -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扣县委“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凝心聚力‘强省会’,加快构建以现代化工为主导的新型工业化、以宜居宜业为目标的新型城镇化、以富硒品牌为特色的农业现代化、以康养度假为路径的旅游产业化‘四化协同’体系,全力打造‘中国·储能之都、硒养胜地’,努力建设黔中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发展目标,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强省会”五年行动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1 年,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成立县级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各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职责,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启动“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工作;年度新增有效注册商标达 100 件以上;专利申请量 100 件以上、

 - 2 - 专利授权量 100 件以上;培育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 2 家以上;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假冒专利等案件查办工作。

 ——2022 年,做好知识产权奖补工作,鼓励自主创造和发明,制定出台《县知识产权资助管理办法》,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奖补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经开区为重点,积极开展涉企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工作和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建成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调解点 2 个以上;启动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平台建设,提高监管与服务工作效率;年度新增有效注册商标达 120 件以上;专利申请量 110 件以上、专利授权量 110 件以上;打破“富硒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准使用企业 0 使用量;培育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 2 家以上;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假冒专利等案件查办工作;帮助企业做好知识产权抵押融资贷款工作。

 ——2023 年,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奖补工作;稳步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建成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平台;以强增量为目的,帮助企业或专利持有人推广专利授权与运用;以补短板为目的,帮助企业补齐在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方面的弱项,形成同步研发、配套使用的良性格局;年度新增有效注册商标达 140 件以上;专利申请量 120 件以上、专利授权量 120 件以上;新增“富硒茶”地理标志产品

 - 3 - 专用标志获准使用企业新增 2 家以上;培育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 2 家以上;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假冒专利等案件查办工作;帮助企业做好知识产权抵押融资贷款工作。

 ——2024 年,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奖补工作;稳步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展商标使用、专利质量排查行动,督促企业自主推动产品研发与创造,构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格局;年度新增有效注册商标达 160 件以上;专利申请量130 件以上、专利授权量 130 件以上;新增“富硒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准使用企业新增 5 家以上;培育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 2 家以上;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假冒专利等案件查办工作;帮助企业做好知识产权抵押融资贷款工作。

 ——2025 年,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进一步提升,侵权假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运用知识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形成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共治格局,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年度新增有效注册商标达 200 件以上;专利申请量 140 件以上、专利授权量 140 件以上;“富硒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准使用企业 10 家以上;培育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 2 家以上;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假冒专利等案件查办工作;帮助企业做好知识产权抵押融资贷款工作。

 - 4 - 三、任务分工 (一)鼓励创造,营造知识产权大发展良好氛围 1.强化知识产权政策激励。围绕十大工业产业和农村产业革命 12 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完善县域知识产权发展和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出台知识产权资助相关制度或办法,实施专利强企工程、商标富农工程、地理标志产业化工程,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授权、转化实施和产业化等进行资助或奖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2.加强知识产权品牌建设。依托县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培育创新高价值知识产权品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深度融入地方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制定中长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合理实施产品品质提升,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联合、委托加工等多途径做大做强品牌产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开发核心技术,努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以“富硒茶”为重点,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申报认定“富硒茶”中国驰名商标,创建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 5 - 3.提升知识产权内在品质。稳步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项目、县域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项目,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国内竞争优势、自主可控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商促局、县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4.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结合。加强政府、银行、保险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公证的金融服务功能,打造公证服务知识产权发展的法律服务闭环。鼓励和推动保险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行、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二)齐抓共管,构建知识产权同发力工作格局 5.强化执法监督。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加强对《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及时发现知识产权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意见。(牵头单位:县人大、县政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

 - 6 - 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6.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技术支撑,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侵权鉴定能力建设,强化鉴定结果互认,鼓励支持引入电子数据等鉴定资源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司法鉴定业务。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互联融合发展,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源头追溯、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

 7.强化信用监管。将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在相关网站和各类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各行业建立知识产权自律模式,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卫健局)

 8.强化社会共治。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

 - 7 - 护自律机制,通过内部自查、行业规范,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将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商标使用行为检查和知识产权代理行为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在工业企业、行业协会和学会中建立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9.强化数据监测。依托大数据平台,探索构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时掌握县内商标、专利、作品、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现状,为企业发展壮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提高综合研判和宏观决策水平。(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卫健局)

 (三)依法监管,坚持知识产权严保护工作导向 10.加强执法协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充实调整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职能作用,健全议事协商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以“铁拳”“昆仑”“蓝天”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

 - 8 - 制,健全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加强与县外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协作,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采取月报告、季督导、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督查,逐步形成高效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县“双打”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11.加强“两法”衔接机制建设。夯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工作协调,推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勤联动等机制落地落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定期将案件查办台账报公安机关、检察院,共同分析研判“涉刑”情况,法院要收集相关知识产权典型判例,及时反馈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帮助裁量与定性。(牵头单位:县检察院,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卫健局)

 12.加强民事司法维权力度。严格执行侵权损害理赔制度,加大对不法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侵权成本。对于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的,依法适用惩罚性理赔制度,规范确

 - 9 - 定损害理赔标准。优化诉讼流程,缩短诉讼周期,探索推行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简化裁判文书内容,探索建立“两表指导、审助分流”的知识产权案件快审机制。探索建立便于当事人举证、减轻当事人负担的证据采信标准,依法运用证据保全制度,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公安、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13.加强刑事司法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食药环节和知识产权犯罪“昆仑”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和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犯罪。严格执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继续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行动,强化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制度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化打假情报侦查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公安,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各乡<镇、街道>)

 14.加强行政执法保护力度。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围绕工业和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以及城郊接合部、农村边远地区等容易滋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地区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惩戒

 - 10 - 力度。加强对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行政执法保护,加强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着力开展知识产权“铁拳行动”“蓝天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打击植物新品种侵权专项行动、打击侵权假冒茅台酒等名优白酒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打击侵犯地理标志产品“富硒茶”专项行动等,时刻保持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县农业农村局、县商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四)以人为本,畅通纠纷维权快处置工作渠道 15.注重法律服务,进一步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力培育、推动区域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公证机构和仲裁机构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诉调对接、调仲对接等机制。指导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工作机制,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法务、法律顾问制度,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法治化。探索在工业园区、批发市场等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较为集中的行业协会设立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调解点。(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商促局、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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