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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于印发《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通知【完整版】

时间:2022-07-10 13:0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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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于印发《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通知【完整版】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法〔2022〕169 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规划资源局:

  现将《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 年 6 月 7 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之年,是上海构筑未来发展战略优势的关键之年。全市规划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法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市规划资源各项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为规划资源行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

  (一)全面推动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思想,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组织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领导干部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自觉深入学习***法治思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进一步健全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的常态化机制,系统学习***法治思想,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3.将***法治思想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必训内容,推动学习培训效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确保掌握***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4.深入开展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5.配合开展各项法治督察工作,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按要求加以落实。

  二、加大全市规划资源中心工作法治保障力度

  (三)推动法规政策体系优化

 6.聚焦规划实施机制的创新转型,新城规划建设、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空间新格局引领支撑四大空间版块行动,以及重点地区品质提升、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土地资源

 高效利用和地质安全保障三个重点专项行动,根据局法规政策体系建议总体安排,近远结合、统筹推动相关政策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7.完成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立法调研,为申报 2023 年正式立法项目做好准备。

 8.完成市政府规章《上海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制定、《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草案起草、报送工作,完成《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规定实施细则》草案起草工作,完成《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立法调研工作。

 9.完成市政府规章《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

  (五)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

 10.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调研评估论证、听取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提交审议、签署、公布公开及解读等基本程序,文件印发后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11.做好有效期届满的 2 件市政府及其办公厅规范性文件,以及 8件局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确保文件得到及时、适当的处理。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2.“以市场主体为中心”系统施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 5.0 版方案要求,深化区域评估,推进“用地清单改革”,探索“一证多验”,发布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相关文件,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3.在临港新片区等区域探索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适用范围,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4.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处置新增违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问题。

  (八)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机制

 15.建立分区、分类管控的执法处置及整改销项、“三调”更新闭环管理机制,完善违法用地发现、处置机制,促进形成新增违法用地“零容忍”执法高压态势。

  (九)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持续优化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建设,完成《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地质矿产、地名、城建档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制定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推动行政裁量基准有序施行。

  (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17.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不少于 60 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2022 年 6 月前通过多种形式完成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并继续做好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四、完善社会矛盾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十一)加强土地征收行政调解工作

 18.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土地征收领域矛盾纠纷行政调解机制,明确调解范围和工作程序,组织做好土地征收调解人员教育培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十二)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机制

 19.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机制,细化完善调处适用范围,推行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调处工作程序,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调处工作能力。

  (十三)健全企业破产案件不动产处置联动机制

 20.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健全企业破产案件不动产处置联动机制,完善府院日常协调联络制度,统一处置规则和程序,持续提高破产企业不动产处置效率。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四)强化全流程业务监督

 21.深化“一案一策”和督办工作机制,保质保量按期整改落实耕保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高标准配合开展 2021 年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专项督察工作。

 22.不断提高规划资源市区一体业务运行质量和政策执行力度,推动业务流程优化,深入实施审批规范化专项监督。常态化运用在线监测、例行检查等六种业务监督形态,解决规划资源业务整体运行中的短板问题。

  (十五)完善行政复议工作

 23.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加强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宣传,做好行政复议救济途径告知,按规定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向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及时转送行政复议案件。对仍需由我局审理的案件,强化释法说理,加大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力度,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24.强化被复议案件的答复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答复材料。健全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执行监督机制,集中分析纠错原因,提出相应意见建议,举一反三,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有机结合。

  (十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

 25.严格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做好行政应诉答辩,不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

 26.持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出庭应诉覆盖面和应诉水平。进一步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27.健全行政诉讼裁判文书以及司法建议书的执行监督机制,集中分析败诉原因,提出相应意见建议,举一反三,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有机结合。支持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十七)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28.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出台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宣贯,运行并优化大事务系统中信息公开模块,规范市区一体工作机制。

 29.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30.分析政务公开中高申请、高风险内容,梳理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焦点,检视业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推动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形成标准化处置流程

  (十八)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3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年度目录。

 32.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强对纳入年度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跟踪检查。

 33.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34.严格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3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参加风险评估、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出具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意见等工作机制。

  六、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九)深入推进重点普法

 36.贯彻落实《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一方面,

 突出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深入学习《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关于本市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耕地保护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本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若干意见的通知》等规划资源专业法规,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

  (二十)突出法治教育重点对象

 37. .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加强干部任前法治培训。举行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深化全民法治宣传,扎实推进“法律七进”。

  (二十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38.坚持普法与立法相结合,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39.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注重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讲解和政策宣讲。全面推进和落实街道规划参与权,扩大公众参与度,做好规划制定过程中的普法工作。

 40.编制《行政复议与诉讼典型案件汇编》《上海规划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应诉和复议工作年度审查报告》,针对工作中反映的普遍性问

 题做好总结分析,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二十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

 41.加强各单位各部门法治机构建设,做好人员力量保障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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