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做好迎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通知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七星关区司法局)(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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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指 示精神,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毕节市关于做好推进全面依法治 省工作中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 > 的通 知》(毕法委发〔2021〕3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毕府办函〔2019〕51号)《中共毕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贯彻落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表的通知》(毕法办发〔2020〕18 号)《毕节市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毕检会〔2020〕4号)等文件,中共毕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决定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为做好本次专项督查的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 2 —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关于“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开展监督,进一步发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二、监督内容 (一)《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7 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20〕16 号)《中共毕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贯彻落实< 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表》(毕法办发〔2020〕18 号)落实情况。
(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查情况通报》的整改落实情况。
— 3 — (四)“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行政执法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情况。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裁量基准,不综合考虑违法事实、危害结果等因素,对同一类违法行为不分轻重的情形。行政执法是否存在集中整治期间效果明显,但未能建立长效机制,执法效果群众不认可的情形。执法单位是否存在不遵守法定时限,执法为民意识淡薄的情形。
(五)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情况。
三、监督方式 (一)全面自查。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照监督内容,认真深入开展自查,全面梳理各项任务落实情况,查找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形成自查报告。
(二)实地监督。监督检查组于 2021年4月13日—4月30日期间适时开展实地监督,将采取座谈交流、检查资料、评阅执法卷宗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反馈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结果运用。监督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并进行通报。本次监督检查情况将作为 2021年法治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自查工作要实事求是,真查实查,查出问题和不足。
(二)监督检查组将在各县(自治县、区)抽查3—5家执法部门和1—2个乡镇。请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行政执法部
— 4 — 门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准备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于2021年4月13日前交到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区司法局406)
(联系人:周晶 ;联系电话:17785711209)
附件: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及资料准备清单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
— 5 — 附件:
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及资料准备清单 一、监督检查流程 (一)监督检查组直接到区司法局对各执法部门的案卷资料进行评查,请各行政执法部门将案卷按照资料清单收集资料好后报送至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406),案卷评查结束后监督检查组将根据评查情况到执法部门开展座谈交流。
(二)区司法局要继续组织对未评查完的案卷资料进行评查,并在市监督检查组评查结束后5日内将评查情况签字盖章后报市司法局。
二、资料清单 (一)需提供资料的执法部门:工信局、公安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
(二)资料清单 1.自查报告。(电子档发送邮箱:57906583@qq.com ;纸质档加盖公章与其他资料一并报送)
2.本单位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2020年1月至今);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2020年1月至今);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名单(文件)。
3.本系统或本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有本系统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标准或制作标准的请一并提供。
— 6 — 4.XX局2020年1月至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台账(台账模板如下)(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分别多于50件的,每个类型只需选取需听证类和查封扣押类案件分别填报50件)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案号 案由 是否结案 是否公示 是否属于重大执法决定 是否进行法制审核
5.各行政执法部门提供 3 个《案件台账》中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含听证环节的案件或查封、扣押类案件,此类案件不足 3件的,不足的案卷可报普通行政处罚卷宗或其他行政许可卷宗替代),已被评查过的案件案卷不再报送。
6.区政府(政府办)2020年初至今发文台账,区司法局2020年初至今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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