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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纪办通〔2020〕22号2020年反腐倡廉外宣信息考核方案doc【精选推荐】

时间:2022-07-09 13:3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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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纪办通〔2020〕22号2020年反腐倡廉外宣信息考核方案doc【精选推荐】

 

 1 中共七星关区纪委办公室文件

  七星纪办通〔2018〕22 号 ★

 七星关区纪委监察委

 8 2018 年反腐倡廉外宣信息考核方案

 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民生监督组、委内设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信息宣传水平,及时提炼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进而推动工作,经区纪委监察委研究,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民生监督组、委内设机构。

 二、任务分解 (一)委内设机构干部职工每人每季度撰写信息至少 2 篇;

 2 (二)各纪工委干部职工每人每季度撰写信息至少 2 篇,书记、局长每人每季度撰写信息至少 1 篇; (三)各民生监督组组长每季度撰写信息至少 1 篇; (四)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每人每季度撰写信息至少 2 篇。

 三、分值统计 (一)计分分类 1、计分分为刊发分、报送分。

 2、刊发分依据被采用稿件刊发层次计分,为各乡(镇、街道)、各纪工委、各民生监督组、委内设机构信息宣传工作得分。

 (二)计分标准 1、刊发分:稿件刊发情况纳入正面清单,实行百分制管理,在区级媒体每发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类稿件1篇加10分,在市级媒体每发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类稿件1篇加20分,在省级媒体每发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类稿件1篇加30分,在中央级媒体每发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类稿件 1 篇加 50分。分数将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市级以上(含市级)重复刊发的稿件可累计计分。

 2、报送分:时限内每少报一条,在个人负面清单中扣 1 分。

 (三)计分范围

 3 1、中央级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党风廉政建设》杂志)。

 2、省级媒体:《贵州日报》《当代贵州》杂志、《贵州党风》杂志、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3、市级媒体:毕节市纪检监察网、《毕节廉哨》杂志、《毕节试验区》杂志、《毕节日报》。

 4、区级媒体:《毕节晚报》、七星关区电视台、《七星关纪检监察》杂志、七星关区纪检监察网、七星关区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平台。

 四、信息审报 (一)报送信息必须为原创,突出实效性,所有投稿要注明作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二)委内设机构干部职工拟报送的信息由委内设机构负责人审读后报送,各纪工委报送的信息由该纪工委主要领导审核后进行报送。各乡(镇、街道)报送的信息由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审核后进行报送。

 (三)信息统一用电子文档发送至区纪委宣教室邮箱:1846250869@qq.com

 五、奖励办法 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民生监督组、委内设机构应积极组织撰写反腐倡廉类外宣信息,及时向中央、省、市、区

 4 相关媒体投稿,并在每月底把当月信息被媒体采用情况报送区纪委宣教室邮箱(内容包括稿件标题、采用媒体、采用时间、作者)。不及时报送信息采用情况的,在统计时将以区纪委宣教室统计的结果为准。

 (一)信息宣传考核以当年度发表时间为准,自 2017 年 12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止。

 (二)被媒体采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区纪委将按照七星纪通〔2016〕44 号文件要求进行奖励。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3 日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3 日印

 共印 180 份(存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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