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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前的“医患纠纷’ 【摘要】当前社会上发生的医患纠纷都是一种社会矛盾,是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固然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也反映出一种社会的进步,对社会发展的决策起着引导的作用。所以,医患矛盾并非不可调和,通过提高医患双方的医术与素质,通过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可以有效改善医患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矛盾论
医患纠纷
【正文】
近日,又有一起病患家属殴打医生并致残的新闻见诸报端热传网络。曾几何时,医患纠纷、医患关系成为人们口中的“热词”,按理说,医生与患者、与患者家属之间应该充满一种信任的温情,一种生命的托付,一种感恩的倾城。在我们的心目中,医生以“视病如亲”的心态悬壶济世,而患者也以“华陀再世”、“仁心仁术”的感恩心情回报,医患之间不应有矛盾,只应存在信任、真诚与感恩。但如今医患关系却渐已失去了往日的风采,日趋凉薄甚至反目为仇。甚至有人在网上这样说:“医患矛盾以不可调和。”是否危言耸听,且用哲学中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对此做出论述。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矛盾论简析 在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也就是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是根本的认识方法,居于方法论的核心地位。
在矛盾论中强调,事物之间的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原因,其原因有外部的原因,也有内部的原因。其中,内因是也就是内部矛盾时事物存在的基础,是这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
矛盾论还指出,事物之间的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也就是共性与个性。任何事物都是共性与个性的有机统一,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在研究事物矛盾时,要掌握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才能总结出其中的规律与偶发的原因,并能把已有的规律与时代发展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的研究。
二、揭开医患纠纷的神秘面纱 当前社会上发生的医患纠纷、医患事件,不论冲突有多大,关系有多复杂,都是一种社会矛盾,不是影响社会发展的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也不同于社会上关系统治地位的阶级之间的矛盾,而是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
毛**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只要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就不是不可调和的,是可以解决的。”毕竟不论是患者方面的利益,还是医生方面的利益,在个人利益上是不一致的,是有纠纷的,但站在国家立场上,面对国家的根本利益,患者与医生的根本点是一致的,为了国家利益,个人利益可以舍弃。由此可见,医患纠纷并不可怕,并非不可调和,而是可以和谐解决的,解决医患纠纷也意味着我们离和谐社会更近了一步。
三、辩证地看待医患纠纷的影响 医患矛盾,虽然是人民内部的矛盾,但也不能忽视。其对社会的影响具有双面性,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所以,对于医患纠纷,我们要辩证地看待这一矛盾,并不能纯粹地认为单有负面影响,是社会的“毒瘤”,是不可调和的。
1、医患纠纷对社会的消极影响 尽管“医患纠纷、医患冲突”这一人民内部的社会矛盾严重性远远不如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危及所有人民的根本利益,也不同于一般的违法犯罪事件单纯的“损人利已”,但在医患纠纷中,毕竟医患双方都在纠纷争执中受到了损害,甚至人身健康受到侵犯,这仅仅是个人利益,相对于社会而言并不过重。
在我们从目前发生的医患纠纷的后续反映中可以看出,医患纠纷的影响重在“它所造成的社会效应”,它对目前社会的和谐构建所形成的不良影响令人震撼。尽管在医患纠纷中只涉及到某些人的相关利益,在现实中只是某个医生与某个患者之间的利益纠纷,但由于在医患纠纷中,患者一开始总处于弱势群体,极容易引发社会上所有处于病患者群体、处于弱势群体阶层的共鸣,导致个性的医患纠纷演变成群体性的医患纠纷,有个人矛盾进化为阶层性质的社会矛盾,增加了矛盾的复杂性,增加了矛盾的解决难度。
但我们要具备清醒的头脑,医患矛盾,即使在有些个人的错误引导下,或在
社会不良分子的肆意推动下,会由医患个人矛盾上升为医患阶层矛盾,或再进一步上升为违法犯罪,直接触犯国家利器,但也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并非危及国家安全的敌我矛盾,也非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是可以调和的。
2、医患纠纷对社会的积极意义 医患纠纷的发生表示人民大众的维权意识提高。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我们要辩证地看待问题,善于从错误中看到科学,从失败中看待希望。医患纠纷固然对社会造成一定的混乱,但为什么患者对寻医者的麻烦,姑且不论谁对谁错,就单说寻求医生的“麻烦”,给自己的的事故和伤害一个说法,就是从古到今患者对医者“言听计从”的一种进步,一种转变,一种把自己与医者放在平等地位上的人格解放。所以,医患纠纷,表明我国人民大众的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增强了,个人乃至社会的文明程度提高了,表明社会发展了,进步了,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种体现。
医患纠纷的发生能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社会主义事业是一个全新的事业,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与困难,医患纠纷就表明我国目前医疗技术、管理、服务方面不能满足病患者乃至所有人民大众的就医需求,这是我国目前阶段社会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的具体体现,如果我们能分析医患纠纷的内因与外因,彻底解决这一社会矛盾,我们的社会主要矛盾就解决了一部分,我们的民生问题就少了一部分,我们的和谐社会的构建就更完善了一部分。所以,医患纠纷的存在为我们解决目前阶段的和谐问题、民生问题、社会矛盾提供了素材,提供了方向,医患矛盾的科学解决就意味着我们离和谐更近了一步。
四、医患纠纷的预防与解决对策 医患纠纷和矛盾背后折射的是复杂而深刻的社会问题,只有分析其产生的根源,才能找到预防与解决问题的方法,才能解决根本性的人民内部的矛盾,否则治标不治本,反而让人民内部矛盾愈演愈烈,引发更大的社会不和谐因素。预防与解决医患矛盾能有效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能消除人民内部的社会矛盾,凝聚国人的团结力和竞争力,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重大的意义。
那如何才能有效预防和解决医患纠纷这一社会内部矛盾? 1、采取有效机制提高医者的医术与医德
仔细分析医患纠纷的起源,多在于医者的技术达不到患者、患者家属的需求,解决不了患者的痛苦,或者在医德方面伤害到患者、患者家属的敏感心灵,触发了矛盾冲突。纵观我国历史,国人对华佗、张仲景、李时珍等神医津津乐道,满心佩服无一丝慢待。何解?就在于这些神医的医术高超,能做到手到病除,起死回生,这才受到世人的尊重。还有,就是这些人们心目中的医生应该有一颗菩萨心肠,正所谓“医者父母心”,以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为己任,而非现在治病救人先谈费用的“失德”。所以,要预防和解决医患纠纷,首先要医疗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提高现有医生的医疗技术,提高医生的医德,能医则医,不医则转,不能因为赚钱而耽误患者的病情,真正承担起一名医生的职责。
2、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民素养 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医患纠纷的产生,固然有医生方面的责任,但也有患者方面的道德、思想问题。由于患者乃至家属不能理解医生方面的难处,认为医生就是万能的,甚至认为只要我付钱了,医院就得听我的,满足我的一切要求;出现问题的时候,不是通过有效途径合理解决,而是蛮横无理,胡搅乱缠。这些都是道德素质低下的行为表现,也是医患纠纷产生的内因之一。所以,要预防和解决医患纠纷,就需要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广度和宽度,积极在社会上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和荣辱观,营造和优化道德环境,帮助公民树立高尚的社会价值尺度,提高明辨是非、区分善恶、识别美丑的能力,继而能正确认识医患关系,与医者之间做到相互理解、相互信赖,在互动中形成尊医爱患的和谐关系。
3、依法处理医患纠纷 对于医患纠纷的社会矛盾,不能个人私下处理,或以患者妥协,或以医院妥协,这都有很大的后遗症,更会产生负面的社会效应,不仅不利于矛盾的解决,反而更利于社会矛盾的激化与扩展。在解决医患纠纷方面,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用一定的章程来解决,不仅能顺利解决纠纷问题,还能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彻底消除隐含的不和谐因素,保证社会的和谐发展。在这一方面,国家就要制定专门的医患方面的法律,并做到在处理医患纠纷中不偏不向,坚决做到“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公平公正,维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马克思认为,社会总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不能用静止的思维去分析发展的
事物。对于医患纠纷这一社会矛盾,在新的时期还会出现新的矛盾特点,所以,我们要在坚持矛盾论、辩证法的基础上,用发展的眼光分析医患纠纷的新问题,才能找到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有效解决医患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
【参考文选】
【1】《医患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对策探讨》
朱桂萍
《河北医学》
2007.1 【2】《医患关系与社会和谐》
吴宇桐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