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试生产安全条件检查(全文),供大家参考。
试生产前安全条件检查
一、检查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规范企业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行为,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保障公司安全发展。
二、检查要求:
1、试生产项目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本部门试生产安全检查制度,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公司安全生产。
2、试生产项目安全检查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3、试生产项目安全检查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4、对试生产安全检查、监控、治理、验收评估情况实行建档登记,检查人、验收人、被检查验收单位负责人签字,重大隐患要单独建档。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基础管理
1.试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2.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3)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3.试生产项目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
(1)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 (2)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教育及培训情况; 4.试生产项目危险作业和检维修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情况; (2)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安全措施落实与作业过程安全监督情况。
(3)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二)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1.试生产项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
2.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防范情况。
3.公司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4.其他总图布置情况,主要包括:
(1)建构筑物的安全通道; (2)厂区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设计、建设与维护情况; (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三)工艺管理 1.试生产项目工艺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艺风险分析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 (4)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记录的管理。
2.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2)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的安全泄压系统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 (3)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火炬系统的安全性; (5)其他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隐患。
3.现场工艺安全状况,主要包括:
(1)工艺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艺卡片的建立和变更,以及工艺
指标的现场控制; (2)现场联锁的管理,包括联锁管理制度及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 (3)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情况; (四)
设备管理 1.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 (3)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2.设备现场的安全运行状况,包括:
(1)联锁自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投用与完好状况; (2)机泵的润滑状况,设备润滑的“五定”、 “三级过滤”; (3)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情况; (4)设备的腐蚀防护状况,包括重点装置设备腐蚀的状况、设备腐蚀部位、工艺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3.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
(1)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台账;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
(五)电气系统 1.试生产项目电气系统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 (2)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主要包括:
(1)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等级与供电系统的匹配性; (2)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 (3)重要场所事故应急照明; (4)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 (6)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
3.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状况。
(六)仪表系统 1.试生产项目仪表的综合管理,主要包括:
(1)仪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仪表系统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 (3)仪表调试、维护、检测、变更等记录; (4)安全仪表系统的投用、摘除及变更管理等。
2.系统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设置满足安全稳定生产需要; (2)现场检测仪表和执行元件的选型、安装情况; (3)仪表供电、供气、接地与防护情况; (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布点及安装;
(5)安装在爆炸危险环境仪表满足要求等。
3.现场各类仪表完好有效,检验维护及现场标识情况,主要包括:
(1)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稳定可靠,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需求; (2)按规定对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 (3)现场仪表位号标识是否清晰等。
(七)危险化学品管理 1.危险化学品分类、登记与档案的管理,主要包括: (1)对产品、原料进行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2)车间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档案;包括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化学品安全信息的编制、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的执行情况; (2)24 小时应急咨询服务 (3)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信息的教育与培训。
(八)储运系统 1.储运系统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储罐区、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油品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2)储罐的日常和检维修管理。
2.储运系统的安全设计情况,主要包括:
(1)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的罐区,如罐组总容、罐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统等; (2)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的安全监控装备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0 号)的要求; (3)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球罐的安全控制及应急措施; (4)可燃液体、液化烃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设施; 3.油品和铁专线罐区、储罐本体及其安全附件、铁路装卸区、汽车装卸区等设施的完好性。
(九)消防系统 1.试生产项目消防设施验收情况;消防安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制度的制定,消防人员培训、消防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消防系统运行检测情况。
2.消防设施与器材的设置情况,主要包括:
(1)消防器材、移动式消防设备、通讯等; (2)消防水系统与泡沫系统,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液储罐、消防给水管道、消防管网的分区阀门、消火栓、泡沫栓,消防水炮、泡沫炮、固定式消防水喷淋等; (3)油罐区、液化烃罐区、装置区等设置的固定式和半固定式灭火系统;
(4)装置、罐区、控制室、配电室等重要场所的火灾报警系统; (5)生产区、工艺装置区、建构筑物的灭火器材配置; 3.固定式与移动式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道路的现场状况 (十)公用工程系统 1.给排水、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的设置与能力能否满足各种状态下的需求。
2.锅炉及供热管道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是否存在隐患。
3.空分装置、空压站位置的合理性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