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三小条例》,通过实施登记备案、引导规范提升、打击违法经营、健全工作机制等手段,全面落实食品摊点“六项标准”;至****年底,全县食品摊点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食品摊点经营行为规范落实率达**%,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依托便民疏导点、集贸市场等食品摊点聚集区建设×个食品摊点规范经营区。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规范提升标准。严格按照《条例》及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的“六项标准”,对食品摊点进行规范提升,并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二)掌握食品摊点经营情况。各监管所要将辖区内所有食品摊点纳入监管视野,开展调查摸底,清理一批未实际经营的、关停一批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食品摊点。掌握辖区内食品摊点数量及类别,每周要及时将更新后的摊点备案信息导入到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食品摊点信息录入模块,做好食品摊点登记信息的动态更新,建立辖区内食品摊点动态名录。
(三)完善食品摊点规范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禁止食品摊点生产经营食品清单,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结果实行动态调整。建立食品摊点信用档案和市场退出机制,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引导社会公众依法举报食品摊点违法违规行为,增强食品摊点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要将食品摊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开展检查并做好记录,督促食品摊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抽检,重点抽检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消费量大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要结合食品摊点特点,充分利用快检手段,排查风险隐患。
(五)严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食品摊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食品摊点销售无合法来源和来源不明食品等问题,对屡查屡犯的依法从严查处。
(六)引导食品摊点提档升级。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引导食品摊点经营者进入集中场所经营。鼓励开办食品摊点集中经营场所,对食品摊点经营者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原料采购、统一进销台账、定期检查检验。鼓励食品摊点经营者成立自治组织,改善经营条件,健全管理制度,实施良好质量管理规范。在全面落实“六项标准”基础上,建设食品摊点规范经营区。
(七)加强信息公开。各监管所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摊点经营者的登记、信用、日常监督检查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及时发布食品摊点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等手段引导公众合理消费。
三、保障措施
(一)实施全覆盖监管。****年×月底前将现有在营食品摊点全部纳入监管及时备案,录入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县局抓好规范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调度工作,各所年底前完成全覆盖检查。
(二)明确目标组织实施。各市场监管所×月**日前确定规范提升食品摊点数量和规范经营区建设数量,并制作发放统一的《食品摊点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
(三)总结经验长效机制。县局要认真总结规范经营区建设经验和创新举措,认真研究食品摊点规范提升过程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使规范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