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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通用航空协同共促加强部门协同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07 12:0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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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通用航空协同共促加强部门协同实施方案

 

 加强通用航空协同共促加强部门协同实施方案

 坚持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加强安全管理,优化服务衔接,延伸服务链条,打造“干支通,全网联”的航空运输网,构建宽严适度、衔接顺畅的一体化管理服务体系。

 国家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要求迅速提升航空应急救援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固化服务范式,充分发挥通用航空服务多元化公益场景效能。国家低空空域改革不断深入并取得实质性进展,低空经济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以通航飞行活动和无人机运行为主体的娱乐新生态将加快壮大航空人口规模,要求以降本增效为导向,充分发挥行业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优化市场供给,催生航空新兴消费品质升级需求。

 广泛开展通用航空改革试点,覆盖许可审批优化、监管模式调整、机场建设分类、无人机创新应用等领域。会同国家发改、文旅、卫健、应急、体育等主管部门,联合推出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近200个,激发短途运输、低空旅游、航空运动、医疗救护、无人机物流配送等新兴业态发展活力。

 一、 配套规章标准推动法规体系建设

 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开展无人机规章、分类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平台、引导机制等建设,积极配合并推动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运行管理规定》及配套规范性文件,明确无人机的注册登记、适航管理、人员资质、空管运行、市场运营等要求。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制定无人机标准框架,加强与产业界、标准化组织的合作,构建与技术发展、领域创新配套的标准体系,重点加快运营、适航、人员、数据和网络安全等方面标准制定。支持无人机应用领域团体标准制定,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二、 加强人才培养加强通航市场监察员培养 依托民航监察员培训学院,强化“结对子”培训机制,建立高水平师资队伍,完善和优化培训课程,开展通用航空监察员通识培训,以“一专多能”为原则,设计飞行、机务、空管等专业技能模块培训,提升融通管理能力。继续强化监察员专业培养培训,强化专业人员队伍“三基”建设,加强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重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依托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等平台,加大通用航空领域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以及创新团队的培养。聚焦通用航空发展重大科研方向需求,支持培养建设一批科研创新团队。加快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发挥民航院校主阵地作用,支持其他院校开设通用航空相关专业,鼓

 励联合培养通用航空专业人才,加快培养飞行、空管、机务等专业人才,纳入民航“行业工匠人才培养计划”。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通用航空培训机构,推动产教融合。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支持地方政府培养青少年航空人才,成立一批青少年航空科普教育实践基地,积极开展“通航进校园”、航空主题游学等活动,鼓励青少年参与航空飞行体验活动。

 三、 配套规章标准落实安全责任 进一步降低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登记门槛。加强对空中游览、高空跳伞等载人飞行活动的安全监管。探索厘清私人、娱乐飞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意识培养,倡导安全飞行文化,严格遵章飞行。健全服务标准。支持行业、地方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制定空中游览、高空跳伞、大众娱乐和体验飞行等消费服务的团体标准,开展通用航空消费服务质量评价,引导提升服务质量。

 四、 完善运输网络织密短途运输网 在偏远和地面交通不便地区,支持构建以支线机场为核心、通用机场为节点的次级区域枢纽航线网,推进“干支通”衔接互联,满足基本航空出行需求。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城镇密集区,支持地方政府构建城市之间的航线网,充实立体交通网络,满足便捷出行需求。拓展包机服务网。鼓励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支持地方政府

 构建多个机场间的航线网,打通商务区、产业园、机场间的低空摆渡通道,丰富交通出行选择,满足灵活多元出行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公务航空,满足个性高效的出行需求。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开展直升机跨境运输业务。培育通航货运网。构建以支线、通用机场为支点的通用航空货运航线网,加强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实现通用航空物流网络省际互通、市县互达、城乡兼顾。

 五、 配套法规标准推进规章制修 针对小型航空器运行特点和短途运输市场需求,制定修订相应规章,在市场准入、运输条件、运行品质、旅客服务等方面持续完善,构建保证安全、分类适用的规章体系。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领导、岗位、监管责任,建立安全工作监管长效机制,构建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管系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控运行风险,建立健全企业法定自查。加大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加快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提升企业应急反应能力。健全服务标准。按照国内运输市场价格行为规则,规范通用航空短途运输价格、行李收费等标准,明确客票退改签服务规范。指导、支持协会组织制定运营和服务标准,规范和优化旅客服务。主动公布适应需求、符合实际的通航运输服务标准,合理引导出行预期。

 六、 保障支持措施优化适航审定

 针对载客、物流、植保等领域重点应用需求,加快载客、载人及中大型物流配送无人机的适航审定及标准输出,优化审定程序,减少事前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技术研究。制定无人机运行管理技术发展路线图,发布中国民航无人机发展战略。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验证技术需求,布局建设我国民航民用无人机技术研究平台。研究推进发布远程识别、感知避让和5G、北斗导航等关键技术应用政策,加强标准国际化。

 七、 加强协同共促加强部门协同 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积极争取联合出台通用航空支持政策。加强与工信部门协同,推动国产通用航空器及装备的研发、制造、应用。加强与发改、应急、卫健、文旅、体育等主管部门协作,深化拓展试点,固化推广成果。加强局省共建。完善局省共建工作机制,加强协同联动,优先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省份发挥主体责任,发展通用航空产业。指导地方政府编制通用航空产业规划,推进完善基础设施,加快人才培养,协调关键资源,优化市场环境。持续加强江西适航审定中心建设,支撑航空制造业发展。深化军民融合。优化机制,便捷流程,畅通飞行、空管、机务等退役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通用航空行业的渠道。支持民品化的军用航空装备适航认证。支持通用机场在布局建设时考虑国防需求,兼顾保障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永备机场为通

 用航空提供保障服务。优化政企合作。建立健全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合作机制,在智慧通航、科技创新与成果应用、标准制定、人才培养与合作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鼓励政企间通用航空高级管理、技术人才双向流动,培养通用航空复合型人

 八、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通用航空发展工作,组织研究重大发展改革问题,统筹推动规划实施。加强宣贯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按照民航局工作部署,成立本地区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辖区通用航空发展工作领导,编制通用航空发展规划,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指导支持,搭建局省共建工作平台,促进任务落实。

 (二)加强国际交流

 利用好民航对外合作交流平台,借鉴通用航空发达国家管理模式、法规建设、人才培养、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有益做法。鼓励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通用航空优势领域标准国际化,创建中国标准品牌。鼓励引进先进适用的航空器及装备,支持国产航空器及装备出口。

 (三)加强督查督办

 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通用航空发展规划任务督查机制,定期督办通报任务进展,推动任务落实。民航各地区管理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聚焦重点规划任务,加强本地区规划任务的督查督办,推动规划顺利实施。加强与军方、各部委之间的沟通协调,推动通用航空发展规划的组织落实。推动将地方政府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的工作成绩纳入国务院督查激励机制。

 九、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务实推动通用航空实现从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从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实现通用航空飞起来、热起来,在提升治理水平、深化管理改革、广泛试点示范、加强协同共促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实现通用航空传统业务稳中有进、新兴业态蓬勃发展,为新时期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行业规模持续扩大。

 “十三五”期间,全国通用航空完成飞行作业458.8万小时,年均增长5.2%。“十三五”末期,我国传统通航运营企业、运营航空器、年作业飞行量分别达到523家、2892架、98.4万小时,与“十二五”末期相比,分别增长86.1%、51.9%、26.3%。2020年,无人机年飞行量、经营性企业、注册无人

 机、驾驶员数量分别达到183万小时、1.1万家、51.7万架、8.9万人。全国可兼顾通用航空服务的运输机场超过200个;在册管理的通用机场达到339个,航油保障覆盖超过90%。

 通用航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面增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确定“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类管理”的监管理念,出台《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通用航空法规重构能力,推动《民航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30余部法规规章修制,初步构建起相对独立、专门适用的通用航空法规体系框架。

 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行业自律发展。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累计发放各项补贴超过20.24亿元,宏观调控能力持续增强。深化改革成效显著。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累计完成70项阶段性改革任务,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

 开展过度监管专项督查,提升精细化监管水平。取消4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创新告知承诺制审批,大幅降低准入要求,降低企业经营的制度成本。开通应急救援飞行计划审批“绿色通道”,发布全国目视飞行航图、《通用机场航空资料汇编》,优化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

 试点引路创新突破。广泛开展通用航空改革试点,覆盖许可审批优化、监管模式调整、机场建设分类、无人机创新应用等领域。会同国家发改、文旅、卫健、应急、体育等主管部门,联合推出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近200个,激发短途运输、低空旅游、航空运动、医疗救护、无人机物流配送等新兴业态发展活力。

 多方协同形成合力。加大部际协同,协调工信、财政、应急等主管部门,加大适航审定能力建设、优化专项资金保障、强化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发展合力。加强局省共建,深度参与四川、湖南、江西、安徽、海南等地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推动军地民协同,促进关键资源释放;联合江西省共建江西适航审定中心,完成“初教六”适航认证。深化政企合作,与中电科、中船工业、中航工业、华为等共享优势资源,推动智慧通航建设。

 与此同时,对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任务要求,我国通用航空发展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主要体现在:一是市场培育不够充分,服务供给不足;二是通用机场数量较少,保障能力不强;三是产业转型升级速度偏慢,融合发展不够;四是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低于预期,关键资源供给受限;五是协同共治能力偏弱,行业治理效能仍需提高。

 十、 发展目标展望 2035年,通用航空有力支撑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通用航空市场充满活力,基础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全体系产业链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无人机产业生态圈基本建成,战略性新兴产业作用日益突出,成为民航行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动能。

 “十四五”期间,聚焦五大领域,夯实两大保障体系,实现五个新变化。安全水平达到新平衡,通用航空死亡事故万时率低于0.08;发展规模实现新跃升,通用航空(含无人机)企业、飞行总量、航空器、执照等数量显著增加;保障能力取得新突破,力争低空空域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低空空域分类划设,航路航线大幅拓展,在册通用机场布局合理;行业治理开创新局面,实现分类精准监管,监管资源聚焦高效协同;服务质量达到新水平,公益服务广泛覆盖,新兴消费蓬勃发展,短途运输网络内联外拓,无人机应用加快拓展,传统工农业作业质量提升。

 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民航发展成果,按照2021-2022年为疫情恢复期,行业侧重要素积累、服务提升、智慧奠基;2023-2025年为加快发展期,着力实现安全、效率、服务水平质量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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