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清理创建示范活动工作通知,供大家参考。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清理创建示范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黔办发电[2018]13 号(关于印发《贵州省清理创建示范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毕节市人民政府、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通知精神,现将七星关区清理创建示范活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黔办发电[2018]13 号文件要求对创建示范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提出建议保留、合并、取消三类处理意见,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填写《创建示范活动清理情况汇总表》、《拟保留或合并的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如无创建示范活动,不需写工作报告,但需在《创建示范活动清理情况汇总表》活动名称栏填写“无”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及并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电子档)。
二、按照“谁主办,谁报送”的原则,根据上级单位部署,由各县区各部门主办的活动,由各县区各部门报送;以上级单位名义主办,各县区各部门参与具体工作的活动,由上级主办单位报送。
三、请各单位于 4 月 24 日前将工作报告及表格报送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股。(联系电话:
8947728)
2018 年 4 月 23 日
附:1.黔办发电[2018]13 号
2.《创建示范活动清理情况汇总表》 3.《拟保留或合并的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 4.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答复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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