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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转发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好调研工作通知(1)

时间:2022-07-04 17:4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转发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好调研工作通知(1),供大家参考。

对于转发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好调研工作通知(1)

 

  — 1 — 中共毕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关于转发《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关于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调研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

 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调研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握时间安排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市级领导到乡镇、县级领导到村、乡镇领导到组、村干部到户”的“四到工作制”的要求,带头开展调研、带头开展走访,县级领导干部、区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 2 个月;乡镇党政正职每月到村民组开展工作不少于 7 天,其他班子成员每月到村民组开展工作不少于 10 天;村干部每月到辖区内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家庭走访时间不少于 15 天。

 二、落实责任,完善工作台账 1、区委组织部负责收集整理县级领导同志到乡镇调研工作台账,并按时上报市委组织部。请县级领导所在单位明确专人

  — 2 — 负责收集汇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23 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

 2、区直机关工委负责建立区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到村调研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汇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23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备案。

 3、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负责建立本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到组调研工作台账、村干部(含乡镇社区干部,下同)到户走访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汇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23 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强化督导,严格督查通报 1、区委组织部每季度对全区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到组工作、村干部到户走访情况进行 1 次督查和通报。

 2、区直机关工委负责每季度对全区区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到村开展调研情况进行 1 次督查通报。各乡镇(街道)每月对乡镇领导到组工作、村干部到户走访情况进行 1 次督查和通报。督查和通报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3 日前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联系人:季

 婷

 联系电话:0857-8305185 电子邮箱:zgbjsqxgqwzzbzzk@163.com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2018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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