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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纪通〔2020〕22号七星关区2020年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docx(全文完整)

时间:2022-07-04 15:5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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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纪通〔2020〕22号七星关区2020年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docx(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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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通报

 七星纪通〔2019〕22 号

  七星关区 2019 年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 重点工作走访督导情况通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2019 年 7 月 3 日至 17 日,区纪委区监委成立 8 个走访督导组,围绕 2019 年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和区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开展了走访督导,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走访督导情况 (一)

 正面清单

 1. 有的单位 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抽样调查群众满意度工作。生机镇创新方式,开展大扶贫大党建大安全文艺宣传活动,将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抽样调查群众满意度工作及村务(民生)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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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委员会建设编排成文艺节目进行宣传,宣传活动覆盖辖区内12 个村(社区)。督导组随机抽问 5 名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抽样调查群众满意度工作及村务(民生)监督委员会知晓率均达 100%。观音桥街道紧贴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通过“自创语音”、“自创诗歌”、“自创图片”、“自创载体”、“自创抢答”等方式,将“12340”宣传知识制作在围裙、扇子、打火机等载体上免费向群众发放进行广泛宣传。共悬挂喷绘漫画 200 幅,发放围裙、打火机、扇子 3000 余份及大量宣传单。区民政局“12340”民调电话宣传有力,每个窗口单位都印有宣传单发放给群众,方便群众了解“12340”相关民调常识,抽查 5 名领导干部对抽查内容都清楚,知晓率 100%。

 2. 有的单位 “ 三个专项治理 ”力 工作措施有力(开展督导前上级仅部署“三个专项治理”)。普宜镇针对脱贫攻坚“三个专项治理”工作成立镇督查组,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在全镇范围内抽调17 名业务骨干,对全镇所辖 12 个村(社区)“地毯式”督查。

 (二)

 负面清单

 1. 有的单位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还有差距。德溪街道虽作了安排部署,但未将反馈问题整改责任细化分解明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仅以会议形式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了强调,未按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整改落实情况空泛、不具体。

 2. 有的单位“ 三个专项治理” ( 开展督导前上级仅部署“ 三个专项治理” )

 工作不到位 。杨家湾镇、碧海街道、燕子口镇无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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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治理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或清单建立不规范;清水铺镇对辖区内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情况无整改措施,对开展驻村帮扶不扎实专项治理工作措施不具体;区供销社未认真学习贯彻区委、区政府《毕节市七星关区 2018 年脱贫攻坚存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三板桥街道“三个专项治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3. 有的单位对民生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不重视、推进不扎实 。三板桥街道未专门对易地扶贫搬迁、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专项监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碧阳街道、洪山街道未专门对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专项监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青场镇因信息不符,未将农业直补款发放到木山村沙坪组聂忠发户;区财政局未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千溪乡涉农资金发放不规范,法朗村恒大蔬菜项目土地流转费用 94986.63 元未通过“一折通”向群众发放;区水务局部分项目未按程序进行询价或招标(2018年市级财政冬修水利项目、“节水型社会重点建设工程”)。

 4. 有的地方村务(民生)监督工作知晓率不高。亮岩镇关沟村、三板桥街道官大社区村务(民生)监督员知晓率为 0%;碧海街道丁家寨社区村务(民生)监督员知晓率为 40%;燕子口镇庆祝村、观音桥街道五里坪社区、撒拉溪镇水浸沟村村务(民生)监督员知晓率仅为 60%。

 5. 有的地方“ 四要五严禁” 贯彻落实不到位 。生机镇截止督查当日仍未完成 2018 年非普惠制惠民政策申报工作;亮岩镇、清水铺镇、野角乡未对申报情况进行抽查;团结乡、对坡镇、林口镇非普惠制申报表审核程序不规范或未对申报情况进行公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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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

 6. 有的单位公开公示不规范、不彻底。大屯乡无党务、政务公开栏;千溪乡兴荣村村务公开栏位置不利于群众查看,不利于群众监督;区自然资源局、田坎乡、田坎乡青杠村党务、政务公开栏内无公开内容;天河风景管理处、区工商联、区教育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对坡镇、水箐镇、野角乡、龙场营镇、大银镇新丰村、何官屯镇红丰村和白果村、三板桥街道官大社区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区统计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残联、洪山街道、市西街道、大新桥街道、千溪乡、朱昌镇、田坝镇先进村、千溪乡卫生院、阴底乡红星村“三公经费”未进行公示或公示内容不全面、不具体;生机镇峨峰村、亮岩镇关沟村、团结乡安山村、清水铺镇大坪村、橙满园村、燕子口镇庆祝村村务公开不规范、公示内容不具体。

 7. 有的单位 在落实 干部纪律作风扫码评价工作 上还有偏差 。一是” 有的单位未张贴“作风评价二维码”。如:区财政局,区工商联会员服务中心,区司法局法律服务股、办公室,区工信局工业发展股,生机镇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和公安窗口,林口镇扶贫站、林业站、危改办,野角乡危改办,大新桥街道团委、统计办、大桥社区,三板桥街道综合窗口、卫计窗口、社会事务窗口,麻园街道综合窗口,碧阳街道计生办、综合窗口,洪山街道社保窗口,市西街道统计办、司法所,田坝派出所。

 二是 有的单位张贴的位置不便于群众扫码评价。如:区农业农村局法制股、办公室张贴在室内;区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二维码全部摆放在办公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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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区人民医院妇科、泌尿外科张贴在护士站内部区域,普外科、口腔科张贴位置过高,不方便群众扫码。

 8. 有的 单位议事决策不规范。

 。

 一 是部分单位存在以党政联席办公会 或行政办公会 代替党委 (党组)

 会 情况。对坡镇以行政会议研究第二季度基层党组织工作;区移民局、碧阳街道、阴底乡存在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二是 有的单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天河风景管理处、龙场营镇部分资金拨付未经过集体研究。

 三 是部分单位会议记录未体现讨论 过程 及执行“ 末 位表态制” 的情况。如:区统计局、区卫健局、区残联、团区委、区党史研究室(史志办)、杨家湾镇、生机镇、朱昌镇、燕子口镇、团结乡、千溪乡、阴底乡、田坎乡。其中,区卫健局、区残联、千溪乡第一季度就存在以上问题,通报后仍未整改。

 9. 有的单位未按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 项报告条例》。如:天河风景管理处、三板桥街道。

 10. 有的单位未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双向承诺” 。

 一是有的单位未按要求签订廉洁履职承诺书。天河风景管理处、区统计局、亮岩镇、团结乡中层干部未签订;清水铺镇党政领导班子未签订。二是承诺公示公开不到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工商联、清水铺镇、燕子口镇、亮岩镇、对坡镇未将廉洁履职承诺书在规定范围进行公示。

 11. 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抽样调查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不扎实。区财政局、区残联未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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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自然资源局、区工商联、天河风景管理处未印发、张贴、悬挂刊播宣传相关宣传标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民调电话干部知晓率仅 60%,放珠镇、野角乡、三板桥街道、千溪乡民调电话群众知晓率仅 60%,青场镇、碧海街道民调电话群众知晓率仅 20%;田坝镇民调电话群众知晓率为 0%。

 12. 有的单位作风建设不实,违反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情况仍然存在。

 一是有的 管理松懈,干部纪律意识不强。田坝桥镇副科级干部张和江 2019 年 7 月 5 日未签到上班,督导组于 10:37 分连续拔打其电话 3 次未接通;水菁镇信访大厅工作人员周勃、吴勇 7 月 12 日不在岗(经了解,该 2 名干部常住毕节,多数时间都不在岗);对坡镇社事办工作人员罗维会上班期间玩QQ游戏;区残联考勤执行不严格,改非干部曾贵章长期未签到签退;田坝镇先进村考勤执行不严格,部分人员签到但未签退;鸭池镇卫生院收费窗口刘晓辉2019年7月10日上午9点40分无故不在岗,唐敏请公休假,假条未经领导审批;亮岩镇多名干部职工未按要求进行签到打卡;清水铺镇橙满园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无人值班。二是有的单位未按要求开展“ 形式主义、 、 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区财政局、区工商联、区统计局、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局、生机镇、亮岩镇未开展本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区财政局、区交通局未传达学习贯彻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开展“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毕纪发〔2019〕11 号)文件精神。

 三是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 , 公务用车管理 不规范。阿市乡存在超标准报销出差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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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屯乡、阴底乡公车加油报账没有加油凭证;区残联、朱昌镇无派车登记台账。

 13. 有的单位未按要求开展专项警示教育。区工信局、区生态移民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宗局、区残联、朱昌镇、长春堡镇、田坎乡未利用《县委县政府“一把手警示录——2016年换届选举以来县委书记县长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汇编”》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14. 有的单位 常态化约谈工作开展不 规范。一 是部分单位未使用专门的约谈记录本,约谈程序不规范。区民政局、碧阳街道、燕子口镇、亮岩镇、野角乡、田坎乡未使用专门的记录本;林口镇个别约谈资料中,记录中体现的谈话对象、记录人均与实际不符(有用其他约谈资料修改应付的嫌疑);区农业农村局、碧阳街道、市西街道集中约谈未按“一次一档”要求收集归档。

 15. 有的单位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不扎实。青场镇、杨家湾镇、亮岩镇、阿市乡无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或未严格落实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清水铺镇、对坡镇、朱昌镇、田坝镇接访日期、接访领导未向群众进行公示。

 二、有关要求 (一)

 要提高认识强化履责。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当前工作重心,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安排部署,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做到真管真严、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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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敢严、长管长严。

 (二)

 要切实 整改 确保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次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特别是对多次检查指出后仍然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以更加坚决的态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部分单位干部作风中不在岗、上班玩游戏等问题,有关单位须严肃处理到位。各有关单位要将纠正整改情况和印证资料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前报区纪委区监委备案(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8345268)。

 )

 (三)

 要加强 管理 严肃问责。

 。本次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室(中心)要将有关情况纳入正负面清单台账,及时跟踪。对不整改、整改不力、假整改甚至多次通报仍不整改的,将严肃问责。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

 2019 年 8 月 26 日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2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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