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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号对于规范用电用水有关事宜通知【优秀范文】

时间:2022-07-03 12:1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5号对于规范用电用水有关事宜通知【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15号对于规范用电用水有关事宜通知【优秀范文】

 

 七星管通〔2019〕15 号

  关于规范用电用水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约型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提高干部职工节能降耗、勤俭节约的意识,最大限度节约能源,减少支出,排除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职责 1.各单位要加强规范用电、用水管理,有效保证节电、节水措施的实施。

 2.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应当树立节能降耗及消防安全的意识,切实担负起规范用电、用水的具体责任。

 二、用电管理 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规范自身用电行为,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爱护用电设施,节约用电,发现用电故障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报请单位后勤保障部门进行处理(区行政办公中心各单位报区机关事务局处理)。

 毕节市七星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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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随手关灯,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开“长明灯”。

 3.下班时随手关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并做到关机后拔离电源,避免长时间待机。

 4.离开办公室或离开取暖设备时必须将取暖设备关闭。

 5.合理使用空调,夏季室外温度低于 30 摄氏度,冬季室外温度高于 10 摄氏度时,原则上不开空调。提倡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严禁室内无人时开空调。

 三、用水管理 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规范自身用水行为,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卫生间用水要尽量控制水龙头水流量,做到水量适宜,用水完毕后及时关紧水龙头,严禁滴漏,杜绝“长流水”。

 2.自觉维护用水设备,发现背水箱、拖把池、小便池、洗手池、蹲便池等用水设施损坏或出现“长流水”现象,要及时报请单位后勤保障部门进行处理(区行政办公中心各单位报区机关事务局处理)。

 各单位、各干部职工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严格遵守以上要求,进一步规范用电、用水行为,养成良好的用电、用水习惯。

 特此通知

 毕节市七星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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