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节市民政局对于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二周年暨,“国际志愿者日”宣传周主题活动通知(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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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二周年
暨
“国际志愿者日”宣传周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
2019 年 12 月 1 日是《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二周年纪念日,12 月 5 日是第 34 个“国际志愿者日”,为切实做好《条例》宣传和“国际志愿者日”活动,市民政局拟于2019 年 12 月 1 日-12 月 7 日开展以宣传落实《条例》和“国际志愿日”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宣传周活动。
各县(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志愿服务公益社会组织,要面向机关、事企业单位、志愿团队和社区居民,采取办专栏、张贴标语、发放《条例》读本等宣传资料、开展《条例》知识讲座和《条例》知识竟赛或抢答等方式进行宣传。“国际志愿者日”活动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困难群众、聚焦群众关切,有针对性地突出涉及脱贫济困、助学、助医、助残、扶孤的
志愿帮扶项目,助力全面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工作,助推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落实《条例》精髓和要义,增强做好志愿服务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切实培育和加强志愿服务及公益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担当作为,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在脱贫攻坚战役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做出新的业绩,谱写时代新篇章。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谋划方案,组织实施,并于 2019年 12 月 10 前将开展《条例》实施二周年宣传活动周情况和“国际志愿者日”活动的总结资料和图片报送慈善和社会工作科。
联系人:孟灵, 联系电话:8236296(传真)
邮箱:248115795@qq.com 附:
毕节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二周年暨第 34 个“国际志愿者日”宣传周主题活动方案
毕节市民政局
2019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
毕节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二周年暨第 34个“国际志愿者日”宣传周主题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毕力同心、节义善行 二、活动时间 12 月 5 日国际志愿者日前后。结合的主要节点有 12 月 1日《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二周年纪念日暨世界艾滋病日,12月 2 日交通安全日,12 月 3 日国际残疾人日,12 月 4 日国家法制宣传日。
三、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动员我市 90 万志愿者扎实深入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宣传和普及志愿服务的理念和精神,践行“毕力同心、节义善行”理念,不断形成和巩固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的市民群众踊跃成为志愿者,推动全市志愿服务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活动内容
( ( 一) ) 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家政服务志愿服务 组织志愿者为空巢老人、残疾人打扫室内卫生、清洗换季衣物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员工志愿者上门为空巢老人、残疾人检修水暖电气、代购物品、代缴费用,为残疾人修缮辅助器具和无障碍设施,指导空巢老人、农民工正确使用电暖气、煤炉等取暖设施,宣传防火防煤气中毒等生活知识。
2、开展健康保护志愿服务 组织医护人员为空巢老人举办健康知识讲座,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到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开展义诊活动,陪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就医取药。组织心理疏导志愿者为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民工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他们平稳心态,培育良好的心理品质,预防心理疾患的发生。
3、开展亲情陪伴志愿服务 组织志愿者到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家中进行走访,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设法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到敬老院、福利院和空巢老人家中,陪他们唠家常、读书报、玩棋牌,给老人们更多的精神慰藉,减轻孤独感和寂寞感。组织学生志愿者到农民工子弟学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和兴趣培养,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与在外打工的父母进行亲情互动。
4、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 组织文体志愿者依托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室组织读书会、举办文化讲座。带领农民工子女到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参观,让他们感受城市变化、融入城市生活。利用社区健身设施,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为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提供健身指导,让他们掌握科学的健身方法。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组织志愿者为留守儿童提供音乐、美术、体育、科技等方面的培训。
5、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组织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志愿者深入社区村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空巢老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办公证等服务。有针对性地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索要欠薪、处理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 ( 二) ) 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普及志愿服务 广泛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志愿服务,传播文明理念,倡导互助精神,劝导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有礼的社会风尚。广泛宣传普及社会礼仪、生活礼仪、职业礼仪等文明礼仪,帮助人们提高文明素养,引导人们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进一步深化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倡导
文明行路、文明驾车、文明停车、文明乘车、机动车礼让行人等文明交通理念。
2、开展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志愿服务 组织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在广场、公园、旅游景点、车站等公共场所,以及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主干道、非主干道、主要商业大街、背街小巷,楼院等地点开展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志愿服务,倡导公共文明理念,提升公共场所文明程度。
3、开展社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 组建社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积极开展网络文明志愿服务活动,收集整理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进一步丰富网络文明建设; 积极参与全国社区春晚节目推送,关注各类文明新媒体,开展网络评论、撰写博文、转载优秀内容,利用重点新闻网站及相关网站的互动阵地,传播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创建成果及先进典型事迹,弘扬网络文明,推动公民道德建设。
( ( 三) ) 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大力开展普及低碳生活理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植树种绿、清洁环境卫生志愿服务,营造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环境,培育崇尚自然、善待环境的理念。
1、普及环保知识志愿服务。
组织志愿者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及低碳生活理念和环境保护知识,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提高人们的环境道德修养,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
2、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劝导志愿服务。
动员和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减量的宣传、指导和服务。通过各种宣传方式,让市民群众了解日常垃圾分类、分拣标准和处理渠道等知识,进一步动员广大市民养成"垃圾分类、垃圾减量"的良好生活习惯。
3、开展清洁城市志愿服务。
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小区,在道路两侧、绿化地带、楼道等开展环境整治活动。组织绿化志愿者在公园开展清洁环境、保绿护绿、文明游园等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4、开展"关爱环境 爱我家园"志愿服务。
深化拓展"爱我家园"、"保护母亲河"等各类保护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知识,大力推动义务植树、绿化美化、清理脏乱、整治污染等行动,使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逐步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努力。
五、工作要求 ( ( 一) ) 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民政局要指导街道社区围绕 2019 年"国际志愿者日"活动主题,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 ( 二) ) 广泛宣传动员。广泛动员辖区各级文明单位、社区市民群众,以社区为主要活动场所,定期、不定期、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做好事做善事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 ( 三) ) 注重资料收集。请各地在活动中收集活动文字、图片等资料,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