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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塘围涂工程生态修复项目2022年度增殖放流招标文件

时间:2022-07-02 12:45:5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二塘围涂工程生态修复项目2022年度增殖放流招标文件,供大家参考。

十二塘围涂工程生态修复项目2022年度增殖放流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十二塘围涂工程生态修复项目

 2 2022 年度增殖放流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 10 第四章

 合同样本 ............................................................. 17 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20 第六章

 商务条款 ............................................................. 22 第七章

 附件 ................................................................. 23

 1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WZFCG22027 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生态修复项目 2022 年度增殖放流 预算金额(元):985000 最高限价(元):98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生态修复项目 2022 年度增殖放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8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进一步落实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的要求,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依据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生态评估报告和生态修复方案,拟在杭州湾新区十二塘附近海域和河道开展增殖放流,放流品种主要为彩虹明樱蛤、泥螺、缢蛏、青蛤、梭鱼、鲻鱼、草鱼、鲫鱼等,以期补偿因十二塘围涂工程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恢复渔业资源、维持生态平衡和实现区域经济与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备注: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 1,各种苗按实际情况进行放流,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全部放流完毕,并于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向采购人出具放流工作总结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 足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06 月 13 日至 2022 年 06 月 20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sdf.lkjzcygov.cn)。

 项目概况

 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生态修复项目 2022 年度增殖放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07 月 05 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2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sdf.lkj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 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等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07 月 05 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开标时间:2022 年 07 月 05 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4)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规定。(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2、“代理机构”系指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系统、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 三、供应商的资格 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括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种苗、投放费用、投放过程中所需的设备费(陆上和海上)、人工费、差旅费、检测费、运输费、装卸费、资料费、燃油费、通讯费、规费、保管、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产生的其它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2、供应商需要自行了解本项目相关情况,获取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资料,所需的费用和风险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

 六、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 U 盘或光盘存储。

 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

 3、以 U 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

 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4 准。

 5、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 U 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八、 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制作

 A A 、资格文件

 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附件一);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B B 、商务和技术文件

 1、投标书(附件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三);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附件四); 4、商务条款响应表(附件五); 5、技术条款响应表(附件六); 6、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 C C 、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附件七); 2、分项报价表(附件八); 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九);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附件十); 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 份。

 (2)以 U 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 份。

 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

 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

 5 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3)以 U 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 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 4 )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A CA 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A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 A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 九、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

 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 CA 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以 U 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

 (1)注

 明: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 (2)项目编号:

  QWZFCG22027

 ; (3)项目名称:

 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生态修复项目 2022 年度增殖放流 ; (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

 ; (5)在

  年

  月

  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6)供应商的名称:

 。

 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

 (1)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sdf.lkjzcygov.cn),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按以下方式送达。

 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 296 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0 室)。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投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方式二:邮寄送达,送达地址:。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以便交易中心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

 6 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2)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供应商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采购活动,若供应商人员需参加现场采购活动,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甬行码”并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供应商人员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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