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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老龄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全区老龄事业,根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毕节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毕节市七星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老龄事业发展现状 第一节
“十二五”时期主要成就 “十二五”是我区老龄事业快速推进、健康发展的时期。全区上下紧紧围绕“五个老有”的目标,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以实施“十二五”规划为主线,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深化改革,锐意进取,奋力推进全区老龄事业长足发展。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截止 2015 年 12 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 3.1488 万人、46.06 万人、3.1299 万人,超额完成“十二五”预期目标任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老年居民医疗和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不
断提高;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了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近 2 万老年人享受国家普惠型政策待遇。建立了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有 4200 余老年人享受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待遇,出台了老年人优待政策,六项优待基本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力度不断加大。2015 年,全区养老床位达到 3847 张,比 2010 年增加 2058 张,超额完成规划预期 722 张的目标任务。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0 个,农村幸福院 80 个。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快速发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娱乐活动的老年人 8 万余人,老年人参与率超过 50%。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意识明显增强,老年人权益得到较好保障;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发展,传授各种技能和文化知识,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为七星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表一:“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2010 年 2015 年规划指标 2015 年实际完成 规划完成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万人)
2.4209 ()
3.3 3.1299 94.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44(1.855146.06 46.06 100
人)
十二五)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个)
3 10 10 100 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数(张)
1789 3125 3847 123.1 老年大学或学校(所)
12 25 25 100 老年大学在校学员(万人)
0.1127 0.37 0.5824 157.4 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比例(%)
32 以上 50 以上 50 以上 100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113”攻坚战的决胜阶段,也是全区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和窗口期。
(一)
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不容乐观。2015 年末,全区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 17.26 万人,占户籍总人口比例 11.56%。五年增加 2.55
万人,平均每年增加 0.51 万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同时,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高龄化相伴随,对养老、医疗、生活照料等方面提出严峻挑战。
(二)
老龄工作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十二五”期间,我区在推动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服务、老年人社会优待以及建立高龄补贴制度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但由于我区是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差,财力有限,是在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老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待完善;城乡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老龄产业发展缓慢;老龄工作机制不健全,社会参与度不充分;基层基础较薄弱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
面临的发展形势越来越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李克强总理先后对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特别是****** 2016 年 5 月 27 日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做好老龄工作增添了信心,指明了方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毕节试验区发展,国办函 35 号文件、国家部委差别化政策、统一战线参与共建等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帮扶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综合研判,“十三五”期间老龄事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利用有利时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老龄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政策、物质、服务和体制机制等方面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党代会、市委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毕节试验区重要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以改革为动力,着力发展老龄服务体系,着力完善老年经济供养体系,着力建设老年健康支持体系,着力打造老年宜居环境体系,着力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努力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逐步增进老年人福祉,大力弘扬孝亲敬老、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支持,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
—— 坚持补齐短板,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质量效益,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强化薄弱环节,加大投入力度,有效保障面向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 坚持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形成老龄工作大格局。坚持把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事业产业协调,统筹做好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关爱等制度安排,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 坚持多元驱动、合力推进。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社会的主体作用、市场的决定作用、家庭和个人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企业多方驱动的机制,推动老龄事业均衡、协调、健康、多元发展。
——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增强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养老市场体系,保障公平竞争,改善营商环境,支持创业创新,激发养老市场活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养老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结构更加趋于合理,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1. 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 92%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 95%以上。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事业有效衔接,老年人生活、医疗、护理和精神文化等基本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2.。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 35 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 30%;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 加强老年教育文化体育活动建设。全区老年人入学率达到9%,乡镇老年大学覆盖面达到 100%;乡镇(街道)老年体协组织达到 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达到 50%。
4. 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支持体系。区级医院要设置老年病科,建立 1 所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全部建立健康档案。
5. 加强老年 人社会参与。城乡基层老年协会覆盖面 100%;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 100%;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 12%。
6.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完善老龄法律法规和维权机制,强化全民关怀老年人的思想观念和助老意识,营造浓厚的孝亲敬老社会氛围,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区级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各乡(镇、街道)100%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表二:“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指
标 2015 年 2020 年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1299 5.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6.06 5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3 7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11.29 118.17 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数(张)
3125 6000 全区老年大学(学校)在校学员(万人)
0.5824 1.55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70 100(60 岁及以上)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
75 100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比例(%)
50 以上 50 以上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100 100 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50 50 以上
第三章
老年社会保障 第一节
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一)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发展职业年金,落实企业年金制度,倡导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企业相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形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体系,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老年人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完善缴费与待遇挂钩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机制。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把好退休年龄关。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不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到 2020 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5.3 万人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50 万人,参保率达到 92%以上。
(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待遇”,实现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医保制度并轨,逐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完善筹资机制,夯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扩大参保范围,将老年人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实现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无缝衔接。统筹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 2020 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7 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118.17 万人,参保率稳定在 95%以上。
(三)探索建立老年人商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根据省的统一安排,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项目的整合衔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需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
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的原则,探索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统保的相关政策,引导保险公司开发更多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加大保险缴费优惠力度,使意外伤害保险最大限度惠及广大老年人。
第二节
健全和完善社会福利制度 制定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丰富照顾服务项目、创新和优化照顾服务提供方式。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贵州省老年人优待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区老年人优待政策,扩大优待范围和内容,特别是在老年人养老、医疗服务和乘坐公共交通等方面,逐步放宽条件,覆盖全体老年人,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建立健全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80 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三项制度,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等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城乡扶助范围。
第三节
加大精准扶贫和社会救助力度 坚持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全面了解和掌握城乡贫困老年人的数量和生活状况,强化精准帮扶。在实施异地扶贫搬迁、产业帮扶、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和医疗救助等帮扶措施时,要优先扶持贫困老年人。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老年人要全部纳入城乡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 10%-3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特困老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积极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互衔接的“三重医疗保障”体系,保障老年人看得起病。实施“两提高、一减免、两降低”倾斜医疗救助政策,对确定为农村精准扶贫户的老年人,提高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比例,逐步取消转诊普通住院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医疗费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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