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完善通用航空法规体系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2-06-30 15:41: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完善通用航空法规体系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完善通用航空法规体系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完善通用航空法规体系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广泛开展通用航空改革试点,覆盖许可审批优化、监管模式调整、机场建设分类、无人机创新应用等领域。会同国家发改、文旅、卫健、应急、体育等主管部门,联合推出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近200个,激发短途运输、低空旅游、航空运动、医疗救护、无人机物流配送等新兴业态发展活力。

 坚持系统化思维,以行业、政府、社会多元共治为导向,持续推进法规体系重构,优化治理手段,深化管理改革,推动协同共促,构建现代化的通用航空治理体系。

 一、 完善法规体系完善法规体系建设 优先完善通用航空法规体系,推进《飞行标准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规制修订,制定《通用机场管理规定》《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修订《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等规章,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修订工作,不断完善符合中国实际和通用航空特点的法规体系。加快完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完善通用航空行业标准。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

 二、 形势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航发展迎来阶段转换期、质量提升期和格局拓展期三期叠加,通用航空在综合交通运输领域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作用更加凸显,将面临新机遇与新挑战。具体表现在:

 国家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要求迅速提升航空应急救援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固化服务范式,充分发挥通用航空服务多元化公益场景效能。国家低空空域改革不断深入并取得实质性进展,低空经济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以通航飞行活动和无人机运行为主体的娱乐新生态将加快壮大航空人口规模,要求以降本增效为导向,充分发挥行业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优化市场供给,催生航空新兴消费品质升级需求。

 国家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打造统一开放的综合交通运输服务市场体系,创新民航服务供给,稳步拓展通航短途运输航线网络,建设“干支通、全网联”的航空运输服务保障体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各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形成通航制造、运营、消费全产业链条,地方促进通航发展的产业主体责任也将随之拓展为规划布局、项目审批、政策拉

 动、安全监管各领域,通航发展实现“两个转变”的条件将进一步成熟并转化为实践。

 综上,我国通用航空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在低空空域开放、安全与发展平衡、产业链高质量协同等方面仍存在较大挑战,“十四五”时期,我们要科学分析形势、把握发展大势,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珍惜发展好局面,巩固发展好势头,积极应变、主动破局,推动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

 三、 基本原则 分类管理,差异监管。坚持安全底线,基于公众利益和运行风险,区分载客、载人、其他类作业特点,精准投放监管资源,提高行业监管效率。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信用评价引导,推动行业自律发展。

 重点突破,全面提升。结合基础条件、发展意愿,支持重点领域、区域率先发展,试点示范。推广试点成果,以点带面推动通用航空发展能力整体提升。

 创新驱动,智慧引领。发挥科技创新的重要驱动作用,鼓励支持北斗、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在通用航空领域的应用,推动提质增效和智慧发展。

 协同共治,开放融合。加强部委、地方政府、军队、社会团体、市场主体等多方协同,优化发展环境,形成发展合力。

 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交流合作。推动通用航空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四、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务实推动通用航空实现从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从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实现通用航空飞起来、热起来,在提升治理水平、深化管理改革、广泛试点示范、加强协同共促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实现通用航空传统业务稳中有进、新兴业态蓬勃发展,为新时期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行业规模持续扩大。

 “十三五”期间,全国通用航空完成飞行作业458.8万小时,年均增长5.2%。“十三五”末期,我国传统通航运营企业、运营航空器、年作业飞行量分别达到523家、2892架、98.4万小时,与“十二五”末期相比,分别增长86.1%、51.9%、26.3%。2020年,无人机年飞行量、经营性企业、注册无人机、驾驶员数量分别达到183万小时、1.1万家、51.7万架、

 8.9万人。全国可兼顾通用航空服务的运输机场超过200个;在册管理的通用机场达到339个,航油保障覆盖超过90%。

 通用航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面增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确定“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类管理”的监管理念,出台《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通用航空法规重构能力,推动《民航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30余部法规规章修制,初步构建起相对独立、专门适用的通用航空法规体系框架。

 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行业自律发展。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累计发放各项补贴超过20.24亿元,宏观调控能力持续增强。深化改革成效显著。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累计完成70项阶段性改革任务,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

 开展过度监管专项督查,提升精细化监管水平。取消4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创新告知承诺制审批,大幅降低准入要求,降低企业经营的制度成本。开通应急救援飞行计划审批“绿色通道”,发布全国目视飞行航图、《通用机场航空资料汇编》,优化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

 试点引路创新突破。广泛开展通用航空改革试点,覆盖许可审批优化、监管模式调整、机场建设分类、无人机创新应用等领域。会同

 国家发改、文旅、卫健、应急、体育等主管部门,联合推出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近200个,激发短途运输、低空旅游、航空运动、医疗救护、无人机物流配送等新兴业态发展活力。

 多方协同形成合力。加大部际协同,协调工信、财政、应急等主管部门,加大适航审定能力建设、优化专项资金保障、强化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发展合力。加强局省共建,深度参与四川、湖南、江西、安徽、海南等地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推动军地民协同,促进关键资源释放;联合江西省共建江西适航审定中心,完成“初教六”适航认证。深化政企合作,与中电科、中船工业、中航工业、华为等共享优势资源,推动智慧通航建设。

 与此同时,对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任务要求,我国通用航空发展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主要体现在:一是市场培育不够充分,服务供给不足;二是通用机场数量较少,保障能力不强;三是产业转型升级速度偏慢,融合发展不够;四是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低于预期,关键资源供给受限;五是协同共治能力偏弱,行业治理效能仍需提高。

 五、 保障支持措施完善机场网络

 支持支线机场完善通用航空保障设施,打造“次枢纽”。支持地方政府规划建设通用机场,加快建成支通协同的短途运输机场群。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布局建设开展低空摆渡的直升机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通用机场增设口岸。加强运行保障。将短途运输航班时刻并入国内航线航班计划的换季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短途运输时刻安排与公共航空运输的衔接。固化通航短途运输航路航线,将短途运输航班时刻纳入国家基本航空服务时刻池。加大资金支持。将短途运输旅客纳入支线机场吞吐量统计范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出台民航财政资金政策,发展通航运输,对开展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的企业、机场予以资金支持。

 六、 干支通便捷出行畅通服务渠道 推动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接入公共航空运输销售系统、离港系统,统一规范信息标准和数据结构,畅通干支通航线分销渠道,实现系统融合、数据互联。拓展民航服务质量监督平台,将短途运输消费投诉纳入12326民航服务质量监督系统。推动便捷中转。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出台支持性政策,鼓励通航企业、运输航空公司、机场、地面服务、客票销售、信息系统服务商加强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实施以“通程航班”为代表的中转便利化服务。

 七、 完善运输网络织密短途运输网

 在偏远和地面交通不便地区,支持构建以支线机场为核心、通用机场为节点的次级区域枢纽航线网,推进“干支通”衔接互联,满足基本航空出行需求。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城镇密集区,支持地方政府构建城市之间的航线网,充实立体交通网络,满足便捷出行需求。拓展包机服务网。鼓励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支持地方政府构建多个机场间的航线网,打通商务区、产业园、机场间的低空摆渡通道,丰富交通出行选择,满足灵活多元出行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公务航空,满足个性高效的出行需求。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开展直升机跨境运输业务。培育通航货运网。构建以支线、通用机场为支点的通用航空货运航线网,加强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实现通用航空物流网络省际互通、市县互达、城乡兼顾。

 八、 提升作业质量开展质量评价评估 鼓励第三方机构建设通用航空作业质量检测平台,依据作业标准体系,提供作业设备的安全性评估、性能测试、环境与可靠性试验以及作业质量符合性验证等检测服务。支持作业质量检测服务市场化发展。引导企业诚信自律。倡导企业强化以质量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打造服务质量品牌。建立服务质量承诺制度,发布企业服务质量标准。加强服务质量自评自改,推动企业从“质量合格”向“用户满意”转变。

 九、 培育航空文化推动航空科普教育 加大航空文化宣传力度,发挥民航行业的科普基金会、博物馆、传媒机构、协会和社会新媒体平台作用,开展大众科普教育活动。发展航空文化产业。鼓励地方政府加快发展以通用航空为主题的新型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壮大数字创意、线上演播、网络视听、数字娱乐、数字出版等产业。支持航空产业园区、通用航空企业、航空俱乐部等开发文创产品,丰富低空经济产品供给。

 十、 创新行业管理支持先试先行 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建设和运行,开展不同场景下的运行概念、风险评估、技术试验和验证飞行,总结城市、海岛、高原特定场景的安全运行标准规范,支撑无人驾驶航空活动监督和服务。创新运营管理。支持无人机物流配送、载客载人等应用试点,探索符合无人驾驶航空特点的监管和服务模式,建立人员、航空器、运营许可与运行记录全过程可追溯的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并推广适用于我国需求的运行安全风险评估工具,进一步构建以UOM为核心的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完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自动化实践考试功能,优化人员执照管理。鼓励适航委任。以分级分类管理、聚焦体系为原则,加强无人机适航管理相关体系建设,推广委任代表制度,完善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管理模式,强化无人机

 设计制造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管理。支持地方政府对无人机实施公共安全监管,加大对无人机违法飞行的查处力度。支持协会等社团组织引导和督促产业各类主体依法生产、经营、使用无人机。

推荐访问:完善通用航空法规体系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完善 法规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