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党办发电(2017)113号,对于组织参加中央宣讲团党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通知,供大家参考。
发往:见报头
签发人:
龙明元 等级:
特急
密级:明电
七星党办发电〔2017 〕113 号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关于组织参加中央宣讲团党的十九大精神 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省委定于2017年11月6日上午召开中央宣讲团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到县(区)、以电视直播形式开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7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一)上午 9:00。
二、 会议地点 (一)
区分会场:区行政办公中心九楼大会议室。
(二)
乡镇(街道)分会场:乡镇(街道)视频会议室。
(三)
区直各单位 分会场 :安装闭路电视的各单位会议室。
三、 会议形式 (一)区分会场: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组织参会。
(二)乡镇(街道)分会场:以电视直播形式集中收看(贵州卫视 2 频道。
(三)区直各单位分会场:以电视直播形式集中收看(贵州卫视 2 频道。
四、参会人员 (一)
区分会场
1.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人武部部长、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由领导所在部门负责通知并报参会名单); 2.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其他区直有关部分主要负责人(名单见附件 1); 3.离退休老同志。
(二)
乡镇(街道)分会场
各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村(社区)两委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干部。
(三)
区直各单位 分会场
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按要求通知参会人员参会,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 于 2017 年 年 11 月 月 5 日 日 上午 午 12:00 前通过协同 办公管理系统 报区 委办 秘书 三 科 公文收发员 (联系电 话:8223181)
), , 区直 各 单位 需 上报在区分会场参会领导名单 和在本单位 会场参会的 人数 ,乡镇(街道)只需上报参会总人数。
。
(二)区离退干局负责通知离退休老同志,反馈参会名单并组织参会;开源集团负责通知下属子公司,并反馈参会名单。
(三)区分会场参会人员着便装参会,原则上不准请假、不准请人代会,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
会议纪律的通知》(七星党办字〔2016〕50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告、报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七星党办字〔2017〕102号)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上报参会名单时一并反馈区委办秘 书三科 (联系电话:8223181)
)。
。
(四)请参会人员提前 20 分钟进入会场,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会议,遵守会场纪律,严禁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打电话、玩手机,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情、阅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
(五)区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在本单位会议室或有条件的科室收看电视直播(单位没有设备的,可到就近单位收看,但须将在哪里集中收看情况反馈给区委办秘书三科,联系电话:8223181)。
(六)区督办督查局、区考核办分工协作,对区直各单位集中收看情况进行抽查,区纪委各民生监督组对片区乡镇(街道)集中收看情况进行抽查,相关情况于 10 月 6 日 14:30 前报区委办秘书三科。
(七)离退休老同志由离退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参会。
(八)请区纪委对区分会场会风会纪进行监督工作。
(九)请区机关事务局负责做好 区分会场视频调试工作。
(十)请区实绩考核办负责做好会务考勤,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通报。
(十一)请区电视台、新闻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1.参加区分会场的区直相关部门单位名单
2.
(单位)参会人员名单统计表
2017 年 11 月 4 日
附件 1 区直部门参会名单
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
区政协办
监察局
区信访局
区老年大学
区直机关工委
区委党校 区残联
区编委办
区新闻宣传中心
区审计局 区民宗局
区房征局
区统计局
区工能局 区离退干局
团区委
区妇联
区科协 区总工会
区实绩考核办
区工商联
区督办督查局
区人防办
区史志办
区扶贫办
区林业局 区小康办
区农牧局
区烟草局
区机关事务局
区气象局
区烟办
区规划局
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区水务局
区农机局
区供销社
区住建局
区国土局
城区河道管理处
区科技办
区市场监管局 区财政局
区房产局
区会计中心
区教育局
区电视台
区文体广旅局
区法制办
区司法局 区国税局
区地税局
区人社局
区政务中心 区交通局
区卫生计生局
区民政局
区档案局 区发改局
区投资促进局
区调查队
市郊供电局
区移民局
区安监局
区环保局
七星关经济开发区 水务公司
天河风景区管理处
区红十字会
农村商业银行 开源集团
附件 3
(单位)参会人员名单统计表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
注
注:可根据人数增减表格。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