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米易县纪委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供大家参考。
米易县纪委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按照《关于印发中共米易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米易县监察局职能配备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米委办发[2002]24 号)、《关于增加中共米易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的通知》(米编发[2010]17 号)、《关于调整县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编制的通知《(米编发[2016]19 号),米易县纪委、米易县监察局合转署办公。米易县纪委监察局行政编制 21 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 2 名。领导职数 8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8名。按照《关于设立米易县纪检监察教育培训与信息中心的通知(米编发[2017]4 号),设立米易县纪检监察教育培训与信息中心,为县纪委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 5 名。按照《关于设立中共米易县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米编发[2017]3 号)设置中共米易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核定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设置中共米易县委巡察组 3 个,各核定组长 1 名,副组长 1 名,新增核中共米易县巡察机构行政编制 3保。据此,县纪委共有行政编制 24 名,事业编制 5 名,机关后勤编制 2 名。
(二)机构职能。中国共产党米易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共米易县委和中共攀枝花市纪委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米易县监察局归属县政府序列,在县政府和市监察
局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中国共产党米易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米易县监察局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全面负责。
(三)人员概况。县纪委现有在职在岗人员 22 名。
1、领导职数 16 名,其中:行政编制 15 人,事业编制 1 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寇洪博,为副县级领导;正科级 5 人,副科级 10 人(其中 1 人为事业编制)。
2、机关后勤编制人员 2 人,行政编制人员 3 人,事业人员 1人。
(四)资产概况。县纪委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账上有固定资产 143.85 万元,实有固定资产 143.85 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 年度年初预算拨款收入 408.80 万元,上年结余 13.70 万元,决算拨款收入 422.50 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 年度年初预算拨款支出 422.50 万元,决算拨款支出422.5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69.60 万元,项目支出 52.9 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 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全面、科学。
2017 年绩效目标填报,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认真完成。
(二)执行管理情况。
1.我委 2017 年全年执行进度达到本部门执行进度。
2.机关厉行节约:我委 2017 年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公务接待费 2106 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10 元。
(三)决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县财政决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 2017 年决算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决算报表,决算编制全面、科学,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认真完成。我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四)支出绩效。
2017 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社会评价满意度继续保持全市第一,在全省县(区、市)排名第 4 位。米易县纪委被表彰为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圆满完成各项目标工作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我委 2017 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但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1.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监督制度。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凡是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米易县纪委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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