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中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23篇

时间:2022-06-16 16:4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中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23篇

中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2篇1

  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一般以蹲点调研、重大专项调研、年度综合调研等方式进行。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考察识别干部实施办法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的指示要求和X第XX次党代会关于 “一线考察识别、选拔使用干部”的部署要求,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制定此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考察XX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X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构建蹲点调研、重大专项调研、年度综合调研相互补充、相互印证的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格局,深入X委、X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一线考察识别、选拔使用干部,以选人用人高质量保障发展高质量,着力建设敢于担当、干事创业、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

  二、考察识别内容

  聚焦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识人用人科学化、精准化、实效化,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考察的原则,确定考察识别内容。

  (一)考察识别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聚焦各地区发展定位和各单位职能职责,全面考察识别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和班子运行、整体功能发挥、结构优化、领导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识别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风建设、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X委、X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察识别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聚焦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 全面考察识别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重点考察识别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对重要工作的担当、对党的事业的奉献、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对复杂问题的处理能力,特别是在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等重大斗争、关键时刻、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现实表现。

  (三)考察识别年轻干部储备情况。既考虑今后5年需要,又着眼今后10到20年乃至更长远发展需要,聚焦建立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全面考察识别年轻干部政治思想、精神状态、心理心态、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和特点、特长、能力、潜力、不足、短板等方面的情况,把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考察识别出来。

  三、考察识别方式

  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一般以蹲点调研、重大专项调研、年度综合调研等方式进行。

  (一)蹲点调研。集中一段时间到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与干部同学习、同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实地印证、明察暗访、问卷调查、随机点名述职、随机家访、实地走访干部群众等方法,深入到干部承担的工作任务一线蹲点调研,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了解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和一贯表现,真正把班子的情况搞清楚,把干部的优劣弄明白。蹲点调研时间一般每个X (X)7至15天、每个X直单位5至10天。

  (二)重大专项调研。主要针对承担重大政治活动、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服务保障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救助以及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强边固防、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专项工作任务的干部实施专项调研,重点了解干部的政治态度、宗旨意识、担当精神、工作成效以及应对突发事件和妥善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重大专项工作任务持续时间确定调研频率和次数,每次调研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三)年度综合调研。年度综合调研一般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等工作相结合,一般以蹲点调研方式开展,采取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了解核实、实地印证等方法, 对班子和干部政治素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调研。年度综合调研一般于每年年末集中2个月左右时间组织开展,原则上做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研“全覆盖”。

  四、考察识别步骤

  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一般按照调研前期准备、开展实地调研、综合分析研判等步骤进行。

  (一)调研前期准备。认真做好制定调研工作方案、组建调研组、开展调研业务培训、收集资料、行前分析等准备工作。

  (二)开展实地调研。派出调研组,灵活运用考察识别方式方法,深入一线实地开展考察识别工作,坚持走中看、谈中识、研中判、比中选,深入、全面、精准掌握班子和干部的活情况、真情况,为考准考实干部提供基础依据。

  (三)综合分析研判。坚持定性与定量、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注意吸收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年度考核、审计、信访举报等方面情况,全面、历史、辩证地分析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一贯表现与现实表现、增长速度与质量效益、显绩与潜绩、发展成果与成果代价等情况,既看干部现在干了什么、干成了什么,又看干部将来会干什么、能干什么,经综合分析、集中研究,形成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情况报告及 “问题清单”、“实绩清单”、一线考察识别优秀干部库,X级优秀干部库一般包括:一批可作为正厅级领导干部人选的干部、一批可作为副厅级领导干部人选的干部、一批可作为县 (X、区)党政正职人选的干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一批优秀党外干部。对优秀干部库人选实行跟踪管理、动态更新、优进绌退,保持一池活水。

  五、考察识别成果运用

  坚持把一线考察识别成果运用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工作中,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

  (一)加强正向激励。对敢于攻坚克难、敢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 “最硬的骨头”、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和善抓落实、表现突出的干部,重点关注和提拔使用。选调中青班学员、选派干部挂职、参加教育培训等人选,优先考虑优秀干部库人选。注重选树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管理约束。对工作劲头不足、激情减退的干部,加强教育引导、鞭策改进。 对班子和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采取函询、诫勉谈话等措施,提醒教育、督促整改。 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 庸懒散混、阻碍事业发展的干部,坚决果断调整处理。对调研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审计、统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三)注重人文关怀。认真落实容错纠错制度机制,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定期体检、休假制度,促进干部身心健康。

  六、工作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单位党委 (党组) 必须扛牢主体责任,党委 (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 (党组) 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有序有力组织开展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

  (二)保证工作质量。注重选配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历、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调研组,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不断丰富经验,提高识人本领。加强考察识别工作的统筹协调,整合归并相关考核考察事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建立总结评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建立调研资料及时归档和信息化建设机制,确保工作协同、有序规范、方便高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道正派,严禁跑风漏气,对存在组织领导不力、把关不严,或出现严重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实行问责追责,确保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地区各单位要对照本办法, 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和计划,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组织开展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

中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2篇2

  第一条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专利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科学技术局通过互联网等载体,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条按照《**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在行政检查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第四条专利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公示内容

  第一节事前公开内容

  第五条专利行政执法事前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执法主体公示本局的执法处室的职责分工、管辖范围、执法区域以及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和执法范围等。

  (二)执法依据逐项公示本局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

  (三)执法权限公示本局行政检查等职权范围。

  (四)执法程序公示本局行政执法的具体程序,包括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逐项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

  (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内容。

  (六)救济方式公示行政执法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定权利和救济途径。

  (七)监督举报公开本局地址、邮编、电话、邮箱及受理反馈程序,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

  第二节事中公示内容

  第六条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要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第七条主动公示专利行政执法的项目名称、依据、实施主体、受理机构、条件、数量、办事程序和实施期限等内容。

  第三节事后公开内容

  第八条本局行政执法事后公开内容包括行政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抽查内容、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第三章公示载体

  第九条本局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公示载体为“双随机一公开”网络平台。

  第四章公示程序

  第十条针对本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以及新颁布、修改、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通过网站具体公示,程序如下:

  (一)按照《**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分工,全面、准确梳理本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事前公开内容,报县法制办审核后公开。

  (二)工业科全面、准确梳理本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报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公示。

  (三)工业科负责编制本局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和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报县法制办审核后公示;

  (四)工业科负责公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实现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五)新颁布、修改、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引起专利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发生变化的,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生效、废止或机构职能调整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程序及时更新专利行政执法相关公示内容。

  第十一条专利行政执法事后公开程序包括:

  公开时限对专利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和结果,由承办机构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x个工作日之内公开;对抽查结果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二条工业科将本单位专利行政执法公示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后,报主管领导审核,审核后通过网站进行对外发布并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建立专利行政执法公开信息反馈机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反应公示的专利行政执法不准确的,报送执法处调查核实后,以适当的方式澄清、更正,并认真分析错误产生的原因,倒查责任。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执法处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对专利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执法处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公示、选择性公示、公示维护不及时等问题,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本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2篇3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集团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信息公开)行为,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集团所属企业以法人单位为主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经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周期、决策活动的全过程。

  第三条 集团成立信息公开领导组,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和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统筹协调集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

  第四条 信息公开办公室是集团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收集、审核、汇总、管理、维护集团及各所属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二)负责监督集团各所属企业全面及时客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负责受理、协调、答复集团及社会向集团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负责承担与集团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集团信息公开的内容分为年度公开信息、中期公开信息、季度公开信息:

  一、年度公开信息内容(六月份报上年度全年)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

  1、中文名称及简称

  2、外文名称及缩写

  3、法定代表人

  4、股东名称

  5、注册地址

  6、经营范围

  7、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

  8、网址

  9、电子信箱

  10、简介等

  (二)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摘要包括经中介机构审计后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固定资产净值、应交税费、营业收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利润总额、净利润等主要指标以及审计报告意见重要部分摘要。

  (三)薪酬情况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期;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的主要工作经历;报告期末在集团领取薪酬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税后报酬;员工年均收入水平等。

  (四)董事会研究通过的重大事项和董事会报告摘要包括未重复公开的、集团认为应当为公众所知悉的重要内容,包括:

  1、重大经营决策

  2、重大项目投资

  3、重要人事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大额资金运作

  5、重大产权变动

  6、重大改制改组情况

  7、重大突发事件、热点事件

  8、重大不良资产处置、核销

  9、重大未决诉讼

  10、利润分配

  11、金融衍生业务等

  (五)年度财务预算和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主要指标。

  (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包括:

  1、经济责任

  (1)经营责任

  (2)产业发展等

  2、安全责任

  (1)安全理念和文化

  (2)安全举措

  (3)职业安全健康等

  3、创新责任

  (1)创新体系建设

  (2)科研成果

  (3)科技人才培养等

  4、环境责任

  (1)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2)清洁能源利用

  (3)节能降耗

  (4)矿山绿化

  (5)“三废”治理等

  (6)环保设施建设、运行

  (7)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5、企业责任

  (1)产品质量

  (2)员工情况

  (3)劳动保障

  (4)培训与成长

  (5)薪酬福利

  (6)纳税情况

  (7)扶贫救灾

  (8)党风廉政建设等

  (七)生产经营情况包括收入、利润等经营目标落实情况,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等完成情况,省市重点项目投资额、投资进度等情况

  (八)大额度资金运作,包括:

  1、重大投资

  2、重大融资

  3、资产抵押

  4、质押及对外担保

  5、对外提供借款

  6、年度对外捐赠情况

  7、境外投资等非日常经营性资金运作情况等

  (九)职工权益维护,包括:

  1、全年劳动合同签订数

  2、维护职工权益典型案例

  3、职称评定办法及程序

  4、人才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5、企业安全生产措施

  (十)全年工会工作情况概述

  二、中期和季度公开内容(四月份报本年度1-3月、八月份报本年度上半年、十月份报本年度1-9月)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中文名称及简称,外文名称及缩写、法定代表人、股东名称、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网址、电子信箱、简介等。

  2、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和财务会计报告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固定资产净值、应交税费、营业收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利润总额、净利润等指标发布。

  3、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年度任务等指标。

  4、环境保护情况包括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清洁能源利用、节能降耗、矿山绿化、“三废”治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等环境保护开展情况等。

  第六条 集团信息公开内容涉及上市或发债需要的,应符合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在上市公司或发债信息发布、披露后进行补充公开。

  第七条 集团信息公开的具体承办部门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的编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的统一收集和初审,信息公开内容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等内部程序审议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发后发布。

  第八条 集团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为集团公司网站和华远陆港集团网站,公开信息保留期限应不少于一年,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的维护和更新,负责信息公开资料的档案管理。各所属企业信息公开内容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集团公司同意后,方可通过本企业网站或集团公司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第九条 集团公司、各所属企业及各所属企业子公司重大信息在集团网站予以公开,确保实现集团各级公司重大信息对外公开全覆盖。

  第十条 集团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信息公开的申请,由信息公开办公室按照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批转相关具体承办部门,按照信息公开程序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审核,由信息公开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负责答复。

  第十一条 集团信息公开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履行保密审核程序。集团将有序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十二条 集团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和考核各所属企业的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和个人年度业绩考核。

  第十三条 各所属企业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参照本办法,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加强本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负责对下级子公司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考核。集团各级法人单位法人代表对本级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推荐访问:意识形态 实施办法 工作责任制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0年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新修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0年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中央办公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新修订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实施办法 新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