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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7篇)

时间:2024-09-01 14:45: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市践行“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践行“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也日益多元化。然而,各种矛盾和纠纷也随之增多,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为了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市决定践行“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提高化解纠纷的效率和公正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1.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和矛盾排查机制。设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小组,负责收集社会矛盾和纠纷的信息,逐案分析、评估、定性、定性和定责,提出解决方案。

  2.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矛盾纠纷当事人通过对话、协商、调解等方式自行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建立和健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纠纷解决机制,保证对各类纠纷及时、公正、高效地进行化解。

  3.提高矛盾排查化解能力。加强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

  4.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通过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引导社会矛

  盾纠纷当事人理智表达和合理维权,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提高社会公信力。

  三、工作机制和保障

  1.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库,将各类矛盾纠纷的信息进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多部门合作机制,共同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推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敷衍塞责、以权谋私等不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4.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投入力度,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资源保障。

  四、工作预期和评估

  通过本专项行动,预计能够及时化解大部分矛盾纠纷,提高居民和企业的满意度,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我们将定期评估工作的成效,及时调整工作方案,以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推进。

  总之,市践行“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目标是为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机制和措施,我们相信本次专项行动会取得良好的成效。五、相关工作措施和任务

  1.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账。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账,对接收的矛盾纠纷案件进行记录,并进行分类和分级处理。及时整理和分析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趋势,为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

  2.指定专门单位负责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设立专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构或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加强对矛盾纠纷的调查和排查,推动矛盾纠纷的早期化解。

  3.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将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纳入重点关注范围,建立健全排查机制,优先解决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特别是涉及民生、环保、劳动关系等重要领域,要加强排查力度,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4.强化媒体宣传。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成功案例,推动社会各界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对群众普遍关注和社会影响大的矛盾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宣传,倡导法治精神,引导舆论。

  5.创新机制,加强调解和调解工作。鼓励矛盾纠纷当事人选择调解或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调解员和仲裁员的作用。加强对调解和调解机构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能力。

  6.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加大对矛盾纠纷当事人的法律援助力度,让有关当事人享受到权益的保护。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律师、法律服务机构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

  援助服务。

  七、保障机制

  1.政策保障。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职责和权限,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

  2.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所需经费的拨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3.人力保障。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考核评估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科学的考核评估,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八、工作预期和评估

  全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统筹谋划,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预计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加强和改进,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公正地得到解决,进一步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方案。

  通过市践行“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必将取得良好成效,进一步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能够获得公平和正义,享受更美好的生活。

篇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篇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验分享会上的发言范文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网格化+信息化+综治中心治理模式,依托全市一网统管平台,全面实施矛盾纠纷化解一网四直工作法,推动智网覆盖,构建智治体系,加力推动人民调解、信访化解和诉源治理。年初以来,全区初访量下降36.1%,网格工作考核排名始终保持全市第一,区综治中心荣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一、强化基础支撑,网格化平台一体互联

  区综治中心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将政法、公安、信访等16个部门信息管理系统并网,与乡镇、街道、村等96个基层中心互联,建成上下贯通、横纵联通的城市大脑。全面织密线下工作网,成立全省首个县区级社会管理网格系统党委,455个调解网格全部建立党小组,建设法治小院51个,设置网格驿站452个,建立基层信访服务站81个、调处室79个,一网统管平台实现矛盾纠纷快办快处、跟踪回访和督导考核。

  二、强化信息联通,大数据管理直通共享

  将全区人口等信息全部录入区综治中心信息库,重点情况均实

  现可查可追溯,为实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掌握第一手详情资料。今年5月,一名网格员在辖区开展入户排查过程中,发现一起因违反土地租赁合同引起的矛盾纠纷,双方各执一词,争吵愈演愈烈,网格员通过大数据筛查,迅速联系到包村法官和矛盾双方亲属、朋友,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

  三、强化源头化解,群众性诉求直传中心

  为快速回应群众关切,将926个网格微信群列入综治中心矩阵管理,10万余名市民进群互动,百姓意愿特别是群体性诉求可随时上传到中心。20__年以来,通过线上接单、线下派单,累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00余件次。为加快线上问题和线下解决,培养大同大嫂品牌调解员15名,在化解土地、就业等20件矛盾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搭建网事相约109一网情深伴您行服务载体,每月10日上午9点网格系统党委召开网事协调会,集中解决网格矛盾纠纷160件次,从源头降低了成访率。

  四、强化效率提升,扁平化指挥直达一线

  成立网格化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综治中心平台对网格工作进行一月一调度,区级指令一传到底。充分发挥网格驿站前沿阵地作用,先后开展专项排查行动20次,发现并化解重点问题785个。党的声音一键广播,全区安装村居智慧广播280个,实现同频同播、单联单控、定时定点、共用共享,1秒内可将重要通知、惠民政策、工作指令等直传一线网格,直接打通基层宣传最后一公里。

  五、强化智慧便民,远程式调解直连现场

  全区安装73个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小鱼易连调解系统,组织基层派出所、司法所、调解室、律师事务所和属事单位等部门建立线上说理室。两年来,累计连线化解矛盾纠纷486个,成功率达到100%。今年通过小鱼易连,直连田间地头和司法小院,线上解决地半、村集体承包地和赡养老人等矛盾纠纷127件次,有效提升了以网格化信息化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实际成效。

  发言完毕,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篇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经验做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纠

  纷调解品牌

  近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培训指导下,集团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小区内矛盾纠纷逐渐减少,邻里间、业主间,小区内的人居环境日益祥和,逐渐探索出了物业纠纷调解“甘肃品牌”,2023年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是党建引领彰显“为民红心”。集团作为全省永久性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组建了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形成了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建立了“党建引领+人民调解”模式,在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建强“红色调解阵地”,培育“红色调解员”,打造“红色物业调解”。以“党心+民心”践行初心使命,秉持为业主解忧、为小区和谐、为社会稳定“三为”服务方式,着力解决居民“烦心事”,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今年以来,集团调委会积极处理业主各类线上线下诉求,解答法律咨询,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懈怠、不遗漏。

  二是主动创稳凸显“保民安心”。紧紧围绕主动创稳行动,坚持将物业纠纷调解室作为社区基层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强化源头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秉持全要素、全过程、全方位“三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行受理、调查、调解、确认一站式服务,创新建立“每日汇总、即时督办、定期回访”工作模式,主动服务基层社区治理。

  三是高效化解体现“爱民暖心”。坚持人民至上,鉴于各类矛盾纠纷主体和诉求不同,集团调委会积极探索丰富多样、符合业主需求、能够舒缓心情的调解方式,高效适宜化解,建设环境优美、绿植环绕的户外“小区议事长廊”,把产生矛盾纠纷的业主双方邀请到议事长廊里,在温馨宽松的环境中开展“舒适调”;改变物业调解办公室的刻板形象,打造成“睦邻和事驿站”,缓解业主因矛盾纠纷而产生的不良心理影响,在睦邻友好的氛围中开展“和睦调”;结合业主各种不同的客观因素,适时开展“上门调”“走访调”“线上调”“专家调”等形式多样的调解工作,致力营造和谐小区生活氛围。

  四是普法宣传展现“护民公心”。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全面配合社区、街道、综治中心、司法、公安等部门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居民法治意识,积极引导居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2023年以来,司法行政部门在航天和美小区开展“物业普法进社区?为民排忧解难题”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5场次,邀请人民法院资深法官为业主讲授物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案例2场次,有效提升居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篇五: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检察工作心得:创新运用“枫桥经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法律统一和正确实施。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其主要工作任务是接待和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来信来访,统一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及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承办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宣传法制,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市检察院下发通知,“全面排查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全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要求全市两级院开展落实“枫桥经验”化解信访矛盾专项活动。

  县检察院作为“枫桥经验”的积极践行者,立足检察职能,拓展内涵外延,着力在防范化解社会纠纷治理上谋思路、下功夫,生动展现了“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

  一、把准争议双方的“脉搏”,展现司法柔性的一面

  近来年,县检察院坚持源头防范和动态化解矛盾相结合,综合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民事行政申诉、抗诉息诉等手段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处理体系,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就地解决纠纷问题。

  依托社会“大调解”机制,理顺便民申诉机制,规范信访接待流程和信访案件办理流程,确保人民群众正当诉求能及时大奖、合法、有序表达,将信访维稳

  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通过完善制度、明确职责、量化考评、强化监督、规范执法,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尽量避免和减少涉检信访。

  近日,一起20多年的民事申诉积案在该院的督促下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该院坚持以健全审查受理机制、畅通入口为重点,坚持诉访分离,将属于检察机关管理的信访事项及时导入法律程序。承办检察官仔细做前期研判和到现场实地查看,很快把把握住争议双方的“脉搏”,发现县法院对该案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的问题,及时对该案予以受理,并将该案向民行科推送交办,民行科依法进行了文证审查启动了民事案件立案监督程序,该院遂向县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

  关心呵护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是县检察院加强司法保护、传递司法温度的一个缩影。

  该院201X年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专司负责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犯罪的未成年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组织开展预防未成人犯罪工作。针对未成人刑事案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自201X年成立以来,共审结审查逮捕未成年刑事案件11件19人,其中不批准逮捕4件7人,不捕率37%;审结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29人,其中不起诉6件13人,不起诉率45%,向法律援助中心作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30余份,并逐一落实;进行社会调查和提供心理咨询(疏导)服务各20余次。不单是捕诉合一,未检办还专门做好附条件不起诉的品德考察和宣传教育工作,简单地说就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只要思想品德合格,能不捕的就坚决不捕;能不诉的就坚决

  不诉。该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此,县电视台为此还作了专门报道。

  二、延伸检察触角沉下去,促进源头治理出大招

  县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在该县中心乡镇永平镇设立了检察室,在发挥检察职能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转向源头治理,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多样化、专业化的检察服务,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该院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信访例会,对已发生的涉检上访案件,逐案研究解决方法。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深化法律服务模式,主动下沉检力,深入社区乡村开展定点接访、带案下访、以案释法等系列法律宣传活动,让基层群众近距离接受检察服务,既解“法律困惑”又解“心理疙瘩”。

  在全县18个乡镇选派驻乡村检察官。积极开展巡回检察,驻乡村检察官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以及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加强联系,定期走访基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广泛征求其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县检察院,检察院根据意见和建议,做好相应工作改进并一一向基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反馈。开展司法便民服务,做好相关案件当事人的回访工作,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控

  安排专人每天进行2次互联网监测,对涉及涉检舆情和本地区稳定的相关信息,及时登记、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矛盾扩大。同时,认真收集、梳理社情民意,通过对群众非诉讼渠道信息的甄别分析,建立移送机制。

  (二)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力度

  严格工作程序,推动信访事项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努力提高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参评率和群众满意率,杜绝重复信访,严格控制增量。着力打好重点信访攻坚占,聚焦信访老户的摸排梳理、化解工作、教育疏导、帮扶救助等方面做好细致工作,对初信初访办理不力,导致发生进京越级访、进京非正常访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倒查首办责任。

  (三)压实纠纷解决方面工作责任

  压实包案领导责任。对排查梳理出的信访事项、重点人员,一律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采取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抓到底方式,逐案研究处理。严格落实好化解和稳控责任制,着力构建有责要担、失责必究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积极推动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

  (四)强化自身办案风险评估预警

  将办案的关键环节和执法行为纳入评估范围,做到每案必评,特别是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在不批捕、不起诉等工作中,加大办案风险评估,推行释法说理工作机制,进行风险告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和问题的发生。深化“平安XX”建设,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在公益诉讼中谋大局,为百姓利益谋长远

  该院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将公益诉讼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事项,多次专题听取公益诉讼工作汇报,并严格督导落实。检察长在工作安排、内外协调、破除阻力等工作难点问题上亲力亲

  为,分管检察长身先士卒直接参与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配备3名员额检察官和5名检察官助理,切实增强公益诉讼一线办案力量和办案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检察开放日、综治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等时机,组织干警深入中心广场、学校以及人口密集的乡镇、社区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手册,让群众了解公益诉讼的内容及重要意义。加强“两微一端”平台应用,积极推送公益诉讼工作动态、重要信息和相关法律知识等。三是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外部协调,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争取理解支持。强化与法院、公安、工商、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座谈会等方式就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联合督查等方面进行积极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全力。加强内部配合,树立公益诉讼全院“一盘棋”思想,制定诉讼监督部与刑事检察部、检察服务中心信息共享、案件协查、出庭公诉等工作机制。四是加强提前介入。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结合工作实际提前介入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案件。

  近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了XX县工业园区一企业偷排埋污染物案件,而该项目早在201X年就初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为重点整改项目。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该院及时组织侦监部门介入案件侦查。由于该案社会关注度极高,公众反映强烈,该院侦监、民行等部门组成的办案小组派出精干力量全程参与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为更好地促进侦查工作的开展,事先与公安机关召开了联席会议,就如何做好案件侦查工作进行商讨和安排布署,就案件侦查方向、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固定、物证的鉴定、案件的定性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在案发现场亲自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要求公安机关对现场环境、涉案污染物的收集、固定、保管、送检等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在案件事实调查清楚后,该院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要求对犯罪嫌疑人郑某以污染环境罪进行刑事拘留。

  通过走访调查,到有关单位座谈,深入倾听群众意见,如石塘镇有群众反映开挖沙场老板长年超范围开挖河道,致使河床水位升高,造成石塘村十一都村民饮用水取水困难和灌溉庄稼深受影响。该院十分重视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并指派控告申诉科干警和民行科干警组成办案小组亲临了实地进行调查。目前,该案仍在初查阶段。

  201X年至今,该院开展涉及环境资源案件、信访案件等线索摸排等工作,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已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3件,环保局已落实整改1件。

  四、涉法涉诉问题建机制,律师代理促矛盾化解

  “枫桥经验”着眼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从而达到维护正常的社会关系,建设和谐社会,促进地方发展的目的。检察机关必须自觉转置于党的绝对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开展检察工作,注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摒弃单纯观念、转变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一味追求单一法律而忽视案中内外矛盾化解的片面做法,自觉注重政策的指导作用和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主动摒弃就案办案的狭隘执法观念,将律师代理引入信访、申诉案件当中,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01X年12月,XX县检察院与XX县司法局建立了信访、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和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机制作了“五个明确”:一是明确指定联络人和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制度。二是明确《XX县律师代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名册》,便于为信访人、申诉人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明确检察院在

  受理信访、申诉时,信访人、申诉人可以向相应的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的几种情形和程序。四是明确检察院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人、申诉人,检察院可以为其提供《XX县律师代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名册》,供其自愿选择代理律师,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代理协议,律师可以自愿为信访人、申诉人提供免费代理。五是明确代理律师在收到信访、申诉材料后应做的工作及在做好息诉罢访工作中应起的作用。六是建立重大涉检纠纷听证机制。该院对重大、复杂涉检信访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案件推行听证会制度,通过召开听证会,将信访人的信访事项予以公开,全程由律师参与代理,让信访人及律师亲历听证会过程,使信访人从心理、情感上得到一定的满足,并通过有关单位和办案部门从情、理、法多方面予以解释、说理,消除信访人心中的疑虑和误解,使信访人感觉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从而提高信访人对检察机关信访答复意见的认可度,做到案结事了。这就把检察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对接,把涉法涉诉信访、申诉工作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进行有效的衔接,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申诉问题的能力和效果。

  目前,该院已开始运用律师代理信访、申诉机制解决信访、申诉案件3件。

  五、依托互联网建设平台,创新运用好智慧检务

  55年前的“枫桥经验”产生乡镇而非大城市,并非偶然性,因为只有在乡镇这样相对狭小和熟人社会的空间,才能更好地打破问题从发生到发现再到解决之间的信息壁垒。做到矛盾不上交,能够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因也在于,只有当地才能及时掌握有利于解决矛盾的最全面的信息。而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如何利用“枫桥经验”建立有效的信息疏通网络?

  XX县检察院注重智慧检务建设,一是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完善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更新换代。即将系统原业设定的“一人办一案”模式修改为可以支持“多人办一案”模式,以适应检察官办案组织形式变化,方便辅助人员协助检察官办案,同时又对每个人的操作进行全程留痕。修改后的系统强化了案件分配功能,强化了监督制约,有力地推动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和落实,加快推进了智能化办案体系。二是首个在XX省检察系统内建成数字化检委会。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由于数字化检委会办公设备,能通过数字节点发现程序性问题,迅速捕捉业务工作的漏洞并予以纠错,大大提高了检委会的议事水准和决策能力。三是开通远程接访系统。在远程接访系统的深度运用上下功夫,引导群众反映问题和解决诉求,将矛盾吸附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减少矛盾积累和信访上行,实现“宁让数据多走路,少让群众多跑腿”的便民利民目标。四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将统一业务应用中的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从内网导入外网。群众可以自行登录网站查看相关案件信息。真正做到检务公开,在提升服务水平的同时也促进外部监督,从而规范办案。

篇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开展践行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枫桥经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因势利导”、“因人而异”、“融于民间”的原则,以及“和为贵”、“中庸之道”等理念,对于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和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前,我国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各类纠纷层出不穷,需要进一步深化践行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践行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促进社会矛盾的及时发现、有效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具体步骤和措施

  1、组织机构建设

  (1)成立专门的枫桥经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

  (2)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3)加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合力。

  2、基础建设

  (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平台,收集矛盾纠纷相关信息,提供便捷查询和统计分析功能。

  (2)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技术手段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3、宣传教育

  (1)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枫桥经验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重要性。

  (2)加强对社会各界人士、公务员、社区干部等的培训,提高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和意识。

  (3)推动枫桥经验纠纷排查化解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培养青年一代的责任意识和公共事务解决能力。

  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

  (1)发现和收集矛盾纠纷案例,分析归类,确保全面、及时。

  (2)对于流量大、影响面广的矛盾纠纷,及时成立应对小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排查、调解和化解。

  (3)对于存在触犯法律的矛盾纠纷,及时引导当事人依法处理,同时加强司法机关的监督和支持。

  5、体制机制改革

  (1)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2)推行以人民调解为主体、法律援助为补充、法院作为最后解决机构的矛盾纠纷解决体制,注重多元解决方式的创新和应用。

  6、加强督查和评估

  (1)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改进。

  (2)加强对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评估,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方法和措施。

  四、组织保障措施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2、优化人员配置,确保专职人员和社区干部的稳定性,提升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

  3、加强信息化建设,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

  4、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宣传推广和舆论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共识。

  五、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践行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预期达到以下效果:

  1、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发现和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全民幸福感和满意度。

  3、进一步推动枫桥经验的践行和推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加强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协作合作,形成合力,助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持续发展。

  六、实施计划

  本实施方案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筹备阶段: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

  2、基础建设阶段:建立信息平台、完善技术手段。

  3、宣传教育阶段: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培训。

  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阶段:制定工作流程、建立应对小组。

  5、体制机制改革阶段:推行多元解决方式、建立长效机制。

  6、督查和评估阶段: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定期评估工作。

  7、总结和推广阶段: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方法和措施的创新和推广。

  七、风险控制

  在实施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可能出现的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和应对,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常见的风险包括政策环境不利、人员流动性大、信息泄露等。针对不同风险,要制定相应的应对计划,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八、结语

  通过实施践行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的及时发现和化解工作,不断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完善工作,进一步推动枫桥经验的践行和传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造福于全体人民。

篇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在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现场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我市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贯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主轴主线,扎实推进“三零”平安创建工作,紧扣打造“平安建设强市”目标要求,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基层治理平台,着力构建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社会治理综合体,积极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高站位布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创造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三零”创建活动工作部署,我市高站位统筹谋划,高起点整体布局,持续营造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市。市里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三零”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均成立相应组织,严格落实“三零”创建领导责任制,强调一把手为“三零”平安创建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各牵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深化部门协同,在全市上下形成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统筹推动“三零”创建工作落实落地。按照

  省委统一部署,我市全力推动“三零”平安创建,制定深化拓展“三零”平安创建“1+3+2”整体工作方案,创新实施“四个一”工作法,着力**基层社会治理难题,全面夯实平安建设根基,持续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4828个村(社区)“三零”创建主体,4432个达到创建标准,达标率91.8%;全市57600个企事业单位创建主体,55809个达到创建标准,达标率96.89%,“平安城市”的根基打得更牢、防线织得更密。

  化解矛盾,织牢“安全网”。调解机制是“枫桥经验”的精髓,人民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我市共建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4967个,拥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4万余人,年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近3万件。我市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与“三零”平安创建、“平安法治星”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持续加强“一村一干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民调队伍”建设,依托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调解工作联动机制,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深学笃行“浦江经验”,落实领导接访、带案下访、约访、现场办公工作制度,主动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想,研究化解办法,在真解题、解难题中打通矛盾化解的最后一公里。市公安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治安痛点,严打严防、整体防控,相继组织开展“卫士杯”竞

  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云剑行动”“雷霆行动”等专项行动,持续向电信网络诈骗、“盗抢骗”、涉枪涉爆、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亮剑”,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我市在全省率先设立市级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构,坚持“扫、治、建”相结合,从严从实整治重点领域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和行业乱象,制定印发《市推进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整治实施方案》,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并在全市集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持续营造扫黑除恶斗争氛围。

  为民服务,按下“快进键”。人民至上,有诺必践。近年来,我市政法系统聚焦群众民生需求,立足政法工作实际,推出上百项爱民服务实践承诺,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持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市委政法委创新实践,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结百家亲、办百家事、解百家忧、暖百家心”“六百”活动,政法干警走村入户,听民声、察民情、访民意,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全面释放法治红利,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市公安局累计推出100多项便民利民举措,减、放多项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建成多个“一窗通办”窗口,户政、交管、出入境管理等公安政务事项基本实现“就近办、一次办”;数十项公安政务

  服务事项可在线办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取四个基层法院为试点,开展人民法庭“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通过改革,实现调解“分口”、立案“入口”、审判“关口”、执行“出口”在人民法庭的有机衔接,让群众走进人民法庭即可参与“调立审执”全过程,最快最优实现诉讼权益。市检察系统主动延伸办案职能,在履职过程中认真梳理社会治理中的堵点难点,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解决案件、信访问题背后的深层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市司法局深化全民普法工作,积极推动“法律八进”,打造“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专项普法品牌,深化拓展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智慧调解”平台建设,今年以来,通过“远程调解”非诉服务平台办理案件1000余件。我市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市营商环境法制领域改革方案》,部署开展“万警助万企”“送法进企业”“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等系列活动,大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宽松、包容、亲商、清商、助商、安商的良好发展环境。

  多元共治,绘就“新画卷”。依靠群众,将矛盾纠纷消弭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是“枫桥经验”代代相传的“法

  宝”。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不变的初心,也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和灵魂。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综治中心+信息化+网格化”社会治理新模式,着力完善配套设施、规范工作流程、健全运行机制、拓展功能应用,推动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基层平安联创的基层治理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划分全科网格13472个,配备网格员13532人,实现“多元合一、一员多用”。我市推动“法律明白人”主动当好普法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治建设员“三员一体”角色,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目前,我市培育“法律明白人”1.5万人,带领村民共同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共同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有法律问题先找‘法律明白人’”成了当地群众的一种习惯。

  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一道必须答好的时代命题。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放大‘枫桥经验’示范引领效应,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勇扛使命、锐意进取,不断把治理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推进“枫桥经验”在我市大地落地生根,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省份作出我市贡献。

  汇报完毕,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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