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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是什么职位(6篇)

时间:2024-09-01 10:45: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是什么职位

  

  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2023年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一、工作回顾

  2023年是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作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积极履职,深入推动工业园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过去一年中,我牢记初心使命,努力实现工业园区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党建工作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经济发展

  在经济发展方面,工业园区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优质企业落户。我们加强与企业的合作,积极推动项目建设,促进了园区内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在过去一年中,园区新增了10家大型企业,带动就业人数增加了500人,工业园区的经济贡献率明显提高。

  社会稳定

  为了保障工业园区的社会稳定,我加强了与各级政府、公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确保了园区的安全稳定。我们建立了安全监控系统,完善了消防设施,加强了保安力量的培训和配备。通过这些措施,工业园区的社会治安得到了有效控制,居民的安全感明显提升。

  党建工作

  作为党工委副书记,我注重加强党建工作,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和组织生活的开展。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党性教育活动,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和政治意识,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我们积极引进先进的党建经验,开展了党建品牌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工业园区党建工作的水平。

  二、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项目落地速度较慢、党建工作层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加快项目落地

  为了加快项目落地的速度,我计划加强与项目方的沟通与协调,推动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项目建设的推进。同时,加强与各级政府的配合,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为项目落地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在党建工作层面,我计划加强与其他园区的交流与学习,从他们的先进经验中汲取营养,提升工业园区党建工作的水平。同时,加强对党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为工业园区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三、廉政建设与自律

  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到清正廉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廉政建设,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2.

  3.

  4.

  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禁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

  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推进工业园区的廉政建设;

  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培训,提升干部员工的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

  加强对工作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严肃追究责任。

  四、展望未来

  展望未来,我将继续发挥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的职责,牢记初心使命,努力推动工业园区的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同时,我将不断加强自身能力的提升,做到学思践悟并且不断应用于实践中,为工业园区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为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我坚信,只有不断完善自己,提升园区的发展水平,才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干部职工和企业发展,更好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二: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是什么职位

  

  园区党?委管理规定2019-07-17第?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范围第?条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为指导,参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条本规定的?的,是为进?步加强**园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作作风,提?服务质量,建设??思想好、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部队伍,树?廉洁、勤政、务实、?效的机关形象,及时、有效针对机关?作?员出现依法依规办事不够、服务质量不好、?作效率不?、廉洁勤政意识不强等够不上纪律处分的违纪?为予以提醒,做到防微杜渐,使各项?作制度真正落实到位、确保各项?作?标任务顺利完成。第三条本规定坚持的原则:1、党管?部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4、科学分析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第四条本规定适?范围为**园区机关在职?作?员。第?章处罚形式第五条对**园区机关?作?员违反本规定的处罚形式为:黄牌警告。黄牌警告是针对有较轻微违纪?为,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员的?种内部教育和处罚措施。若构成纪律处分的,根据有关规定另?处罚。第三章黄牌警告的?为第六条园区机关?作?员凡有下列?为之?的,予以黄牌警告?次。(?)?作纪律??:1、?年内未经请假,开会、学习迟到或早退五次;?个?内上班迟到、早退三次或旷??天;?个?内上班时间不挂?作牌五次。2、未经批准,不参加会议或派?代会、不参加与?作相关的集体活动或集中?动?次。3、上班时间在?作场所做与?作?关的事,如炒股票、玩电脑游戏、qq聊天等,经?次批评教育不改的。4、利?职权或执?公务之便,对当事?吃、拿、卡、要的。5、擅离职守,影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6、搬弄是?、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7、违反保密制度,失密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8、违反车辆、电脑、电话等公物管理使?规定,造成?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9、其他轻微违纪?为的。(?)?作态度??:1、不服从组织分?、安排,全局观念淡薄的。2、因主观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本?岗位职责和领导所布置的?作任务,经指出不改的。3、接待客户及群众时?语粗野、态度?硬,故意刁难,被客户及群众投诉,经?次批评教育不改的。

  4、漠视单位、集体财产和?民群众?命财产安全,造成?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三)?作效能??:1、办事拖拉、推诿、扯?的。2、因主观原因交待不清,造成客户及群众重复往返办事不成,被客户及群众投诉的。3、?作出现错、漏、误等现象,对单位、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投资者和群众利益的。4、?作得过且过,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所事事,不能完成?作?标任务的。第四章黄牌警告处罚的内容和程序第七条对受黄牌警告?员,给予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每受黄牌警告?次扣发?个?的奖?处罚。第?条对被黄牌警告者处罚,按下列程序处理:1、调查核实。发现?作?员涉嫌黄牌警告?为的,由**区纪律检查?作委员会(下简称纪?委)及时组织核查。2、研究决定。经组织核查属实的,由纪?委及时研究报党?委决定予以黄牌警告。3、组织谈话。研究决定后,由纪?委及时找当事?谈话,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期限。4、发黄牌警告书。谈话结束后,由纪?委对当事?发给“黄牌警告通知书”。5、办理扣发奖?及补贴?续。**区综合事务科凭被黄牌警告?的“黄牌警告通知书”通知财务科每受黄牌警告?次扣发?个?的奖?。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九条当事?因被黄牌警告对领导不满或对领导进?打击报复的,追加黄牌警告?次。第六章附则第?条本规定由**区纪?委负责解释。第??条本规定?之?起执?。x园区党?委管委会?作?员管理暂?规定注:本?为?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场?关。0好?章需要你的?励你需要服务吗?提供?对?服务,获得独家原创范?了解详情期刊发表服务,轻松见刊提供论?发表指导服务,1~3?即可见刊了解详情被举报?档标题:园区党?委管理规定被举报?档地址:

篇三: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是什么职位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制度汇编

  20XX年12月

  目

  录

  1、**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04]117号)

  2、中共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委员会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昌州党办[2004]71号)

  3、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昌州政发[2005]64号)

  4、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议事规则(昌农科党字[2003]30号)

  5、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

  管委会公文处理制度(昌农科党字[2003]38号)

  6、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干部年度考核制度(昌农科党字[2003]40号)

  7、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印章管理制度(昌农科管办[2004]1号)

  8、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档案管理制度(昌农科管办[2004]6号)

  9、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昌农科管办[2004]9号)

  10、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文印管理制度(昌农科管办

  [2004]11号)

  11、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办公(碰头)会议制度(昌农科管办[2004]23号)

  12、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制度(昌农科管办[2004]25号)

  13、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接待制度(昌农科管办[2004]28号)

  14、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项目审批制度(昌农科管办[2005]1号)

  15、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审批制度(昌农科管办[2005]4号)

  16、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机关车辆管理办法(昌农科管办[2005]6号)

  17、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昌农科管办[2005]14号)

  18、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土地储备制度(昌农科管办[2005]16号)

  19、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制度(昌农科管办[2005]21号)

  20、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土地审批制度(昌农科管办[2005]29号)

  21、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审批制度(昌农科管办[2005]30号)

  22、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区农场管理办法(昌农科管办[2007]50号)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新政办发〔2004〕117号)

  第一条

  为加快**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其科技创新和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作用,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依据科技部《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农社字〔2001〕3395号)和**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问题的批复》(新政函〔2002〕15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科技部指导下,成立**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园区的组

  织、领导、协调工作,落实有关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指导和监督园区规划、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园区具体事务的协调管理。

  第三条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问题的批复》精神,成立**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园区管委会作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接受自治区科技厅及自治区、自治州两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指导。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园区管委会可以设置相应的工作机构,工商、税务、国土资源等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可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

  第四条

  园区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园区建设的技术指导与技术咨询。

  第五条

  园区管委会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与其它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先进实用农业技术的组装集成示范与推广,应用农业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培养现代农业科技人才,辐射农业高新技术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模式,并对全区农业产业的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完善软硬件环境建设、加强对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招商引资,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展农业高新技术示范企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六条

  园区建设纳入国家农业相关科技计划与自治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科技发展计划,并作为农业基本建设的主要内容。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中介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营,高效服务的管理模式。

  第七条

  在自治州人民政府统一的领导下,园区管委会依法行使计划、财政、外贸、规划、建设等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权限。

  第八条

  园区管委会设立财政局,由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在农业科技园区设立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库,办理国库业务。园区内财政收支纳入昌吉州财政预算统计口径。凡在园区内注册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入园区国库。

  第九条

  园区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创新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的引导资金。

  第十条

  园区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补助园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的支出。

  第十一条

  园区管委会负责对园区由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等活动依法进行管理、服务和指导。

  第十二条

  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园区的林业建设,加强园区林业管理。

  第十三条

  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建设工作。

  第十四条

  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草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建设。

  第十五条

  园区核心区的规划建设纳入昌吉市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十六条

  园区除享受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在园区内兴办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投资总额

  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其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由园区管委会依法审批,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园区管委会依法按有关规定报批。

  第十八条

  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的认定按照《**维吾尔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新科高字〔2001〕016号文件)和《**维吾尔自治区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新科高字〔2001〕015号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园区管委会鼓励创办创业服务中心、风险投资机构等中介组织,作为促进园区发展的服务体系。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中共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委员会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昌州党办〔2004〕71号)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办发〔2004〕117号)精神,结合园区发展实际,现对园区党工委、园区管委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修订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农业科技园区以市场为导向,以先进适用技术为支撑,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加强农业技术的组装集成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传统农业的改造与升级;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运作机制,促进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中介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通过科技创新、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实现优质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专业化和产业化,提高农产品加工的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发挥园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与技术辐射功能、现代化农业科技产业的孵化功能和新型农业科技人才的培训功能,提升昌吉州农业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二、管理体制

  (一)中共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党工委)、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分别为昌吉州党委和昌吉州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县级建制。

  (二)园区管委会接受自治区科技厅及区、州两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指导。

  三、主要职责

  园区党工委负责园区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园区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的工作。

  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建设的组织实施,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地方相关政策,在自治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行使计划、财政、外贸、规划、建设等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权限。其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区、州人民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农业科技园区的相关政策,制订园区总体规划和园区招商引资、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建立一级财政和一级金库,办理国库业务,负责园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园区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引导资金;园区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补助园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的支出。

  (三)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引进项目等工作,依法审批在园区内兴办的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审核并依法按照有关规定报批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四)依照批准的园区总体规划,办理园区内的规划建设用地手续,核发相关证书;依法办理园区内房地产交易的审批、登记

  手续:在园区内具体行使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等有关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权限。

  (五)负责并协助进入园区的企业单位办理入园审批手续,对园区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管理、组织、协调,维护园区企业的合法权益,并进行全方位的服务。

  (六)负责对园区内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等活动依法进行管理、服务和指导;负责园区各类人才的培养和培训,组织开展专家咨询和学术交流,进行技术服务和指导。

  (七)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及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设机构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综合设置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文秘、档案、人事、社保、宣传、信息、接待、会务、车辆、财产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党

  工委的党务、纪检等工作;负责园区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园区信访、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民政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二)财政局

  负责园区财政税收、财政预决算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工作。建立一级财政,独立编制、执行、上报园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负责管理监督园区各项财政资金及各项预算收入的征缴;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管理和指导园区会计工作,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三)产业发展局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和中、短期计划;负责项目审批、申报和跟踪落实;负责园区外经、外贸、统计工作;负责入园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园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园区技术依托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招商局

  负责园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工作;负责组织、参与各类经济技术贸易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负责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

  (五)规划建设环保局

  负责编制园区规划和“一书两证”的核发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园区的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工程的报建、发包、承包和招投标;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及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事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园区房屋征迁安置、公私房屋权属登记、产籍管理、交易及房地产企业的资质审查并核发有关证书的工作;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与审核评价及污染防治设计审批;负责园区规划执法监察、建设执法监察、环境监理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园区内规划、建设、环保等各项非税收入。

  (六)高新农业发展局

  负责示范区农业科技实验、示范、推广等活动,依法进行管理、服务和指导;组织实施示范区林业建设,加强示范区林业管理;负责示范区水资源、草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建设工作;负责示

  范区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示范区内的各项非税收入。

  五、分支(派出)机构

  根据《**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治州工商、税务、国土资源等部门可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

  六、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列事业编制45名,其中从昌吉市国土资源局连人带编调整5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领导职数(专职)4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园区管委会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

  七、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所下发的昌州党办〔2003〕75号文件同时废止。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

  (昌州政发〔2005〕64号)

  第一条

  为加强和促进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鼓励区内外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个人来园区投资开发建设,推进园区快速发展,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新政函(2002)154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入园区投资开发、生产经营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

  第三条

  进入园区的高新技术、出口加工和资源深加工类的生产性企业,园区管委会给予企业年度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三项税收中园区财政留成部分(不包括税务部门稽查补缴的税款)30%的财政补贴,其它生产性企业给予25%的财政补贴。

  第四条

  进入园区的非生产性企业,由园区管委会给予企业年度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三项税收中园区财

  政留成部分(不包括税务部门稽查补缴的税款)20%的财政补贴。

  第五条

  进入园区的生产性企业,由园区管委会给予其实际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入园区国库部分的30%的财政补贴,非生产性企业或个人给予20%的财政补贴。

  第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园区投资新建工业企业,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依据土地最低出让价,可享受园区管委会本级财政留成部分的20%一50%的财政补贴。

  第七条

  进入园区从事公益和科学研究的项目用地,耕地开垦费按1000元/亩的标准收取;从事工业生产建设的项目用地,耕地开垦费按2000元/亩的标准收取;从事经营和房地产开发的项目用地,耕地开垦费按3000元/亩的标准收取。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园区财政承担20%一50%的耕地开垦费。

  第八条

  在园区内投资公益性和基础设施建设类的项目,免收所有留园区的基本建设前期费;其它投资项目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收其余各项留园区的基本建设前期费。

  第九条

  投资创办科技开发和技术成果产业化及高新技术

  的企业,园区管委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第十条

  园区管委会对引进外来资金者,按下列方式给予引资者奖励:

  (一)引进赠予资金和无偿资金的,资金到位后一年内,由园区管委会给予引资者引进资金的10%的奖励;

  (二)引进无息和低息资金者,资金到位后一年内,由园区管委会给予引资者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差额的20%的奖励;

  (三)投资者在园区开发建设、兴办企业,投入生产经营后一年内,园区管委会按照企业实收资本的5‰奖励引资者。

  第十一条

  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凡报园区审批、审核、备案、登记、注册的事项,由园区管委会按照权限,自收到全部报件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各项手续。

  第十二条

  新入园区企业除享受上述政策外,同时享受国家、自治区、昌吉州各项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议事规则

  (昌农科党字(2003)30号)

  为了加强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集体领导,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1、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原则。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对一些急迫的来不及集体讨论的特殊情况,可由主管或分管领导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向班子通报。班子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也可以向上级报告,但在本级或上级未改变集体决定之前,必须坚决执行。

  2、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扬民主原则。重大问题决策前应深入实际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尤其是专家意见,并反复酝酿,提出科学翔实的预案。凡与实际不符或未经调查论证,不成熟的议题,不能提交会议决定。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实施正确集中原则。班子集体决定问题要展开充分讨论,各抒己见,并在此基础上按多数人的正确意见进行归纳综合,形成决议。

  4、坚持一经决定必须坚决落实的原则。凡是集体决定的事项,都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地坚决执行,抓好落实,并及时总结反馈执行中的情况、经验和教训,提出纠正偏差的意见和建议。

  二、议事范围:

  (一)党工委会议

  党工委会议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州党委、人民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决议的计划和措施。参与讨论研究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方案等重大问题。

  2、研究审定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发展事业,工、青、妇工作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3、研究园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4、研究制定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对违反党纪党员的处理。

  5、研究园区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及园区直属党组织党费的收缴、管理等工作。

  6、研究决定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7、研究审定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等有关事宜。

  8、研究自治州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管委会会议

  管委会会议是研究决定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运行中重要问题的行政会议。主要包括:

  1、研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区、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农业科技园区的相关政策的措施。

  2、研究解决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建设、基本建设、发展规划、计划、财政预算执行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审批5万元以上资金的使用。

  3、研究园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有关事宜。

  研究园区招商引资和项目等工作。

  4、研究园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专家咨询和技术合作交流,技术服务和指导等科技方面的工作。

  5、研究审定园区建设项目及土地征用、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担保,优惠政策兑现等事项。

  6、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国有资产管理、税收征管、技术监督、审计监督等问题。

  7、研究解决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组织和招投标有关事宜。

  8、研究社会公益事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公共事业中的问题。

  9、研究园区组织机构的设置、编制人事等方面的工作。

  10、研究审定向上级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11、研究自治州人民政府及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议方法

  属于党工委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工委书记主持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以党工委会议名义决策;属于管委会会议的议题,由管委会主任主持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以管委会会议名义决策。

  四、会议程序

  (一)会议承办。党工委会议、管委会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承办。

  (二)会前准备

  1、议题收集拟定。

  (1)会议议题由办公室在会议召开前收集。

  (2)各部门对需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事项,应事先作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写好书面汇报材料。汇报内容要简明扼要,对存在的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措施,要提出明确意见或倾向性意见,明确执行的部门和人员,并报分管领导审签同意后,将议题和书面材料送办公室汇总安排。

  (3)对于事前未经分管领导审定或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议题,办公室有权不予提交会议讨论,并可通知其重新准备。

  (4)办公室应将收集到的会议议题按照议事范围、议题事项的紧急或重要程度排列顺序,并列出议题列席人员名单、讨论时间。议题拟定后,报会议主持人确定。

  2、会议通知落实

  (1)会议议题确定后,办公室提前一天书面或电话通知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并将需要会议研究讨论的资料发至参会人员,参

  会人员要仔细研究材料,做好充分准备。

  (2)参会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列席,会前应告知办公室,办公室应将参会人员落实情况报告会议主持人。

  (三)会议召开

  1、提倡正点开会、限时发言、正点散会,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

  2、会上尽量避免宣读会议材料,可由议题提交部门做补充说明,参会人员发言要简明扼要、切中主题。

  3、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将会议材料交还会议工作人员。

  4、会议主持人应控制会议时间,每会一般不超过3小时,会议全部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5、办公室应安排会议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会议纪录,重要会议要作录音,会议纪录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会人、列席人、主持人、发言内容、讨论事项、决议内容等。力求准确、完整,不得随意增删改动。

  (四)会后事项

  1、根据会议需要,会议结束后由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以便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会议纪要应简明准确地阐明事项,不能把不明确、不成熟、不全面的内容写入其中。

  2、会议纪要形成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会议主持人签发,以办公室名义行文。

  3、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和需要传达的事项,要以正式文件或纪要为准,并按规定范围传达。

  4、办公室要做好会议的全部文件材料的管理归档工作,对于会前发给参会人员的材料,由办公室在议题讨论结束时负责收回并销毁。

  5、会议决定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抓紧办理,并及时向办公室反馈落实情况。

  6、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催办、督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定期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五、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无正当理由迟到缺席者要予以批评。

  2、会议进行中,一般不得接待来客,接听电话,不要给领导送阅非紧急文件,如有事找领导,先经会议工作人员同意,领导同志一般不要在开会时商谈其他工作。参会人员不能独自中途退场,无线通讯工具一律关闭。他人发言时,不得随意插话,不得交头接耳或做与会议无关事宜。

  3、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不同意见不得向外扩散,领导讲话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传达,需要传达的以会议决定、会议纪要或正式文件为准。

  4、本规则从签发之日起执行。班子各成员、各部门应自觉遵守。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

  管委会公文处理制度

  (昌农科党字(2003)38号)

  为加强公文管理,规范办文程序,提高办文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处理的原则

  公文处理应坚持统一管理、实事求是、精减高效、安全快捷的原则。

  二、公文的办理

  (一)发文办理

  1、发文办理程序包括拟稿、审核、签发、复核、登记、缮印、用印、分发等。办理公文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制发。

  2、发文办理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必须做到准确、及时、保密。

  3、发文办理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后,取得一致意见后拟制公文,并进行严格校对后,由办公室统一制发。

  4、公文内容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5、拟制好的公文由主办部门领导或拟稿人签字后,由办公室主任核稿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呈送主要领导进行审批签发。未经签发的公文,不得擅自行文。

  6、园区党工委的文件由党工委书记签发;管委会的文件由管委会主任签发;园区办公室文件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签发;各部门文件由部门负责人签发。

  7、制发公文要严格进行编号登记后方可行文,打印人员要严把质量关,确保公文的质量和效率。

  8、处理文件时,要先急件后一般,并在处理过程中做到及时、准确。对处理完的文件,收文人员要进行严格复核后,及时发文,并进行整理存放,要做到存放有序、有目可查、有章可循,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二)收文办理

  1、收文办理程序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2、收文办理人员必须由专人负责,按时接受各类文件,严格编号登记,填写批阅单。并先报办公室主任审批签署意见后,呈送相关领导审阅,(收到下级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收文人员要按行文要求进行审核)。

  3、各部门及企业上报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文件,不得直接呈送领导本人,必须经办公室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由办公室按照程序进行呈送。

  4、属于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系统的文件,首先呈送园区党工委书记阅批;属于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系统的文件,首先呈送园区管委会主任阅批,特殊情况下,经管委会主任同意,可呈送管委会副主任阅批;下级部门和企业上报的文件,根据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职责分工,按程序呈送有关领导阅批。

  5、公文在传阅过程中,不得超过三天,领导之间不得横传,确保公文办理的时效性。

  6、经领导批阅的公文,办公室按照审批意见,及时交承办人办理,并适时进行催办,公文办理完毕,将原件及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有关资料,收集存档。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干部年度考核制度

  (昌农科党字(2003)40号)

  为使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激励和监督干部恪尽职守,积极工作,开拓创新,创建佳绩,特制定园区干部年度考核制度。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由园区领导班子研究确定。

  1、考核对象:园区全体干部职工。

  2、考核时间:每年结合年终总结对干部进行一次考核。

  3、考核内容:工作人员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总结、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等次的确定按照各层次职务分别衡量的原则进行,最后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负责。

  二、考核的基本程序

  1、科级干部的考核

  (1)述职;(2)民主评议;(3)确定考核等次;(4)考核结果通知本人,签字确认;(5)不称职者,由考核领导小组谈话。

  2、一般干部的考核

  (1)个人总结、填写考核表;(2)部门领导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3)考核领导小组审核;(4)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材料统一交办公室进行存档。

  三、考核工作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1、组织学习;2、个人总结,各部门领导,起草述职报告;3、准备各种表册。

  (二)考核阶段:按考核工作程序要求,安排副科级以上干部述职,一般干部总结、民主评议,民意测验,提出考核意见等。

  (三)总结阶段:确定干部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根据干部考核结果,做好此项工作的总结。

  (四)表彰、奖惩阶段: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平时工作表现,由考核领导小组衡量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印章管理制度

  (昌农科管办(2004)1号)

  一、使用园区党工委印章,由党工委书记签字、批准;

  二、使用园区管委会印章,由管委会主任签字、批准;

  三、使用园区办公室和各部门印章,由办公室主任和各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四、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空白便函上加盖印章;

  五、印章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印章使用后,要及时收回,不得随意放置。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档案管理制度

  (昌农科管办(2004)6号)

  为规范园区档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实行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

  二、档案管理实行专人、专室、专柜管理;

  三、严格档案借阅,未经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律不得外借和查阅。

  四、档案未经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律不得私自销毁;

  五、档案一律实行年审制;

  六、档案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昌农科管办(2004)9号)

  为加强园区财政资金管理,根据区、州财政工作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园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一、成立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新国,副组长李玉峰,成员王军、林金全、韩萍及相

  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冬梅。

  二、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主要内容:

  1、研究园区重大经济、财政、社会发展资金。

  2、研究财政资金和项目资金的管理。

  3、研究相关税收政策。

  4、研究园区基本建设资金。

  三、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四、园区财政资金使用实行管委会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5万元以上的开支事项提交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五、根据工作需要,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与管委会会议一并召开。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文印管理制度

  (昌农科管办(2004)11号)

  为进一步加强文印管理,促进文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文印工作由专人负责,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使用,非工作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二、文印工作实行办公室主任负责和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印、复印任何文件材料。

  三、园区各类文件、资料一律不得在外打印、复印;办公室、各部门不得对外打印、复印文印材料。

  四、文印室工作人员要树立严格的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他人;凡因泄密造成的影响,按《保密法》有关规定处理。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办公(碰头)会

  制度

  (昌农科管办(2004)23号)

  为提高会议质量和决策效率,促进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制定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任务和主要内容

  1、分析研究一个时期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2、听取管委会分管领导及各部门阶段重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研究需要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协调的有关事宜;

  4、研究处理一个时期园区管委会其它事项。

  二、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的组成和召集

  1、会议由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2、会议由管委会主任主持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

  3、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三、几点要求

  1、会后秘书人员及时起草会议纪要;

  2、各部门根据会议纪要形成近期工作要点。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制度

  (昌农科管办(2004)25号)

  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自治区、州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园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2、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各部门要设定专兼职保密人员。

  4、每年对各部门进行两次****检查。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接待制度

  (昌农科管办(2004)28号)

  为规范园区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水平,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中央、区、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接待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归口管理、热情服务、勤俭节约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一)由由办公室负责承办的接待

  1、中央各部委副部级以上领导带队的团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副省级以上党政领导带队的团组,自治区、自治州党政领导到园区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团组;

  2、来园区考察、交流工作的各县(市、区)党政正职领导带队的团组;

  3、以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名义邀请的各界知名人士、学者及重要商务活动的团组。

  4、园区主要领导安排的接待。

  (二)由各部门负责承办的接待

  1、自治区、自治州各类专业性质的考察、检查;

  2、园区举办的各类专业性质的会议、活动;

  3、涉及多种专业性质的考察、检查及会议等活动,由牵头部门承办;

  4、园区各分管领导安排的接待。

  三、接待标准

  (一)住宿

  1、所接待的团组住宿费用由来客自行承担,园区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做好联络衔接工作。

  2、上级检查、指导团(组)、特邀的专家教授、社会知名人士等按文件规定已交住宿费用的,差额部分由园区支付。

  (二)接待用餐:

  1、省部级及相当这一职务的领导同志每人每天伙食标准90元,只用一餐的不超过50元。

  2、地州市级及相当这一职务的领导同志每人每天伙食标准80元,只用一餐的不超过40元。

  3、县处级及相当这一职务的领导同志每人每天伙食标准70元,只用一餐的不超过35元。

  4、其他人员每人每天50元,只用一餐的不超过30元。

  5、根据要求需要安排相应酒水的以**地产酒为主。

  6、**境内各县市、区来园区的考察团,活动停留超过1天的,只安排迎接和送行餐各一次。

  7、参加宴请的陪同人员要严格控制,最多不超过二分之一,如客人过少,工作人员(含司机)以满桌为限,其余工作人员(含司机)吃工作餐,每人每次不超过15元,工作人员用餐一律不准上烟、酒。

  8、园区接待的任何客人一律不准安排公款支付营业性歌舞厅和夜总会娱乐活动(含茶楼、保龄球、游泳池、桑拿、网吧的各种娱乐活动)。

  四、接待管理与程序:

  1、实行接待预案审批制度。以由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名义接待的,由办公室根据要求提出接待方案,经园区主要领导签批后,统一安排。由各部门负责的接待,由各部门提出接待方案,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按规定进行接待。

  2、园区接待客人按规定地点、标准严格执行,就餐地点安排在指定的地点,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提高标准和改换就餐地点。

  3、严格接待工作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承办人员要严格执行本规定,遵守接待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项目审批制度

  (昌农科管办〔2005〕1号)

  为加强项目管理,促进园区发展,依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审批原则

  1、符合园区功能定位的原则;

  2、符合核心区总体规划、示范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原则;

  3、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原则;

  二、项目审批程序

  1、项目业主提出立项申请;

  2、产业发展局受理

  3、组织专家评审;

  4、部门会审;

  5、园区管委会审批;

  6、公示;

  7、产业发展局办理。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审批制度

  (昌农科管办〔2005〕4号)

  为加强园区规划工作,依据《城乡规划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划审批原则

  1、符合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原则;

  2、符合核心区总体规划、示范区总体规划的原则;

  3、符合园区功能定位的原则;

  4、有利于园区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规划审批程序

  1、项目立项;

  2、项目业主申请;

  3、园区规划部门受理;

  4、组织专家评审;

  5、园区管委会审批;

  6、公示;

  7、园区规划部门办理。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昌农科管办(2005)6号)为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车制度

  1、园区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派车;给各部门配备的车辆,在服从服务于大局的原则下,优先该部门使用。

  2、园区领导、各部门和职工个人用车时间半天以上或出昌吉市区,原则上在用车的前一天到办公室开具派车单(在昌吉市内的不开派车单),司机接到派车单后出车(特殊情况下用车人员与派车人员电话联系);派车人员外出或电话联系不上,可由办公室其他人员派车,事后向派车人员及时汇报出车情况。

  3、昌吉市、乌鲁木齐市以外用车和外单位借用车,必须经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4、未经办公室派车,司机不得私自出车(救灾抢险等特殊情况,可以先出车,事后及时向派车人员汇报);经查实,擅自出车一次,扣除司机当月差费50元,并不予报销差费、过路费等相关费用;司机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及其它经济损失的,由司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按合同规定辞退。

  5、法定节假日,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由办公室统

  一调度车辆,无特殊情况不予出车,停放在办公室指定地点;司机节假日外出,需提前向派车人员报告去向和滞留时间,并开手机,以方便工作联络。

  6、长途行车,司机出车前和返回后应及时向办公室派车人员报告。

  7、司机必须执行办公室指派的出车任务;办公室派车后,驾驶员无故不出车者,用车人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该驾驶员全额承担,并给与通报批评,三次不执行者,按合同规定辞退。

  8、用车者和司机均应按照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行车,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随意改变出车时间和行车路线而造成损失由用车人和司机共同负责。

  二、安全制度

  1、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法规,不得违章行驶,违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除接送领导的车辆外,其余车辆必须停放在园区管委会院内,停放它处发生意外由司机个人负责;因工作需要晚上确需在单位外停放的,要停放在安全地带,并经派车人员的同意。

  3、园区司机不得私自将单位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交于他人驾驶,违规一次扣除司机当月差费50元,若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借出车辆的司机本人负责,按合同规定辞退;在特殊情况下,必须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4、出车前认真做好三检工作,搞好设备的巡查,杜绝“带

  病”行驶。

  5、司机酒后开车,一经查实,立即辞退;如发生意外造成损失,由司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保持清洁卫生和车况良好,发现机件失灵或损坏及时报修。

  2、车辆维修,司机必须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开出车辆维修申请(结算)单,到政府采购指定地点修理;修理完毕结算时,结算单由司机签字,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审核,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入账。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司机及时与办公室派车人员联系,听从安排。

  4.如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保养、维修不及时,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维修费,由司机负担。

  5、冬季出车必须注意燃油等使用的规定,防止冻坏设备事故发生。

  6、由于司机失职造成的工具、机件丢失必须按价赔偿。

  四、其他规定

  1、车辆燃油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定点加油,油票由办公室根据派车任务和车型发放。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否则不

  予报销。

  3、车辆保险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由财政局和办公室统一安排办理。

  4、机关驾驶员应积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端正服务态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主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不离岗、不串岗,按时上下班,做到有事提前请假,病假应以医院证明为依据。

  5、为领导开专用车的驾驶员,按时保证领导正常工作用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保证行车安全,严守保密规定和工作制度,不得让其他无关人员随便乘坐专用车辆,保证领导及车辆安全,不经车队领导同意,驾驶员之间不得随意交换车辆,更不能将车交外单位人员驾驶。

  6、公用车驾驶员应服从领导调动和调度,保证行车安全及车辆安全。节假日要自觉服从车队领导安排的值班,夜晚因私事用车必须经车队领导批准方可用车。因私事将车开出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由其本人全部负责,造成的维修费用自理。

  7、服务态度差,不能按时出车完成任务,影响领导或科室公务者,扣发季度出勤奖;情节严重者,停车检查或给予行政处分,8、无论因公因私发生事故,未及时报告,隐瞒事实真相,扣除季度出勤奖;因关闭手机、影响工作的扣除当月电话费。

  9、严禁公车娶亲,一经查实扣除当事人安全奖,并写出书面

  检查。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昌农科管办[2005]14号)

  为加强园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积压和浪费,做到物尽其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园区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率的原则。

  二、园区所有固定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由办公室行管科统一管理。

  三、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设专人负责登记和管理。

  四、固定资产购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五、固定资产核算由园区财政局负责。

  六、固定资产使用人或专管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物、帐移交手续,在未办理完手续前,不得离职。

  七、办公室、财政局每年至少要对固定资产组织一次全面盘点、核对、登记。

  八、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调拨、变卖,必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各部门不得随意调拨和处置。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土地储备制度

  (昌农科管办[2005]16号)

  为加快园区发展步伐,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土地储备原则

  1、符合园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示范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原则;

  2、依法、科学、有效的原则;

  3、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

  4、有利于园区科技成果转化、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建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土地储备程序

  1、制定土地储备计划;

  2、管委会审批土地储备计划

  3、中介机构评估;

  4、专家会审;

  5、管委会研究;

  6、公示;

  7、国土资源局办理。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制度

  (昌农科管办(2005)21号)

  为规范差旅费开支行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基本需求,依据《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城市间交通费: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的舱(席)位等级标准如下:

  职

  务

  正县级

  副县级

  飞

  机

  经济舱

  经济舱

  火

  车

  软席车

  硬席车

  硬席车

  轮

  船

  一等舱

  二等舱

  三等舱

  汽

  车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科级及以下干部

  不准乘坐

  (二)科级以下人员出差乘坐飞机的,需经管委会领导审批。

  二、其它费用:食宿费、邮电费、异地取款手续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等费用,按标准实行包干制,最高不得突破限额标准,超额自负。

  标准:正县级,每人每天1000元;副县级,每人每天80元;科级,每人每天6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天400元。

  三、会议费:出差人员参的会议费凭据据实报销。由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费用包含在会议费中的,会议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交通补助费。

  四、培训费:经管委会领导批准参加各类培训(不发学历)的人员,凭据报销会议费,培训期间每人每天发放10元伙食补助,不发放公杂费,住宿费在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

  五、挂职锻炼费:基层锻炼、对口支援、异地挂职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0元,不报销住宿费,不发放公杂费。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土地审批制度

  (昌农科管办〔2005〕29号)

  为加强园区土地管理,促进园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相关政策,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土地审批原则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原则;

  2、符合园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示范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的原则;

  3、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4、有利于促进园区现代农业发展的原则。

  二、土地审批程序

  1、项目业主提出项目用地申请;

  2、国土资源局受理;

  3、部门会审;

  4、园区管委会研究,按程序审批、报批;5、公示;

  6、国土资源局办理。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审批制度

  (昌农科管办[2005]30号)

  为加强园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作,依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原则

  1、符合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审批程序

  1、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

  2、管委会研究

  3、招投标办公室受理;

  4、招标;

  5、公示;

  6、相关部门办理。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区农场管理办法

  (昌农科管办〔2007〕50号)

篇四: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是什么职位

  

  市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2023年度个人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是市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在2023年度中主要负责领导工作的开展和推进,现将我个人的述职报告如实向大家汇报。

  2023年,我所在的市工业园区重点实现了发展战略的调整和优化,全力推进园区可持续发展,转型升级成果显著,企业实现了质量和效益的双提升,创新能力不断改善。下面我分三个方面进行述职汇报。

  一、加强政治建设,确保党的领导地位得到充分发挥

  (一)固化组织建设,提高策划决策能力。在2023年度中,我们完善了工委组织机构,建立了一套全方位的信息系统平台,为组织决策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同时,我结合实际加强了网格化管理,对各个区域深入了解,为政策实施提供了具体的底层数据。

  (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支部管理。我强调在增强干部素质的基础上,注重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小区有规划地修建了党建休息室和读书室,并且每隔一段时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加强学习教育。同时,通过实际行动,鼓励党员带头学习运动健身、低碳生活。

  二、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招商引资工作

  (一)加强园区形象宣传,拓展发展空间。在2023年度中,我们使用网络宣传,积极组织展会推介活动,并且赴境内外与相关产业企业对接,加强了园区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为招商引资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二)进一步落实项目实施,加强服务保障。在2023年度中,我们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掌握企业的需求和问题,依据问题的实际情况,目标导向,提供一系列服务和解决方案,并且为企业量身定制了前期工作流程,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建设

  (一)引导企业节能减排,加强环保执法。在2023年度中,我们对企业整改进行了跟踪督查,对于违反环保制度的企业进行了罚款和关闭的处罚,进一步树立了环保的良好形象。

  (二)建设绿色生态园区,提高生态效益。在2023年度中,我们对园区内部的建设和运营进行了一系列调整,提高了园区内部的绿化率,建立了各类设施,便于居民和员工活动生活。

  总之,2023年度中,我所在的市工业园区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卓越成绩,但是仍需在未来的工作中持续努力,为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希望各级领导和同事能够支持、帮助和监督我的工作,谢谢!市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在2023年度中,通过加强政治建设、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政治建设方面,固化组织建设,加强

  党员队伍建设,确保党的领导地位得到充分发挥。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加强园区形象宣传,进一步落实项目实施,推进生态建设,提高生态效益。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引导企业节能减排,建设绿色生态园区,提高生态效益。这些举措不仅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同时也为园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为未来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市工业园区党工委将继续努力,为园区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环境和条件。

篇五: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是什么职位

  

  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主任赴外地培训学习心得

  3月8日—3月12日我参加了省委组织部、商务厅组织的全省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主要责任人赴**的专题培训班,我认为这次培训班举办的非常有意义、非常有必要。通过专题授课、现场教学、经验介绍等使我充实更多的理论知识,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想,得到了很多收获,同时与不同县市园区的同事交流讨论探讨,相互借鉴工作经验、思路方法,全面系统的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了视野

  这次培训从济南、潍坊、诸城、日照、青岛十几个园区的专题授课、经验介绍、互动研讨,使我在开发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产业聚群发展、金融创新及招商引资等方面有了一个较全面的了解,特别是诸城经济开发区制定出台的“三招三引”、支持企业股转上市、融资、转型发展等工作方法感触颇深,他们的新方法、新思路给我以启迪,促使我们思考园区怎么办、怎么发展、创新拼搏。

  二、对照先进,查找到不足

  **园区起点高、体量大、规划好、科技含量高,一园多区布局合理有序,是我们学习的模本。对照平乡自行车工业园区在园区的规划建设、配套设施、产品的科技含量、企业

  发展理念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通过参观学习,找到了对标学习提高的榜样。

  三

  机制活、思路宽、服务好

  青岛开发区从干部管理、激励机制、项目引进都有一套系统的制度约束,形成人人有压力,人人奋发争先的竞争机制,形成了“能干事、干成事、干大事”的工作热情,提高了园区的吸引力,留住了人才,激发了个人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社会服务等环境建设方面的能动性。

  结合几天的培训,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学习的成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指导工作。

  一、解放思想、敢于担当。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大胆试、大胆闯,不能畏首畏尾,停滞不前,开拓创新思路,高屋建瓴,指导企业摒弃“平、稳”的旧理念,建立做大做强新思路,加快园区建设发展的步伐,为区域经济繁荣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高标准做好规划,找准定位。高标准、高起点、大手笔做好园区总体规划,发展壮大传统产业,发展高新产业,实现土地利用规范化,产业发展多元化,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突破,努力使产业和空间高效匹配。

  三、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抓好人才引进。建好高科技创业中心争取和北京、天津院校的联系,引进高新技术和人才,对接好京津冀产业转移,争取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的好项

  目、大项目引进落地。搞好电子商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为企业搭建新的营销和服务平台,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后勤保障工作。

  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效能。用足用好上级各项政策,深化服务,优化审批手续,做好“一站式”帮代办平台,建立重点企业领导分包制度,统筹协调,及时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坚持依法行政,严纪律强约束。以全省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通过立规矩、强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镇范围内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工作一流的干部队伍,为企业营造宽松的生产生活环境。

  六、完善设施配套,加快硬件环境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按照以自行车童车为主,向多样化发展的思路,抓好广东轮椅和医疗器械、华润超薄高强度钢管及镀膜、好孩子婴童木床、天津印铁等项目。在完善“十一通一平”的基础上,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学校、医疗卫生服务、购物、住宅、酒店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打造宜居宜业的新园区。

篇六: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是什么职位

  

  南宁江南工业园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江南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责任人:黎崖英

  职务: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党政办主任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具

  体

  措

  施

  1.年内召集分管部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2次。

  强化责任担当

  2.根据分管权限,主动过问,及时听取和批示批转有关作风问题专项工作,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汇报。

  1.年内同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2.年内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

  加强日常管理

  3.主动填写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督促和指导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定期进行查阅。

  4.落实“一岗双责”,引导分管部门的干部职工,严守工作纪律。

  共性清单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严格廉洁自律

  3.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时,主动报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4.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本单位门户网上公示。

  5.加大责任范围内“四风”问题的整治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个性清单

  1.加强园区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加强园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增强园全年

  全年

  全年

  全年

  完成时限

  全年

  全年

  全年

  8月

  全年

  全年

  全年

  全年

  备注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具

  体

  措

  施

  区党员干部身份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园区两新组织党建、统战和群建工作,以大党建工作促进园区建设方展。

  3.对分管部门存在的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及时检查督促整改;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党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进行查处。

  4.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负责检查考核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结合城区“五严五提升”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提高执行力,提高工作成效。

  6.积极开展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年内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次以上,邀请江南区纪检监察委为干部职工举办一至两次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全面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增强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7.组织分管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财经纪律,规范工作经费等资金管理。

  完成时限

  备注

  全年

  全年

  全年

  全年

  全年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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