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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欠税整改情况

时间:2024-04-07 20:15: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度欠税整改情况,供大家参考。

2024年度欠税整改情况

情况是一个名词,读音为qíngkuàng,是指情形,情景。出自《堕及妻赵氏墓志》。情况也有指事情的来龙去脉等意思。词义解释指当时的一种场景。比喻线索、苗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欠税整改情况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了保障公民、纳税人和有关组织依法获取税务部门政府信息,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纳税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大邑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办法》,并按照办法积极开展工作,未出现不按办法内容处理的事件。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抓信息公开工作,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共同搞好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大邑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邑县国家税务局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组织管理。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认真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和办理流程,切实满足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是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须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信息公开的局领导审批后,方能发布。审核审批者是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责任人。凡经各单位上报发布的信息,均视同已经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一)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核坚持结合实际,依法审查,既保守国家秘密又便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大邑县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保密审查的范围。认真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设在我局办税服务厅,提供专用设备,为纳税人及时查阅提供方便。

  (二)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坚持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运转流程结合,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对以下内容重点进行保密审查。

  1、国家税收工作重大决策事项;

  2、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名义制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领导、局内各单位领导在全国性会议、专题会议、研讨会、座谈会、国际性会议等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言录音整理的文字材料;

  4、月度、季度、年度等税收收入数据,税源、征管、稽查、财务、机构人员、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统计数据;

  5、税务稽查案件查处情况;

  6、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7、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征管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和方案;

  8、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

  以上八个方面主要从以下情况进行保密审查:

  一是否属于密级(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内容,保密期限是否期满;

  二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尚未决定的事项;

  三是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直接造成国家的税收流失;

  四是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严重干扰政府和税务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

  五是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造成社会和经济秩序混乱;

  六是否涉及个人、法人或有关组织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七是否存在不宜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健全税收门户网站的发布登记制度,制定了《大邑县国税局网站管理办法》,对我局负责管理的相关网站,落实安全措施,加强重点部位的保密审核制度。

  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后,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核,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
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承办科(室)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报保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保密委员会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上级保密部门确定。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与对该信息的其他审核工作同步进行,保密审查时间不得影响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

  (四)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坚持严格责任追究,严防泄密事件。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泄密或因保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根据**市国税稽通(20**)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20**年度至20**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县**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年**月,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

  税务登记证号: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
增值税由**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年—20**年为13%,20**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09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08年也经过**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20**年度纳税情况:

  20**年初公司库存原煤806、12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12、12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年1月17日,**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年1月18日上交。

  2、20**年度纳税情况:

  20**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12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年10月,根据**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12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年度纳税情况

  20**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6876334、67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12、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20**至20**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按照贵局于20**年7月4日下发的《税务稽查查前告知书》(国税稽告字[20**]001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于20**年7月5日至7月30日,对我公司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所属期间涉及到的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年7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整。由于公司股东从事过矿产资源的开发的相关工作,成立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市**县当地的矿产资源进行投资开发,并同时承接部分通信电缆工程业务。

  ****公司成立以后,主要是从事了对****市**县当地的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成立了****公司**分公司,相继对**县可能存在矿产资源的**矿点、**x矿点进行前期的办证、勘查、找矿等工作。同时,为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在**县政府的要求下,投资成立了****有限公司。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期工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加上国家的政策的不断变化,****公司虽然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该工作难度较大,过程复杂,至今虽已开展了五年多的工作,但尚未形成具有开发条件和价值的矿点。同时,由于资金需求量大,公司资金有限,前期开发工作时断时停,公司股东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寻找具有资金实力的合作开发者上,为此****公司除欠银行货款外,尚欠大量的私人借款。

  二、企业涉税情况:

  ****公司到目前为止,在对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上,未有收入体现,应不存在相关的税收问题。

  ****公司近年来除开展以上工作外,另外的业务主要是承接了**市当地在电站开发工作中的配套通信电缆施工工程业务。其中,20**年取得收入245494元,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已缴纳增值税7364、82元。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964744、37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34513、92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
20**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其中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开具通信工程款发票1319050、35元,已全部缴纳营业税,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469615、35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85409、95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预缴所得税为2321、04元。

  三、本次税收自查情况:

  接到贵局通知以后,按照贵局通知后附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安排有关人员对我公司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的相关涉税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的检查内容分为以下部分进行:

  1、增值税相关涉税情况检查:

  我公司由于涉及的流转税业务主要是通信工程施工,在20**年度取得收入245494元时,开具了普通销售发票,按3%的比例缴纳了增值税7364、82元。20**年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应缴纳增值税,由于我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143071、30×0、03÷/1、03=4167、13元。

  2、对与收入相关的.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20**年取得收入245494元,20**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在对我公司业务及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特别是对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分析,对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各明细的形成原因、核算过程及相应原始凭证进行了落实,自查中发现20**年度已挂账的预收账款—**x电站540000万元,由于当时核算时该款项属该电站上一级单位付款,后期一直未能处理,属已收款未确认收入项目,因此在此次检查中应确认该收入540000万元。

  3、对与成本费用相关事项进行了检查。

  经对我公司成本费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⑴、产品销售成本及结转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我公司20**年取得收入245494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98450元;
20**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225994元。

  经对我公司财务人员及业务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核对,公司财务人员在核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是按一定的毛利率计算而得出。20**年的成本已取得相关发票,20**公司在开展通信工程施工过程中,大量的施工费用及工程配套材料费用款项由当地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工程款已实际付出,相关费用挂账于其它应收款上,由于工期较长,加上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发生工伤事故(目前法院尚正式判决),公司未及时取得相关发票。在此次自查中,我公司按收入的50%确认销售毛利,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225994元—1462122、25元×50%=494932、87元

  ⑵、期间费用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我公司20**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房屋装修及设备款共87481、37元未采取摊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②、购入固定资产(电脑、办公家具等)57200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采取折旧方式进行摊销;

  ③、个人电话费用合计9751、72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④、会务费、汽车超速罚款共3380元计入管理费用—其它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⑤、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1760、40元未纳税调整。

  ⑥、支付的工程款80130元应计入施工成本科目。

  在对我公司20**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个人电话费用合计3276、05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②、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6000元未纳税调整。

  3、对相关涉税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在对20**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62792、37元会计折旧和税法规定折旧一致,纳税调增金额62792、37元属编报错误。

  4、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说明。

  通过自查,我公司由于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应补缴增值税4167、13元,我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应分别调整如下:

  20**年度:

  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934513、92+540000+87481、37+57200+9751、72+3380+1760、40—80130=—154810元

  20**年度:

  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385409、95+494932、87元+3276、05+6000=118798、97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18798、97元×25%=29699、74元—2321、04元=27378、7元

  以上所述为我公司本次自查的情况总结,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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