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全区社区建设与管理推进会上讲话(2023年),供大家参考。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全区社区建设与管理推进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前期我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社区治理工作,落实相关责任,动员各部门、各园(街)区、各镇街,紧扣经济发展主题,以创建和谐社区为抓手,以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通过“规范化年”、“水平提升年”和“品牌创建年”等系列创建活动,着力加大共享共建力度,推动全区社区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全力开创社区建设工作新局面
去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服务与管理并重的理念,在政策扶持、服务完善、治理创新、经济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全区社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5个镇(街道)全部建成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镇(街道)、示范社区17个。
(一)强化顶层设计,积极发挥党政主导力
建设城乡社区,根基在基层,关键在引导。近年来,全区上下积极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力,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推进社区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引导。自成立以来,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推进镇村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等15个规范性文件,从城乡社区管理体制、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集体经济发展、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建设标准,明确具体措施,实行绩效考核,着力解决城乡社区“有房办事、有人干事、有钱做事”的难题,充分调动基层参与社区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优化社区布局。随着区域产业集聚步伐的加快,以及大量安置区的建设,原有社区布局已无法满足基层服务和区域发展的需要。2022年,先后设立了6个新社区,撤销了2个空壳社区,基本实现了“边界分明、规划适度、走向合理”的目标,做到了社区区域无交叉、无缝隙、无遗漏。三是构建共建机制。我们启动了新一轮结对帮扶工作,由区党政负责人牵头,每个机关部门、园区挂钩2个社区,全区51个涉农社区挂钩共建全覆盖,建成了区委区政府主抓,区民政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助,园区配合帮助,镇街组织推进,社区具体负责的共建机制,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助推城乡社区加快建设。
(二)抓好功能完善,不断提升基层服务力
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根本目的还是服务群众,只有让群众满意,才能真正体现社区建设的意义。一是在资金投入上倾斜。坚持公共财政向基层倾斜,确保全区新增财力的80%用于民生建设,切实保障社区建设投入。在社区“两房”建设上,集中开展“三年行动计划”,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不达标的26家社区,每达标一家,由区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镇街财政予以配套补贴。截止2022年底,除个别城市社区因历史原因未安排社区用房外,我区社区用房全部达标,累计新增社区用房面积4万多平米。此外,我们还投入近千万元,建成了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涵盖便民服务、养老助残、社工培训、公益服务、文化健身、科普教育、社会组织孵化和百姓会所等“7+1”功能,成功打造社区建设综合示范平台。二是在人才配备上倾斜。通过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等工作,强化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选配,实施大学生村官选培工程,选派机关、园区优秀干部到社区任职,切实加强社区“带头人”队伍建设,推动社区干部年轻化、学历化、职业化。目前全区社区“两委”成员平均年龄约4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数占65%。全面加快社工队伍职业化建设,截至去年年底,累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00多名,委托专业机构对社区干部轮训超1000人次。对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按等级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取得证书并从事社区社会工作的人员,由镇街每月另外给予50—150元的津补贴,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真正体现“以适当待遇留人”的要求,稳定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在公共服务上倾斜。围绕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城乡社区、困难群众的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城乡社区服务保障能力。在全市率先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利用社会资本建设了明珠街道颐年康复养护中心,其做法得到了省民政厅充分肯定。除落实好政策性、制度性的八大救助外,从2015年起,每年投入240万元开展慈善爱心超市专项救助,为全区城乡低保等四类托底对象2000多人按月免费发放生活用品,实现精准扶贫。自2016年起,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养老机构为全区年满70周岁的三类老人每月提供享受定额定时的免费服务。2021-2022年,区、镇两级财政共投入80万元,完成了47户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程。积极推进村级卫生机构及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全区所有社区实现了卫生服务全覆盖,为每个社区配备了1名劳动保障协理员,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和办理社会保障。通过在公共服务上倾斜,让更多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提升了百姓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加快改革创新,逐步强化基层治理力
加强社区自治是城乡社区改革创新的重要方面,也是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建设和谐社区的关键。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全面推开社区民主自治。广泛推行“政社互动”“三社联动”,全面完善社区民主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社区听证、社区QQ群、社区微信等协商制度,拉近了社区干部和工作者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形成了社区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在集体资产管理上,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及阳光驿站网络监管平台,有效提升了集体资源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益。修订完善村务公开目录,统一规范公开时间、程序,积极推动居(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职能,切实保障了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城乡社区依法自治率达100%。二是改革创新社区管理体系。一方面,创新户籍管理,解决因拆迁安置形成的人户分离问题。依托公安人口信息系统,开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系统,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了户口与福利剥离,为群众户口自由流动创造了良好条件。这项工作在全国尚属首例,其做法得到了公安部的肯定。另一方面,科学合理划分网格,实现管理全覆盖。全区共设有社区网格长259人,网格员797人,实行统一编号,并将相关补贴分别列入区、镇街两级财政预算,夯实了社区管理的基础。三是大力培育各类社会组织。深入贯彻《江苏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鼓励镇街及社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目前,全区登记各类社会组织142家。积极培育发展壮大本地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工事务所,并整体托管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涌现出了百姓健康大讲堂、爱心公益联盟、雨露爱心、阳光宝贝、颐年养老、凤凰教育指导、思淼社工等一批公益慈善或专业类社会组织。街道众多文艺团队演出的足迹遍布了全市的每个角落,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
注册成立了社区教育中心,并以此成立了联合党支部,引领8家民间幼儿教育协同公办教育规范化发展。
(四)培育集体经济,努力增强社区发展力
建设城乡社区离不开经济发展的支撑,只有社区集体经济的繁荣才能带来城乡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力。为加快社区经济转型发展,区里专门出台意见,制定了16条政策措施,在规划、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大力推进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一是鼓励社区创业。牢固树立经营社区的理念,鼓励社区利用自身优势,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和集体资金,发展楼宇经济等与区相配套的产业,增强“造血”功能,增加集体收入,很多社区借助社区用房新建或扩建的。二是开展帮扶指导。组织园(街)区、机关部门、镇(街道),针对各社区不同的资源、条件,以项目建设为主题、主线,开展帮扶指导,引导社区干部群众积极创新,寻找符合本社区经济发展的道路,运用各类“双创”政策,争当基层“创客”。三是致力脱贫致富。相继出台了《关于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实施意见》和《关于组织挂钩帮扶经济薄弱镇村和低收入农户的意见》两个文件,同时,对年收入7500元以下的低收入611户农户1144人全部建档立卡,并分别明确帮扶部门和园区,在2020年已实现全面脱贫。全区32个部门参与帮扶,2021年已完成200户脱贫任务。2022年,全区所有社区的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超过100万元以上,其中,100—200万元的社区达到16个,200万元以上的社区达到9个。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2534元。
总的来看,我区在社区建设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宏观方面说,去年3月全市近乎最高规格、最大规模的农村社区建设推进会在我区召开,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从微观讲,涌现出了一批城乡社区建设示范或特色社区。但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与上级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与我区快速发展的经济还不相适应:因城市化进程的需要,部分社区服务用房拆迁导致临时不达标,社区建设的主阵地作用发挥不足;
一些社区服务设施不完善,建设数量少、规模小、配套差,社区服务的方式、内容、项目还比较单一;
社区准入制度没得到有效落实,不少部门争相进社区、挂牌子、占房子、搞创建,社区工作负担重、行政化较为严重;
社区设置不尽合理,服务管理跟不上;
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及社会工作者严重缺乏、社区工作队伍职业化进程任重而道远;
区、镇(街道)两级没有专门从事社区建设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对以上问题,务必要认真研究分析、强化措施加以解决。
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不断深化城乡社区建设成果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体。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区已经成为促发展的基础、保民生的依托、抓稳定的源头。对党来讲,巩固政权的根基在社区。党的方针政策,无不通过社区贯彻落实下去。对政府来讲,改善民生的依托在社区。只有不断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建设水平,才能更好地增进城乡居民福祉。对全社会来讲,维护稳定的重心在社区。“风起于青萍之末”,所有社会矛盾苗头最先在社区反映出来,社区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只有充分发挥好社区“减压阀”作用,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长治久安。下一阶段,我们要善于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着力提高社区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体工作上,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1.进一步化解基层突出问题。当前,基层社区出现的一些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全区社区建设的水平、影响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对此必须要大力予以解决。
一是突出一个焦点,确保社区“三资”管理安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既是农村工作的重点、难点,也是广大农民群众和媒体关注的热点、焦点,更是有效抑制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落脚点。下一步要坚决贯彻落实“微官微权微腐败”专项治理行动,切实解决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重点整治四个方面:重点整治制度不规范的的问题,在排查问题和风险点基础上,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入手,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农村财务和“三资”管理制度,研究出台农村财务和“三资”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操作规程,以健全规范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重点整治代管资金监管缺位问题,组织开展镇(街道)代管资金摸底调查,规范代管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实现“代管资金”审计全覆盖。重点整治非现金结算不到位的问题,全面执行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制度,改变长期以来农村以现金结算为主要支付方式而引起的村级资金发放不及时、个人截留发放资金以及虚假列支等违法违纪的行为,从结算方式上堵塞违规、虚假列支的漏洞。重点整治违规支出的问题,对2016年以来的费用支出、特别是非生产性支出进行清理,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要求,对村级违纪违规报支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从执纪问责上强化对村干部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约束。
二是聚焦一个难点,彻底解决退职干部的后顾之忧。当前,全区社区工作者退职待遇相差较大,有些镇(街道)退职干部可以享受事业单位待遇,有些镇(街道)退职干部退职后每月只有几百元的社保退休金,部分人员暗地里成为影响重大项目推进的阻力,每逢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时影响更加明显,对此,要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会议的要求,区组织、人社、财政、农经、民政等职能部门要尽快联合调研,直面问题,坚持镇(街道)之间待遇相对平衡、退职前后待遇落差相对平衡等原则,在2023年底,研究形成解决社区退职干部待遇的一揽子意见。
三是解决一个矛盾,大力推进社区干部职业化进程。要尽快形成社区干部的准入机制,除三年一次的换届选举外,补充人员必须由区级层面统一招聘,由组织、人社、民政等部门具体落实,对社区擅自进人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积极落实社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进程,彻底分离社区服务事项与集体经济管理。要积极探索区财政对基层城乡社区办公活动经费以及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投入机制,为全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进程扫除障碍。
2.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服务居民,造福百姓,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要把为社区居民提供完善的服务作为首要任务。
一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谐社区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投入,一穷二白的社区很难实现真正的和谐,特别是涉农社区要创新思路千方百计经营社区。要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镇(街道)村(社区)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充分整合利用好社区资源,培育新兴税源。建立多渠道的社区服务投入机制,积极开展社区共建帮扶活动。重视“输血”的同时,增强社区“造血”功能,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以项目化推进集体经济发展。镇(街道)社区要主动加强与相关园区的联动,主动做好产业配套、物业服务,因时因势打造特色产业,形成融合共生的发展态势。园(街)区、镇(街道)也要加强对社区发展相关服务业的引导,做好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年服务业收入占社区集体总收入的比重要达40%以上。2023年,要力争全市“十强村”零突破,为各镇(街道)争创全市经济十强乡镇奠定基础。
二要推进平台扫尾建设。经过前几年的大力实施,我区社区用房的建设水平在全市都是领先的,几千平米的社区用房比比皆是,但根据“大走访大落实”活动过程中基层反映的问题,还有极少数社区用房不达标、部分社区缺乏标准化卫生室,部分社区的用房难以打造宣传文化部门大力推进的综合性文化中心等等,对此要因地施策,要结合全区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等因素决定部分社区用房是否需要重建,如该社区很可能要整体拆迁,社区面临撤销或重新整合;
要结合社区分布决定部分社区卫生室是否需要新建等等;
要按照“服务面积最大化、办公面积最小化”的原则,要完善社区服务功能设置,严格将社区办公用面积控制在总面积的20%以内。加快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按照“一处固定场所、一套信息设备、一名信息员、一套管理制度、一个长效机制”的基本要求,整合区、镇(街)、社区面向居民、驻社区单位的服务内容和流程,有效融合部门信息化资源,建设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建立覆盖全区的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推进社区社会事务、公共服务信息化。
三要健全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网格设置、管理职能、服务内容,选齐配强督导员、网格长和网格员,着力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及居民个人等为多元参与主体,以社区网格为依托的“一核多元”的社区治理格局,实现服务与管理的有机统一。达到入一定入住率的小区可以考虑单独建立社区,对此,**镇针对大楼周边区域积极探索,消除社区服务管理盲点。广泛开展社区自助、互助和志愿服务,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引导社区居民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舆论文化环境,不断拓展志愿服务领域,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大力争创全市十佳文明社区。
3.进一步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创新社区治理机制是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是扎实推进“政社互动”。进一步明晰基层政府与社区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促进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效衔接、良性互动,推动基层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的界定范围,明确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政府需要提供的业务指导和经费保障,尽可能把更多的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社区。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今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并将协议事项落到实处,切实减轻城乡社区的行政负担。
二是严格落实社区减负。当前,我区的社区减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个别部门(单位)无视《社区工作事项准入目录》,以上级有考核任务、考核指标为由,仍然将工作直达社区,少数部门依然到社区去建机构、占房子、挂牌子。各级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部门工作事项进社区审批准入制度,各部门凡是有事项要进入社区的,须经区社区建设与管理指导委员会同意,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进入社区。凡依法应当由社区协助的事项,要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经批准确需进入社区的工作事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一律不得要求设立专门场所、配备专职人员。对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在社区建立的组织机构、社区挂牌、社区台帐和达标评比项目要认真组织清理。民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负责的职责,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督查通报等长效管理机制,对社区减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社区减负取得实效。
三是完善“三社联动”机制。依托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积极扶持、培育和发展贴近城乡居民需求的公益慈善、文体娱乐和社区服务等各类社会组织;
有条件的镇(街道)、社区要建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大力培育发展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机制,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通过直接资助、以奖代补、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加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要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积极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向专业社工过渡。实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执业登记注册、社会工作人才绩效考核评估和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社会工作人才保障激励制度,大力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就业岗位,努力实现社会工作人才充分就业。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7名以上,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社工持证率力争达到30%以上。
4.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村(居)民自治是社区建设的根本途径和有效手段,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一是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去年底,我区顺利完成了第十一届村委会和第十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各社区要深入开展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标的民主管理实践,健全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居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社区“两委”任期目标责任制、违规违纪辞职承诺制,引导居民依法参与社区事务、财务和集体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因地制宜,不断探索有利于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民主管理形式。
二是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按照《**省村务公开目录》要求,进一步规范居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公开时间。继续组织开展居民直评社区干部、社区干部述职述廉活动,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健全村级监督组织,规范监督内容和程序,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区民政局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全区居务公开、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的指导,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居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发挥作用,推进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是推进社区协商民主。各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从明确协商内容、确定协商主体、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等方面入手,广泛开展社区协商民主,并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依托社区党组织成立议事协商平台——“民情理事会”,协助居委会开展工作,推动村民自治向“微自治”发展,进一步完善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三、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把社区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社区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就能抓好的,必须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强化社区建设与管理指导委员会的职能和力量,探索成立区、镇(街道)两级社区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领导动员力度、财政投入力度、人员配备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扎实推进。镇(街)党(工)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将社区建设绩效作为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城乡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共驻共建共享机制,倡导和动员驻社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物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
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到社区兴办各种事业,组织社会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要鼓励社区开拓创新,凡有利于和谐社区建设的办法、措施、机制、模式等等,都应受到鼓励和尊重,不断激发社区建设的活力。
三是狠抓队伍建设。要加强对社区干部特别是新当选社区干部的培训教育,区、镇(街道)每年至少对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培训一次,对社区其他工作人员每两年至少培训一次,帮助其掌握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社区工作者要努力掌握和运用社区工作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落实好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专职成员相关待遇,不断探索和健全激励机制,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要支持和鼓励工、青、妇、残、老等群团组织的志愿者进入社区开展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发挥自身特长,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同志们,社区建设是一项服务民生、普惠民众、扩大民主、凝聚民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事业,是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基础,是事关全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长期任务。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让我们以更大的决心、更新的举措、更实的行动,切实增强加快社区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开创社区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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