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法院助推基层矛盾化解工作汇报(全文),供大家参考。
今年以来,**法院聚焦基层矛盾化解新形势、新要求,持续深化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紧盯重点难点,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力助推基层矛盾化解,有效实现了司法亲民、诉讼便民、改革惠民目标。
一、聚焦一审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矛盾。一是在查明事实上下功夫。严把一审事实查明关,组织资深法官,深入调查研究案件事实查明标准,制定民事、刑事常见案件类型事实查明指引,将必须查明、主动查明的范围标准嵌入审判流程,作为法官会议、审委会和院庭长监督的必查内容,着力夯实一审裁判基础。二是在完善制度上做文章。健全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规则,建立发改案件逐案评析制度,制定生效案件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裁判标准,防止出现“同案不同判”。三是在推行“互联网+”上求突破。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依托“山东微法院”“山东电子诉讼服务网”“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平台,在线完成立案、调解、证据交换、询问、庭审、送达等诉讼环节,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推动更快实现公平正义。今年以来,该院开展互联网庭审公开1251次,程序性文书电子送达率达84.26%、证据交换发起率达到64.6%,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2021年,该院智慧法院建设得分位居全省法院第1位、全国第15位。
二、坚持诉讼源治理,联动化解矛盾。一是整合资源,强化联动。创新实施“六三一一”工作法,强化县直部门联动,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化解矛盾,在全省率先组织召开由200余家部门(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的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总结推介矛盾多元化解的“**模式”。2021年,进入诉讼程序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2.78%;
今年1-6月份,同比下降14.4%。该院诉源治理的典型做法被央视新闻频道宣传报道。二是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以“五星法庭”创建为契机,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法庭,在全县乡镇办事处成立法官工作站15个,法官和法官助理定期到法官工作站为基层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咨询、开展调解技能培训,深入田间地头、乡村社区进行巡回审判、开展法治宣传,对潜在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前端化解,指导“无讼村居”建设,切实建立派出法庭参与诉源治理的大格局。三是先行先试,务求实效。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与金融机构建立协作机制,聚焦化解争议较小、案情比较简单的信用卡纠纷案件。仅今年5月份,就实现诉前批量化解信用卡纠纷40余起。
三、强化衍生案件治理,前置化解矛盾。一是全过程推动“服判息诉”。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强化法律释明、裁判说理、判后答疑力度,使当事人在诉前形成合理的诉讼预期,在诉中打开法结、在诉后解开心结,让当事人信服裁判结果,有效减少二审案件数量。今年以来,该县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2.57%,位居全市第1位、全省第3位。二是全要素推动“机制创新”。创新推动简易案件办理模式,与银行对接沟通,建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机制,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金融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追偿权等案件中,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11.71%。与公安部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垫付救助金追偿协作机制,预计每年减少相关衍生案件200余件。三是全方位推动“流程优化”。制定《关于建立执行通知前置程序的意见(试行)》,发出全市首份《自动履行义务提示书》,加强立、审、执衔接配合,提升案件自动履行率,进一步强化执源治理,有效减少执行案件数量。
四、多措并举筑牢根基,确保化解实效。一是规范考核流程。用好考核“指挥棒”,在全市率先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县综合考核体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持续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把结案率、审限内结案率、发改率、服判息诉率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切实提高考核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做好繁简分流。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推动案件繁简智能识别,深入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今年以来,该院的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9.69%,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较去年同期下降4.2天。三是完善配套体系。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功能布局,加快环资法庭、金融法庭、家事法庭等专业化法庭建设,发挥派出法庭面向群众、深处一线优势,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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