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大海范文网为各位分享了2021年安徽亳州蒙城县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欢迎大家的关注。
1.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1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
2.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5日内注册、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按照“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热点服务―新生入学报名―蒙城县―初中新生入学报名、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流程,如实填写适龄儿童、少年相关信息。
若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在的学区学校报名点报名。
如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可到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或蒙城县教育局(原老电大)一楼咨询,或致电0558―7967618、0558―7620708咨询。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
1.城区小学
(1)适龄儿童具有城关街道辖区户籍,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居住房产。适龄儿童既可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户口有迁移的,时间截至2021年招生方案公布之日前),也可在居住房产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房产证明)。
(2)适龄儿童具有城关街道辖区户籍,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居住房产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户口有迁移的,时间截至2021年招生方案公布之日前)。
(3)适龄儿童非城关街道辖区户籍,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居住房产。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在居住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已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产权的,在居住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加盖蒙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权属档案专用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户口簿);已购房且在2021年8月31日前已交房、未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在居住房产所属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县住房发展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
在城区已购房未交房的购房户子女,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住房发展中心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户口簿到指定学校入学(小学阶段到逍遥路小学政通路校区或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入学,初中阶段到蒙城中学齐山路校区入学)。待交房后,可以转入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入学,也可以留在现就读学校继续学习。
(4)适龄儿童非城关街道辖区户籍,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未参加房改的单位住房或自建房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且在本城区无其他房产,在户籍登记地或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居住地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常住户证明,以及在此地址实际居住近半年的相关佐证材料,如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正规发票)。
2.城区初中
(1)2021年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既可以凭毕业证到毕业小学所在地中学学区学校报名,也可以凭城关街道辖区户籍在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学区中学入学(需凭户口簿,户口有迁移的,时间截至2021年招生方案公布之日前),还可以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到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房产相关证明材料)。
(2)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具有城关街道辖区户籍的,在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学区中学入学(需凭小学毕业证、户口簿)。非城关街道辖区户籍,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居住房产,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在居住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凭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已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产权的,在居住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加盖蒙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权属档案专用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户口簿);已购房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前已交房,未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在居住房产所属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县住房发展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
以上房产均不含商业房产。
3.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政策照顾人员子女入学
(1)非蒙城籍随迁子女入学。持我县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证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2)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在城区招商引资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务工的本县户籍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务工一年以上或父母一方务工两年以上(截至2021年8月31日,需凭户口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出的养老保险等缴费明细、用工企业出具工资卡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字,同时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具招商引资企业证明,县招商服务中心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由县招商服务中心开具招商引资企业证明)。
小学入学。在新城区嵇康路以东、乐土路以北的企业职工子女,到逍遥路小学政通路校区入学;乐土路以南的企业职工子女,到嵇康路小学入学;嵇康路以西、乐土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企业职工子女,到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入学;老城区企业职工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所属学区入学。
初中入学。持相关材料到蒙城中学齐山路校区、鲲鹏中学入学。
(3)城市规划区内拆迁户子女入学。已安置的拆迁户,在安置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安置房屋确认单)。
已拆迁未安置的拆迁户子女(截至2021年8月31日已签订正式拆迁协议的),原则上原就读学校未拆迁的在原学校就读或在拟安置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因特殊情况,确需到其他学校就读的,由县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认定,确保拆迁户的适龄子女正常入学(需凭户口簿、原始拆迁协议或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街道印章的拆迁协议复印件)。
城市规划区内学校拆迁的,按拆迁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4)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军政〔2021〕247号)要求,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在本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入学并享受当地教育优待政策(需凭户口簿、县人武部证明)。
(5)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要求,其子女根据实际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入学(需凭户口簿、县卫生健康委证明)。
(6)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等优抚政策,给予落实(提出书面申请,相关单位签署意见)。
(7)返乡创业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已正式开工建设且投资手续齐全、千万元以上项目的)。经县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就近在城区学校安排就读。
(8)其他符合政策要求入学的,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二)其他公办中小学招生
1.小学。由各乡镇、街道学区组织实施,适龄儿童可以在户籍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也可以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
2.初中。小学毕业生在原乡镇、街道划定的中学学区学校入学,由学区负责组织区域内毕业生报名(可以凭小学毕业证);适龄少年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入学;还可以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居住房产证明)。
3.其他符合政策要求入学的,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交叉覆盖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自愿选择本学区内的公办或交叉覆盖学区内的民办学校入学,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当交叉覆盖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县教育局认可的摇号方式录取,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学校如果还有剩余的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统筹,但不得跨县招生。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县教育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以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但不得超过县教育局核定的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招生规模限制数,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数大于教育局核定人数的,七年级一律不得招收本校六年级学籍以外的学生。
4.招生程序与时间
(一)报名登记、初审(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5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交学生相关信息。招生学校对提交上传的入学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对符合入学条件并能完成网上数据对接的,确认受理并录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入学证明材料到所在的学区学校或村(社区)代办点,由具办人代为办理。不能完成网上数据对接,导致网上不能报名和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向学校提交新生入学的证明材料,由学校线下初审。
民办学校报名登记、初审: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2日,民办学校交叉覆盖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及一贯制学校七年级直升学生报名;如直升和交叉覆盖学区内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15日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二)复审、公示(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21日)。城区中小学线下初审通过的入学材料,报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审。其他中小学复审由学区负责。录取结果在学校、村(社区)或蒙城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示。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2021年8月22日―2021年8月23日)。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新生,由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5.联系方式
县纪委(监委):0558―7629650
县教育局:0558―7623068
6.招生划片范围
一、城区公办小学学区
(一)逍遥路小学学区
1.逍遥路小学(原附小南校)
(1)鲲鹏路以南、嵇康路以东、仁和路以北、芦沟至陈牛路以西的区域;
(2)金色家园小区为逍遥路小学与庄子小学共同学区;
(3)鲲鹏路以南、嵇康路以西、南华路以东、政通路以北为逍遥路小学与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共同学区;
(4)政通路以南、嵇康路以西、南华路以东、仁和路以北的区域,为逍遥路小学与城关第三小学仁和路校区共同学区。
2.逍遥路小学三义路校区
(1)逍遥路以东、永兴路以南、张庄路以西、乐土路以北的区域;
(2)嵇康路以东、仁和路以南、永兴路以北、庄子大道以西的区域,为逍遥路小学三义路校区与逍遥路小学仁和路校区共同学区;
(3)张庄路以东、乐土路以北、东光路以西、濮水路以南的区域,为逍遥路小学三义路校区与逍遥路小学仁和路校区共同学区;
(4)永兴路以南、嵇康路以东、乐土路以北、逍遥路以西的区域为逍遥路小学三义路校区与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的共同学区。
3.逍遥路小学仁和路校区
(1)庄周安置小区A区、B区、C区;
(2)仁和路以南、庄子大道以东、濮水路以北、安驰大道以西的区域;
(3)嵇康路以东、仁和路以南、永兴路以北、庄子大道以西的区域,为逍遥路小学仁和路校区与逍遥路小学三义路校区共同学区;
(4)张庄路以东、乐土路以北、东光路以西、濮水路以南的区域,为逍遥路小学仁和路校区和逍遥路小学三义路校区共同学区。
4.逍遥路小学政通路校区
鲲鹏路以南、芦沟至陈牛路以东、安驰大道以西、仁和路以北的区域(庄周安置小区A区、B区、C区除外)。
5.逍遥路小学王冠路校区(原红光小学)
代元路以南、安驰大道以东、仁和路以北、东外环以西的区域(逍遥路小学王冠路校区在改造提升期间,该校学生到逍遥路小学政通路校区就学)。
6.逍遥路小学嵇康路校区
纬一路以南、南环路以北、安驰大道以西、灵山大道以东的区域。
7.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
(1)嵇康路以西、永兴路以南、西外环以东、乐土路以北的区域(其中望月路以西、濮水路以北、齐山路以东、永兴路以南的区域,为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与城关第三小学仁和路校区共同学区);
(2)永兴路以南、嵇康路以东、乐土路以北、逍遥路以西的区域为逍遥路小学三义路校区与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共同学区;
(3)南华路以东、永兴路以北、嵇康路以西、仁和路以南的区域,为城关第三小学仁和路校区与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共同学区。
(二)庄子小学学区
1.庄子小学
(1)嵇康路以东、商城路以南、逍遥路以西,鲲鹏路以北的区域;
(2)逍遥路以东、宝塔路至梦蝶路以南、鲲鹏路以北、安驰大道以西的区域;
(3)金色家园小区为庄子小学与逍遥路小学共同学区。
2.庄子小学宝塔路校区(原城关十二小)
(1)庄子大道以西、御园街以南、逍遥路以东、宝塔路以北的区域;
(2)逍遥路以西、商城路以北、嵇康路以东、茨淮路以南的区域。
3.庄子小学一里丁校区(原城关七小)
嵇康路以西、鲲鹏路以北、北蒙大道以东、宝塔路以南的区域。
(三)城关第三小学学区
1.城关第三小学
(1)北蒙大道以西、宝塔路以南、齐山路以东、商城路以北的区域;
(2)商城路以南、老三义路以西、鲲鹏路以北、齐山路以东的区域;
(3)鲲鹏路以北、宝塔路以南、齐山路以西、西外环以东的城关街道辖区,凯旋府小区。
2.城关第三小学鲲鹏路校区(原城关八小)
商城路以南、老三义路以东、鲲鹏路以北、北蒙大道以西的区域。
3.城关第三小学仁和路校区
(1)政通路以南、南华路以西、永兴路以北、齐山路以东的区域;
(2)仁和路以南、齐山路以西、永兴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
(3)政通路以南、齐山路以西、仁和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为城关第三小学仁和路校区与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的共同学区;
(4)南华路以东、永兴路以北、嵇康路以西、仁和路以南的区域,为城关第三小学仁和路校区与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共同学区;
(5)政通路以南、嵇康路以西、南华路以东、仁和路以北的区域,为逍遥路小学与城关第三小学仁和路校区共同学区;
(6)望月路以西、濮水路以北、齐山路以东、永兴路以南的区域,为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与城关第三小学仁和路校区的共同学区。
4.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
(1)鲲鹏路以南、政通路以北、南华路以西、西外环以东的区域;
(2)鲲鹏路以南、嵇康路以西、南华路以东、政通路以北的区域,为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与逍遥路小学共同学区;
(3)政通路以南、齐山路以西、仁和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为城关第三小学仁和路校区与城关第三小学三阳路校区的共同学区。
(4)京开城小区、五里高安置小区。
(四)亳州师专附属小学学区
1.亳州师专附属小学(北附小)
(1)南大街中大街北大街以西、北蒙大道以东、涡河以南、宝塔路以北的区域;
(2)嵇康路以西、南大街中大街以东、宝塔路以北、周元路以南的区域。
2.亳州师专附属小学淝河路校区(原城关二小)
(1)码头巷以西、周元路以北、北大街以东、涡河以南的区域;
(2)逍遥路以西、茨淮路农贸市场以北、嵇康路以东、周元路以南的区域;
(3)码头路以东、周元路以北、庄子大道以西、涡河以南的区域,为亳州师专附属小学淝河路校区与亳州师专附属小学周元东路校区共同学区。
3.亳州师专附属小学周元东路校区(原城关十一小)
(1)庄子大道以西、御园街以北、逍遥路以东、淝河路以南的区域;
(2)庄子大道以东、梦蝶路以北、涡河以南、安驰大道以西的区域;
(3)码头巷以东、周元路以北、庄子大道以西、涡河以南的区域,为亳州师专附属小学周元东路校区与亳州师专附属小学淝河路校区共同学区。
(五)城关第六小学学区
1.城关第六小学
北蒙大道以西、宝塔路以北、阜蒙河以东、涡河以南的城关街道辖区。
2.城关第六小学涡河西路校区(原城关十小)。
阜蒙河以西、涡河以南的城关街道辖区。
二、城区民办学校
创新中学:宝塔路至梦蝶路以北、安驰大道以西、涡河以南、中大街以东的区域。
启慧中学:宝塔路以北、中大街以西、阜蒙河至齐山路以东、涡河以南的区域。
育英小学:宝塔路以北、中大街以西、阜蒙河至齐山路以东、涡河以南的区域。
第七中学:北蒙大道以西、宝塔路以南、濮水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
实验中学:宝塔路以南、北蒙大道以东、濮水路以北、逍遥路以西的区域。
第九中学:宝塔路至梦蝶路以南、逍遥路以东、濮水路以北、东光路以西的区域。
第十中学:宝塔路至梦蝶路以南、东光路以东、濮水路以北、东外环以西的区域。
实验学校:濮水路以南、东外环以西、乐土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
腾翔外国语学校:濮水路以南、东外环以西、乐土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
华东武术学校:濮水路以南、东外环以西、乐土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
实验永兴中学:濮水路以南、东外环以西、乐土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区域。
汇贤中学:纬一路以南、南环路以北、安驰大道以西、灵山大道以东的区域。
三、其他乡镇、街道中小学学区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中小学(含民办学校)按照原乡镇、街道划定的学区范围招生,学区划分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