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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有企业人才评价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10-12 15:1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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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有企业人才评价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某国有企业人才评价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企战略,切实激发人才队伍活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抢抓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努力在人才“四大工程”上出实招、下功夫,厚植人才发展沃土,激发人才活力,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与生产经营发展相融互促、同频共振。

(二)总体目标。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抓好新时代人才工作。通过建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对人才进行评价分析、合理利用,全面提升人才工作水平。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探索形成人才评价“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的良好格局,有效激发人才队伍干事创业动力活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

二、评价范围及周期

人才评价范围为集团公司中层(含子公司班子成员)及以下员工,周期为每年开展一次。

三、评价原则

(一)客观性、公正性原则;

(二)定期化、制度化原则;

(三)可行性、实用性原则。

四、评价组织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人才评价工作实施办法;
拟订人才评价标准、组织测评、审核评价结果;
负责人才评价结果的运用(人才任用、人才培养、人才调整等)。

(二)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根据评价工作实施办法执行本部门(子公司)人才的评估;
提供本部门各类人才的岗位要求,配合建立人才评价模型。

五、评价分类

结合公司实际,建立人才评价模型,将人才分为管理类人才、专业类人才、技能类人才、复合类人才4大类。

达到管理类、专业类、技能类中的2类及以上的人才为复合类人才。

六、评价内容及方法

(一)评价内容。具体见《**市**公司人才评价模型一览表》。

(二)评价方法。采取360度评价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自我评、直接上级评、下级评、相互评、主要领导评等5个维度。具体计算公式为:

(三)计算方式。评价总分为100分。

1.被评人(中层管理人员)得分=自我评×5%+直接上级评×10%+下级评×15%+相互评(部门之间)×30%+主要领导评×40%。

2.被评人(一般员工)得分=自我评×10%+直接上级评×20%+相互评(部门员工)×30%+分管领导评×40%。

3.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具体分为:91分以上为A级、81—90分为B级、71—80分为C级、70分以下为D级。

七、评价程序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各子公司人事部门组织人才评价工作,明确评价工作时间、注意事项,培训相关评价人熟悉评价要求、方法等。

(二)被评价者首先进行自我评价,完成后统一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各子公司人事部门组织相应人员进行评价,并做好****和数据统计汇总,经过公示后,给出人才评价结果。

八、评价公示制度

(一)评价标准、程序公开。人才评价工作开始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下发评价标准和评价组织程序。

(二)评价结果公示。评价结果向全公司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对有结果有异议的将组织复核。

九、评价结果运用

(一)可提拔使用的人才。经评价为A级的人员,认定为“可提拔使用人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其个人信息加入到储备人才库,并将个人信息和评价结果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当公司内出现中层管理人员职位空缺时,优先提取储备人才库中的“可提拔使用人才”信息,进行职位匹配,经匹配条件符合任职资格的人才,进入选拔任用程序。在中层管理人员职位有限的情况下,晋升为上一级职级岗位,如员工二级晋升为员工三级,同时在薪酬待遇上进行相应提高。

(二)原岗位留用人才。经评价为B级和C级的人员,认定为“原岗位留用人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领导与本人进行结果面谈。通过结果面谈,了解员工本人角色认识、发展规划等,结合公司的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员工制定在职成长计划,并指定相关领导进行帮带。在职成长计划周期为一年,下次人才评价针对在职成长计划结果进行考核。

(三)不胜任本职人才。经评价为D级人员,认定为“不胜任本职人才”,结合考核情况、岗位需要、本人态度等因素,对“不胜任本职人才”的人员采取三种处理方式,留岗观察、调岗使用、辞退处理。

1.留岗观察。经结果面谈后,“不胜任本职人才”确定为留岗观察。中层管理人员留岗观察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为2个月。观察期内,由直接领导制定帮助计划,实施帮带。留岗观察期结束后,由直接领导负责考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复核。考核结果达到岗位要求时,继续留用,仍然没有改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将作辞退处理。

2.调岗使用。经评价,“不胜任本职人才”不适合本职岗位工作,但有其它岗位适合且空缺时,与本人沟通,可以作调岗使用,调到新的工作岗位,限定2个月试岗期,通过试岗期,如能胜任新的工作岗位,则按程序办理工作调整手续。如仍不能胜任,则作辞退处理。

3.辞退处理。经评价,“不胜任本职人才”既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不适合其它岗位工作时,做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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