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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陕西省宝鸡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时间:2022-05-27 10:55:04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语】根据目前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游戏规则,合理的幼升小择校、升学设计一定能够为孩子获得更多、更大的机会。但幼升小又绝对不意味着只选择“重点”小学,还需要结合区县、学校、课外辅导、特长开发、操作技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理性考虑。下面是大海范文网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陕西省宝鸡小学招生入学公告,供各位家长的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宝鸡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公告》,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划定学区、对口直升、免试免费、就近入学”和“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居住登记和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小学、初中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对象

  1、渭滨区户籍适龄儿童;

  2、渭滨辖区随迁适龄儿童。

  二、招生年龄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年龄为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一)渭滨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1、小学学区划分

  (1)经二路、金陵地区小学经二路小学:宝成线以东,红旗路以西,陇海线以南,渭河以北。

  新民路小学:红旗路以东,汉中路以西,陇海线以南,渭河以北。

  金陵小学:汉中路以东,金陵河以西,陇海线以南,渭河以北。

  (2)姜谭路地区小学

  宝电子校:姜谭高中、钢管研究院以东以及电厂社区、清姜桥以东川陕路北段(含凯越欧洲城小区、水岸丽园小区、春天里小区、城南人家小区、车辆厂西家属院和桑园堡村、厥湾村)。

  孔家庄小学:姜谭高中、钢管研究院以西,植物园路以东以及所服务的行政村。

  钢管厂子校:植物园路以西,福谭路以东、宝氮家属区以北及钢管厂社区。

  宝氮子校:福谭路以西及氮肥厂社区。

  秦机子校:秦机社区。

  (3)桥南地区小学

  滨河中学小学部:滨河南路以南,火炬路以北,太白路(新世纪桥头)以东,渭滨区行政中心、市体育场以西。

  航天小学:渭滨区行政中心、市体育场以东,火炬路以南、公园南路及184医院路以东,96607部队以西以及航天社区和原相家庄小学服务的行政村(含一城江山小区)。

  龙山小学:龙山雅居小区。

  石鼓小学:96607部队以东,石嘴头村以西,宝光路以北,滨河路周边地区(含宝光社区、北兴三千城小区)以及所服务的行政村。

  党家村小学:96607部队以东,石嘴头村以西,宝光路以南以及所服务的行政村。

  文理附属学校小学部:宝鸡文理学院居民小区。

  (4)清姜地区小学

  东四路小学:清姜东四路、西六路以南至神农广场、神农市场以北及长岭社区和宝成社区8501小区(含城市绿洲、清姜花园小区)。

  清姜小学:火炬路、太白路以南,公园南路及184医院路以西,东一路(含气象局)、西二路以北地区(含姜城村户籍)。

  凌云小学:东二路周边及凌云社区、宝仪社区。

  宝成小学:清姜路以西,西二路以南、西四路以北(含川陕路姜河一区、二区)及宝成社区所属区域。

  烽火中学小学部:烽火社区、八一社区。

  宝桥小学:清姜神农广场、神农市场以南(含南山明珠小区)及宝桥社区、北照社区(含柳林居小区)。

  (5)其余小学

  益门中心小学、峪泉小学、太寅小学、范家庄小学和高家村中学小学部、晁峪初中小学部学区为学校所在行政村及周边地区。

  2、报名

  渭滨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宝鸡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公告》登录“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按照渭滨区小学学区划分范围,选择1所就读学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报名相关信息。

  学生的身份证号是检索信息,渭滨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根据户口和住房所在学区,只能选择1所公办小学填报志愿。

  3、审核录取

  (1)网上审核:报名结束后,全区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对“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分类,按录取类别进行网上预审核,在规定时间通过“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家长报名后务必关注该)方式通知渭滨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批分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全区各小学统一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暂定)。渭滨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学校通知时间,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特殊情况的根据学校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在所属学区小学进行现场审核。

  (3)注册录取:审核通过后,由学校进行注册登记,发放《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审核中若报名信息与证件不符,不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则由学校登记相关信息后统一报区教育体育局,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按照“渭滨辖区随迁适龄儿童招生办法”办理入学手续。

  (二)渭滨辖区随迁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1、报名

  渭滨辖区随迁适龄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按照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选择1所意向就读学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报名相关信息。

  2、审核录取

  (1)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渭滨辖区随迁适龄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地派出所发放的居住证办理回执)、居住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原籍户口本”原件,同时提交居住证复印件和原籍户口本中户主页、适龄儿童户口页复印件。

  (2)现场审核

  渭滨辖区随迁适龄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实际居住地所属地区,携带证明材料,带领随迁适龄儿童,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到新民路小学办理现场审核、注册录取手续:

  居住地属经二路地区、金陵地区、清姜地区、姜谭地区,现场审核时间:(具体时间暂定);

  居住地属桥南地区、石坝河地区,现场审核时间:(具体时间暂定)。

  (3)注册录取

  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区内各公办小学容量,按照“免试免费、相对就近、确保入学”的原则,统筹协调、参考报名意愿安排随迁适龄儿童到公办小学入学。

  随迁适龄儿童办理现场注册录取手续后,按照区教育体育局发放的《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中规定日期到指定学校报到入学。

  (三)特殊群体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办法

  1、享有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外外交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队员子女以及港澳台地区学生、来陕工作的外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小学要按照相关规定精神和要求实行优先录取,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到实处。

  2、学区内孤儿、留守儿童:各小学要优先接收录取渭滨户籍学区内的孤儿、留守儿童入学,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

  3、渭滨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各小学依法保障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学区内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照管、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积极引导到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渭滨区培智教育中心(新民路小学启智班)及其他专业康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对于学区内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各小学要采取送教上门、建立学籍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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