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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广安市直属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27 10:20:02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语】2021年四川广安市直属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家长的查阅,下面大海范文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家长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大海范文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确保市直属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广安主城区的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每位适龄幼儿限到广安市第一幼儿园、广安实验幼儿园、广安市第二幼儿园、广安市第三幼儿园、广安市第四幼儿园、广安市第六幼儿园、广安市第九幼儿园及广安区城区公办幼儿园其中1所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预登记。若发现有同时到2所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参与报名登记的,将取消其参与公开抽签摇号和入学的资格。

  (二)若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所报园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所报园招生计划数,则采取公开抽签或摇号的方式产生入园名单。

  (三)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含多胞胎)幼儿按正常方式报名,其报名按照“榜单报名,同园录取”的原则,即预报名登记时需准确登记双胞胎(含多胞胎)幼儿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只能生成一个公开抽签号,公开抽签中选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增加。若发现家长分别用双胞胎(含多胞胎)的不同名字进行登记并取得两个或多个抽号签的,将取消该双胞胎(含多胞胎)参加公开抽签和入学的资格。

  (四)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广组通〔2020〕13号)文件要求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按规定享受入学优待政策的幼儿,年龄和身体等符合招生条件,且能提供合法、齐全的佐证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统筹安排到相应的公办幼儿园。

  (五)幼儿所有资料需真实无误,如经核实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公开抽签和入学的资格。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户籍在广安城南片区(包括广福街道办事处、中桥街道办事处、万盛街道办事处辖区),身心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点击查看

  四、招生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制定方案:8月10日前各幼儿园制定招生方案并上报市教育体育局;

  2.发布公告:经市教育体育局审定同意后,各幼儿园发布招生入园公告;

  3.预登记: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报名登记。符合招生条件的广安市城南居民户籍幼儿,家长携带3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到幼儿园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家长到园时须佩戴口罩,在幼儿园门口出示“健康码”并扫“场所码”,经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园,有序登记。

  8月23日18:30前,按规定享受入学优待政策的幼儿,家长携带3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体育局203室学义科办理登记手续。

  4.材料查阅初审:幼儿园招生工作人员认真核查相关证件,填写《报名登记表》,登记幼儿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幼儿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5.发放报名登记号:初审合格后发放报名登记号(此号作为公开摇号或抽签的入围号)。

  6.资格终审:8月26日,由市教育体育局、广安市第一幼儿园、广安实验幼儿园、广安市第二幼儿园、广安市第三幼儿园、广安市第四幼儿园、广安市第六幼儿园、广安市第九幼儿园联合进行审查。(若发现有同时到2所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参与报名登记的,将取消其参与公开抽签摇号和入学的资格。)

  7.公开抽签摇号:8月27日上午9:00,公开摇号或抽签确定正式入园名单,当天下午在各幼儿园公示名单。(公开摇号抽签过程全程录像,并妥善保管好所有原始资料,由市教育体育局相关领导、幼儿园教师、部分家长代表参与。)

  8.新生体检、注册报名:8月28日―9月1日(具体时间各园自行确定),中选幼儿家长带幼儿到广安市妇幼保健院或广安区妇幼保健院体检,合格的到幼儿园缴费报名,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9.新生入园:9月2日,小班新生正式入园。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幼儿园要按照市教育体育局下达的计划进行招生,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按照招生原则、对象、程序等规范招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招生录取工作;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耐心宣传招生政策,努力为家长报名提供便利条件。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幼儿园要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实行园长负责制,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严格遵守上级部门有关招生的纪律要求;招生时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物品,不得提前收取录取新生的各项费用。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对擅自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弄虚作假、违反有关教育收费规定等情况,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园长和有关人员责任。

  3.严格落实防疫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和《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2号)》等要求执行,确保师生及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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