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在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场会发言材料(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在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场会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维稳办的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理念,积极探索、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了一批不稳定因素,实现了由“被动保稳定”到“主动创稳定”的转变。近两年来,**市共对**件重大事项进行了评估,消除了**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不安定因素,经风险评估的新上项目没有一起因决策问题而造成集访,到市赴省上访人数和批次同期相比都有大幅度下降。主要做法是:
一、注重源头维稳,提高风险评估意识
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市也与全国一样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关键期,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现,为维稳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此,我们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树立事后处置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预防、事前预防不如源头治理的维稳理念。市委常委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专题维稳工作会议,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及时解决评估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宣传风险评估的方针政策,通报评估结果。理念的更新,领导的重视,正确的舆论引导,使全市党政干部认识到: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是构建和谐稳定的一道“防火墙”,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也是降低行政成本、维稳成本的重要举措。目前,**市重大决策前开展风险评估已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拍脑袋决策”现象己没有了市场。
二、注重制度建设,完善健全评估机制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维稳信访部门审核”的原则,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组。先后出台了《建立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原则、评估范围、评估程序、成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坚持刚性原则,做到群众满意。在进行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综合评价时,我们始终遵循客观公开、注重时效、社会认可、尊重民意的原则,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扩建工程拟动工修建,在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公示等方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由于影响楼后居民的居住地采光,**%的涉及人群不同意工程开工。我们综合意见后得出评估结论:该项目不能在原拟定的地址上建设,应对原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后再予实施。二是确定评估范围,做到应评尽评。凡涉及“三农”、国企改革、城市发展和管理、重点项目建设、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环境保护及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进行了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决策或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三是组建评估队伍,做到稳定零风险。加强稳定工作风险评估队伍建设,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知名人士中选聘一批政治思想素质高、政策水平高、能代表群众意愿的人员,担任评估员,充分发挥他们在稳定评估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中的作用,确保了评估结果符合客观实际,实现了稳定零风险。
三、注重评估程序,规避社会稳定风险
为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到实处,我们实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四步走工作法”。第一步:成立评估组织,制订评估方案。根据不同的拟决策事项,由决策单位牵头,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协调维稳部门、信访部门和决策内容涉及单位人员,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等参加,组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负责制订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第二步:开展民意调查,倾听群众呼声。评估组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告、公示,广泛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相关内容。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等方式,多渠道征求群众意见。第三步:集体分析论证,形成可行意见。评估组邀请有关人员、相关专家及与有关群众代表参加分析论证会。决策单位对拟决策事项进行说明,评估组反馈民意调查情况,与会人员进行深入讨论、分析评议,使论证过程成为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了解民情民意的过程。会后形成明确的分析论证意见。第四步:审定评估报告,实施建档备案。评估组根据论证意见,形成内容详实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组成员签名后提交主管部门审核,根据风险等级分别作出出台实施、慎重实施、暂缓实施、不能实施等意见。市委维稳办建档备案,同时对维稳措施、维稳责任落实情况时时跟踪监督。
四、注重责任分工,促进评估工作落实
一是明确评估责任主体,做到查究必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评估”的原则,缜密界定各责任主体部门。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由市级党委政策研究部门牵头负责,或指定部门负责;
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难以界定评估责任主体的,由市委、市政府指定部门负责;
市直及驻项各有关单位实施的重大事项,由实施单位作为评估部门负责评估;
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因稳定风险评估不认真、操作不规范等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对负有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者,分别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二是明确评估涉稳信息报送责任。市委维稳办负责设立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参加的维稳信息直报员网络,随时收集、发现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涉稳信息,对可能存在稳定问题的情况,及时通报项目实施地党委、政府、维稳办和有关部门,迅速研究和制定跟进措施,有效调控稳定风险。三是明确评估监督责任。市委、政府督查室、法制办负责评估项目的进度督办,纪检、监察、检察机关负责评估中违纪违法现象查处,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导向的宣传,维稳、信访部门掌控评估涉稳信息,提示稳定风险,提出调控风险的对策建议,牵头督导、综合协调、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各位领导,同志们,**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做了一些探索,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兄弟县区相比,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我们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各项政策,借鉴兄弟县区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项措施,加大风险评估工作力度,确保**和谐稳定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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