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纪委监委关于关爱回访活动开展情况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区纪委监委关于关爱回访活动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有效帮助受处分处理人员正视错误、吸取教训,激励受处分处理人员卸下包袱、重拾初心、担当作为,按照上级纪委监委要求,*区纪委监委对开展关爱回访活动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延伸审理触角、开展回访教育是*区纪委监委自*年以来一直坚持的一项长效工作。历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工作职责,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通过回访活动体现组织对受处分处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及时化解受处分处理人员的“心结”,激励受处分处理人员重整行装再出发。*年,*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下发《对受处分处理人员关爱回访工作办法》,各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同心关爱、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为回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其中,*年度,按照关爱回访对象“全覆盖”的要求,我们采取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回访与各党(工)委、党组、部门自行回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对*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名受到诫勉处理的在职人员和*名受到党纪处分的普通党员进行回访。
回访过程中,我们坚持目标导向,明确关爱回访的目的意义,通过思想教育,帮助受处分处理人员认识错误、改过自新、消除疑虑、积极进取;
坚持帮教结合,在正面教育的同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使他们卸掉思想包袱,重拾生活工作信心;
坚持对症下药,认真查阅有关案卷资料,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周围群众了解该人员受处分后的思想、工作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为深入了解开展关爱回访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区纪委监委及时与部分单位、部门和部分回访对象进行沟通,按照《关于关爱回访活动开展情况的调查问卷》内容,查找问题短板,征求意见建议,调研单位及回访对象均对回访活动给予了积极评价,但仍存在薄弱环节:
(一)开展回访活动的宣传力度不够大。虽然每年都会开展回访活动,但有的单位或受处分处理人员依然对回访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认识到开展回访教育活动的积极意义,甚至觉得组织的回访是在“揭伤疤”,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原因就在于缺乏对回访活动的正确认识,没有将回访活动作为一次挽救、激励党员干部的契机,而认为是一项无关紧要的工作。因此,回访工作的前期宣传尤为重要。
(二)开展回访活动的方式方法不够新。回访方式以集中谈话为主,形式单一,谈话方案千篇一律,对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摸得不准,缺乏针对性,使得教育谈话浮于表面。
(三)开展回访活动的结果运用不够好。向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反馈回访情况不及时,针对回访过程中回访对象提出的困难和诉求缺少响应机制,受处分的公职人员所关心的工资奖励、职务晋升等问题缺乏有效的解决渠道。
三、改进措施
(一)访前做好研判把脉。一是加大回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现回访意义及成效,开展访前调研,针对回访方式方法、回访内容效果等征求意见建议,使得回访活动真正成为帮教育人的平台;
二是回访方式方法力求多样化,坚持以谈心谈话为主,充分运用走访、座谈、征求意见、微信电话随访等方式,探索适时家访的方式,全面摸清受处分处理人员思想转变情况。
(二)访中做到熟思审处。在制定教育谈话方案时,要坚持因人而异、审慎谋划,应根据受处分处理人员不同的心理状态,选择不同的谈话方式,对存在泄气失望心理的采取鼓励式谈话,对存在委屈埋怨心理的采取疏导式谈话,对存在渴望求生心理的采取关怀式谈话,对存在无关痛痒心理的采取警醒式谈话,让回访对象真正感受到回访人员的诚意和态度,解除思想上的疙瘩和心理压力,发挥回访成效。
(三)访后做实成果运用。建立回访结果反馈运用机制,及时整理回访工作记录,并向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反馈回访情况,提醒受处分处理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在其影响期满后纳入正常干部提拨任用范围。对受处分处理人员能够积极改正错误,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反映较好、受到单位肯定的,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其影响期满后向组织提出进一步使用、调整岗位、继续留任等建议。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制度管理体系,有效地堵塞发案单位在管理上的漏洞,实现标本兼治、源头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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