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关于对市绿色保险助力社会治理路径探索与研究(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关于对市绿色保险助力社会治理的路径的探索与研究
保险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绿色保险作为特定保险领域和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应对环境风险挑战、促进绿色经济发展、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更具突出优势。但由于绿色保险本身具有的公益性,其在助力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也面临更多的难点和瓶颈。**“安环险”实践,从政府干预、监管引领、政策激励和配套服务等方面对绿色保险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路径、经验。
一、绿色保险是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一)保险助力社会治理已成共识
1.社会治理内涵
社会治理是指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以人民为中心,以和谐社会为目标,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目标,是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党的正式文件中首次提出“社会治理”。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突出强调“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首次明确要求“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2.保险是社会治理的参与者
保险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方,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理顺社会关系、促进平安社会建设方面的作用突出。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保险具备社会管理功能。2014年8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强调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利用保险促进社会治理,提升与国家治理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能力。保险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主要表现在:
一是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保险具备弥补损失的基本保障功能,引入保险机制可以及时实施经济补偿和权益保障。在突发事件面前,保险有助于快速恢复生产、有效化解矛盾冲突,从而保障社会的稳定运行。
二是有利于减少社会风险。通过识别和评估风险,实现对保险标的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具有风险治理功能。此外,通过调节保费明确风险基准,能够改变社会风险行为,并通过再保险和互保等方式进一步分散风险。
三是有利于创造社会价值。相对于其他金融产品,保险具有资金融通的功能,保险资金期限长、规模大,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利的支持。此外,还能利用担保增信功能,加强银保融合,优化资源配置。
(二)绿色保险参与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1.绿色保险的提出
2007年12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原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试点,被视为绿色保险行业发展的基础。
2016年8月,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污导意见》,指出发展绿色保险要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要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
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参与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绿色保险正式作为绿色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绿色保险的内涵
狭义上,业界普遍认为绿色保险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予以赔偿的责任保险。但在广义上目前理论界尚无明确定义。国内外部分学者和专家曾提出以下观点:“绿色保险与可持续发展”曹妃甸论坛(2010年)将绿色保险初步定义为可持续发展的保险。论坛提出,绿色保险既是保险产品的具体体现,也是可持续发展保险的一种先进理念;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蔡宇(2018)指出,绿色保险是指在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方面提供的保险风险管理服务和保险资金支持;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2019)指出,绿色保险是指通过风险保障机制,尽可能减少项目和企业生产运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和后果,保护绿色资产和资源的绿色属性,并能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应用助力绿色产业的发展,具体可分为绿色保险产品、绿色保险服务和保险资金的绿色应用。
结合部分学者的观点和文献资料,本文将绿色保险定义为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保险机制为经济社会提供的保险资金支持和各类风险保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保险资金的绿色运用;
二是绿色保险产品,包括环境污染风险保障类(如安环险)、绿色资源风险保障类(如森林保险)、绿色产业风险保障类(如绿色建筑保险)、绿色金融信用风险保障类(如绿色信贷履约保证保险)、气候变化风险保障类(如巨灾保险)、鼓励实施环境友好行为类(如新能源汽车保险)等6大类保险产品;
三是绿色保险服务,包括环境污染风险管理服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服务。
3.绿色保险助力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
绿色保险作为保险的特定领域,能够矫正环境风险等外部性产生的效率偏差,促使经济活动“外部性内部化”。因此,除具备保险的基本功能外,绿色保险在应对环境风险挑战、促进绿色经济发展、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优势突出,更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优化社会生态、提升社会治理质效。绿色保险的独特优势主要表现在:
一是发展绿色保险有助于应对环境风险挑战。在全球气候持续变暖的大趋势下,近年来各类极端天气、气候灾害事件频发,环境风险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形成挑战。绿色保险是基于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和资源合理高效利用的保险领域,可通过风险预见和风险防控,减少生态环境事故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且在事故发生后,可以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实现从风险管理角度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发展绿色保险有助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发展绿色保险,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绿色保险能够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风险保障,有助于支持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如,依据被保企业碳排放量或其他环境指标,制定差异化保险费率,降低低碳企业参保成本;
为企业提供专属绿色保险产品服务,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绿色技术研发应用中的创新风险。三是发展绿色保险有助于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环境污染治理目标以及2030年前碳排放达到峰值的国际承诺,专家预计我国每年需要3至4万亿元的绿色投资,而财政资金只能覆盖其中的15%左右,其余约85%的资金缺口完全由社会资金来填补。在这方面,绿色保险可直接运用绿色保险资金进行投资,并依靠增信功能,提高绿色金融工具(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的有效性。如,建立“保险+银行+政府”等风险分担机制,通过绿色信贷保证保险等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三)绿色保险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面临的困难
尽管绿色保险在助力社会治理过程中具有更突出的优势,但同时也面临更突出的问题。由于绿色保险要求企业和保险公司将外部环境和社会效益等因素纳入经营成本,双方作为理性“经济人”,主动参与意愿不足,市场供需先天疲弱。而政府、监管部门等行政力量长期缺位,进一步加大了绿色保险参与社会治理的难度。以最为典型的环境污染责任险为例,全国环责险投保企业的数量占规上企业的比例不足5%,保费收入占责任险比重不足1%。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政府行政干预不适度。一方面,政府在绿色保险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上干预过少,如尚未明确绿色保险统一标准、法律制度不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等。除**等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外,其他地域的政府部门对绿色保险认识更浅、指导更少。另一方面,部分地区的政府部门对绿色保险的业务运营干预过多,在强大的行政力量下,直接强制企业投保或保险公司承保。从短期来看,提高了绿色保险参与度,但从长期来看,将抑制市场活力,阻碍绿色保险进程。
二是监管部门引领待加强。在银保监会合并以前,大部分地市未设保监分局,省级部门对地市的保险监管引领难以做到面面俱到。在绿色保险方面的探索主要以当地保险公司自发创新为主,顶层设计和监管指导稍显薄弱。2018年两会合并以来,虽然一直在探索绿色保险的内涵边界、统计监测等,但未形成系统、权威的指导意见,绿色保险的发展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
三是企业投保意愿不足。企业更看重自身的经济效益,对于经济行为所产生的外部性影响,难以主动消除。企业对绿色保险的认知往往局限在短期投保所增加的成本,难以审视投保绿色保险所带来的的长久效益。此外,由于环境污染成因复杂及环境风险的不确定性等因素,企业与保险机构在绿色保险理赔环节会出现分歧,成本增加又不能实现预期投保利益,导致企业投保绿色保险的意愿不足。
四是保险机构承保动力不强。绿色保险涉及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管理、环境损害鉴定等专业领域,对保险机构的专业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此外,环境污染事故往往突发,涉及面广、索偿主体多、索偿金额高昂。保险机构经营绿色保险的成本更高,且专业性更强,参与投保的企业风险更难防范,因此保险机构发展绿色保险的积极性偏弱。
二、绿色保险助力社会治理的**实践
通过动态博弈分析发现,绿色保险助力社会治理的关键是政府的支持和监管部门的重视。“安环险”作为**具有代表性和突破性的绿色保险产品,是**探索绿色保险完善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2017年6月,**正式成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自改革以来,**坚持以“两山”理念为根本遵循,紧扣“金融支持传统产业绿色改造转型”目标,通过政府和监管部门两端发力,**绿色保险助力社会治理的现实难题,形成宝贵的**经验。
(一)完善工作机制,**“政府行政干预不适度”
政府部门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干预规则,确保适度干预。一是完善顶层设计。政府牵头,银保监、金融办、人行以及相关部门成立绿色保险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市绿色保险规划;
制定绿色保险工作机制、设定工作目标并整合行业资源牵头组建相应的绿色共保体组织,共同推进绿色保险的创新与推广。二是明确行业标准。积极总结试点经验,指导辖内保险公司申报地方标准,最终形成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的、国内首个安环保险类市级地方标准《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服务规范》。
(二)聚焦监管力量,**“监管部门引领不到位”
监管部门将绿色保险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绿色保险助力社会治理加大引领力度。一是重点推进。将绿色保险纳入服务实体等全年工作方案,并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治理难点堵点等领域重点突破。如,为鼓励群众绿色出行,**银保监分局将**电动车续保难列入“为民监管重点项目”,推动2020年**市电动自行车事故比同期减少700起,事故发生率下降6.82%。二是强化监测。在前期充分实践的基础上,率先明确绿色保险内涵和标准,全国首创绿色保险专项统计体系,按“传统+创新”原则延展N个监测指标,囊括主要险种保费收入及赔付支出、综合赔付率、成本率、费用率及退保率等多维度监管指标;
涵盖安全环境责任险、无公害化处理生猪保、生猪饲料价格保险等10余个领域,持续监测、引导保险机构持续提升绿色保险水平。
(三)提升配套服务,**“企业投保意愿不足”
通过降低保费支出、提升服务质效等方式,提高企业投保意愿,形成有效需求。一是实施财税优惠。出台财税优惠政策,刺激绿色保险有效需求。如,推动保险机构创新开发“低温+高温+干旱”的茶叶综合气象指数保险,以气温数据和降水量为理赔依据,全面覆盖茶农在种植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气象风险。保费由市财政补贴70%、农户自负30%。二是引导产品创新。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全国首创“活融通”生物活体资产银保套餐贷款等优质产品,开展金融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做到“一个产品、一套流程、一份合
同”支持绿色养殖,实现“流程精简、保障提高、无缝对接、费率优惠”四个目标,形成全国领先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三是盘活沉睡资产。运用保险机制推行企业电费月结,由财政资金购买“用电营商环境综合责任险”。保险生效后,**供电公司对**市级所有用电企业实行电费一月一结,并解除无失信记录企业的质押担保。该险种累计惠及8524家企业,释放电费质押金近6300万元,盘活流动资金10亿元。
(四)强化政策激励,**“保险公司承保动力不强”
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引领,通过政策指导、机制创新、风险分担等手段推动绿色保险市场形成有效供给。一是强化监管激励,推动机构扩面。出台绿色专营机构指导意见,推动辖内各保险机构成立绿色保险部,设立绿色产品开发管理专岗,进一步健全绿色保险创新和服务体系;
招聘引进环保领域的专业人才,建立绿色保险专业人才团队。目前,辖内绿色保险事业部有10个,成立了全省首家绿色保险专营机构;
仅**人保财险一家,2021年绿色保险团队人数达144人,为2017年的7倍。二是引导机制创新,保障业务增长。以人保财险**市分公司为试点,指导其采取“专营+专研”模式,形成较为完善的创新机制,加速绿色保险创新。专营机构负责经营市本级绿色保险业务,管理全市绿色保险业务;
专研机构承担绿色保险产品研发及推广、风控研究等职能。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绿色保险保费规模超1.2亿元,较2017年增加0.4亿元,增长率超过33%,远超同期**财险市场整体16.01%的增长率。三是成立专项基金,分担承保风险。设立专项的绿色保险投保基金,激发市场活力,提高业务覆盖面。如,**柯城区财政全额出资的“资金滚动型”绿色食品安全责任险,由政府牵头成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运营服务中心,出资130万元设立专项管理基金,年度累计赔偿限额高达1200万元。
三、相关启示和建议
本文首先对绿色保险助力社会治理的必要性进行阐述,并分析了绿色保险助力社会治理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境。结合**实践经验,对于绿色保险助力社会治理的路径,主要得出以下四方面的启示和建议:
(一)完善顶层设计是坚实基础
发展绿色保险首先要解决边界问题,明确绿色保险的界定标准与划分依据,为推动绿色保险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其次,自上而下完善制度安排,针对绿色保险研究出台务实管用的发展规划、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探索构建多方会商和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另外,尝试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绿色保险投保领域、方式等予以明确,适当提高环境污染惩罚成本。
(二)政府引导支持是根本保证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积极在财政扶持和技术支撑等方面为绿色保险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如,建立良好的风险分担机制,针对投保主体和保险公司分别出台差异化的财税优惠政策,探索设立绿色保险专项基金,提高企业投保和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此外,加快绿色保险专业人才储备,加强产学研合作。
(三)强化监管引领是可靠保障
从公司治理、战略谋划、目标设定、内控管理、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引导保险公司落实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理念,推动保险公司绿色转型。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推动保险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加快产品创新,主动将保险资源运用到绿色发展中,充分发挥保险的“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
(四)统一社会共识是关键因素
在制度设计和法律制定方面需要综合考虑企业、公众环保意识较为薄弱的问题,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广泛开展环保理念、知识、措施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围绕绿色保险的功能作用、发展成效和典型经验案例等开展系统宣传策划,提高社会各界对绿色保险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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