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安全生产“查漏洞、补短板、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2022年11月21日,安阳市文锋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作出重要指示:河南等地接连发生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要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做好家属安抚、善后等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临近年终岁尾,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任务较重,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2023年2月22日,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坍塌事故发生后,******作出重要指示: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坍塌事故造成多人失联和人员伤亡,要千方百计搜救失联人员,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做好安抚善后等工作。要科学组织施救,加强监测预警,防止发生次生灾害。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并举一反三,杜绝管理漏洞。当前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切实将******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查漏洞、补短板、保安全”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内蒙古“2·22”露天煤矿坍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是贯彻落实******对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内蒙古“2·22”煤矿事故重要批示精神,对照《XX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X〔2022〕X号)要求,突出防火灾、防爆炸、防翻车、防建筑物坍塌“四防”,深入排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过硬措施,补齐短板漏洞,确保安全稳定。
(一)查领导批示、上级要求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补属地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不严不实短板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是否专题学习******关于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内蒙古“2·22”露天煤矿坍塌重要指示精神;
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省、市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批示要求是否贯彻落实到位;
是否认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重点任务;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是否照搬照抄;
主要负责人是否亲力亲为,分管领导是否躬身参与、分口把守安全生产工作;
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等。
(二)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补问题整改不深入不彻底短板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树立“隐患即事故”理念,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
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建立台账、闭环管理、整改到位;
省、市督促检查反馈问题、交办问题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到位;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否真建真用等。
(三)查“四防”工作开展情况,补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图形式走过场短板
各级各相关部门围绕防火灾、防爆炸、防翻车、防建筑物坍塌等“四防”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油气长输管道、道路交通、工贸、特种设备、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是否有研究、有方案、有安排、有组织、有落实;
是否细化并落实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
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挂牌督办;
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是否停产整顿;
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的是否依法取缔关闭;
“四防”工作暴露出来的安全生产制度短板问题是否补齐,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等。
1.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领域。危险化学品重点查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评价、辨识、备案等落实是否到位;
化工企业复工复产及易燃易爆化学品、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是否全面;
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等安全措施落实是否严格;
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等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是否正规;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工贸企业行业重点查人员密集型企业和涉氨制冷、涉粉企业现场管理是否安全;
消防安全通道及设施是否到位;
有限空间作业台账是否建立;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是否落实。
2.道路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查客运车辆登记管理是否全面规范;
“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管理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车站和公路、涵洞、桥梁等重点路段是否开展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查是否将运营车辆管控、道路安全防控和驾驶人员管理等作为防范重点;
运输车辆超速、超限、超载,货车非法改装、运营,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是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安全隐患是否排查治理到位。
4.城乡建设安全领域。重点查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整治成效是否明显,非法改扩建行为是否严厉打击;
深基坑防护、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起重机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是否严格排查并落实防护措施;
明火作业、动火审批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全面彻底。
5.城镇燃气、市政建设领域。城镇燃气重点查燃气管道是否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
经营场所气瓶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使用不合格的瓶盖管阀、是否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居民小区内是否违规设置非法储存的储罐点,居民用户是否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等。市政建设重点查燃气、热力等地下施工安全措施是否严格落实到位;
渣土运输车辆安全运营管理是否正规;
沿街广告设施是否安全等。
6.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领域。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查婚姻登记、养老服务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房屋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排查整治彻底。
7.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查劳动密集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物流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六类重点领域排查治理是否深入,安全责任是否落实等。
8.文化旅游领域。重点查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站)、广播电视机构等文化单位和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彻底;
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娱乐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是否严格;
星级宾馆(酒店)等服务场所燃气使用、用电是否符合消防安全。
9.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查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使用(运行)是否安全,各类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是否严肃查处。
(四)查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进展情况,补执法宽松软短板
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重点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执法检查开展情况,查执法是否有计划,执法计划是否科学,执法程序是否严格正规,执法检查是否发现问题;
对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依规处理;
是否存在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问题;
是否依法依规查处已发生的事故案件,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等。县乡政府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等。
(五)查企业全员责任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高短板
各级各部门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及现场管理情况;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工作分工
(一)县级层面。市安委会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查漏洞、补短板、保安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市安委会副主任负责分管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对负责直接监管的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二)乡级层面。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查漏洞、补短板、保安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做到动员部署到位,方案制定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监管原则,对本级政府重点监管的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三)企业层面。企业要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闭环管理,严防隐患演变成事故。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到5月中旬结束,共分3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到3月2日前)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督促辖区、行业内的各类企业制定工作计划,做好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3月5前,下发到辖区内所有部门和企业。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3日-5月5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按照要求,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工作要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必须对所有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进行整改;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该停产整改的,必须整改到位;
对隐患问题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必须经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
(三)总结提升阶段(5月10日前)。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总结“查漏洞、补短板、保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责,从严压实安全责任,要对标对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市安委办成立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组,负责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特别是全国“两会”特殊时期和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开展督导检查。
(三)严格问效问责。各级各部门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企业内部员工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企业要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举报的方式和渠道,并将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内容。市安委会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推进迟缓、任务落实不到位等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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