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层科协工作意见建议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基层科协工作意见建议3篇
第1篇: 基层科协工作意见建议
街道工作意见建议
篇一:关于街道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于街道工作的几点建议.
根据区政府对街道工作调研提纲要求,经认真研究和思考,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将关于街道工作几点建议汇报如下:
一、关于街道工作的总体目标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街道办事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或者在区人民政府委托的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应当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以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社区建设管理和社区服务为重点,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把辖区建设成为安定团结、秩序良好、环境整洁、生活方便、文化繁荣、经济发达的文明城区。
二、关于街道职责任务和应具备的工作职权
近年来,街道陆续移交了环保、教育、市政监察、市政环卫管理和司法调解职能,今年又将移交开发建设职能。街道对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揽能力在不断弱化,权利不断缩小,协调难度不断加大。而街道所担负的工作,却几乎涵盖了一级政府所有的行政职能,责、权、利不匹配问题较为突出:①赋予街道的部分职能和街道拥有的权力脱节。例如:区编委确定的街道办事处职责之一是“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而以上工作的职权几乎全在区级部门,街道只能协调,工作效果难以保证;②条块关系未完全理顺。市、区职能部门过多地向街道下达工作任务,却不给完成任务的权利、条件和经费,出了问题却要拿街道是问。例如,拆违、廉租房调查等本属区级部门的职能,近年来一直由街道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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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③街道对自身的职责和权力缺少发言权。街道的职责、权力往往是由上级的指示确定,何时放权、收权完全取决于上级,街道处于被动的地位。后果就是街道职、权、责不稳定,易造成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一旦得到权力后的短期行为。
建议:区委、区政府结合区情,经充分调研后,制定有关街道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区街道办事处工作暂行规定》,①明确街道办事处的性质、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包括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等)、工作职权、工作制度以及经费渠道。②统筹考虑街道职责和权力,实现“责、权、利”相统一。街道不但要拥有行政事务的管理权,还要有相应的统筹协调权、监督检查权、领导指挥权、人事建议权、行政处罚权和决策权,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得以统一,使街道在地方管理事务中具有相对的权威性。同时,坚持费随事走,不应经费划给部门,责任落给街道。③安排区级领导分管街道工作,加大领导、协调力度。④严格部门对街道下达任务的程序。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而不是各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各职能部门不能随意向街道下达任务,应按程序报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意,并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安排工作。⑤参照黔江区的做法,将街道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写入工作规定。⑥对街道增减职责和收权、放权,建议事先听取街道办事处的意见。
三、关于财政管理体制
我区一直保留了街道一级财政。区财政按照“划分税种、定收定支、结余留用、超收分成”原则,合理核定街道收支基数,一定三年不变,使街道有了聚财、理财的积极性和自主权,为街道履行城市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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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治安稳定、社会管理和社区建设职责以及机关自身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实践证明,保留街道一级财政,有利于充分调动街道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发挥街道对全区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建议区委、区政府今后继续保留这条行之有效的财政机制,并适当提高街道分成比例,以便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四、关于城市经济发展
拥有经济发展职能,是我区街道与重庆老城区街道的不同之处。我区的街道有些有农村,有些虽无农村,但尚未完全城市化,街道仍需具备经济发展的职能,并设立相应内设机构,招商引资,培植税源,发展产业。但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街道也时常面临着难以提供优惠政策、缺乏自主权、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工作经费紧张等问题。
建议:①保留并强化街道的城市经济发展职能。②区里出台覆盖面较广的、较为系统和配套的优惠政策,并授予街道必要的自主权,增强街道招商引资的“底气”。③一个项目的引进涉及多个部门,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有约束力的为企业服务的机制,使多个部门形成合力,杜绝“肠梗阻”,提升为企业服务的效率和水平。④为进一步调动街道的积极性,建议区里在招商工作经费上给与支持,并对效益明显、发展潜力大、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单独确定区、街税收分成的比例。
五、关于社区建设和管理
民政部门是社区建设的主管部门,但社区建设内容复杂,涉及公安、卫生、市政、规划、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民政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一旦缺少其他部门的支持配合,往往难以顺利开展工作。街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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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中心的职责定位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也没有相应的区级部门领导和指导,未能发挥有效作用,甚至有被“边缘化”的趋势。社区阵地建设受用地、城市规划等条件制约,难度较大。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
建议:①区里切实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象抓经济发展那样抓社区建设工作。尽快筹建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具有权威性的、专门的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制定社区建设和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将社区建设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同步考虑;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社区建设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好市、区现有的社区建设政策,如督促开发商按规定提供社区管理用房,或折算管理用房资金,用以选购社区管理用房。②调整街道内设机构,撤销社区服务中心,成立社区建设科,专职负责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③社区阵地建设问题希望得到规划、国土部门的支持,建设资金建议纳入财政体制解决或由新组建的开发机构负责。
六、关于城市管理
开发建设职能移交后,街道城市建设管理科应作相应的更名和职能调整,工作重点转向城市管理。而按现行体制,所有的市政管理职权均在区级部门,街道仅有“协调权”。按理说,辖区存在的城市管理问题,街道最清楚,群众的呼声和要求,街道也最了解,群众的要求也应及时处理和答复。例如,占道经营、暴露垃圾、道路坑凸、污水横流等问题,街道看得见,想管,但经费、人员都由区有关部门管理,街道无权调配,只能转告、协调。往往造成有些问题拖而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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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群众不满,而这种不满却又主要是针对街道的。此外,开发建设职能移交后,街道对辖区市政设施和公共项目建设的发言权将大大削弱,难以就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社会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例如,垃圾站和公厕的建设就极易引发投诉和上访。
建议:①区市政委通过委托和授权,使街道对市政监察队伍拥有指挥调度权,实行双重管理。在人事任命、考核等方面事先征求街道意见。②环卫部门清扫保洁、化粪池管理延伸至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特别是安置房小区,增加的经费支出纳入区财政预算。③对辖区内的市政设施、公共项目和新建居住区配套设施,街道应参与规划、选址及验收。
七、关于街道与区级派出机构的关系
第2篇: 基层科协工作意见建议
帮扶工作意见建议
篇一:当前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改
革的不断深化和利益结构的深层次调整,人民群众生活得到了根本改善,企业职工收入明显增多,但企业困难职工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在奔向小康社会的大环境里是个极不和谐的音符。这就需要我们想办法解决职工贫困的根本性问题,给企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本文围绕当前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初步探讨。
一、困难职工群体的形成原因
困难职工群体是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备受各级组织的重视和关注。解决困难职工群体这一社会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撑、社会的帮困救助和企业的真切关心。要解决贫困职工的问题,最根本的问题是要找到形成贫困的原因,有的放矢地解决贫困职工问题。
1、因下岗失业所致。部分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为了求生存、谋发展,不得不走出了“减员增效”的路子,职工也不得不接受了下岗的命运,这就意味着他们的生活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收入来源中断,导致生活困难,部分企业因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而惨遭淘汰,导致职工收入大幅度减少或下岗,生活陷入困境。
2、因家庭收入低所致。最常见于单亲家庭、子女上学及患大病导致家庭困难。在单亲家庭中,一个人收入有限,不但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还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生活上相对比较艰难。因子女上学导致家庭收入低同样履见不鲜,目前我国中小学生和大学生的教育
费用对于职工家庭,尤其是月人均收入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困难职工家庭来说,确实难以负担,但是为了子女的未来,困难职工多靠东拼西凑筹集学费,造成家中生活更加艰难。此外,因患大病导致家庭困难也占了相当一部分,目前医院的医疗费用比较昂贵,不用说下岗职工,就是有稳定收入的职工也难以承受,特别是大病、重病,其治疗费用对于不少下岗职工来说可望而不可及。
3、因再就业难所致。年龄偏大,文化较低的下岗职工普遍存在再就业难的问题,有些找到工作或零活的下岗失业人员,因为没有稳定工作环境和收入,很容易二次下岗或失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企业对工人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不同技工在收入分配上也拉开档次,而困难职工很大一部分缺乏技能,不但收入相对较低,有的连就业岗位也难以找到。
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由于困难职工群体数量庞大,帮扶工作的覆盖面还不够大,导致困难职工群体总体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部分困难职工困难程度加剧,而且农民工进入工会工作范畴以后,可以说困难群体数量有增无减,形势不容乐观,帮扶工作任重而道远。
第一、帮扶资金筹集困难。资金是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展工作的物质基础,也是建立工会帮扶长效机制的基石。当前帮扶中心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经济基础薄弱,缺乏持久经济支撑,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制约了工会帮扶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第二、与社会保障体系缺乏有效沟通和衔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作为工会帮扶工作的平台,基本上是工会自己单独运作和管理,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够,与社会其他组织开展的救助活动联系更少,没有与其他社会救助资源联有效联动共享。
第三、帮扶力量仍然有限。作为社会团体,无论是在经济上、政策上、信息上都无法与政府职能部门相比,帮扶的力度不够,对困难职工不能从根本上给予扶贫救助。
三、当前困难职工帮扶问题的解决措施
近年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建立健全“五项机制”为抓手,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以解决国有集体企业困难职工为主,兼顾困难农民工,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着力解决困难职工群体就业难、就医难、就学难和维权难问题,在解决困难职工帮扶问题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一)建立就业救助机制,解决职工就业难问题。再就业是困难职工脱困解贫的根本,因此我们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帮助困难职工再就业。一是社企联动广泛建立基地深化再就业。通过和社会企业单位联动,多方建立下岗职工再就业基地,广泛开发再就业岗位,吸纳下岗职工重新就业。二是开展培训服务再就业。帮扶中心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网络优势,建立职业培训基地,制定培训计划,面对下岗、失业职工,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进再就业。三是开展活动促进再就业。帮扶中心共开展大型用工洽谈会次,另外经常深入到下岗职工多的困
难企业,开展以“送岗位到企业”为主题的专项用工洽谈会,帮助下岗职工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二)健全完善动态管理和快捷帮扶机制,增强顺畅运转的效率效能。按照家庭情况清、致困原因清、技术特长清、求助需求清、思想状况清的“五清”标准,在科学界定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概念、范围的基础上,下功夫健全完善困难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和快捷帮扶机制。依托健全的基层工会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规范统一的困难职工档案和帮扶救助明细台帐,做好困难职工求助受助信息的统计和分析,随时跟踪和掌握动态变化状况,目前泰山区已将3400多名困难职工录入系统实行微机管理;畅通信息上达渠道,坚持企业职工思想和生活状况的跟踪调查、综合分析、及时呈报,随时掌握职工情况、科学制定工作决策;强化基层工会与困难职工所在单位的联系走访、信息沟通、甄别核实、共议对策制度,通过生活救助、职业介绍、学业资助、大病救助、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帮扶超市等服务平台,形成直面对接、快捷帮扶、专项服务、上下联动的运作机制。
(三)变帮扶中心为困难职工就业基地,实现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制度,帮扶中心建立信访接待、职业介绍和培训、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项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二是建立困难职工之家,集中解决团队就业问题,通过困难职工之家与社会单位广泛合作,实现解决一批人的目的,而且原同一单位的下岗职工又回到一起重新上岗,容易找到“家”的感觉,且便于管理。三是配备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帮扶工作队伍,将
一批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群众工作经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人员,充实到帮扶工作队伍中来。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研究帮扶中心工作,对职工群众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在人、财、物方面提供必要帮助。
(四)建立就学、医疗和法律救助机制,解决困难职工实际困难。一是建立就学救助机制。子女上学是困难职工的心病,无钱上学的后果不但是困难状况无法改善,同时还会产生新一代困难群体。因此,我们将解决子女上学问题作为治本的一项措施,组织社会各界进行帮扶。二是建立医疗救助机制,解决困难职工就医难问题。在社会保障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协调建立帮困救助机制,帮助困难职工渡过难关,特别是对患大病的困难职工,符合要求的,给予一定的现金补贴。三是建立法律救助机制,解决困难职工维权难问题。针对部分企业违法用工导致职工困难的,我们以法律为武器,联合法律部门依法维护职工尤其是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聘请专职律师,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在新形势下,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一定要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长效机制,更好的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就业保障问题,在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帮助困难职工群体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篇二:对贫困村扶贫帮扶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对贫困村扶贫帮扶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以**x县**x镇**x村为例
根据《**x市“挂包帮”活动联席会议关于组织全市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听民声、解民难、促民富”联村帮户活动的通知》〔20XX〕34号和**x市“挂包帮”活动联席会议《关于组织全市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听民声、解民难、促民富”联村帮户活动的通知》(南联〔20XX〕1号)精神,近半年来,**x市**x局党组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在**x县**x镇**x村积极开展“三民”活动,通过这几个月来的实地走访及问卷调查,与当地村干部和群众交心谈心,在摸清村情、吃透民情的基础上,村民对脱贫致富的愿望十分强烈,要求也非常迫切,群众对扶贫帮扶工作是这样描述的:“欠的是资金实力,少的是方法思路,缺的是信息技术,愁的是产品销路,急的是支撑项目,盼的是干部服务”,因此本文就如何开展扶贫帮扶工作谈些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商榷。
一、调查基本情况
1.村基本情况
**x县**x镇**x村位于**x县西南部,平均海拔384米,土壤以紫色土为主,属典型的川中丘陵区浅丘地貌,距**x镇政府2.6公里,距县城20公里,进村道路为土路。幅员面积2.1平方公里,全村共8个社,206户,862人,其中劳动力423人,外出务工人员达325人,常年在家务农的劳动力仅98人。全村共有党员24名,特困
低保户53户,村两委班子成员4人。全村有耕地650亩,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等农作物;林地有850亩,其中退耕还林地100亩,主要以柏木为主。经济来源以外出务工和农作物种植为主,20XX年全村人均纯收入6500元。
第3篇: 基层科协工作意见建议
换届工作意见建议根据《*章程》关于基层组织任期的规定,经盟市委五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凡在2002年度换届的基层组织都要在20*年*月*日前进行换届。20*年换届的基层组织,在20*年*月*日前换届。为了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上级盟组织关于换届工作的要求,结合绵阳盟组织的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基层组织换届的指导思想
20*年换届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全面实施“人才强盟”战略,进一步加强盟的基层组织建设,把盟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与高素质参政党相适应的基层组织,把支委会建设成为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充满生机与活力,富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领导核心,努力把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关于换届的基本要求
1、巩固和发展政治交接成果。总结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基本经验,为新一届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2、选好配强基层领导班子。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要注意培养、选拔政治坚定,作风正派,热心盟务,乐于奉献,有群众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作为领导班子的组成人选。主委要由有一定影响、有群众基础、有参政议政能力、有代表性的人士担任。还要有一位有一定能力、热心盟务和时间相对比较宽裕的同志协助主委做盟的日常工作。
3、班子组成结构要合理。一是年龄上要形成梯次结构;二是性别上要重视女盟员的安排;三是知识结构上要注意差异性。
4、推荐人选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对人选要坚持标准,拓宽视野,任人为贤。在推荐前后要充分征求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意见。
5、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将换届工作作为发扬优良传统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思想教育过程,切实做好支部成员的思想工作。
6、增强政党意识和大局意识。在换届过程中要讲传统,讲团结,讲奉献,正确对待进与退。
三、支部委员会的规模
根据“基本上保持上届规模,一般不再扩大”的原则,各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规模一般控制在3-5人,总支委员会一般控制在5—7人。确因成员多,工作需要增加职数的,要事先向*市委请示。
四、支部委员会人选的条件
(一)基本标准
1、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与中共亲密合作,政治过硬,立场坚定。
2、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在单位有一定影响,群众基础好。
3、热心盟务,遵守盟的纪律,认真贯彻盟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
4、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廉洁自律。
(二)年龄界限
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5岁至55岁之间,有从事盟组织工作的充沛精力,且符合上述基本标准的可入选。确因工作需要,个别同志也可不受上述年龄限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再提名
1、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本人坚决要求不再提名的;
3、长期滞留或定居外地的;
4、长期不参加支部活动的;
5、由于其它原因,不宜提名的。
五、严格程序切实做好换届工作
换届工作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牵涉面广,各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实事求是,认真对待,高效务实地做好换届工作。
1、各支部要依靠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的支持和帮助,在酝酿候选人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
2、各支部要4月30日前将候选人提名情况报告盟市委,并征求分工联系支部的盟市委领导的意见,以便盟市委协调和指导。
换届工作意见建议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ping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发扬珉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匡正风气,鲜明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推动加快发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特别要选拔一批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的优秀干部,努力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实现县和镇“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推进中国幸福家园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组织保证。
此次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要围绕实现“五大目标”(选好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基层组织、激发队伍活力、推动跨越发展),通过落实“三项举措”(积极发扬珉主、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肃换届纪律)、抓好“两件大事”(形成一个好党委报告、选出一个好领导班子),努力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落实到基层、确保乡镇领导班子选优配强、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力争取得“两个满意”(上级党委满意、基层群众满意)的实效。
二、切实选好配强镇领导班子
1、班子和委员职数。按照县委今年的10号文件精神,镇领导班子职数设为7名。设镇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含政府正职)、人大**团**1名,人武部长(兼任副镇长)1名,副镇长2名。
镇因工作任务较重,加之常驻人口在3万人以上符合设9名党委委员和5名纪委委员的条件。9名党委委员中,1名专职负责组织、宣传工作。5名纪委委员设书记1名(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专职副书记1名,其他3名委员原则上由镇机关中层干部兼任。
2、着力选好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坚持“一好四强”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政策能力强、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强、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强、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强),严格程序,着力选优配强镇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坚决贯彻县委的要求,从具有乡镇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中优先选拔乡镇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人选。
3、优化班子结构。着力优化知识能力结构,坚持能岗相适原则,结合镇工作实际的需要,选配善于领导科学发展、推动跨越发展,善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和熟悉工业、现代农业等技术、经营、管理人才进入班子。要保留富有经验、工作得力的40至50岁以上的干部组成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中,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要保持一定数量,形成梯次年龄结构,同时兼顾考虑选配优秀女干部,原则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
此次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新提拔和退出领导岗位的年龄界定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委〔2008〕27号)规定执行。即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到男性45周岁、女性43周岁;提任正科级领导干部的,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男性45周岁、女性43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到男性48周岁、女性45周岁。凡是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的,一般不再担任科级领导干部,个别因工作需要继续留任的,男不得超过55周岁,女不得超过50周岁。
4、明确选人标准。镇党委班子成员人选,必须具备《中国共产党章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中共正式党员,且具有两年以上党龄。
(3)党委书记和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人选,应是现任正科级领导干部或任职满2年以上的副科级领导干部。
面向乡镇农村发展服务部人员、现任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干部中的优秀党员定向选拔党委委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另行规定。
5、统筹推进干部交流。在同一乡镇的党政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要交流;在党政领导班子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同时注意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原则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任满一届。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党委班子换届时间安排和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年4月底—5月23日)
对现有镇党委班子的思想、结构、运行等情况进行测评和调查摸底,开展好谈心谈话活动;党委书记与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已进行);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已进行)。精心制定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由党委会讨论通过。同时,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党委换届与镇纪委、人大、政府换届,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2、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年5月23日—5月26日)
(1)召开换届工作动员大会。由乡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构成。
(2)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发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思想发动,着力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换届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到党员干部的参与率100%、党员干部对换届纪律的执行率100%、群众对换届工作的知晓率100%。要教育引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3、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年5月27日—6月19日)
(1)形成党委工作报告。由镇党委书记亲自组织,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按照“四征求、两审查”(即:征求党员、群众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征求乡镇党政班子的意见、征求联系本乡镇的县级领导和与乡镇工作密切相关的县级部门意见、征求县委换届领导小组的意见;党委工作报告初稿由乡镇党委集体审改,定稿报县委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督查指导组审查)的程序,起草好党委工作报告。
(2)推荐选举党代表。镇党委已在今年一季度就开展了对全镇党员数和党员结构进行摸底的工作,全镇党代表名额及分配方案已报县委组织部审核通过。
要求各支部:一是根据本《方案》中所划分的选举单位和分配的名额,按照要求通过“二推”(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的方式,以多于分配名额30%的差额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报镇党委确定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二是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全体会议,按超出分配代表名额20%的差额人数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镇党委审查。三是对辖区内党员中长期外出务工、长期卧病在床、举家迁居等人员情况进行认真排查登记,合理确定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并报镇党委审定。
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乡镇党代表,报镇党委审批。
(3)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按照要求,县委要对各镇现任领导班子进行珉主测评,珉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不再提名,目前此项工作已结束,我镇没有此类情况。
产生委员候选人的程序:一是珉主推荐。召开乡镇干部大会进行全额定向推荐,按超出应推荐提名人选30%差额推荐提名人选。公开推荐得票数不过半的,不提名。二是提出预备人选。县委根据各镇提名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公示。根据考察情况,按不低于30%差额比例提出预备人选。三是确定正式人选。县委召开常委会按不低于应推荐提名人选20%差额比例票决确定正式人选,向乡镇党委反馈,镇党委上报党委候选人正式人选的请示,县委进行批复。
(4)产生乡镇纪委委员候选人。(纪委委员的产生程序与党委委员的产生基本一致,党委委员的考察人是组织部,纪委委员的考察人是县纪委,党委委员的审批权在县委,纪委委员的审批权在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