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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刚入职集合4篇

时间:2022-05-25 20:35:02 来源:网友投稿

【释义】形容时空的常态。平常时候,平日,平素;太平时日,和平时期,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刚入职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刚入职4篇

第1篇: 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刚入职

XX县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2015年度)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手册》使用说明

一、平时考核采用的是“一级考核一级”,由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考核。

二、“年度工作目标”由被考核人结合本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进行填写,须经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或考核委员会审核签字认可。

三、“季度工作记实”表中“工作完成情况”和“考核计划外工作完成情况”由被考核人每季度末如实填写主要工作任务、完成任务情况(内容、数量等,每项工作是独立完成还是协作完成)、工作效果(包括组织布置任务时的完成要求,每项工作的作用、自我评价等。“主管领导审核评鉴”由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表现进行评鉴,评语必须详实,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四、平时考核分为四个季度加权平均得分,占年度考核总分的60%。

五、“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表”项目说明:

1、评分人员在相应评价等次栏内打“√”,(主管领导根据本人自评分和工作表现进行评分),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得分”、“公共(业务)目标得分”的计算和填写。

综合得分=主管领导评分 或 “综合得分”=自评评分×40%+主管领导评分×60%

“公共(业务)目标得分”=各分项综合得分之和

“本季度得分”=公共目标考核得分+业务目标考核得分

六、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抽查《手册》填写情况。


2015年度工作目标


( )月工作记实表


( )月工作记实表


( )月工作记实表


( )月工作记实表


( )月工作记实表


( )月工作记实表


( )月工作记实表


( )月工作记实表


( )月工作记实表


( )月工作记实表


( )月工作记实表


( )月工作记实表


XX县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表

( )季度



XX县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表

( )季度



XX县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表

( )季度



XX县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表

( )季度



XX县公务员考核量化考评记录表

(2015) 年度

   年 月 日

说明:

 一、公务员具有《XX县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应确定在70分以下。公务员具有《XX县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应确定在60分以下。

二、年度考核综合得分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参考依据。

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对应考核等次参考标准:优秀等次应在85分以上人员中产生;称职等次应在70分以上;60分至70分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60分以下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第2篇: 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刚入职

劳教人民警察平时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评价劳教人民警察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劳教人民警察考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天津市劳教人民警察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所在岗工作的劳教人民警察,现职所处级劳教人民警察的平时考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三条 劳教人民警察的平时考核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为基本依据,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民警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出勤等情况。

(一)德。是指民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决议部署,严守政治纪律等情况。特别是在政治立场、理论素养、行为规范、社会公德、诚信操守、思想境界、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二)能。是指民警履行本职工作的能力,即把握政策、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处理问题及统筹协调等方面的能力。此外,中层领导还包括与其职位相匹配的统筹计划、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语言文字表达、专业能力水平等;一般民警还包括与其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协调配合能力、表达能力等应具备的能力。

(三)勤。指民警勤奋敬业的情况,包括民警的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心,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四)绩。指民警完成工作的效果和效率,依法履行职责达到任务目标的程度,包括重大活动、日常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工作的效率、质量、数量及成效等。

(五)廉。指民警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有无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

第三章 考核标准

第四条 平时考核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分值的80%。平时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平时考核的基础分为80分,根据相关减分和加分条款计算考核得分。考核得分90以上的为优秀等次,70分至89分为称职等次,60分至69分为基本称职等次, 59分及以下为不称职等次。

(一)加分条款

1、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的事迹和行为的加5-10分。

2、参加本单位或局级以上各类竞赛取得前三名的加5-10分。

3、受到个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及荣誉称号的加5-10分。所在科、大队受到集体奖励的,每人加3分。

4、勇于探索,改革创新,其工作做法及经验被所或局采纳推广的加5-10分。

5、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积极肯干,任劳任怨,工作业绩突出的加5-10分。

6、在执法业绩考评和岗位风险防控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加5-10分。

7、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并制止劳教、强戒人员逃跑、自杀等重大事故的加10分。

8、稿件被所刊、市劳教局、市司法局、市政法报或部级以上刊物刊载的,给主要撰稿人加1-5分。

9、比照上述加分条款,有其他突出表现和成绩的,经领导小组或考核小组认定,酌情加5-10分。

(二)减分条款

1、听信、传播政治谣言的扣5分,发表与劳教人民警察身份不相符言论造成一定危害的扣5-11分。

2、不参加集中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不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的每次扣2分。

3、不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行为的扣5分,给单位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扣6-11分。

4、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扣4分,工作时间私自外出的每次扣4分,无故不上班的每天扣6分。

5、工作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扣5分,贻误工作的扣6-11分。

6、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差,办事推诿扯皮,工作时间上网炒股、聊天、打游戏的扣5-11分,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扣12-21分。

7、工作效率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违反工作程序及工作承诺时限的扣5-11分,造成较严重后果的扣12-21分。

8、违反警容风纪管理规定行为的每次扣3分。

9、未制定个人月工作计划的每月扣2分,未按规定认真填写工作日志的每月扣2分。

10、违反“六条禁令”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1、比照上述减分条款,有其他应当减分情形的,经领导小组或考核小组认定,酌减5-10分。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五条 所成立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委担任,副政委、政治处(纪检监察)负责人担任组员。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全所平时考核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和中层领导干部的平时考核工作;科室(大队)根据需要成立民警平时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民警的平时考核工作。

第六条 劳教人民警察平时考核按照个人自评、群众评议、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报领导小组审核评定的步骤进行。

第七条 民警平时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由被考核民警签署意见。

第八条 民警对本次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评领导小组或所党委反映。

第五章 考核方法

第九条 劳教人民警察平时考核采取“月计划、日记录、周记载、季考核”的方法进行。

(一)制定个人月工作计划。民警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结合当前工作制定出每月工作计划,明确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质量和措施,作为民警考核的基本依据 。

(二)填写个人工作记录。根据个人工作计划,对计划工作和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中层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民警要每日进行记录,其他民警每周进行记载。

(三)填写考核登记表。民警每季度填写《民警平时考核登记表》,对履职情况、完成工作任务、领导交办事项、重要工作、出勤等主要情况进行小结和自我评价,在加分栏中填写加分理由和事项,在减分栏中填写减分理由和事项,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

(四)对一般民警的考核。每季度由科室(大队)考核小组根据民警个人小结,结合警务督察、民警岗位风险防控、执法业绩档案、管教、生产业务考核等情况,召开民警会议,进行互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对民警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民警平时考核得分表》,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报所考评领导小组。考评领导小组对科室(大队)考核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并报所长办公会。所长办公会通过后,由政治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民警。

(五)对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分管所领导根据中层干部个人小结,结合部门的工作计划、措施、业绩、队伍状况、整体建设等各项工作情况,以及部门警务督察、岗位风险防控、执法业绩档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民警平时考核得分表》,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报所考评领导小组。考评领导小组对分管所领导考核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并报所长办公会。所长办公会通过后,由政治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中层干部。

(六)每季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2%以内。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条 民警在试用期内和处分期内参加平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定级、解除处分的依据。

第十一条 在考核周期内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超过月工作日一半以上的,不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平时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基础和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民警在平时考核中有1次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平时考核中有2次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十四条 对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第十五条 未进行平时考核的民警或平时考核被确定基本称职等次、不称职等次的民警,不能参加年终的各种评先活动。

第七章 考核机关和管理权限

第十六条 劳教人民警察平时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政治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劳教人民警察平时考核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所领导班子成员为所中层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的主管领导,科室(大队)领导为本科室劳教人民警平时考核的主管领导。

第八章 考核纪律

第十八条 劳教人民警察平时考核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借机打击报复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政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考核情况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第十九条 考核工作中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二)不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情况;

(三)不准对反映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第二十条 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考核失实的,考核结果无效。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第3篇: 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刚入职

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簿

姓 名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

职 务_______

职位名称_______

使用说明

一、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簿供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记录平时工作情况、出勤情况、工作总结、主管领导评鉴、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检查之用。公务员人手一册。

二、年度“工作计划”由公务员本人提出,主管领导同意。要认真做好月记实、季度小结和主管领导评鉴工作。

三、工作记实是公务员平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务员要认真、如实填写,接受检查,妥善保管。

年度工作计划

第1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2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3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季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第4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5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6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季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半年工作总结

第7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8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9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季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第10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11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12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四季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全年工作总结

第4篇: 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刚入职

XX发改〔2017〕15号

XXX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XXX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

平时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委各科室:

现将《XXX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2017年9月1日

XXX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

平时考核办法(暂行)

为加强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平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调动机关工作人员在推动全区发改事业发展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履职尽责、廉政勤政,根据区组织部、人社局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宛人社〔2017〕92号)的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委机关科级及以下在编在岗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经核对,我委实有在编在岗9人,超编0人,处级及以上0人,科级及以下8人,试用期0人,工勤1人,外派挂职、援疆、驻村、外出学习(培训)、长期外借0人,离岗0人,纪检监察专项编制0人。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0人。确定本单位参加平时考核3人。

二、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委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组织、指导、监督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X

副 组 长: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XXX、XXX组成,负责平时考核日常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制定平时考核实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平时考核工作;初审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复核申请,提出建议交领导小组复核确定;负责平时考核工作总结,改进工作方法。

四、考核内容和指标

(一)平时考核以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机关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完成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出勤情况。

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主要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权重占30%。个性指标主要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等,权重占70%。

1.考德(5%)。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政治素质及品行。

2.考能(5%)。主要考核政策法规执行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履行本职业务素质工作、学习及协调办事等方面的能力。

3.考勤(10%)。主要考核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等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及出勤情况方面的表现。

4.考廉(10%)。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情况。

5.考绩(70%)。主要考核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一般工作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领导交办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社会效益、工作效率。

(二)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每月考核“好”等次人数控制在委参加考核机关工作人员总人数的40%以内。

好: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质量好;积极主动,办事规范,作风务实,纪律性强,服务热情周到,群众反映好;清正廉洁,工作成绩突出。

良好: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好;工作比较主动,办事较为规范,遵守纪律,服务态度好,群众比较满意;廉洁自律,工作成绩明显。

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群众满意度较低,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工作成绩不明显。

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群众满意度低,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考核程序和办法

平时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采取日考勤、周记实、月考核、季审定的方式,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考核指标。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确定每名机关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指标。

(二)个人工作记实。机关工作人员以周记形式记录每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并于月底作出工作小结。

(三)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每月5日前主管领导对分管的机关工作人员上月的工作记实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其它综合因素,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评鉴,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审定考核等次。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季度终了10日内审核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确定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结果。

(五)反馈考核结果。主管领导采取谈话或书面形式向被考核机关工作人员及时反馈本季度考核结果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六)公示考核情况。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适当形式将季度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考核情况汇总报备。委办公室每年1月10日前须将委当年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情况须汇总存档;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果确定后须将季度平时考核结果报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备案。

机关工作人员对平时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委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六、考核结果使用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二)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的机关工作人员,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三)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当年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差”等次的机关工作人员中产生。

(四)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差”等次的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正。

(五)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七、相关事宜

(一)新录用的机关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确定等次。

(二)机关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参加平时考核,确定等次。

(三)经组织外派挂职、援疆、驻村、外出学习(培训)等情形的机关工作人员,由所在乡镇级以上机关提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委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

(四)委办公室按照委考勤备案制度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出缺勤情况进行登记,每月考勤汇总情况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

1.考核周期内病事假超过12个工作日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发现病事假审批单未按规定在委办公室备案超过2次及有旷工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2.依法休婚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法定假期超过考核周期一半以上的,休假期间免于平时考核,确定等次,但一般不确定为“好”等次。

3.因公负伤在治疗期间的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平时考核,确定等次,但一般不确定为“好”等次。

(五)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结案后,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纪律处分或免于处分的,不补定立案调查期间平时考核等次;认定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按规定补定考核等次。

(六)受党纪、政纪处分机关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办理。

(七)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机关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

(八)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本办法由委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十)南阳市卧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公务员平时考核表

( 年 月)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个人工作小结

(完成的主要工作数量及成效)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评语

和考核等次

建议

签名: 年 月 日

机关负责人或

考核领导小组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不装入个人档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体系(供参考)

指标

权重范围

指标名称

5%

1、政治品质

2、职业道德

3、个人品德

4、家庭美德

5%

5、政策法规执行能力

6、组织协调能力

7、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8、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9、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10%

10、责任意识

11、纪律意识

12、服务意识

13、出勤情况

10%

14、廉洁奉公

15、遵纪守法

70%

16、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

17、一般工作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

18、领导交办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

19、社会效益

20、工作效率

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

( 年 季度)

主管机关(盖章): 单位:(盖章)

单位编制数: 参加考核人数: “好”等次所占比例:

序号

姓名

单位(科室)及职务

月考核结果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已于 月 日至 月 日进行了公示,且公示无异议。

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在季度终了20日内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考核结果无效。

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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