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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设乡村文化合作社(通用3篇)

时间:2022-05-25 18:50:03 来源:网友投稿

《如何》是张悬作词、作曲、演唱的歌曲,收录在2012年8月10日发行的专辑《神的游戏》中一首folk单曲,全碟共10首单曲,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如何建设乡村文化合作社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如何建设乡村文化合作社3篇

【篇1】如何建设乡村文化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报税

合作社登记内容涉及工商、税务、质监、银行等诸多环节,一些读者对成立合作社需要哪些程序,办理哪些手续尚不清楚。为此,记者咨询了有关业务部门,并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后,整理出设立一个合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走完的五个程序。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合作社在工商局完成注册登记仅仅是“万里长征走完的第一步”,接下来的四个环节是成为一个完全合法的经济组织必不可少的步骤。

第一步:申领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办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据:《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提交材料:1、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
收费内容:不收任何费用。
注意事项: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为:行政区划+字号或商号+产业类别+专业合作社;2、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

第二步:办理合作社公章
办理部门:公安局
依据:《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内容:刻章费,根据材料不同,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注意事项:目前专业合作社需要的公章有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共四枚。

第三步:申领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办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
依据:《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收费内容:148元/证,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90元;IC卡工本费每卡40元。
注意事项:1、合作社自工商局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组织代码证。2、代码证有效期限为四年,到期须要换证;代码证实行年检制度;年审费25元/次。

第四步:申领税务登记证
办理部门:国家、地方税务局
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
收费内容: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注意事项:1、合作社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者,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税务登记证定期验证、换证和年检,一年验证一次,三年更换一次。

第五步: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办理部门:任意一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
依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
收费内容:不收费
注意事项:在银行办理完账号、账户后,需要提交账户到国家税务局;每月到国税局报税

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要报税吗

第一个问题:建账
有专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软件,包括财务管理、会员管理、进销存管理等功能,可以根据需求选购。
另外:
(1)还有农村三资管理软件、农村财务管理软件、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软件等(版本:单机版/网络版)
(2)可以搭建县、乡、村三级农经信息网络平台和办公自动化平台
(3)提供各种农村信息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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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报税
基本税种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6%(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生产加工纳税人);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新设立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但对于合作社有部分税收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篇2】如何建设乡村文化合作社

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

合作社是指根据合作原则建立的以优化社员(单位或个人)经济利益为目的的非盈利企业形式。合作社与协会的区别在于协会的目的根本不在于经济利益。

  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第31届代表大会,对合作社做出了如下原则型定义: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企业,来满足社员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共同需求和渴望的自治组织。为了准确理解这个定义,国际合作社联盟还对此做了详细说明:

  1、合作社是自治组织,它尽可能地独立于政府和私营企业。

  2、合作社是“人的联合”,世界上许多基层合作社只允许单

个“自然人”加入,但联合社允许“法人”加入,包括公司。通常联合社的社员就是其他合作社。

  3、人的联合是“自愿的”,在合作社的目标和资源内,社员有加入和退出的自由。

  4、“满足共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需求”,这一规定强调了合作社是由其社员组织起来,并着眼于社员,社员的需要是合作社存在的主要目的。

5、合作社是一个“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企业”,合作社所有权是在民主的基础上归全体社员。

二、 以其自身的功能标准可分:

  (1) 生产类合作社。

  (2) 服务类合作社。在服务类合作社中,常见的有:

a. 消费合作社。

b. 供销合作社。

c. 运销合作社。

d. 保险合作社。

e. 利用合作社。

 f. 医疗合作社。

g. 公用合作社。

h. 劳务合作社。劳务合作社是由合作社承包业务,社员使用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劳动工具并提供劳动力,共同进行劳动的合作社。社员除得到应得工资外,对年终盈余,有权再按社员提供的劳务参与分配。劳务合作社经营的业务,大多属于劳动工具比较简单,工作时间相对较短而工作场所所分散或易变的各种劳务,如建筑、运输、装卸、修理、采伐等方面的工作。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由来

  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1、关于合作。

“合作”的原意是指成员之间的共同行动和协作行动。合作具有自愿性、自主性和自助性,也就是说,它是合作组织成员为了共同目的,自己动手互相帮助的一种合作。人类的合作思想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当时的农民和手工业者希望能够建立平等、公正、协作以及互相帮助的理想组织。这些思想成为乌托邦社会主义的基础。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所设计的基层组织叫“法郎吉 公共事业建设”,是一个有组织的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协作社;英国的欧文设想的理想模式是平行四边形的合作新村。但是这些合作组织只是空想,没有付诸实践。————共产主意理想模式

合作社历史

现在世界上公认的第一个最成功的合作社,是1844年在英国的罗奇代尔镇由28个失业纺织工人自发成立的“公正先驱者消费合作社”。当时每人出资1英镑作为一股,共28英镑,后来逐渐发展壮大,社员增加到近3万人,股金增加到40万英镑。它所建立的罗奇代尔原则后来成为指导国际合作社发展的基本原则。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世界各国纷纷成立了不同类型的合作组织,如美国的农场主合作社,德国的信用合作社和农业合作社,日本和韩国的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等。国际上先后成立了国际合作联盟、国际农业生产者联盟、信用联盟、欧洲消费者联盟等国际合作组织。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合作社产生于1918年,是由北大倡导合作思想的胡钧教授及其学生们共同组织创办的“北大消费公社”。1922年9月毛泽东在安源创办的“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合作社。

农民合作组织的组建程序

  组建农民合作组织一般可以按下列程序运作:

一、发起筹备

  1.成立筹备委员会,制定筹备工作方案。筹委会主要由发

  起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必要时应成立专门办事机构,具体负

  责筹备和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为什么筹建该合作组织,

  由谁牵头发起,会员入会条件及合作组织筹备程序等。

  2.由发起人拟定社名,确立业务范围。发起人一般由5—7人组成,由发起人会商拟定合作组织名称,确定本组织业务区域、业务项目、经营方式,并说明发起成立的缘由,预计会员人

  数及筹集的资金总额等。

  3.准备发起申请书。将上述发起人讨论研究确定的内容填入合作组织发起申请表,并同时准备好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社宗旨,业务范围,经营效益,内设机构和下属组织等。

二、申报批准

  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主要是便于合作组织的主管部门与发起人加强联系,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主管部门接到合作组织发

  起人报送的组建申请书后,应认真进行审查,包括发起人是否有

  组织能力,该合作组织业务数量是否达到组建规模,预期效益如

  何等等。基本符合条件后,即可下达同意组建批复。

三、制定章程

  申请人接到主管部门准予组建的批复公文后,应即时召开筹委会,吸纳会员,参照有关示范章程拟定本组织章程及业务计划

  草案。

四、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依托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创建的合作组织,应注意吸纳足够数量的农民成员参加理事会和监事会。

五、召开成立大会

  在上述各项筹备工作任务完成后,即可呈请当地合作组织主管部门派员出席指导,并于合作组织成立7日前,通知会员参加大会,如会员较多,则可按规定要求选派会员代表出席成立大

  会。成立大会一般包括如下议程:

  1.主持人宣布本合作组织加入成员名单、人数、代表人数,

  如到会人数符合成立合作组织成立有关规定后,即宣布成立大会开始。

  2.筹委会负责人作合作组织筹备工作报告。

  3.主管机关负责人宣布本合作组织成立的批复。

  4.宣读章程草案,并请讨论后表决通过。

  5.提出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并进行选举。

  6.理事会、监事会分别召开第一次会议,推选常务理事、

  理事长和监事长。

  7.主持人宣布常务理事、理事长、监事长等人选名单。

  8.理事长、监事长讲话。

  9.党政领导和有关社会各界代表讲话。

  10.宣布成立大会结束(会议记录规格附后)。

六、组建工作机构

  1.召开工作会议,成立办事机构。由理事长主持常务理事

  工作会议,研究成立合作组织办事机构和有关业务指导部门。业

  务大的合作组织,可由理事长聘任总经理。

  2.聘任办事机构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量小的合作社,由

  理事长直接聘任,设置总经理的由总经理聘任部门负责人。由各

  部门负责人招聘精干业务工作人员。

  3.召开业务会议,由理事长或总经理主持、有关业务部门

  参加讨论研究工作计划,布置和开展合作社业务工作

【篇3】如何建设乡村文化合作社

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如何制定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名称:**县**x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20万元,认购股份200股。

(一)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本社由**x、莫永坤、韦吉定、莫照坤、莫炳来、韦开明等人发起,于20**年6月1日召开设立大会。本社聘请韦开典为常任总顾问,聘请陈品政为常任顾问,参与策划管理和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

(二) 本社法定代表人:**x

(三)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部分按股分红。

第二条 本社是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由旅游和与旅游有关的部门、单位以及从事旅游相关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和热爱旅游的农民等自愿组成的乡村旅游行业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规范行业标准和行为、完善旅游行业自律机制,当好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促进和加快**旅游的发展。

第四条 本社团登记管里机关为**县工商局。接受**县工商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社住所:**省**县******村,邮政编码:******。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社是通过开展乡村旅游调查研究、对外联络、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民族工艺品开发、民族服饰、土特产品经营、民族民间歌舞表演等活动,增强**x乡村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农民增收。

(一)组织全体社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对旅游管理和客源市场动态进行调查研究,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议和咨询。

(三)加强与相关旅游企业的联络,了解企业发展情况。

(四)加强同外地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的联系,促进相互间的合作和信息交流。

(五)协助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人才培训工作,举办有关旅游知识讲座,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六)编辑和传递旅游信息资料,交流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

(七)听取社员对合作社工作的建议,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支持社员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

第三章 社 员

第七条 本社为个人社员。根据发展需要可由股东大会吸收团体社员。

第八条 凡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企业、旅游科研、旅游教育和旅游宣传以及与旅游业有直接关系的组织和个人,符合本会条件,承认本会章程,自愿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即成为本社团体社员或个人社员。申请加入本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合作社的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合作社。

(三)在旅游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社员入社和程序是:

(一)提交入社;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发给社员证。

第十条 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优先得到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编辑出版的有关资料。

(四)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享受本社盈利分红。

(六)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十一条 社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

(二)维护本社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积极承担和支持本社的工作。

(四)积极向本社反映有关情况,提出。

第十二条 社员退社应书面本会,并交回社员证。社员如果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社员违反本社章程或有违法行为,损害旅游企业信誉者,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合作社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社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社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社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

(三)筹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社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 本社设立理事会,由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但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等。

(六)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本社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本社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 本社经费来源:

(一)社员入股股金;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对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本社按照国家有关招入社员。

第二十五条 本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支配。

第二十六条 本社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 本社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本社开支收据经法人代表签字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社的资产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社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本社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条 本社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和程序

第三十一条 对本社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报会员代表大会审定。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社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三条 本社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县工商局审查同意。

第三十四条 本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本社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20**年6月1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理事会(或理事会聘请的常任总顾问和常任顾问)负责解释。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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