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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证书查询网址3篇
第1篇: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证书查询网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安监管管一字[2004]100号
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实施办法》若干问题说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做好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现针对《实施办法》中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中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以及含有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或者设有尾矿库的其他非矿山企业的界定
(一)《实施办法》中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金属与非金属矿的独立矿山企业,以及企业的主工艺流程为金属与非金属矿的采矿、选矿、冶炼(加工)的联合生产企业。
(二)含有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或者设有尾矿库的其他非矿山企业,是指前款规定以外的,但含有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或者设有尾矿库的其他企业。
二、关于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的界定
《实施办法》中所称“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是指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的总部,即存续母公司、集团公司、总公司,以及总部一级的上市公司,例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中国铝业股份公司等。不包括二级上市公司,如中石油集团辽河油田股份公司等。
三、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对象
(一)对陆上石油天然气企业,一般按三个层次分别发证:一是陆上石油天然气企业的集团公司及其上市公司;二是上述集团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地区分公司、子公司、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分公司和专业技术工程服务公司(含下一级上市公司);三是上述地区分公司、子公司的下一级生产单位,包括提供物探、测井、录井、钻井、井下作业、油建、储运等专业技术工程服务的单位,但不含跨省区的管道运输分公司的下一级生产单位。
(二)对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按三个层次分别发证:一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二是上述企业有关海洋石油开采的地区分公司、子公司和专业技术工程服务公司;三是海洋石油天然气的生产设施。
(三)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一般按三个层次分别发证:一是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的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二是对独立生产系统负责的最下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三是每个独立生产系统。
例如,宝钢集团公司的矿山生产系统,以及对该生产系统负责的最下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梅山矿业公司,由矿业公司所在地的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证;而宝钢集团公司总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发证。再如,中国铝业公司的贵州、山西分公司所属矿山生产系统,分别由生产系统所在地的贵州、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证;而对生产系统负责的最下一级(也是最上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铝业公司总部,由国家局负责发证。
此外,对最下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当其只有一个独立生产系统时,经对企业及其生产系统审查合格后,只需对该企业颁发一个许可证。若此类企业还有上级企业,仍须对其最上一级企业发证。
(四)对地质勘探企业、采掘施工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向最下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发证。其中对地质勘探企业,应当在该企业及其生产系统经审查合格后再发证。
(五)对非矿山企业的独立生产系统(尾矿库),由该生产系统(尾矿库)所在地的省局负责向独立生产系统(尾矿库)发证。
四、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一)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的集团公司、总公司、总部一级的上市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及其生产设施,以及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由国家局负责,其余非煤矿矿山企业及其所属独立生产系统、非矿山企业的矿山生产系统(含尾矿库)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由企业所在地的省局负责。
(二)对于由省局负责颁发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省局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发证。对地方非煤矿矿山企业,省局可以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对其实施行政许可。
(三)关于《实施办法》第十八条中“征得非煤矿矿山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同意”的规定,对已受理的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的申请,只需征求到企业所在地的市(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关于《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不含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五)关于《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情况,由颁证机关每6个月向社会公布发证情况的同时,通报给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五、其他
(一)对于在安全评估工作中被确定为A、B类,以及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颁布前已按照当地的要求取得有关安全许可证照的非煤矿矿山企业,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生产单位和生产设施,以及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生产系统和独立尾矿库,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提供安全评价报告;其余非煤矿矿山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需要提供安全评价报告。
(三)对于地热和矿泉水开采等危险性较低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问题,由省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第2篇: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证书查询网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安监管技装字[2003]108号
【失效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3.07.18
【实施日期】2003.07.1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的通知
(安监管技装字[2003]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为加强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规范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行为,确保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七月十八日
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前言
一、总则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二、基本要求与主要步骤
(一)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模式
(二)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基本特点
1.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动态管理
2.强化承包方的教育与管理
3.加强与各相关方的信息交流
4.强化施工组织设计等设计活动的管理
5.强化生活区安全健康管理
6.融合
(三)体系建立与实施的主要步骤
1.学习与培训
2.初始评审
3.体系策划
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
(一)方针与承诺
1.目的
2.实施要求与提示
(二)组织
1.机构与职责
2.职业安全健康培训
3.协商与交流
4.文件化
5.文件和资料控制
6.记录和记录管理
(三)计划与实施
1.初始评审
2.目标
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4.运行控制
5.应急预案与响应
(四)评价
1.绩效测量和监测
2.事故、事件、不符合及其对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影响的调查
3.审核
4.管理评审
(五)改进措施
1.纠正与预防措施
2.持续改进
四、术语和定义
1.建筑业企业
2.临边作业
3.洞口作业
4.高处作业
5.交叉作业
五、参考与引用文献
附录
《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是针对建筑行业具有的施工特点及其危害与风险的特性,为建筑企业使用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ILO-OSH 2001》(以下简称《导则》)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原国家经贸委公告2001年第3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供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其目的是作为一种切实可行的工具,帮助和指导建筑企业建立并保持既反映《导则》的总体目标和包括《指导意见》的一般要素,又适合自身行业特点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以便其采用适当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模式与方法,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不断消除、降低和控制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和风险,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建筑业是一个危害因素复杂、风险程度高、伤亡事故多发的行业,因此,建筑企业密切结合自身的危害特点,按照《导则》和《指导意见》的原则要求,建立一个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现代化管理体系至关重要。《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能够帮助建筑企业在这方面取得切实的成效,并为建筑企业安全文化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工具。
本指南可供建筑企业及所有从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人员使用。本指南不作为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注册的准则使用;对于希望通过认证的建筑企业,使用本指南将有助于其满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原国家经贸委公告2001年第30号,以下简称《审核规范》)及其他认证准则的要求。
本指南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编制。
(一)目的
《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是为建筑企业使用《导则》和《指导意见》提供的指导性技术文件,目的是作为一种切实可行的工具,帮助和指导建筑企业建立并保持反映《导则》的总体目标和包括《指导意见》的一般要素,并适合本行业特点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以便其采用适当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模式与方法,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不断消除、降低和控制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和风险,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由于建筑企业的施工活动多样、施工条件多变,因此,建筑企业在使用本指南建立和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施工活动类型、危害与风险的实际状况以及下述建筑施工活动中的行业特点,来灵活确定其对实施指南的适用程度,以确保对本指南的使用能够切实有效:
(1)产品固定,在连续几个月或几年的时间里需要在有限的场地集中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进行施工,多个分包单位同时作业以及交叉作业繁多;
(2)露天及高处作业多,在一栋建筑物的施工作业中,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作量的70%,高处作业约占90%,致使现场易受自然环境因素影响,并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3)使用大型施工机械和设备较多,容易产生机械伤害;
(4)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致使作业人员容易疲劳、注意力分散和出现误操作;
(5)生产工艺和方法多样,而且,随着工程的进展,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及危害和风险也随着变化;
(6)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主要为承包方,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层次较低,安全意识淡薄,容易出现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
(7)施工流动性大,施工现场变化频繁。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任何有以下愿望的建筑企业:
(1)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效地消除和尽可能降低员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可能遭受的与企业活动有关的风险;
(2)实施、维护并持续改进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3)保证遵循其声明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4)向社会表明其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原则。
(一)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模式
建筑企业建立与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核心是为企业建立一个动态循环的管理过程,并以持续改进的思想指导企业系统地实现其既定的目标。因此,建筑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应遵循《导则》与《指导意见》提出的管理体系运行模式,即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组织、计划与实施、评价、改进措施(图2-1),这一运行模式具有普遍适用性,同时也满足《审核规范》及其他认证准则的要求。
图2-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主要要素(略)
(二)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基本特点
作为一个系统化的管理方式,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着若干通用的特点,如强调最高管理者的承诺与责任、员工参与、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持续改进和体系评价等。建筑企业在建立与实施自身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时,应注意在这些通用特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职业安全健康风险与管理的实际,充分体现下述行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本特点。
1.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动态管理
由于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变化频繁、流动性大,而且,由于承包项目的不同,其生产工艺和方法也是多样且规律性差。因此,建筑企业在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时,应特别注意根据客观状况的变化,及时对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进行评审,并注意在发生变化前即采取适当的预防性措施。
2.强化承包方的教育与管理
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主要为承包方,而这些人员的文化层次较低,人员素质差,安全意识淡薄。因此,建筑企业在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时,应特别注意通过适当的培训与教育形式来提高承包方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意识与知识,并建立相应的程序与规定,确保他们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健康规定与要求,并促进他们积极地参与体系实施和以高度责任感完成其相应的职责。
3.加强与各相关方的信息交流
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涉及多个相关方,如承包方、业主、监理方和供货方等。因此,为了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与不断改进,必须依据相应的程序与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与各相关方的信息交流,如与各承包方的技术交底与协调、及时收集并满足业主与监理方的各项要求等。
4.强化施工组织设计等设计活动的管理
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变化频繁、流动性大,但每一承包项目的施工都必须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以及单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等执行。因此,必须通过体系的实施建立和完善对上述设计活动的管理,确保每一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都要根据工程的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从而促进建筑施工的本质安全。
5.强化生活区安全健康管理
由于建筑企业施工活动的流动性,在每一承包项目的施工活动中都要涉及现场临建设施及施工人员住宿与餐饮的管理问题,这一问题也是以往建筑施工队伍出现安全与中毒等事故的关键环节。因此,建筑企业在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时,必须对此建立与保持相应的程序和规定,以控制现场临建设施及施工人员住宿与餐饮管理中的风险,杜绝由此造成各类事故的发生。
6.融合
建筑企业应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为其全面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建立与运行应融合于整个企业的价值取向,包括体系内各要素、程序和功能与其他管理体系的融合。
(三)体系建立与实施的主要步骤
建筑企业可参考如下步骤来制订建立与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推进计划:
1.学习与培训
在企业建立和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需要企业所有人员的参与和支持。建立和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既是实现系统化、规范化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过程,也是企业所有员工建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过程。因此,体系的建立与实施需要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和培训,使所有员工能够接受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管理思想,理解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对企业和个人的重要意义。
管理层培训主要是针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建立与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重要意义与作用。培训的目的是统一思想,在推进体系工作中给予有力的支持和配合。
内审员培训是建立和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关键。应该根据专业的需要,通过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开展初始评审、编写体系文件和进行审核等工作的能力。
全体员工培训的目的是使他们了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并在今后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各项实践。
2.初始评审
初始评审的目的是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提供基础,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建立绩效基准。
初始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收集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其适用性及需遵守的内容进行确认,并对遵守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
(2)对现有的或计划的建筑施工相关活动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
(3)确定现有措施或计划采取的措施是否能够消除危害或控制风险;
(4)对所有现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规定、过程和程序等进行检查,并评价其对管理体系要求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5)分析以往建筑安全事故情况以及员工健康监护数据等相关资料,包括人员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的统计、防护记录和趋势分析;
(6)对现行组织机构、资源配备和职责分工等进行评价。
初始评审的结果应形成文件,并作为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础。
为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绩效的持续改进,建筑企业应参照本指南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章节中初始评审的要求定期进行复评。
3.体系策划
根据初始评审的结果和本企业的资源,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策划。策划工作主要包括:
(1)确立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2)制定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目标及其管理方案;
(3)结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职能分配和机构职责分工;
(4)确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结构和各层次文件清单;
(5)为建立和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准备必要的资源。
(6)文件编写
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要求,以适用于建筑企业的自身管理形式对其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关键岗位与职责、主要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及其预防和控制措施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框架内的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等予以文件化的规定,以确保所建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各级人员发生变动时)均能得到充分理解和有效运行。
(7)体系试运行
各个部门和所有人员都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要求开展相应的安全健康管理和建筑施工活动,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进行试运行,以检验体系策划与文件化规定的充分性、有效性和适宜性。
(8)评审完善
通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试运行,特别是依据绩效监测和测量、审核以及管理评审的结果,检查与确认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各要素是否按照计划安排有效运行,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使所建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第3篇: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证书查询网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标准(试行)颁布件
批件号:2002ZD-1098
药品名称
中文名:楤芝片
汉语拼音名:Congzhi Pian
类 别
地标升国标
剂型
片剂(糖衣或薄膜衣)
规格
薄膜衣每片重0.25g
生产单位
生产品种规格
药品批准文号
安庆市第一制药厂
薄膜衣每片重0.25g
国药准字Z20026635
实施规定
本标准自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同品种原地方标准、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同时停止使用。实施日前已上市的药品流通和使用至2003年6月30日,可仍按原地方标准检验。
在标准试行期继续考察本品室温留样的稳定性,标准转正时由标准起草单位报国家药典委员会,以确定有效期。
本标准中采用的新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自实施之日起由生产单位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所负责供应。试行标准转正后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供应。
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3号局长令,企业应将新使用的标签、包装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并在两个月内,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备案。
标准试行期
2年 从2002年12月1日—2004年12月1日止
备 注
标准试行期间研究制订专属性强的含量测定方法,并积累含量测定数据,制订合理的含量限度。
附 件
质量标准、说明书
标准编号
WS-11098(ZD-1098)-2002
主送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抄送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有关生产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2年11月16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标 准 (试行)
楤 芝 片
Congzhi Pian
【处方】 灵芝32.5g 楤木520g 红参6.5g
五味子260g 五加皮260g 菟丝子260g
淀粉14g
制成 1000片
【制法】 以上六味药材,取灵芝、红参和五加皮80g粉碎成细粉,过筛;另取楤木、五味子、菟丝子和剩余的五加皮,加水煎煮二次,每次2小时,滤过,合并滤液,浓缩成相对密度为1.16~1.22(55℃)的清膏,加入上述药粉及淀粉,混匀,制成颗粒,干燥,压片,包糖衣或薄膜衣,即得。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棕褐色;味微苦。
【鉴别】 (1)取本品20片,除去包衣,研细,加醋酸乙酯50ml,加热回流2次,每次1小时,滤过,药渣备用;合并滤液,蒸干,残渣加甲醇2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灵芝对照药材1g,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Ⅵ B)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5µ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石油醚(30~60℃)-甲酸乙酯-甲酸(15:5:1)的上层溶液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置紫外光灯(365nm)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荧光斑点。
(2)取[鉴别](1)项下醋酸乙酯提取后的药渣,挥干溶剂,加70%乙醇50ml,加热回流2小时,滤过,滤液浓缩至10ml,滤过,滤液加于已处理好的聚酰胺柱(10g,40目,内径1.8cm,湿法装柱)上,加水洗脱,收集洗脱液100ml,加水饱和的正丁醇振摇提取3次,每次20ml,静置,分取正丁醇液,合并,再加氨试液洗涤3次,每次15ml,弃去氨洗液,取正丁醇液,蒸干,残渣加甲醇1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楤木对照药材2g,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Ⅵ B)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5µ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氯仿-甲醇-冰醋酸-水(13:3:1:0.5)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10%硫酸乙醇溶液,在105℃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主斑点。
【检查】 应符合片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中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I D)。
【含量测定】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精密称取经五氧化二磷干燥至恒重的人参皂苷Re对照品适量,加甲醇制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即得。
标准曲线的制备 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30µl、60µl、90µl、120µl、180µl与210µl,分别加入置冰水浴中的试管中,再精密加入8%香草醛乙醇溶液(取香草醛0.8g溶于无水乙醇10ml中,临用新配)0.5ml和77%硫酸(取重蒸馏水23ml,加95.0%(w/w)硫酸77ml,混匀,冷至室温)5.0ml,摇匀。将试管取出,置60℃恒温水浴中加热10分钟,立即在冰水浴中冷却15分钟,以相应的溶剂210µl为空白。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V B),在544nm波长处测定吸收度。以吸收度为纵坐标,浓度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20片,除去包衣,精密称定,研细,取2g,精密称定,加醋酸乙酯加热回流2次(50ml,50ml),每次1小时,滤过,药渣挥尽醋酸乙酯,加70%乙醇加热回流2次(50ml,50ml),每次1小时,滤过,合并滤液,浓缩至10ml,加水稀释至20ml,滤过,滤液加于已处理好的聚酰胺柱(10g,40目,内径1.8cm,湿法装柱)上,加水洗脱,收集洗脱液250ml,浓缩至50ml,用氢氧化钠试液调节pH值至10,用水饱和的正丁醇振摇提取3次,每次20ml,合并正丁醇液,用正丁醇饱和的水洗涤3次,每次15ml,弃去水洗液,正丁醇液蒸干,残渣加甲醇使溶解,并转移至5ml量瓶中,加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
测定法 精密吸取供试品溶液150µl,按标准曲线制备项下的方法,自“置冰水浴中的试管中”起,依法操作测定吸收度,从标准曲线上读出O供试品溶液中人参皂苷Re的含量,计算,即得。
本品每片含总皂苷以人参皂苷Re(C48H82O18)计,不得少于0.30mg。
【功能主治】 益气健脾,宁心安神。用于心脾两虚所致的失眠,心悸,气短,乏力等症;神经衰弱属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规格】 薄膜衣每片重0.25g
【贮藏】 密封。
【有效期】 2年。
楤芝片说明书
【药品名称】
品 名 楤芝片
汉语拼音 Congzhi Pian
【主要成份】楤木、五加皮、五味子、菟丝子、灵芝、红参。
【性状】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棕褐色;味微苦。
【功能主治】益气健脾,宁心安神。用于心脾两虚所致的失眠,心悸,气短,乏力等症;神经衰弱属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规格】薄膜衣每片重0.25g
【贮藏】密封。
【有效期】2年。
【批准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