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1948年,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入党申请书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中国人民银行入党申请书5篇
中国人民银行入党申请书篇1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北京总部大楼
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含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统计数据、银行卡、金融规章、反假货币工作、公告栏等。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目录
基本资料
法律地位
成立背景
历史变革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直属机构
分支机构
上海总部
建设目标
主要职能
组织架构
主要职责
概况
法律责任
制定法规
监督和稽核
支付处理和结算服务
信贷服务
收费政策
货币政策和支付系统
主要货币政策工具
市场操作和支付系统
历任行长
重要事记
法律法规
国家法律引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引
其他规范性文件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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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
法律地位
成立背景
历史变革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直属机构
分支机构
上海总部
建设目标
主要职能
组织架构
主要职责
概况
法律责任
制定法规
监督和稽核
支付处理和结算服务
信贷服务
收费政策
货币政策和支付系统
主要货币政策工具
市场操作和支付系统
历任行长
重要事记
法律法规
国家法律引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引
其他规范性文件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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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基本资料
1998年年末,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内部管理架构实施了重大改革,设立了9个具有跨行政区域管辖职责的分行,各省除金融服务类工作组织管理职责由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承担外,其余金融监管、货币政策类以及内部管理类工作组织管理职责全部由所在区域分行承担,央行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在实施一段时间之后,因管理环节增加而产生的问题不断暴露,遭受了央行内部人士、业内人士以及各地政
中国人民银行标志
府部门的普遍诟病。
2001年起,原由分行承担的各项业务管理工作职责在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组织下,陆续划归各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承担,从业务角度评价,1998年起实施的央行管理体制改革没有获得成功。目前,各分行仍然掌握着辖区内重要职务的人事任免权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从2009年7月开始的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
中国人民银行
20个省市自治区,扩大后城市的进出口量占全国的90%。
编辑本段法律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通常要通过中央银行
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中央银行与政府及其部门的关系、中央银行与普通银行的关系三个方面加以体现。《中国人民银行法》对我国中央银行的性质及法律地位作了明确规定:
1.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2.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监管情况的工作报告。
3.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
4.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5.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任免;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6.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但应当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依法分别进行的审计和监督。
编辑本段成立背景
中国人民银行的历史,可以追
溯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成立“中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简称苏维埃国家银行),并发行货币。
从土地革命到抗日战争时期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夕,人民政权被分割成彼此不能连接的区域。各根据地建立了相对独立、分散管理的根据地银行,并各自发行在本根据地内流通的货币。
1948年12月1日,以华北银行为基础,合并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组建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发行人民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央银行和法定本位货币。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华北人民政府当天发出布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在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统一流通。总行位于石家庄。1949年2月总行迁往北京。在中国大陆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的银行,同时履行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职能。
1983年9月,中国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
1984年国家将商业银行的职能剥离出去
中国人民银行
成立中国四大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后,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专职的中央银行。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1998年11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实行改革,撤销省级分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九家分行。人民银行设立的九个跨省区市分行分别是:天津分行(管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沈阳分行(管辖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分行(管辖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辖江苏、安徽);济南分行(管辖山东、河南);武汉分行(管辖江西、湖北、湖南);广州分行(管辖广东、广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辖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撤销北京分行和重庆分行,分别由总行营业管理部和总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履行所在地中央银行职责;非分行所在地省会城市由原省、市两级人民银行合并重组为人民银行某某(城市名)中心支行,如,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非省会城市所在地级城市人民银行统一更名为人民银行某某市(州、地区)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公章
如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与此同时,在各省会设立以城市定名的监管办事处,如,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太原监管办事处,各监管办事处直接隶属所在区域分行领导,主要承担对所在省区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之职责。2003年,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被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民银行各地监管办事处同时撤销。
中国人民银行不是商业银行,是商业银行的银行,负责监管国内的各家商业银行,是调节国家经济的杠杆。
编辑本段历史变革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
至今,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体制、职能、地位、作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
中国人民银行的创建与国家银行体系的建立(1948--1952年)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布成立。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人民币为本位货币。
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承担发行国家货币、经理国家金库、管理国家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国家银行
在统一的计划体制中,自上而下的人民银行体制,成为国家吸收、动员、集中和分配信贷资金的基本手段。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加快,私营金融业纳入了公私合营银行轨道,形成了集中统一的金融体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金融管理和货币发行的机构,既是管理金融的国家机关又是全面经营银行业务的国家银行。
从国家银行过渡到中央银行体制(1979--1992年)
1979年1月,为了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扶植,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同年3月,适应对外开放和国际金融业务发展的新形势,改革了中国银行的体制,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同时设立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后,又恢复了国内保险业务,重新建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地还相继组建了信托投资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出现了金融机构多元化和金融业务多样化的局面。
逐步强化和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1993年至今)
1993年,按照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金融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职责,划转政策性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
1995年3月1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标志着中央银行体制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是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1998年,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撤销省级分行,设立跨省区分行,同时,成立人民银行系统党委,对党的关系实行垂直领导,干部垂直管理。
2003年,按照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同年9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准人民银行的“三定”调整意见。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1]
编辑本段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设
13个职能司(厅):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科技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国库局、国际司、内审司、人事司(党委组织部)、研究局、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保卫局)、党委宣传部。[2]
办公厅
组织协调总行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发布、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
条法司
起草金融法律法规草案;依法承办金融法律法规的有关解释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金融法律咨询服务,组织金融法制教育和宣传。
货币政策司
研究、拟定与实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研究提出关于选择和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实施;研究、拟定和实施信贷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负责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银行监管一司
承办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监管工作。依法审核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监测资产负债比例、信贷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情况;审查负责人任职资格。
银行监管二司
承办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依法审核有关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监测资产负债比例、信贷资产质量、 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情况;审查负责人任职资格。
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
承办对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保险除外)的监管工作。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经营管理情况;审查负责人任职资格。
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
承办对农村和城市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合作金融机构坚持“自愿入股、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原则,规范合作金融机构的管理;研究并推动合作金融体制改革;拟定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信贷资产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利率管理。结算管理等业务管理制度,对其经营风险进行监控,督促其完善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拟定合作金融机构设置条件,业务经营范围、法人代表任职资格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统计司
负责经济金融信息的搜集。统计和分析;拟定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经济、金融统计制度,管理和协调金融系统的统计工作;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调查统计数据库建设和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向金融系统和国务院综合部门提供金融信息咨询。
会计财务司
拟定金融业统一的会计和结算制度、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工作,编制并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财务收支计划,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会计报表。
支付科技司
负责支付清算、联行结算和帐户的管理以及组织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推广和应用;编制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拟定金融科技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
国际司
承办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金融组织、香港特别行政区 及澳门、台湾地区金融组织和各国中央银行的官方联系及 业务往来的有关工作;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的外事管理工作。
内审司
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各职能司(局)、直属机构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情况,特别是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承办对主要负责人的离任稽核工作,对违法违规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
人事教育司
拟定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直属院校;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人员考试、测评和智力引进工作,拟定人员培训规划;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系统机构编制。
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的职责,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有效实行金融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研究局、货币金银局、国库局、保卫局、培训中心,作为支持服务体系。上述单位的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的办法管理,编制共260名。
研究局
围绕货币政策决策,对经济增长及其运行进行分析与预测、跟踪研究我国产业政策和工业、农业、财税、外贸等部门经济动态及货币信贷、利率、汇率、金融市场、金融风险等重大政策并向行领导提出政策建议。
货币金银局
拟定有关货币发行和金银管理的办法;承担人民币管理和反假人民币的工作;安排现钞和辅币的生产、保管、储运、更新、销毁;管理现金的投放、回笼及库款安全;管理全国的金银收购配售库存和国家黄金储备;管理金银开发基金;管理全国黄金市场。
国库局
办理国家金库业务,对下级库实行业务管理;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监督和维护国库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保卫局
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保卫工作;对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制定防范措施;组织金银、现钞、有价证券的武装押运工作。
培训中心
承担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的各类培训和金融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工作。
直属机构
1、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主要职责是:坚持为总行机关服务的宗旨,承担总行机关财务、资产、基建、行政、政府采购、服务监督等管理工作;制定总行机关后勤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总行机关及总行直属单位的房改政策、计划生育、交通安全、人防与防汛、安全保卫与社会治安统合治理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总行机关和指导人民银行系统节能工作;代表总行机关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权利;为总行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后勤保障服务。[3]
2、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中心成立于2005年6月8日,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4]17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三定”办《关于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三定”方案的批复》(银“三定”办[2005]7号)精神,集中采购中心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的、全额拨款的、独立事业法人单位(正局级),主要职责是承担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3、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要依据相关法律,根据国家反洗钱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对大额与可疑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水平。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报告标准。
(二)、负责收集、整理并保存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报告。
(三)、负责研究、分析和甄别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报告,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调查。
(四)、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提供涉嫌洗钱犯罪的可疑报告及其分析结论。
(五)、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大额支付信息。
(六)、研究分析洗钱犯罪的方式、手段及发展趋势,为制定反洗钱政策提供依据。
(七)、负责研究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管理项目的业务需求,参与项目的开发,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八)、根据授权,承担与国外金融情报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工作,配合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进行反洗钱领域的对外交往事宜。
(九)、承办人民银行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负责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组织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业务归口征信管理局指导。
5、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于1994年4月18日成立,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作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以及汇率和利率衍生品市场的具体组织者和运行者,
6、中国金融出版社
中国金融出版社成立于1956年5月,直属中国人民银行管理,是以出版金融类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制品为主的专业出版社。50多年来,我社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扎根金融沃土、突出金融品牌、出版精品书刊”的办社理念,坚持走金融专业特色的强社之路,出版了一大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金融类图书、期刊和音像电子制品,为服务中国金融改革发展、普及全民金融知识、促进国际经济金融交流、弘扬先进金融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7、金融时报社
8、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法人单位,是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全社会提供支付清算及相关服务的全国性金融服务组织。
9、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法定从事人民币印制业务的大型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营业务是人民币印制以及人民币专用技术、设备的研发与制造,同时不断拓展银行卡研制与生产、印钞造币专用机械和银行机具制造、高纯度金银精炼、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价证券、银行专用票据、高级防伪证书等相关业务领域
10、中国金币总公司
中国金币总公司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我国惟一经营贵金属纪念币的行业性公司,履行贵金属货币的发售职能,是中央银行货币发行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业务延伸,是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
11、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12、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13、中国人民银行党校
人民银行党校是人民银行轮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党性锻炼的熔炉,隶属于中央党校国家机关分校。人民银行党校主要负责轮训培训总行、上海总部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司局级、分行(含营管部)副厅局级、省会(含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副行级干部及其后备干部,地市中心支行行长、总行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人民银行营管部正处级党员干部。履行对分行党校业务指导职责。承担总行机关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和其它短期班
14、中国金融培训中心
中国金融培训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正司局级事业单位,对内又名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培训学院。根据人民银行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承担以下工作:
承担人民银行系统内培训;
开展金融培训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金融英语证书考试;
为金融系统和社会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
15、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
16、中国钱币博物馆[2]
中国钱币博物馆是直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国家级专题博物馆,主要从事钱币的收藏、研究和展示,肩负有指导和推动钱币收藏、研究及宣传钱币文化的任务,下设办公室、陈列宣教部、征集保管部、研究信息部、《中国钱币》编辑部、安全保卫部和开发服务部,代管中国钱币学会秘书处。
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衡阳中心支行
编辑本段上海总部
建设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于2005年8月10日正式成立。
上海总部的建设目标可以概括为两个平台、一个窗口、一个中心,即:尽快把上海总部建设成为总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平台、金融市场运行监测的平台、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和一部分金融服务与研究和开发业务的中心。
主要职能
上海总部作为总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总行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部分中央银行业务的具体操作职责,同时履行一定的管理职能。
上海总部承担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项:根据总行提出的操作目标,组织实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承办在沪商业银行及票据专营机构再贴现业务;管理银行间市场,跟踪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并引导金融产品的创新;负责对区域性金融稳定和涉外金融安全的评估;负责有关金融市场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围绕货币政策操作、金融市场发展、金融中心建设等开展专题研究;负责有关区域金融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国际金融业务;承担国家部分外汇储备的经营和黄金储备经营管理工作;承担上海地区人民银行有关业务的工作等。
上海总部承担的管理职能包括对现有上海分行辖区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管理,即继续履行大区行的职能,辖区包括浙江、福建的共二十个中心支行;此外还承担人民银行部分驻沪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协调,直接管理的单位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数据处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等,协调管理的单位是中国银联和上海黄金交易所。
组织架构
央行上海总部领导包括:总部党委书记、主任苏宁,总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马德伦,总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张新,总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凌涛,总部党委委员郑杨。
上海总部内设11个部,包括:公开市场操作部、金融市场管理部、金融稳定部、调查统计研究部、国际部、金融服务一部、金融服务二部、外汇管理部8个业务部门,以及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办公室3个支持服务部门。
编辑本段主要职责
概况
根据2003年12月27
中国人民银行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责任
中央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和给予指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要管理流通中的货币总量,维护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为了满足对货币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被赋予独家发行货币的权利,负责生产、供应、定期更新纸币、替换硬币、回收旧币和防止伪币。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着自己的印钞造币厂。
中国人民银行为了其维护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除了履行一般监督作用以外,还为广大银行机构提供资金转帐网络,即全国2000多家同城票据交换所、全国手工联行系统和全国电子联行系统。这些支付系统对银行机构之间的竞争起着中立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各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服务通过业务条款、处理程序、借记和贷记条款以及收费政策施加一定影响。
除了为银行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以外,中国人民银行还作为政府的银行,独家管理国库帐户,负责经理国库。
制定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的金融界密切合作,协调支付交易的组织和技术问题。它主持全国金融标准化委员会,积极制定和推行银行业务、技术标准,在制定管理现行跨行支付系统的规章制度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各商业银行的电子汇兑系统的影响是有限的,尽管这些系统在许多方面都类似西方国家的跨行资金转帐系统。
监督和稽核
银行法是进行银行监管的法律基础。银行监管的目的在于确保银行体系的活力,通过监视各银行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保护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的金融改革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分析定期报告和现场稽核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跟银行监管密切相关的是对支付系统的监管,中央银行有责任维护国家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开发它拥有的支付系统,并跟其他银行机构密切合作,使这些金融机构运行的支付系统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
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统中密切监视各银行日间头寸的能力。
支付处理和结算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为各银行提供
人民币
支付处理服务,结算大额和零售支付交易。人民银行运行的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对所有的同城跨行支付和大部分行内支付业务进行清算和结算处理。纸凭证异地跨行支付在过去曾通过同城清算所先进行跨行清算和结算。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处理异地跨行支付和行内大额异地支付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为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提供结算帐户服务。此外,还为一些政府机关、事业团体开设结算帐户,提供支付服务。例如,邮政储汇局也在人民银行开立结算帐户。
中国人民银行不允许帐户出现隔夜透支,因为大多数交易采用批处理方式在日终结算,所以日间透支的概念实际上不适用。但电子联行系统除外,在此系统中,支付指令发出之前,其帐户内必须有足够支付的资金。
除了结算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结算帐户还用来结算其它支付系统产生的净额头寸,如商业银行系统的电子资金汇兑系统。
信贷服务
为了顺利进行结算,各银行可以从人民银行分行拆借资金,只要借款行贷款帐户上具有足够的经授权的贷款额度即可。商业银行在向人民银行申请贷款之前,必须首先向下列机构借款:
系统内上一级机构
系统内在当地另一分支机构
当地其他银行机构
收费政策
目前建设支付清算系统时购买计算机和通讯设备、应用软件开发所用的投资来源于财政预算和内部资金筹措。支付系统运行费用作为人民银行日常开支,尚未通过服务收费收回。参加同城清算的银行机构按比例分摊一部分运行费用。处于政策考虑,人民银行作出上述规定。随着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的实施和投入运行(见5.1部分),收费政策将会重新制定。
一些城市集资共建的清算系统,已按照成本回收原则实行新的收费政策。
货币政策和支付系统
在中国,货币政策的实施
人民币
跟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既具有一些相同的特征,但又有许多不同。主要的区别在于:
中国经济正处于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时期。中国政府依然具有足够的权威直接控制经济发展,以保证改革平稳有序。
中国的金融市场正在迅速发展,但是跟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由于缺乏大业务量、流动性强的金融市场,所以实际很难完全依赖公开市场操作来间接影响货币总量。
由于这些不同,货币政策工具在许多方面跟西方发达国家不尽相同。
主要货币政策工具
信贷规模分配: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领导权力决定按地域和工业部门分配信贷规模。
发行货币:中国人民银行独家发行货币的权利使它能够影响商业银行的金融资源和业务活动。
法定储备金比例: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改动法定储备金比例。自1988年以来,这个比例一直为13%。
制定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制定银行存款和贷款的官方利率。
公开市场操作:目前,发行国债的数量还不够大,而且市场的流动性还没有大到使依靠公开市场操作非常有效。但是,可以期望,公开市场运行在不久将来将起很重要的作用。
再贴现: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市场操作和支付系统
尽管公开市场操作还没有成为一种有效的手段来实施央行的货币政
中国人民银行现行支付系统
策,但是,正象第一部分中介绍的那样,中国的金融市场正在迅速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正在从事公开市场操作以实施其货币政策。
自1996年起引入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结合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特种存款以及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手段,中国人民银行间接影响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从而影响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目前,同业拆借有7种,其成熟期分别为1天,7天,20天,30天,60天,90天和120天。自1994年起开办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中央银行在此市场上买卖美元、日元和港币。自1996年起,进行公开市场操作,中央银行目前只在星期二介入市场,通过其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回购协议进行国债的公开市场操作。资金清算通过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进行,实行T+1结算制度,即在星期三增减各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备付金帐户。
编辑本段历任行长
1.南汉宸(1949年10月-1954年10月)
2、曹菊如(1954年11月-1964年10月)
3.胡立教(1964年10月-1973年5月)
4.陈希愈(1973年5月-1978年1月)
5.李葆华(1978年5月-1982年5月)
6.吕培俭(1982年5月-1985年3月)
7.陈慕华(1985年3月-1988年4月)
8.李贵鲜(1988年4月-1993年7月)
9.朱镕基(1993年7月-1995年6月)
10.戴相龙(1995年6月-2002年12月)
11.周小川(2002年12月-现任)[4-5]
编辑本段重要事记
1.1948年12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布成立。
2.1969年7月,人民银行总行与财政部合署办公。
3.1978年1月,人民银行与财政部正式分开办公,人民银行总行的内设机构恢复到14个司局。1978年末,人民银行的统一体制全面恢复。4、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由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并具体规定了人民银行的10项职责。
5.1984年1月1日,成立中国工商银行,经营原由人民银行承担的储蓄和工商信贷等商业银行业务,基本上实现了“政企分开”,初步确定了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
6.1992年10月,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证券市场业务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
7.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人民银行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改革措施消除了人民银行追逐利润的动机,集中了总行的调控权,保证了货币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
8.1994年1月1日起,对外汇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9.1994年以后,我国逐渐形成了以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中介目标、货币政策工具构成的货币政策框架体系。
10.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法》,从法律上确定了人民银行的地位和基本职权,标志着中央银行制度进入了法制化轨道。
11.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取消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限制,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恢复和扩大公开市场业务,积极创新货币政策调控工具,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实现了向间接调控为主转变。
12.1998年10月,人民银行对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撤销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在全国设立了9个跨行政区划的分行。这一改革,突出了中央银行组织体系的垂直领导,强化了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13.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人民银行将保险公司的监管权正式移交给保监会。
14.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人民银行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独立出来,并最终形成了“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框架。
15.2005年7月21日,
中国人民银行
实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16.2005年8月,人民银行决定成立上海总部。
17.2011年10月,人民银行决定发行70亿3月期央票,并重启3年期央票,发行额度200亿,随着市场资金的紧张情况有所缓解,货币政策将继续保持稳健。
18.中国人民银行(PBOC)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2013年1月28日可继续同时上报正/逆回购需求,其中逆回购只有7天品种,正回购期限为28天和91天。中国央行公开市场开年来已连续四周净回笼,其中上周规模续降至490亿元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自2013年1月18日起启用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原则上在公开市场常规操作的间歇期使用,期限以7天期以内短期回购为主,遇节假日可适当延长。2012年以来,央行公开市场一直未发行央票,仅使用正/逆回购来调节市场流动性。去年第二季度末至今,则只滚动进行了逆回购操作,而未有正回购。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一般于周一和周三会上报本周的公开市场需求,具体包括正/逆回购和央票。如果某些操作未出现在需求名单中,就基本不太可能进行该项操作。[6]
中国人民银行入党申请书篇2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
【期刊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文告》
【年(卷),期】2005(000)0Z7
【摘要】<正>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5年12月1日发行中国电影诞生100周年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2枚,其中金币1枚,银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一、纪念币图案(一)正面图案该套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华表、礼花、牡丹花及电影胶片图案组合,并刊国名、年号。(二)背面图案
【总页数】1页(P.4-4)
【关键词】法定货币;中国电影;并刊;精制币;沈阳造币厂;胶片盒;场记板;总经销
【作者】;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F822
【相关文献】
1.纪念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暨中国人民币发行58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套人民币纯银微缩珍藏册》(精装版)隆重面世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制作、中钞国鼎公司总经销 [J], 陈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修正) [J], 无
3.纪念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套人民币发行58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套人民币纯银微缩珍藏册》(精装版)隆重面世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制作、中钞国鼎公司总经销 [J], 陈丹
4.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转发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的通知 [J],
5.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职责分工的探讨--兼评《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订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制定 [J], 朱大旗; 邱潮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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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入党申请书篇3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
【期刊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文告》
【年(卷),期】2005(000)0Z6
【摘要】<正>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5年11月18日发行2006版熊猫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10枚,其中金币7枚,银币3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一、纪念币图案该套金银纪念币的正面图案均为北京天坛祈年殿,并刊国名、年号;背面图案均为双熊猫
【总页数】1页(P.56-56)
【关键词】法定货币;北京天坛;造币厂;制币;并刊;祈年殿;总经销
【作者】;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F822
【相关文献】
1.纪念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暨中国人民币发行58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套人民币纯银微缩珍藏册》(精装版)隆重面世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制作、中钞国鼎公司总经销 [J], 陈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修正) [J], 无
3.纪念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套人民币发行58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套人民币纯银微缩珍藏册》(精装版)隆重面世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制作、中钞国鼎公司总经销 [J], 陈丹
4.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转发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的通知 [J],
5.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职责分工的探讨--兼评《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订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制定 [J], 朱大旗; 邱潮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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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入党申请书篇4
中国人民银行简介: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位于北京,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职责作用:法律责任
中央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和给予指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要管理流通中的货币总量,维护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为了满足对货币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被赋予独家发行货币的权利,负责生产、供应、定期更新纸币、替换硬币、回收旧币和防止伪币。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着自己的印钞造币厂。
中国人民银行为了其维护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除了履行一般监督作用以外,还为广大银行机构提供资金转帐网络,即全国2000多家同城票据交换所、全国手工联行系统和全国电子联行系统。这些支付系统对银行机构之间的竞争起着中立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各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服务通过业务条款、处理程序、借记和贷记条款以及收费政策施加一定影响。
除了为银行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以外,中国人民银行还作为政府的银行,独家管理国库帐户,负责经理国库。
制定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的金融界密切合作,协调支付交易的组织和技术问题。它主持全国金融标准化委员会,积极制定和推行银行业务、技术标准,在制定管理现行跨行支付系统的规章制度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各商业银行的电子汇兑系统的影响是有限的,尽管这些系统在许多方面都类似西方国家的跨行资金转帐系统。
监督和稽核
银行法是进行银行监管的法律基础。银行监管的目的在于确保银行体系的活力,通过监视各银行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保护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的金融改革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分析定期报告和现场稽核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跟银行监管密切相关的是对支付系统的监管,中央银行有责任维护国家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开发它拥有的支付系统,并跟其他银行机构密切合作,使这些金融机构运行的支付系统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
提供支付处理和结算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为各银行提供支付处理服务,结算大额和零售支付交易。人民银行运行的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对所有的同城跨行支付和大部分行内支付业务进行清算和结算处理。纸凭证异地跨行支付在过去曾通过同城清算所先进行跨行清算和结算。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处理异地跨行支付和行内大额异地支付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为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提供结算帐户服务。此外,还为一些政府机关、事业团体开设结算帐户,提供支付服务。例如,邮政储汇局也在人民银行开立结算帐户。
中国人民银行不允许帐户出现隔夜透支,因为大多数交易采用批处理方式在日终结算,所以日间透支的概念实际上不适用。但电子联行系统除外,在此系统中,支付指令发出之前,其帐户内必须有足够支付的资金。
除了结算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结算帐户还用来结算其它支付系统产生的净额头寸,如商业银行系统的电子资金汇兑系统。
提供信贷
发展状况:2003年,按照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入党申请书篇5
中国人民银行林西支行实习报告
一、 实习目的实习是每一个学生都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它让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学习很多在课堂上无法学到的知识,拓宽视野,增长见识,为我们以后正真地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而财务管理是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财务管理是在会计学理论的基础上,更加侧重对财务计算、分析、设计等方面的学习,作为一门应用性的学科,实务性、操作性强,学习好财务管理这门课程不仅要学好书本里的各种理论知识,并且要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习的机会,让理论和实践有机务实的结合在一起,只有亲自参与工作才能将所学内容完全理解消化,转变为自己的能力。
通过实际工作加深对会计及财务管理专业相关理论知识的理解,并掌握会计的基本核算方法,将所学用于实践,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实际工作的技能,提升理财的能力,获得宝贵的实际操作经验。并借助实习的机会进一步的了解社会,增强自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使自己日后能够更好的融入社会。
二、 实习单位及岗位1.实习单位所以在大四实习期这段时间内,为了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增强自身的实际动手操作、解决实际问题及对实际银行业务的了解,学会适应新的学习和工作环境,为更好地进入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我通过联系本地中国人民银行林西县支行获得了自2015年3月1日至4月15日为期46天的实习机会。
中国人民银行林西支行地址坐落在闻名中外的红山文化中心赤峰市林西镇东街,将“因您而变,将服务、创新、稳健”作为核心价值观。中国人民银行林西县支行由综合业务部、调查信息部和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两部两室”组成。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行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适应基层央行职能调整和宏观调控的新形势,认真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努力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改善金融服务,为促进地方经济金融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因为中央银行从事货币信用业务的目的不是盈利,而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例如协调城镇内企业发展,资金融通等,所以与普通商业银行相比,在这里工作的职员的任务比较固定,而且没有额外的业务指标,工作相对轻松与模式化。他们时有任职资格考试,但这也是在类似国家机关工作的特点。
2.实习岗位此次实习我的实习岗位是货币信贷管理部和国库部的国库会计科。
(一)货币信贷部货币信贷管理部工作的基本职责是:a01534ebbcf78c67ab5c9d008d6fb498.png监测货币供应量,分析货币信贷执行情况。负责分析辖区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济金融形势;反馈货币信贷政策落实情况,反映贷款有效需求变化;为总行制定货币信贷政策提供依据。6a09b7c46a417221c84b05dc7720b274.png贯彻实施信贷政策,加强信贷管理。落实总行发布的信贷政策,及时反映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结合当地信贷特点,提出信贷政策指导建议;加强信贷政策管理,维护正常信贷秩序。d05806a91d1fe4875a3b01149d08d6b3.png运用部分货币政策工具,贯彻执行货币政策。根据总行授权,运用部分货币政策工具,对当地货币信用总量适时进行调控,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货币政策。289b460b6f36c7bbc07754bd0bc0403b.png做好货币信贷各项基础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林西支行根据基本职责的要求,负责分析辖区内的金融形势,反馈货币信贷政策落实情况,反映贷款有效需求变化,为总行制定货币政策提供依据;结合当地信贷特点,提出信贷政策指导建议,运用部分货币政策工具有效贯彻执行货币政策。
作为县支行内设部门之一的信贷管理部,主要负责在辖区内执行总行的货币政策,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具体职责是:
1、负责全市货币信贷政策的贯彻落实与执行,根据国家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拟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研究分析辖区经济金融运行状况。
2、 负责对辖区内货币信贷政策的贯彻落实与监督管理,研究分析辖区内货币信贷工作状况,及时向上级行行反映货币信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管理各项再贷款及再贴现的资金规模;集中统一管理全省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和分析;监测全市金融机构的头寸情况和货币信贷资金的运行状况,对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与运用、资金调度、资金负债比例等情况进行跟踪分析与指导。
4、负责全市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的管理,监测金融机构准备金缴存情况,同时监测金融机构备付金水平;负责全市各项货币信贷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监测分析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向,指导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工作。
5、负责对辖区县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6、负责全市利率管理工作,及时组织贯彻落实总行有关利率政策的文件规定,监测金融机构利率政策执行情况。
7、负责全市货币市场的管理工作。
8、 负责全市其他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的工作,承办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国库部国库部的职责主要包括:
1、准确及时地收纳国家各项预算收入。国库必须依照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税负部门及国库制度规定的交纳办法,准确及时地办理税款的库缴及各级库款的划分和留解,以保证各级预算资金的运用。
2、为财政机关开立账户,审查并办理国家预算支出的拨付。对于违反国家财政制度的库款支拨要求,国库应予拒绝,保护资金安全。
3、对各级财政库款和预算收入进行会计账务核算,正确反映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4、协助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收入及时缴库,按照国家财政制度规定办理库款退付。对履催不缴预算收入的单位,国库有义务协助财政部门扣收应缴预算收入。
5、组织管理和指导下级国库和国库经收处的工作。各级国库应经常展开对下级国库的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工作,监督其履行规定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6、办理国家交办的与国库有关的其他工作,如代理国家进行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的发行与兑付。
其中国库会计科的会计核算是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的组成部分,其核算方式即与会计部门分账并表,单独核算。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核算操作规程》办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核算各级财政收支。国库会计核算及凭证账表,必须坚持复核制度。核算质量要达到账账、账据、账实、账款、账表、内外账目全部相符。国库会计科目是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目的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和综合反映国库业务活动的重要依据。国库会计科目分为国家预算收支款项
和国家债券发行、兑付款项两部分。国库系统在办理库款上划、下拨以及国家债券发行、兑付款项上划时,凡参加全国联行或省辖联行的,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联行类的有关科目;没有参加全国联行或省辖联行的,通过“行库往来”科目,由本行会计部门使用联行类科目办理。
三、 实习内容及过程我先后被安排在信贷管理科和国库会计科实习。
3.信贷管理部信贷管理部的科室有两个科长,三个科员。由于人员较少,每个科员要承担的工作任务就相应较多。因为他们要负责地方货币信贷月报、季报、年报的呈报工作,所以在月中与月末工作会比较繁忙,而在月初时又会比较闲。因此也就会导致一个月的事常常需要集中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在工作最繁忙的时候,他们经常忙地抬不起头来,而在闲的时候又会经常无事可做。在我刚进入信贷管理科时,一个同事拿了一些他们以前做好的材料给我看,有林西县的金融运行报告,金融统计月报,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等等。通过阅读资料,我对信贷管理科的工作内容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同时也对家乡的金融运行情况有了一定的掌握。在我实习几天过后,科长向我介绍了林西县支行信贷管理科的主要任务,集中在三方面:
1、执行货币政策:因为只有中央银行有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力,从省一级往下就只能执行货币政策。国家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针对的是总量的控制,而信贷管理负责的则是结构的调控,关注贷款在哪些领域鼓励投入,在哪些领域有限制等内容
2、金融市场监控:地方银监局主要监管金融市场中的各个主体,例如各个商业银行。
3、确保金融稳定:由于权限有限,县支行的工作做的不可能很深入,大多数情况是只能查看表面。实际上支行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地方政府的经济政策,还有分析监控地方金融运行情况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对县内的企业进行贷款,拉动区域经济,改善区域金融状况。
4.国库部在国库会计科实习的前几天我主要是根据其他前辈以前制好的会计凭证来学习做账,因为在大学里已经学习过相关的基础理论,对原始凭证可以很快的基本掌握。会计分录可以在书本上进行学习,可银行的会计业务就要靠实习才能接触到,通过实践才会有更深刻的印象和更清晰的思路。单单认识还不够,还要把有关的单据分门别类,并整理好每笔业务的单据,用图钉装订好,这样才能为记账做好准备。制好凭证后就能进入记账程序了,虽说记账看上去有点单调枯燥,不过这种重复量大的工作就需要每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会计制度的特殊性和严格性决定了如有果出错,是不能随便用笔涂了就可以的。对于每一个步骤,会计制度都是有严格的要求,比如写错数字就要用红笔划横线,还要盖上责任人的章,才可以作废;再比如写错摘要栏,就可以用蓝笔划横线并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摘要。还有一些细节比如摘要,一定要靠左写起而且不能空格,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摘要栏被人任意篡改和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对于数字书写也有严格的要求,字迹一定要整洁清晰,按格填写。记账时要清楚每一明细分录及总账名称,不能乱写,然后才能结算总的借贷。如此繁琐的程序让人不敢一丝的马虎。当所有的帐都记好之后,接下来就是结账,每一帐页要结一次,每一个月也要结一次。刚一开始我掌握了一些计算公式,便以为用计算机就很容易了,但是因为粗心反而算错了一些数据,好在有同事教我先用铅笔写数据。大概了解了从制单到记账的整个过程,我就开始认真结合书本的知识,归纳总结手工做帐的原理。虽然了解了手工做账,但电算化目前已经成为会计操作的主流了。计算机取代了大部分的手工工作,手工会计和电算化会计之间的距离在翻看凭证的过程中可以很好的解决。翻看了人行一整个月的会计凭证之后便试着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进入记账凭证的界面,先按每一笔业务录入简明而清楚的摘要,再按会计分录选择会计科目,然后在相应的会计科目的借方和贷方输入金额,最后在检查各个要素准确无误后,保存并打印出记账凭证,再和相应的原始凭证钉在一起。这便是电算化会计制作记账凭证的过程,和手工会计有着不小的区别,操作过后对于各个会计科目有了更加深刻而全面的了解,而且对于我把理论知识和实践的结合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四、 实习总结及体会过为期46天的实习,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在学校课堂上学习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是有一定的出入的,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虽然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不一定用的到,并且可能在绝大部分时候是用不到的,但是例如word、Excel等文档、表格的操作却非常重要,实用性很强。但知识作为一种储备又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一个人的思维,思考的方式,决定一个人能否高效、创造性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工作与学习不同,学习需要一个人专心致志做好自己的事,而工作除此之外,还需承担应尽的责任,有的时候甚至不是自己的责任,因为工作大多数情况下不是一个人就能完成的,工作中存在分工,大家各司其职,工作中的上下游各环节只有确保准确无误的完成,整个工作链才能环环相扣,井然有序。但在实际工作也可能会出现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的事情,例如混岗兼岗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在现实工作中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大家在实务中对于自己熟悉的朋友没有那么强的风险意识,也许对于我们还未走进社会的人来说岗位区分一定要严格执行,但是在实际工作时也许我们也要去“帮助”别人,也需要别人“帮助”我们,只要大家各自恪守自己的职责,不利用违规来谋求个人私利,混岗兼岗也是银行正常运作的操作手段。另外在实际工作中会存在职工人员老化及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比如有的员工年龄过大而不再能够适应新技能的学习或者年龄并不大但是却没有工作要求的资格证书,这些都反映了一个问题,理论并不能代替实际,我们有理论知识并不一定代表我们比没有理论知识的人做的好。通过实习我认为在校期间学习理论知识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培养我们的学习能力,接受与掌握新事物的能力,才能以不变应万变,快速上手业务,从而在工作中取得竞争优势,发挥我们的优势。另外在工作中能正确的反映问题,不仅发现自己的问题也能发现别人的错误,并令其及时改正,也是对自己职责的履行。
另外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情况对于业务的实际操作的要求都是有区别的。在实习中我了解了一些实际中的业务操作,这对于实际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比如折凭证等一些基本的操作,这些实际性操作在校园里是学不到的,即便是校园里有EPR这一实际操作,但是相对于真实的业务还是相对简单的,但是我们明白了原理,学习起来会很容易。所以在重视实际的时候并不是理论就不重要,只有在扎实的理论基础上我们才能更好的进行实际操作。
实际工作中会出现比较复杂的情况,一些业务中的差错,有经验的职员、指导老师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可是在初来实习的我却看不出来。同样的工作量有经验的指导老师很快就做完了,并且正确无误,而我就做不到。特别是月底结账时对出现的账务差错,我浑然不知或者知道了就是找不到出差错的原因和地方,可是有经验的指导老师一看就能大致锁定问题所在,很快解决问题。这正是应了古人说的“书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另外,工作中常会出现一些突发状况,需要我们有较好的应变能力,恰当处理问题,并在此过程中逐渐积累经验。工作中工序的安排也是门大学问,恰当安排,会使工效大大提高,时间得到极大地节约。
在实习中我还发现很多工作是需要和很多知识联系在一起的,要想很好的、很顺利的做好该项工作,就必须具备相关知识,所以必须学好各门功课,不但要学好必要掌握的知识,对其他各个方面相关的知识也都应尽量做到了然于心,比如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就必须要有深入的了解,这就需要与时俱进,上完大学并不是学习的终止,要想将来在工作时得心应手,必须乐于学习,不断学习,跟上时代的步伐。实习是对大学所学的知识的检验和理解的修正、完善。短短的实习是难以充实我们的,只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积极进取,认真总结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才能在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