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ān quán,通常指人没有危险。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的隐患,是免除了使人感觉难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总结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1年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总结5篇
【篇一】2021年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总结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中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度为重要抓手,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确保实现零死亡,坚决遏制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各类非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推动公司及各单位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三年行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安全生产;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员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三是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四是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为抓手,持续加强基础建设,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篇二】2021年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总结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范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范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排查整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集中攻坚。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巩固提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篇三】2021年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总结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全区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市安委会和区安委会统一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完善和落实全区各级医疗机构从根本上消除 医疗卫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大力推动医疗卫生建设 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力争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明确,事故隐患得 到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巩固和提升,重大风险得到 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区卫生健 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管理岗位 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闭环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 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 管理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 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 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强化内部安全生产职责。 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 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3、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 点岗位和一线从业人员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 作体系。
(二)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 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 范化水平。
2、 增加安全管理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及时更新推广应用 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从业 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 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人员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 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 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和疾 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 产工作管理指南》《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定》等,实现生产现 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持续改进风险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 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 对本单位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 组织专业力量全方位、全过程辨识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 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 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
“一院一清单”。
2、 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的安全风险分级、
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医院、科室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 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 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 行状况和危险源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 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 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职工 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 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 测和预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上级监管和社会监督。主 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 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 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 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 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 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 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
2、 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 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实现闭环管理。
(五)狠抓医疗卫生安全重点工作落实
1、 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管理组织和医 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医疗质量管 理,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技术规范,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确保医 疗安全;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医院 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 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2022年底前全面建立平安医院建设长效 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
2、 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 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加强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 通道通畅,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电器线路敷设安全规范。按 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 检测,确保灵敏、可靠,有效运行。突出重点部位,坚持日常巡 查。划定消防安全红线,严禁“六类”违规行为。加强消防安全 宣传教育,对消防工作人员和消防安全员进行经常化的业务培训、 岗位培训、法规培训,切实增强消防技能。
3、 加强危险化学品防控。加强医院、疾控机构实验室等易燃 易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殊药品 的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健全岗位安全 责任制。严格执行危化品储存、出入库核查、登记等制度,设置 专人管理,严格危化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 和人员安全管理。危化品的购买、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物处 理等环节,建立自查自纠机制。严格安全保卫措施,防止危化品 被盗抢、丢失和泄露。
4、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严格履行实验室生物安全属地化监 管职责,全面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制度,加强病原微生物 实验室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实验室设施设备。辖区内生物 安全实验室和依托单位切实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技术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实验活动、菌(毒)种和样 本的保藏、保存、运输等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人员培训,确保 实验室生物安全。
5、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等 特种设备、配电房、车辆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定 期实施年检,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具有双路供电系统和自备发电配送能力,保证手术室、导管室、 产房、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血液透析室、输血科(血库)等 重点部门的用电需要,发生紧急停电时应有应急预案,并定期演 练。
6、 强化应急值守。严格制定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工作预案, 认真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信息报 告制度,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 生产安全事故,全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0年6月)。按照区安委会统一部 署,启动医疗卫生系统专项整治。各单位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 现状,结合实际细化本系统、本单位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 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 做好本系统、本单位行动的部署动员。
(二) 排查整治阶段( 2020年7月至12月)。各单位对安全 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 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 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 集中攻坚阶段( 2021年)。各单位加大专项整治攻坚 力度,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 异化整治。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 确保按时整改销号。推动和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建设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 明显成效。
(四) 巩固提高阶段( 2022年)。各单位结合实际,在推进 医疗卫生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 策,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辖区、 本单位防范化解重大医疗卫生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 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单位要分年度总结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12月,各单 位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 区卫生健康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 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认真推动我区医疗卫生系统安全整治行动。.区卫生健康局成立了 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卫健局、公安局、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 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负责全区医疗卫生安全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 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 推动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动态检 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 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严肃问责问 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 重大问题隐患不解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 问责。
(三) 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 利用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加强正面舆论引导, 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 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 好局面。
【篇四】2021年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总结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讨发言
结合我厂的实际,我谈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要准确把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精神,实事求是抓好落实。我们厂三年行动的的目标是通过开展三年专项整治,全厂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重大涉险事故,坚定不移实现安全“四零”目标,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这就要求我们联系实际开展工作,既要按部就班、不折不扣地执行规章制度,又要丰富工作内涵。对照全国的先进选煤行业标准,加强学习,查弱项、补短板、高标准开展安全工作。
二要破除惯性思维,转变工作作风。面对集团公司新规定、新要求,各级管理干部要紧跟节奏,打破自己固有思维,开拓眼界,对标一流,以建设“智能化”选煤厂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干部作风是抓好一切工作的“牛鼻子”,抓安全工作必须从干部作风抓起,从干部作风严起。分析矿区历次发生的事故原因,背后都有干部作风不严不细不实不精的影子。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以“严细实精”作风确保实现安全“四零”目标。
三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与时俱进搞好安全生产。集团公司领导求实奋进、狠抓落实、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以目标、问题、结果为导向的工作方法已经鲜明的树立起来,各级干部一定要紧跟形势,加强学习,提升自己,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开展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现在市场形势复杂严峻、发展任务更是繁重艰巨,安全生产不得有半点马虎。希望大家能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到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把认识再深化、理念再转变、标准再提高,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为**厂全体职工的信任期盼和幸福生活努力奋斗!
【篇五】2021年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总结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生产”与“安全”如影随形,看似无形却有形,安全问题始终贯穿于生产领域的全过程,两者相伴而行。
安全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至关重要,首当其冲便是由企业自己去完成,因此,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虽然2019年的安全事故总量、较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呈现出“三个继续下降”的趋势,从去年“3.21”特大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原因、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来看,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生产安全依然面临着很多风险隐患和重大挑战,企业作为安全责任主体,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如何发挥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如何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如何有效借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赢得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
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在安全制度落实、教育培训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施保证、防护用品使用、应急处置技能、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持续用力,常态抓、抓常态,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多问几个“YES”或“NO”。
一、法规制度落实方面
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是否严格?
是否能对安全生产负责,能否履行安全职责?
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发生?
安全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能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安全问题“一本账”是否建立?问题整改归零是否及时、彻底?
安全规章是否完善?安全管理、考核、奖惩规定是否有可操作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是否严格依照安全规程?
风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要求?
二、安全教育培训方面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各新员工进场、员工转岗、临时上岗等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否严格执行?
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培训是否经常?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上岗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
各类安全评价制度是否严格落实?
企业安全问题“一本账”是否建立?是否对安全问题隐患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整理?
是否明确了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是否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安全防护设施、易发生事故的危险部位是否检查、整改到位?
安全设施设备性能是否良好?是否严格落实了“三同时”规定?
四、危险源监控管理方面
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检查制度?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演练是否经常?
有无应急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员工的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能否达到要求?
五、特种设备管理方面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是否良好?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是否建立?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操纵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六、岗位安全检查方面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个人防护、危险因素告知等制度是否落实?
安全标志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
生产设备的开关、仪表、防护装置等是否安全、可靠?
七、事故报告处理方面
事故报告、处理流程是否清楚?
是否建立事故预警值班制度?
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八、台账管理及落实方面
对检查、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逐一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
能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并做到台账齐全、分级管控?
不能按期完成的整改工作是否建立详细清单,并明确了安全应急措施和处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