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乡教育工作水平,根据省、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的通知精神和以及的要求,扎实做好我乡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篇1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教育工作水平,根据省、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的通知精神和以及的要求,扎实做好我乡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县政府教育工作接受省政府督导评估为契机,紧紧围绕“特色学校”创建的目标,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我乡20**年5月顺利通过省政府综合督导评估。
二、工作重点
总体目标:20**年5月,全乡教育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综合督导评估检查。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抓“普九”工作的巩固提高,重点是促进均衡发展。
2、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抓协调健康发展,重点是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和幼儿园必备的办学条件和内部管理。
3、全乡各类教育抓统筹发展,重点是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
4、做好迎“省检”的材料和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完善工作。
三、组织领导
1、成立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长:程节新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黄烨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陈希平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汪恒龙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成员:章卫国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教导主任
袁兴华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总务主任
程步楠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财务专管员
任华保侯家岗乡中心学校“普九”资料员
2、成立迎“省检”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迎“省检”工作办公室,章卫国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任华保,具体负责迎“省检”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侯家岗乡中心学校办公室。邮箱地址:。
四、工作职责与任务
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收集信息,统筹安排,及时向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2、督促迎“省检”办公室、各处室做好迎检工作,并深入到基层学校,处理具体问题,检查、指导迎检工作。
3、研究处理迎“省检”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迎检工作调度。
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安排迎“省检”的具体事宜,督促相关处室和学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迎检任务。
2、掌握信息,及时反馈,为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3、负责文件、报告、会议材料的起草,收集、征集、补充,完善文字档案资料和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归档。
4、负责迎省检工作的宣传报道,办好迎省检工作简报;策划制作教育工作情况录像片;制作教育展版;起草、收集、整理相关文件;全面综合乡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和自查汇报材料。
5、负责检查、指导、协调各学校迎“省检”工作和迎检表册汇总上报;指导各中小学校搞好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
6、完成乡政府汇报材料
7、完成教育工作汇报专题片文稿,交侯家岗乡有线电视台拍摄制作。
8、完成中心学校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成员和学校职责
1、黄烨:负责保学控辍和资料建设。由章卫国协助。与局“迎检”办公室和教育股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2、陈希平:负责人事方面。与局人事股、教师交流服务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3、汪恒龙:负责校建、安全、综治、幼儿园、关工委和农民技校。由任华保、程自华协助。与局校建办、校安办、社办股、县关工委、乡政府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4、袁兴华:负责电教仪器设备的配备和台帐建设,与局电教站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5、程步楠: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的一些具体工作,与局财统股、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
6、中小学校:一是狠抓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全面整治校容校貌,力争校园整洁有序,绿化、美化、硬化有特色。三是认真对照省检标准,加强各功能室的建设,使各功能室配置齐全、设施设备达标,仪器、图书分类入柜、上架整齐,管理规范。四是做好迎检档案整理工作,做到资料齐全、分类装订、按类存档。
五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巩固学额,积极做好流生返校动员工作。六是做好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
学校需准备的资料:
学校情况简介。
学校迎省检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原始档案类:
①我县范围内0—17周岁人口文化状况登记表及统计表;我县范围内7—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表及统计表。
②近三年学校招生数、毕业生数;近三年学校分年级、分班在校生数和点名册、辍学学生数和年辍学率。近三年外学区在本校就读学生人数、本校在外学区就读学生人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本校随班就读分班人数、名单和个人档案。
③学生学籍档案。
④教师学历档案,进修档案。
⑤学校财务收支账目、报表、校产档案。
各项规章制度入镜上墙。
其它
7、本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
本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由中心小学履行职责。其工作和材料要求:
①场所,设在中心小学校园内,挂好侯家岗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牌子。
②机构,分管乡领导任校长,农技站长、中心学校校长任副校长,成员由农技站工作人员、中心学校教师和专长人员担任。
③设施,有教室和图书资料室。
④教材和活动记录,即每期培训人员花名册、作业本和测试卷,掌握参训人员技术或技能的程度,教员的教案,每期培训计划和总结等。
⑤对象,即脱盲后的农民、剩余劳动力、未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
8、中心幼儿园
中心幼儿园由中心学校负责,其工作和材料要求:
①有符合标准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②办园有大班、中班、小班各一个以上。
③教师具备幼儿教师资料以上。
④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75%。
⑤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45%。
⑥办园情况简介。
⑦建设完善档案资料。
五、工作措施
1、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教育内部装备和校园建设力度。实现必备办学条件的均衡配置,搞好基础设施的维修,做好校园绿化、硬化、净化、美化工作。
2、围绕课改提高教学设备装备和使用效率。第一,按“普九”标准添置仪器器材、图书、电教器材,做好功能性教室的环境布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之熟悉各项操作,真正做到为教学服务。第二,提高功能性教室和仪器器材的使用率,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自主创新能力,做好相关资料的积累,重点突出使用成果的展示。第三,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以鄱阳教育网为平台,将设备和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教育的`整体优势,为全县教师提供有价值的教育信息,直接服务于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现全县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3、狠抓“控辍保学”。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一是加大依法治辍力度。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学校结合当地政府、公安、工商等部门,实施依法控辍。同时以政府名义向辍学学生下发催学通知书。二是深化教研教改,增强课堂教学对学生的吸引力,防止学生厌学。三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师生亲和融洽的氛围,确保初中在校生巩固率大幅度提高。
4、丰富学校内涵。一是要通过校园文化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学校加强校园的绿化、硬化、净化、美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二是校长的办学理念要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各位校长认真学习,更新教研课改观念,形成本学校的教研课改体系,做教育教学的明白人、带头人;三是通过展示教科研水平体现学校内涵,要求学校要有自己的教研课改课题,培养骨干教师,形成研究性报告,让多数教师参与到教研课改活动之中;四是通过资料的真实积累显示学校内涵,档案资料整理要注重真实性和连续性。学校将过去的工作成果等资料分门别类的`积累汇总整理。
六、日程安排
宣传动员阶段
1、成立侯家岗乡中心学校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省检”工作方案并及时下发。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迎“省检”工作方案,并于11月15日前上报教育局迎“省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0月17日迎检办公室成员开始工作。
3、召开迎省检动员会,启动相关迎检业务培训。
4、县政府下发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布置迎检工作。
5、中心学校迎检领导小组向乡政府全面汇报我乡迎检工作安排情况。
6、召开校长会,部署迎检工作。
自查自纠阶段
1、各学校按照的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好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迎检办公室汇总。
2、各学校全面摸清流失学生数量、去向及原因,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切实做好学生的入学和辍学生返校工作,确保入学率达标。
自查汇报阶段
1、整治校园环境,提高绿化、美化、净化水平。
2、完成各种表册、卡和统计报表的填写,数据做到上下一致、表表相符。
3、完成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4、完成迎省检自查报告和各项汇报材料。
自查整改阶段
1、全乡迎省检各项准备工作自查初验。
2、根据验收标准和要求,进行全面细查,对不足之处整改到位,做好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迎接市检阶段
1、进一步完善各项迎检资料,做到资料齐全、真实、可信。
2、迎接省、市的抽查。各学校根据省市督导抽查情况,对照标准要求,查漏补缺,加强薄弱环节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迎接省检阶段
制订具体的迎省检方案,接受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学校要加强对“省检”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把迎“省检”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迎“省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任务,划分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在迎检工作中因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2、认真学习,广泛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向社会及学校广泛宣传以为重点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义务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宣传迎“省检”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迎“省检”工作的浓厚氛围。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迎省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程序复杂,各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专人,分解任务,完善措施。要发扬团队精神,相互配合,调动全员积极性,确保迎检工作不出问题。各项工作按局制定的迎“省检”工作日程安排限时完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凡迟交、迟报、迟做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抓住重点,整体安排。一切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整体安排。要依据自查整改方案,逐项逐条对照落实,树立典型,全面推进。
5、强化督查,全面考核。切实做好迎“省检”工作,加强各校迎省检工作的督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并将迎“省检”工作列入20**年度学校重点工作评估内容。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篇2
为全面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及早发现并纠正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秩序,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年度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结合我县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总体要求,突出保健食品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县域内的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即酒厂和蜂业有限公司。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负责对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2个稽查队负责对分管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应当现场监督检查两次。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相应增加现场监督检查频次:
(1)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
(2)一年内在质量监督抽验中有不合格产品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委托或受托加工保健食品的;
(4)无正当理由故意逃避监督检查的;
(5)生产、质量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变动频繁的;
(6)间歇生产的;
(7)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重点监督检查的。
三、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前,应当查阅相关企业监管档案,对企业的有关情况做全面深入的了解。检查时要把企业落实前次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的情况和近期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体系及硬件设施变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中,一查行政许可情况。检查相关证照、批件等是否在有效期限内,生产项目是否超出行政许可范围。二查原辅料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供应商档案是否健全,资质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有效;是否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并遵照执行;各种原辅料是否按规定存放;库房中原辅料品种与企业生产配方是否一致;库存原辅料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建立原辅料进出库帐、卡。三查生产过程管理。查看是否按批准的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建立各项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各项记录是否完整并有可追溯性;生产管理、品质管理、卫生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和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四查成品管理。成品是否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品及退货产品是否及时处理并有完整记录;成品出入库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做到先进先出;是否设有专门的留样室,是否做到批批留样,留样记录是否完整。五查质量控制和检验。生产过程中是否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质量监控;是否按企业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六查标签标识情况。检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宣传疗效和夸大虚假宣传行为。
检查后,检查结束后应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一般缺陷项目,能当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当当场监督企业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对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严重缺陷项目,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有证据证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应对涉及的库存产品依法进行暂控,并抽样检验,依检验结果做出处理决定。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三化监管
网格化细化岗位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格体系。
痕迹化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检查记录录入省保化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和市局电子监管系统,并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
标准化,明确监管事项和重点,确定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统一监管尺度和执法标准,使企业无异语。
(二)遵守廉政规定
检查组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个人的宴请及馈赠,确保令行禁止。
(三)按时上报情况
对日常监督检查的开展情况,要在6月28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1月29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分别汇总后与7月1日和12月1日前上报市局。总结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开展情况、行政处罚情况、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先进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篇3
为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取得实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结合系统实际,制订了《“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督导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国土资源部和厅党组开展活动的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督促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抓好各个环节具体工作的落实;了解掌握督导活动进展情况;参加所督导单位开展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切实加强具体指导,确保学习内容深入全面,查找问题深刻准确,整改措施科学可行,落实措施富有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并向厅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单位党组反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督导方式
成立4个专项活动督导组,由厅领导带队,采取自查、抽查、大督查的方式,拟于上半年5—6月,下半年8—9月,对系统“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组织落实情况进行分阶段分批次督导检查,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一)听取汇报。按照相关活动计划安排和分阶段落实情况,听取所督导单位的工作汇报。
(二)查阅资料。根据各个阶段的重点内容,查阅单位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相关活动开展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
(三)实地督导。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实地巡察等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抓住关键环节,查找单位在推进“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中开展的重点工作,着力查找“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督促解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四)开展座谈。召开干部、职工、群众代表等不同类别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了解群众呼声,关注民情民意,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五)分析总结。研究探索督导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选树典型,推动“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向厅活动领导小组提出针对性指导性意见建议。
三、督导内容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2月下旬至4月下旬)
1、检查督导各单位是否按照厅“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进行了传达学习和动员部署,征求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对督导工作的`意见建议。
2、按照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检查有关具体实施方案、学习资料等是否齐全;检查领导班子学习计划的安排落实情况,抽查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3、采取个别谈话、设立征求意见箱、开会座谈等多种形式,全面征求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梳理各方面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向党组(党委)书记和个人反馈。
4、查阅督导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情况报告,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等材料,并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5月上旬至6月下旬)
1、根据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掌握的情况,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查摆“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阅单位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情况汇报材料。
2、会同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对反映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并检查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谈心谈话情况;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的自查自纠的材料,并提出意见建议。
3、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专项方案,重点了解会前征求意见建议、相互谈心谈话情况。
4、适时参加被督导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由督导组组长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简要评价;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并报厅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7月上旬至8月下旬)
1、查阅整改方案。重点查阅被督导单位整改方案是否全面,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责任领导或者责任单位是否明确。整改方案是否向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是否进行了公示,对重点问题,是否制定了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是否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是否做到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是否做出了公开承诺。
2、提出正风肃纪建议。要深入了解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专项活动情况,着力检查单位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WW工作政策措施变形走样等问题;重点督查各单位落实驻厅纪检组《关于在“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十大整治”情况,坚决整治“四气”情况以及严查损害群众利益情况;特别要检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三责”是否联动、集中发力;关键检查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工作岗位责任、重要领域改革责任是否层层压实、落实到位。在与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充分交换意见后,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建议。
3、督促检查制度落实。各督导组要督促检查各被督导单位梳理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研究制定新的制度。要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等问题。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重要讲话,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具体制度措施,并督促推进“学转促”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四)总结工作阶段(10月下旬)
1、召开总结大会。“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各阶段任务完成后,各单位要召开总结大会。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对相关活动进行总结,各督导组组长要对被督导单位开展相关活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对继续深入抓好相关活动提出要求。总结会前,各督导组要认真审阅被督导单位相关活动总结报告,根据活动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开展民主评议。各督导组要对被督导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开展民主评议,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民主评议表分为A、B、C三种,其中:A表由县处级领导干部填写,B表由科级干部填写,C表由其他人员填写。评议表由各督导小组负责回收汇总,评议情况向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反馈。
3、提出意见建议。各督导组要对被督导单位的活动情况和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总结推广典型。在督导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典型,及时推广活动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既要正面宣传群众公认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干部,又要剖析反面案例,以案说法,警示党员干部。
四、工作要求
(一)准确定位,认真履责。这次“学转促”专项活动,聚焦点是解决“四枫”“四气”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督导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国土资源部党组和厅党组相关活动要求,紧紧围绕总目标,切实履行督导职责,强化执纪问责,推动相关活动与各单位中心工作的有机融合、共同落实。要找准工作定位,既要积极主动开展督促指导,又不过多干预具体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督导不包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活动有效扎实推进。
(二)加强指导,严格把关。要认真指导帮助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做好各环节工作,发挥党组(党委)责任主体的作用,确保学要学得真、转要转得实、促要落于行,切实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以查促改,督导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专项活动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活动安排到位、征求意见到位、查找问题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活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和厅党组有关规定,把好的作风贯穿于督导工作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地在“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中作表率、当模范。要多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多到党员群众中听取意见,多到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发现、解决专项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勤奋敬业。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建议,自觉维护督导组良好形象。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有效推动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市生态环保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洪环委办〔20**〕1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施工扬尘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督查范围
南昌市辖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督查内容
各参建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的要求;各在建工地是否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总造价情况,是否编制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备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在建工地清单和扬尘防治执法检查问题台账,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严管重罚;各地对整改工作“回头看”检查的情况,对扬尘污染反复的失信单位信用管理和运用的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根据此次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扬尘防治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严格确保整改到位。
(二)县区排查
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的检查巡查,开展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月月28日前将当月扬尘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南昌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调度表》报至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
(三)市级督查
我局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根据督查内容对各县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抽查。督查中发现扬尘污染或扬尘防治不到位的,予以限期整改并追责通报;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约谈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站在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活幸福的高度去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做到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提供现场施工扬尘防治的资金保障。施工单位应具体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明确的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督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及巡查,对未落实防治施工措施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暂停令,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以铁心硬手予以查处。特别是对项目前期场地平整、清表、挖运、打桩等动土作业未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的情况;一律依法责令暂停施工,立即整改,对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结果运用。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扬尘管控不力、未严格落实“六个100%”等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采取专项督办、行政处罚、媒体曝光、列入不良诚信行为管理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通过严管重罚,推动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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