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是一个动词,读音为Jiàn Lì,顾名思义让某种事物从无到有的一个过程。有开始成立,产生。设置,设立,兴建,建设等的含义在内,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4篇
【篇1】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执行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市直部门和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暂行规定》,依据黑龙江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试行)》、《齐齐哈尔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试行)》等规定,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而强化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医院科学发展,确保“三重一大”事项执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执行组织机构
决策执行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成员:医院领导班子成员
决策落实部门:全院职能部门(拟上会议题提前6个工作日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上报“三重一大”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审核上报材料是否为“三重一大”事项,确认后报党委书记审签,提前5个工作日向纪工委报送《报备表》及相关材料,纪工委监督科2个工作日内做出监督方式的回复,将纪工委回复意见形成拟办建议报书记,书记确定上会研究日程;部门按事项进展节点3个工作日内上报相关资料(见“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内容);项目决策执行结束,纪工委建立项目档案。
二、决策执行内容
(1)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
2、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项目事项;
3、制定医院发现战略、中长期计划;
4、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分析,重大活动安排,解决重大问题的办法措施;
5、医院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
6、医院改革有关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总结分析;
7、医院人员编制增减、管理体制变化的方案拟定;
8、党的建设、行业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
9、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10、有关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重要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措施;
11、国家、省级以及市级中药集体荣誉的研究推荐。
(2)重要干部(人事)任免
1、医院正副处级干部人选的研究推荐;
2、正副处级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处分;
3、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
4、副院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和认定;
5、副高以上人员调出。
6、各类先优(综合)、政府津贴人选的确定,各类名医的评选认定等。
(3)重要项目安排
1、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项目建设。
2、医院重大设备等资产的处置。
3、医院各类国有资产的处置。
4、医院重大投资计划。
(4)大额度资金使用
1、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超过300万元;
2、单项支出超过200万元的修缮改造、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资金;
3、单项支出超过10万元的大型活动资金;
4、单项支出超过100万元的药品款;
5、单项支出超过100万元的设备采购款;
6、单项支出超过100万元的低值耗材支付款。
3、决策的执行
(1)决策执行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讨论的问题,必须有应参与讨论人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当不同意意见相持时,应暂缓作出决定,经充分酝酿后,再进行表决;
2、实事求是原则: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有利于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3、合法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保密原则:对未通过和有限定范围的,不得擅自传播。
(2)决策执行机制
通过党委会、理事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3)参与集体决策的规范
出席党委会的人员为医院党委委员;出席理事会的人员为理事会成员;出席院长办公会的人员为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决策需要,可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由党委书记、院长确定邀请相关科室主要负责通知列席)、纪检监察人员。
(4)时限要求
凡“三重一大”事项,相关科室需要提前6个工作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市纪委第八派出纪工委。
4、决策试行操作程序
(1)集体决策规则
流程:有计划的提出一提→拟定论证、调研报告→法律咨询、事前审计→集体讨论、酝酿→提院长办公会或院务会决策→决策实施。
1、“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
2、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
3、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
4、决策后,由重大事项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催促、监督和检查;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秦广,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资料集全称录制影响资料,并存档备查。
(2)集体决策程序
1、相关部门、科室提交需要领导班子研究决策的事项的相应计划、方案、调研和专家讨论报告等书面材料。
2、经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根据事项性质和轻重缓急程度,按照相应决策范围,列入决策计划。
3、在不同的决策范围内,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病形成会议纪要。
4、必要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通过,在一定范围公示。
5、正式发文,付诸实施。
6、年终,根据“三重一大”问题的是性质,在全体职工活党员大会上通报落实情况。
(3)“三重一大”具体操作程序
1、重大事项
(1)酝酿:相关科室依据文件政策、法律、法规等,结合工作实际,经过充分协商和酝酿,拟出具体方案,向主管领导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
(2)论证:相关科室拟定可行性调研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扩大会或院务会研究决定。
(3)决策:形成会议纪要或发文落实方案
2、重要干部(人事)任免
根据《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采取聘任与组织任命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严格按照规范的组织程序操作。干部任免要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讨论审批,制定党政领导与当事人谈话。
(1)动议:党委工作部拟出具体方案,向主管领导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
(2)论证:党委工作部将人员变动方案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执行:下文公示
3、重要项目安排
按科室立项→报告分管院长(同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院长办公会(或院长办公扩大会、院务会)审议步骤进行。
(1)酝酿:相关科室依据文件政策、法律、法规等,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充分协商和酝酿,拟出具体方案,向主管领导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
(2)论证:相关科室拟定可行性调研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扩大会或院务会研究决定。凡重大项目招标,需要进行全面考察,写出考察论证报告,纪检监督部门负责监督。
(3)由院领导班子根据有关规定,审查立项工作,组织落实事宜,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结果。
4、大额度资金使用
使用科室→报告主管院长(同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院长办公会(或院长办公扩大会、院务会)审议步骤进行。
(1)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方向、额度;
(2)分管领导审阅,签署意见;
(3)财务主管领导审阅,签署意见;
(4)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
(5)内审科审查签字;
(6)财务科审查签字;
(7)法定代表人签字。
(4)决策落实部门
由党委工作部、院长办公室进行会议记录,或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并形成执行文件分发给相关执行部门予以实施或落实。
五、决策的跟踪问效
积极探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持在事项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进行监督,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并不走样。
(1)严格申报“确重”“确大”各部门、各科室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在6月底前将重大事项填写《“三重一大”事项申报表》,当时未能确定的“三重一大”事项,随时发生随时申报,未填写申报表的项目实行“三不”,不在会上研究、不得实施、不得供资金保障。
(2)实施过程无缝跟踪。医院纪检监察科关注并积极跟进“三重一大”事项,参与事项内容的商议,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看是否有不正确申报“三重一大”事项的行为,是否有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行为。
(3)对实施结果进行问效。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把职工和患者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尺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对群众反映属实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决策的责任追究
(1)“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凡属下列情况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3、未经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2)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3)对于不执行或不能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及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5)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篇2】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 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春华水务集团公司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结合供排水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内容 (一)重大决策事项 主要包括:
1、公司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事项。
2、向上级党委的请示、报告以及公司党委决定出台的重要文件。
3、全年各项工作规划、发展战略、措施和阶段性重要工作部署。
4、公司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
5、公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分配、考核、晋升、奖惩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6、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预案与处理。
6、其它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1、向上级党委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
2、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
3、公司管理或需向上级党委批准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主要包括:
1、向上级党委报告重大投资项目事项。
2、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及变更事项 3、重大活动与节庆活动项目。
(四)大额资金使用 1、年度财务预算,年终财务结算。
2、大宗物品采购的资金使用。
3、大额资金的使用与拨付。
4、未列入年度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
二、决策人员及决策规则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到相关业务部室负责人。
2、公司主要负责人根据分管工作召集会议充分讨论,逐一发表意见,逐项作出决策,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人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为通过,同时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3、凡涉及“三重一大”内容都需经会议讨论决定。
4、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会议审议和表决的有关情况。
三、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接受上级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2、“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领导班子成员违反规定造成决策失误的,拒不执行集体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篇3】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发改委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有效的保障与监督体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 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为目的,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为原则,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推动落实。
第四条 主要领导是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领导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协调责任。
第五条 主要领导依据本规定针对具体事项,决定集体研究决策方案(包括范围、形式、内容、时机和扩大人员),并分别主持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按要求把握好集体决策的程序。
第二章 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 “重大决策”包括: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部署;机关自身建设规划和部署;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机关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理。
第七条 “重要干部任免奖惩”包括:副科级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任免,奖励或处分决定。对干部任免中的选拔、推荐、考察、酝酿和决定等各环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重大事项安排”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年度、总结;重要工作部署;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集体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 的范围:是指一次使用额度在20万元(含)以上用于基建项目、设施维修、物资采购等资金支付。
第三章 决策形式和程序
第十条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通过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 “重大决策” 集体研究的程序是:
1、相关科室提出重大决策的初步方案,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集体研究建议。
2、主要领导确定集体研究的基本方案;
3、召开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初步形成统一意见,确定征求意见范围和政务公开方式。
4、征求意见,并做好意见汇总、反馈。
5、召开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按照民主集中制做出决定。
6、由相关科室形成,以便监督实施和检查。
第十二条 “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干部任免:经过沟通酝酿、召开竞岗动员会议、组织报名、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会议研究、任职公示、安排谈话,最后行文任命。
干部奖惩:根据奖励标准或处罚规定,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重要事项安排” 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1、相关科室做好调查研究提出重要事项的初步意见、方案,分管领导做好审核把关。
2、分管领导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集体研究建议。
3、召开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听取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工作汇报,集体研究形成共识,进行决策。
4、对纳入政务公开内容的事项,选择适当的形式和时机进行公开。
5、由相关科室形成会议纪要,以便监督实施和检查。
第十四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 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1、相关科室申报大额度资金使用方案和预算,由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
2、资金使用方案报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讨论,初步形成统一意见,必要时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并通过适当形式征求意见。
第四章 责任考核与追究
第十五条 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事关重大,纳入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适用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追究办法。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包括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三种形式。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对于不重视、不认真履行此项制度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对屡犯不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更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或个人独断专行、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条例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七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分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篇4】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中共江安镇滨江初中党支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为了促进学校整体工作持续、稳步、和谐发展,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深化创新思路,进一步发挥校长负责制下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
1、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6、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
7、教职工职称评定;
8、评优、评先工作;
9、分配方案的制订或调整;
10、人事安排;
11、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
(二)重要干部任免:
1、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免;
2、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选拔与任免;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年度基建、维修项目的立项;
2、年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更新;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1000元以上单件物品的采购;
2、10000元以上基建和维修项目;
二、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会议,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须有法定参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到会方可举行。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事先个别酝酿
做到:(1)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2)领导成员分别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分讨论作准备。
(二)会前调查研究
重大问题决策在听取意见时实行先党内后党外,先行政后群众的原则,做到:
(1)组织党员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2)在行政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行政班子成员的意见。
(3)在充分讨论的民主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三)会上充分讨论
在充分听取了意见并形成主导性意见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1)召开校务会议讨论,经集体讨论后,校长负责,最终作出决策。(2)对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教代会。(3)对每一项重大问题在作出决策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程序。
(四)会后各司其职。
决策形成之后做到:(l)对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将决策的内容和实施的方案向党内外群众通报反馈或公示。(2)校长负责具体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工会民主管理监督实施,即校长是第一负责人,党政工通力合作。
本制度自校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中共江安镇滨江初中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