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咏怀》是北宋哲学家邵雍所作的一首诗。这首诗通过列锦的表现手法把烟村、人家、亭台、鲜花等景象排列在一起,构成一幅田园风光图,并创造出一种淡雅的意境,表达出诗人对大自然的喜爱与赞美之情,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镇山村乡村风貌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镇山村乡村风貌6篇
【篇一】镇山村乡村风貌
陕西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概况1.1 任务来源2013年初,农业部在全国启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契合了乡村发展的需求,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有效途径,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保障。2016年陕西省发布了省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通过标准引领、指导全省范围内的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经济的同时,建立良好的生态与文化环境。
乡村风貌是乡村民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与地方特殊的自然、人文环境相适应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某些相对稳定的整体特征。既反映在村庄空间格局,建筑形态等直观的视觉特征上,也包含了民众日常生活中的非物质文化特征。“望得见山、看得到水、记得住乡愁”是美丽乡村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共同目标,作为情感与记忆载体的乡村风貌则不但是美丽乡村的环境、视觉、文化之“美”的直接体现,也是乡村民众生活质量的保证与文化多样性的维系条件。
在前期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在简单机械的规划策略的错误引导下,求新求快,忽视整体风貌的协调与文化特色的延续,大量村庄原有风貌及空间格局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对传统风格的历史建筑缺乏有效保护与利用,大量拆除或废弃,而新建建筑则仅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粗糙的模仿各类流行风格,或简单的拼凑地方性的文化符号,导致乡村风貌杂乱无章或高度整齐划一。依附于原有乡村空间环境的祭祀、庙会、社火等极具地方特色的乡村非物质文化也同样逐步衰落。因此,加强对乡村风貌的整体控制,建立美丽乡村规划与建设中的具体风貌标准可以更好的延续乡村自身及其地域性特色,展现乡村视觉景观及人文内涵特征,改善乡村生活品质,保护地方文化特色,复兴传统民俗,丰富乡村民众生活。
2017年2月,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城乡规划系向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编制《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4月获得批准,列入2017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SDBXM 87-2017。
1.2 工作进程1.2.1 调研、验证阶段(2017年06月至2017年10月)经过必要的准备工作,成立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地方标准编制组,成员包括城乡规划、建筑学、环境科学、地理学、市政工程、社会学多学科专业技术人员,拟定了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确保标准编制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编制组在前期广泛收集、整理、分析了与乡村风貌整治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以及美丽乡村规划与建设的具体案例,并进行了专题研究与讨论。在此基础上,编制组实地调研考察了西安市长安区留村、清北村,鄠邑区潘家堡村、栗峪口村,咸阳市武功县武塔村,三原县柏社村,泾阳县王孟村,彬县程家川村,长武县安华村,渭南市富平县岔口村等26个行政村,重点就乡村风貌整治与当地有关政府部门、专家、村民进行了多次座谈。调研结束后,及时进行了调研资料整理、分析与讨论。
1.2.2 标准起草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在充分调研、分析、讨论的基础上,编制组研究确定标准的纲要与具体内容,制定完成标准初稿。
1.2.3 征求意见阶段(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编制组广泛邀请了相关领域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2018年5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原则执行已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特点和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要求,以 “整体控制、因地制宜、经济可行、目标长远、分步实施”为原则编制《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自然、视觉、人文风貌特征,全面推进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与标准化管理。
三、主要内容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本标准首先给出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的范围、相关术语定义和总则,明确了标准的总体框架与原则。
(2)“自然环境”一章中,主要从山体环境和水系环境两方面提出了乡村风貌整治的具体要求和相关建议。强调对原生态环境的保留和保护。
(3)“农业景观”一章,提出了对农田景观、林果景观、养殖景观的整治要求。
(4)“村庄格局”一章,针对不同的村庄类型制定了符合对应村庄的整治措施。
(5)“建筑风貌”一章,规定了危房及旧房整治的具体要求,制定了传统建筑的保护措施,也对村庄新建建筑提出了指引。
(6)“公共空间”一章,从公共广场、庭院、街巷、景观小品、入村标志性构筑物、文化墙与标语等不同的角度提出了整治要求及建议。
(7)“景观绿化”一章中,不仅从道路绿化、广场绿化、庭院绿化、村旁绿化不同的角度提出了整治要求及建议,也制定了树种选择的相关原则及标准。
(8)“基础设施”一章,规定了道路、桥梁、排水设施的选材要求以及照明、供电设施的布置原则。
(9)“环境卫生”一章,从环境质量、环境维护、垃圾收集处理、卫生厕所改造、水体清洁整治这些不同的角度提出了改造要求及建议。
(10)“文化风貌”一章中,提出了物质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原则和建议,制定了加强乡风文明的措施。
(11)“维护与保障”一章,提倡通过公众参与的方式加强村民的管理和维护意识,建议应完善村庄的保障与监督体制。
四、主要实验(或验证)情况分析本标准不涉及实验或验证情况。
五、知识产权说明本标准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六、产业化情况,推广运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等情况本标准不涉及产业化情况。
七、采标情况本标准尚无同类国家、行业标准。
本标准参照了如下的国家、行业标准和有关规章: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7959-2012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9379-2012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 50445-2008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GB/T 32000-2015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DB61/T 992-2015 美丽乡村建设规范
DB61/T 1070-2017 美丽乡村巷道建设规范
DB61/T 1071-2017 美丽乡村庭院建设规范
DBJ61/T109-2015 陕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
《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
《陕西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八、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有效标准的协调性本标准首次制定,与现有的其他标准协调配套,无冲突。
九、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标准编制及征求意见过程中,尚无重大意见分歧。
一十、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建议审批发布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十一、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建议在陕西省行政区划内的建制村参照此标准开展美丽乡村风貌整治工作。已列入传统村落名录的应同时执行陕西省《传统村落保护规范》。
十二、废止现行相关地方标准的建议不涉及。
十三、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无。
【篇二】镇山村乡村风貌
乡村风光作文600字 乡村风光
乡村虽然没有城市那么先进,但乡村的环境优良,空气清晰、天空湛蓝,到处都有迷人的景色。你们看路旁的两排松树十分粗壮,枝繁叶茂,就像宫殿里守卫一样笔直的站着,树的两边各有一条小河,一群鸭子在河里嬉戏,河岸上的芦苇随风飘动,仿佛芦苇是云的舞伴,而它们正在表演似的。乡村人家院子里的树上往往住着一群小鸟,它们每天都唱着美妙的歌曲,来迎接辛苦了一天的农民伯伯们,到了傍晚,家家户户的烟囱上都飘着袅袅的炊烟。乡村人家肯定都会养鸡鸭等家禽,我先说说鸡,有时会看到一只威风凛凛的大公鸡,迈着步子,在傲慢地巡视自己的领地,我想说威武的大公鸡你真的杞人忧天了。有时也能看到一只娇小的母鸡后面跟着一群黄黄的小鸡仔,看起来好像母鸡教小鸡们如何捉虫子吃。接着来说说鸭子,母鸭和母鸡没什么区别,但公鸭和公鸡可以说是有着天壤之别。公鸡就像是一位傲慢的公爵,而公鸭则像一名即朴素又善良的农民。所以鸭子看起来会比较憨厚,也比较有趣。最后,再说一下乡村人家必备的宠物狗吧!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在乡村,这句话也同样适用。当主人出去或休息时,狗会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守卫,遇到陌生人到院子里来它会狂吠不止。当主人回家后,狗又成为了一个小孩,和主特别的亲热。它会跳到主人的怀里撒娇。那样子谁看了都会觉得十分可爱。这些就是 乡村独特的风光,在城市里几乎见不到的,所以城里的小伙伴们有机会一定要到乡下感受一下哦,一定会让你们不禁感叹这是多么有趣的生活啊!
【篇三】镇山村乡村风貌
黄平县旧州镇校场村乡村风貌整治工作
调研报告
按照黔东南州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的“建设美好黔东南”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的生活环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州直赴黄平县调研乡村风貌整治工作组下达的任务要求,对旧州镇校场村进行了走访调查,调研情况及结果如下:
一、调研方法
根据州直赴黄平县调研乡村风貌整治工作组下达的调研任务安排,采取走村窜寨实地查看村容崽貌,并随机选取村干、党员、群众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填写调查问卷20份。通过与村民的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本村乡村风貌情况以及整治工作情况。
二、村寨治理已采取的措施
通过走访调查,目前本村积极落实整脏治乱工作,主要采取了几方面的措施:一是成立了乡村卫生工作队,对村容进行维护与整改,村民通过自筹的方式,开展乡村卫生及垃圾收集的工作;二是在村内安置了部分垃圾桶对沿街的垃圾进行收集,提高了村民的保洁自觉性,自觉做到门前三包;三是积极申报项目整合资金对本村的道路进行硬化以及污水渠建设;四是村干部积极宣传,提高农户卫生、村容美化意识。
三、村寨治理现状
目前本村村容寨貌整体状况为一般,坝区路面硬化项目已经通过审批,目前正在筹划施工阶段,村内整体环境寨貌较好,但仍有部分房屋过于老化,村民自建房均较有特点,但是群众整体卫生意识有待提高,柴草乱堆、垃圾乱倒、乱搭乱建现象时有发生,人畜混居、粪水乱排现象基本解决,由于目前村内农户大量进行农房改造、新建、重建,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堆放问题较为突出,其次是坝区2个村民组村民卫生意识有待提高。
四、调查结果分析
经过随机入户抽样调查,填写问卷20份,调查结果如下:
1、认为有必要开展乡村风貌整治的占100%,几乎所有受访村民都认为有必要开展乡村风貌整治工作。
2、开展所有受访村民均表示非常愿意参加乡村风貌整治工作。
3、对于乡村风貌整治资金来源问题,认为需要由财政全额投入的有4户,占受访村民的20%;认为需要由帮扶单位全部投入的6户,占受访村民的30%,认为由财政、帮扶单位、农户共同投入的村民10户,占受访村民的50%,因此大部分村民认为可以由财政、帮扶单位、农户共同参与乡村风貌整治工作来改善本村环境。
4、对于我州及本村乡村风貌存在的问题所有受访村民都认为最突出的问题是群众卫生意识不高,其次是垃圾乱倒的问题;柴草乱堆、粪水乱排、畜禽乱放、厕所脏臭、乱搭乱建等问题时有发生。
5、受访村民中60%认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村民卫生意识是最重要的整治措施,同时,40%的村民认为加强村寨基础设施建设也很重要,30%的村民觉得应该将风貌整治列入对乡镇、村两委的考核内容,20%村民认为需要将风貌治理纳入村规民约,10%村民认为需要解决保洁经费,落实保洁队伍。
6、在乡村风貌整治工作最大的困难中,有80%的受访村民认为缺乏资金和技术是目前最大的困难;同时有60%的村民表示群众不理解,不积极参与,也是乡村风貌整治工作难以开展的较大问题;另有10%的村民认为村干部的能力、经验不足。
7、在对本村的环境卫生状况的调查访问中,90%的村民认为本村的环境卫生状况一般,10%的村民认为环境卫生状况很差。
五、村寨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本次深入调查了解,以及实地走访,本村目前存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提高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村民整体卫生意识,同时需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筹措解决村容整治工作,同时希望财政有一定的项目扶持资金支持,成立工作队对村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负责,并将风貌整治纳入乡镇和村两委的工作考核内容。
1、建议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对乡村风貌的整治进行指导与追踪;
2、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主要用于垃圾收集转运、污水排放处理、和危房农房改造工程;
3、建立培训机制,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整体意识,加强村民集体荣誉感及幸福度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村民对幸福指数的了解与标准认识。
4、可以适当的开展乡村风貌评比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的参与,如:摄影协会、书画协会等,加强对乡村文化的宣传以提高村民的荣辱观,积极宣传典型事迹,利用典型事迹带动整村文明风气。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篇四】镇山村乡村风貌
黄平县旧州镇校场村乡村风貌整治工作
调研报告
按照黔东南州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的“建设美好黔东南”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的生活环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州直赴黄平县调研乡村风貌整治工作组下达的任务要求,对旧州镇校场村进行了走访调查,调研情况及结果如下:
一、调研方法
根据州直赴黄平县调研乡村风貌整治工作组下达的调研任务安排,采取走村窜寨实地查看村容崽貌,并随机选取村干、党员、群众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填写调查问卷20份。通过与村民的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本村乡村风貌情况以及整治工作情况。
二、村寨治理已采取的措施
通过走访调查,目前本村积极落实整脏治乱工作,主要采取了几方面的措施:一是成立了乡村卫生工作队,对村容进行维护与整改,村民通过自筹的方式,开展乡村卫生及垃圾收集的工作;二是在村内安置了部分垃圾桶对沿街的垃圾进行收集,提高了村民的保洁自觉性,自觉做到门前三包;三是积极申报项目整合资金对本村的道路进行硬化以及污水渠建设;四是村干部积极宣传,提高农户卫生、村容美化意识。
三、村寨治理现状
目前本村村容寨貌整体状况为一般,坝区路面硬化项目已经通过审批,目前正在筹划施工阶段,村内整体环境寨貌较好,但仍有部分房屋过于老化,村民自建房均较有特点,但是群众整体卫生意识有待提高,柴草乱堆、垃圾乱倒、乱搭乱建现象时有发生,人畜混居、粪水乱排现象基本解决,由于目前村内农户大量进行农房改造、新建、重建,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堆放问题较为突出,其次是坝区2个村民组村民卫生意识有待提高。
四、调查结果分析
经过随机入户抽样调查,填写问卷20份,调查结果如下:
1、认为有必要开展乡村风貌整治的占100%,几乎所有受访村民都认为有必要开展乡村风貌整治工作。
2、开展所有受访村民均表示非常愿意参加乡村风貌整治工作。
3、对于乡村风貌整治资金来源问题,认为需要由财政全额投入的有4户,占受访村民的20%;认为需要由帮扶单位全部投入的6户,占受访村民的30%,认为由财政、帮扶单位、农户共同投入的村民10户,占受访村民的50%,因此大部分村民认为可以由财政、帮扶单位、农户共同参与乡村风貌整治工作来改善本村环境。
4、对于我州及本村乡村风貌存在的问题所有受访村民都认为最突出的问题是群众卫生意识不高,其次是垃圾乱倒的问题;柴草乱堆、粪水乱排、畜禽乱放、厕所脏臭、乱搭乱建等问题时有发生。
5、受访村民中60%认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村民卫生意识是最重要的整治措施,同时,40%的村民认为加强村寨基础设施建设也很重要,30%的村民觉得应该将风貌整治列入对乡镇、村两委的考核内容,20%村民认为需要将风貌治理纳入村规民约,10%村民认为需要解决保洁经费,落实保洁队伍。
6、在乡村风貌整治工作最大的困难中,有80%的受访村民认为缺乏资金和技术是目前最大的困难;同时有60%的村民表示群众不理解,不积极参与,也是乡村风貌整治工作难以开展的较大问题;另有10%的村民认为村干部的能力、经验不足。
7、在对本村的环境卫生状况的调查访问中,90%的村民认为本村的环境卫生状况一般,10%的村民认为环境卫生状况很差。
五、村寨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本次深入调查了解,以及实地走访,本村目前存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提高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村民整体卫生意识,同时需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筹措解决村容整治工作,同时希望财政有一定的项目扶持资金支持,成立工作队对村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负责,并将风貌整治纳入乡镇和村两委的工作考核内容。
1、建议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对乡村风貌的整治进行指导与追踪;
2、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主要用于垃圾收集转运、污水排放处理、和危房农房改造工程;
3、建立培训机制,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整体意识,加强村民集体荣誉感及幸福度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村民对幸福指数的了解与标准认识。
4、可以适当的开展乡村风貌评比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的参与,如:摄影协会、书画协会等,加强对乡村文化的宣传以提高村民的荣辱观,积极宣传典型事迹,利用典型事迹带动整村文明风气。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篇五】镇山村乡村风貌
陕西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概况1.1 任务来源2013年初,农业部在全国启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契合了乡村发展的需求,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有效途径,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保障。2016年陕西省发布了省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通过标准引领、指导全省范围内的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经济的同时,建立良好的生态与文化环境。
乡村风貌是乡村民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与地方特殊的自然、人文环境相适应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某些相对稳定的整体特征。既反映在村庄空间格局,建筑形态等直观的视觉特征上,也包含了民众日常生活中的非物质文化特征。“望得见山、看得到水、记得住乡愁”是美丽乡村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共同目标,作为情感与记忆载体的乡村风貌则不但是美丽乡村的环境、视觉、文化之“美”的直接体现,也是乡村民众生活质量的保证与文化多样性的维系条件。
在前期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在简单机械的规划策略的错误引导下,求新求快,忽视整体风貌的协调与文化特色的延续,大量村庄原有风貌及空间格局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对传统风格的历史建筑缺乏有效保护与利用,大量拆除或废弃,而新建建筑则仅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粗糙的模仿各类流行风格,或简单的拼凑地方性的文化符号,导致乡村风貌杂乱无章或高度整齐划一。依附于原有乡村空间环境的祭祀、庙会、社火等极具地方特色的乡村非物质文化也同样逐步衰落。因此,加强对乡村风貌的整体控制,建立美丽乡村规划与建设中的具体风貌标准可以更好的延续乡村自身及其地域性特色,展现乡村视觉景观及人文内涵特征,改善乡村生活品质,保护地方文化特色,复兴传统民俗,丰富乡村民众生活。
2017年2月,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城乡规划系向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编制《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4月获得批准,列入2017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SDBXM 87-2017。
【篇六】镇山村乡村风貌
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方案参考
为改善我市农村面貌和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水平,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________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XX莅揭指示要求和市委X届X次、X次全会精神,将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促进农村优化发展,由表及里提升乡村风貌颜值、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激发乡村振兴动力,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
(一)第一阶段。到2021年底前,20XX年前创建的XXX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基本完成“四小园”建设,沿主干道、公共活动场所周边等核心区域率先完成存量农房、公共建筑微改造,新建农房风貌得到有效管控,实现村庄空间规范、有序、清洁,外立面整洁、美观、协调,管理有效、持续、统一。
(二)第二阶段。2022年底前,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明显减少,存量整治成效显著,新建农房管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全市主要交通沿线、市际边界、重要景区等沿线基本完成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示范县(揭西县)基本完成存量农房、公共建筑微改造;示范镇基本完成“四小园”建设和存量农房、公共建筑微改造;20XX年前创建的XXX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全面完成“四小园”建设和存量农房、公共建筑微改造;2020年创建的XXX个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基本完成“四小园”建设,沿主干道、公共活动场所周边等核心区域率先完成存量农房、公共建筑微改造。
(三)第三阶段。2025年底前,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基本解决,规范有序、管控有效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新秩序全面建立。全市XX%以上村庄存量农户完成微改造,其中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全面完成“四小园”建设和存量农房微改造,XX、XX特色乡村风貌突显,乡村闲置资源和乡土文化得到活化。建成一批产业兴旺、美丽宜居、农旅融合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特色精品村。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与尊重民意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参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构建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格局。
(二)坚持遏制增量与整治存量相结合。坚决遏制新增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零容忍”;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对存量农房分策分批微改造,开展绿化美化行动,整体提升农村风貌水平。
(三)坚持示范创建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领、逐步推开;顺应自然保护生态,区分不同地域和文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彰显特色,防止千
篇一律、千村一面。
(四)坚持传承历史文化与现代风貌塑造相结合。重视传承历史文化,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合理运用现代技术和生态环保材料,注重融入现代美丽乡村元素,打造体现乡愁、各尽其美的潮汕、客家乡村。
(五)坚持财政专项与多渠道投入相结合。在加强财政投入保障的基础上,拓宽资金来源,动员村民和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积极有序推进农房管控
1.强化规划设计管控。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尊重农民合理意愿,体现地域风格和农村特色,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
一、简约实用的村庄规划,合理布局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并做好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结合当地实际编印农房设计图集,免费提供村民选择采用。鼓励村民集中建房,形成相对集中、集约高效的村庄用地建设布局。
2.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按照《XX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要求,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村民建房应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自治组织提出申请,经公示和村级组织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批,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住宅的,要将原宅基地退还村集体。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满足农民居住需要。
3.加强农村建房全程监管。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机构改革完善“一个窗口受理、一支队伍执法”的工作机制,推行村庄规划、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投诉举报方式“五公开”制度,全面落实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的“三到场”要求,规范有效管理村民住房建设。加强执法监管,涉及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关于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的公告》行使,依法组织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农村建房、宅基地使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研究处置,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分类指导、逐步化解”的原则分步妥善解决。
4.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尊重村民意愿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通过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村民有序规范退出宅基地。拆旧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应优先保障所在村村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需要。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除依法需上缴的外,全部用于农业农村发展。鼓励宅基地使用权人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条件的村民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收储再利用机制,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盘活农村土地资源。
(二)因地制宜提升乡村风貌
1.全面摸查、有序推进。
一是以县(市、区)为单位,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各地风貌提升需求和沿机场、高铁、高速公路、景区周边村庄数量,按照整治提升类、保护修复类、地域特色类等3个类型进行归类。同时,摸清存量农房和具有历史价值的祠堂、传统民居、历史文化建筑和古驿道、遗址等历史文化资源,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为推进一体化整治和风貌提升打好基础。
二是在全面摸清村庄建设现状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梯次提升的要求,以县(市、区)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场)、村(社区)为实施主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范围、工作目标、年度计划、激励政策、保障机制等,以各类示范村和沿边沿线村庄为重点,务实有序提升乡村风貌。
2.分类提升乡村风貌。
一是整治提升类村庄,要巩固提升“三清三拆三整治”成效,重点清理整治破旧泥砖房、削坡建房、危房和违法建筑,推进基础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和农房立面改造等,充分体现乡土气息和良好生态环境。
二是保护修复类村庄,结合全市传统古村落保护活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安排,重点保护传统村落的格局、风貌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和活化利用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红色遗址以及古驿道等,修缮和改造要严格审批、科学实施,确保修旧如旧;要注重挖掘其背后的人文历史、风土人情、名人轶事,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讲好农村历史故事,为乡村风貌提升注入历史文化内涵。
三是地域特色类村庄,对具有山区、平原、水乡、滨海等不同地域特色的村庄,要合理定位村庄主题特色,重点挖掘其地域特征和传统文化习俗,做到既融入整体大环境,又体现人文个性特色。
3.推进农房微改造。各县(市、区)要对存量农房依据安全性能、建筑风格、住房用途、历史价值、是否合规合法等因素,分类施策统筹组织进行微改造或保护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村推进农房外立面改造,但不得过度装饰和大拆大建。对结构完整、风貌和谐、质量完好、合规合法的传统民居等存量农房应保持现状;严重危及安全、无纪念价值的要清拆整治;对年代久远、局部破损、有地方特色和使用价值的传统民居等建构筑物可加固修缮、活化利用;对无乡村风貌特色、水泥框架结构为主、“火柴盒”式的新屋,要突出潮汕、客家等地方特色,结合当地实际,统一风格、统一色调、统一规范进行外立面整饰或局部改造。农房微改造要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保护乡情美景。鼓励采用传统建材或新型轻质环保建材,对屋顶铺瓦戴帽,有条件地要安装山墙、翘脊;对进村大道、主干道、公共场所的临街建筑门头、楼层界线等加装斜坡式屋檐;窗户加装窗棂;墙边、门前铺设人行道,有条件的植树绿化、安装路灯,形成风格统
一、错落有致、新旧协调的村庄风貌。
4.开展特色景观微塑造。各地要充分利用村内闲置地、清拆形成的空地,因地制宜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丰富乡村形态,形成兼具生产性和观赏性的特色景观。
一是通过小品配置、植物造景等塑造村口景观,体现村庄特色与标志风貌。
二是结合农村“水岸同治”,推动生态驳岸、亲水平台建设,加强河岸绿化,塑造滨水景观。
三是实行清旧补绿、拆旧建绿、积极选用乡土树种,对村房前屋后、村道巷道、村边水边、空闲地进行规整植绿、建栅栏圈围,塑造乡村森林美景。
四是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参与路灯建设,推广使用新型节能灯具,提升村居亮化率,塑造亮化景观。
五是注重围墙、绿篱等围合构筑物和庭院出入口的美化处理,营造户户皆美景的环境效果。
5.实施乡村风貌提升“四个一”示范行动。
一是省定美丽乡村示范县揭西县要以县为单位整县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率先示范带动。
二是示范县以外其他县(市、区)每年各打造X个以上示范片(带)示范带动。
三是示范县所辖镇(街)和示范镇(街)整体推进以外,其他镇(街)每年各打造X个以上示范村示范带动。
四是2021年以后新创建的美丽宜居村各打造X个以上自然村(或片区)示范带动。
各地示范片(带)建设要以沿机场、高铁、高速公路、重要景区周边的村庄为重点,开展沿线一体化整治、农房微改造和绿化美化;要以各类示范村、历史文化村、旅游景区等为主要节点,塑造节点景观,规范交通警示标志、旅游标识标志、宣传牌、指引牌等,建设美丽驿站和风景长廊。要结合“四好农村路”和村内道路硬化、古驿道保护修复利用、万里碧道建设等工程,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草和路桥、水利等设施对乡村风貌塑造提升的重要作用。示范村建设要围绕村庄自然肌理、建筑传统、历史文化等要素,对重要节点、公共设施和标识、主干道路以及河流岸线等环境设施进行系统构建和整治提升,整村打造乡村风貌特色精品村。
五、强化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农房建设管控、乡村风貌提升和宅基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全市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和宅基地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作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将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函询约谈、追究问责等制度机制,压实县级主体责任,确保镇、村实施到位。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地市统筹、县为主体、镇村实施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推动市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加强检查指导和工作调度;会同市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拟订宅基地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局指导各地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做好村庄规划评估和优化提升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相关政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农村住房建设管控和风貌提升指引及负面清单,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编制农房设计图集;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发挥乡村建筑工匠作用的政策措施。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以乡村旅游、乡村文化建设促进乡村风貌提升的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开展保护和活化利用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红色遗址以及古驿道等工作。市水利局组织开展河湖整治,推动生态驳岸建设,指导各地做好水利设施与乡村风貌提升的对接。市林业局组织指导各地开展乡村美化绿化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指导各地做好“四好农村路”、村内道路硬化,做好道路、桥梁与乡村风貌提升的对接。市金融工作局会同XX银保监分局指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农房风貌管控工作。市发改局、民政、财政、国资、档案、文史、地方志等部门要围绕部门职能强化支持保障。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的做法,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县(市、区)要统筹用好省、市涉农资金,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引导发动金融、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强化资金保障。要发挥金融支农作用,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各县(市、区)可在省、市涉农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贴息,支持村民或企业贷款,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参与新建、改造农房和乡村风貌提升。各地要持续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发挥乡贤作用,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四)强化激励机制。县(市、区)要制定出台优化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流程、奖补激励等政策措施。要做实做细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库,采取竞争性分配等方式,将财政资金优先投向群众积极性高、项目储备好、工作推进快的村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要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对依照统一风貌指引积极申报新建、改造农房的村庄和村民给予适当补贴支持。
(五)强化用地保障。对符合要求的村民住房建设用地应保尽保,保障村民“一户一宅”和“住有所居”。积极盘活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低效建设用地开展拆旧复垦,为村庄发展腾出建设空间。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在优化提升村庄规划时应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的空间保障。
(六)加强人才和技术支持。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要牵头成立县级农村风貌提升专家指导组,加强对存量农房改造、新农房建设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技术指导。深入推进“三师下乡”“大师小筑”、专业志愿者等设计下乡专业技术服务,畅通各类人才下乡渠道,鼓励建立驻镇(村)设计师制度。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扶贫干部、乡镇村干部和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充实基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队伍,为工作开展提供人才技术支撑。
(七)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乡镇(街道、场)要成立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工作机构,积极配合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开展设计和施工指导;要建立乡村建设协管员机制,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管和后期管护。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务监督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广泛发动村民投工投劳、积极参与;要积极推行“农民工匠”模式,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动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建设成果。
(八)加强督查督导。将农房建设管控、乡村风貌提升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房建设管控、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制度,扎实推动工作开展。
(九)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农房管控、乡村风貌提升的宣传引导,开展进村入户、进田间地头宣讲活动,广泛动员、争取农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组织开展美丽乡村、精品线路、特色精品村评选和现场交流会等活动,通过“现场比武”“打擂台”等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宣传,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