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一、每天早晨,各个楼层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区域进行打扫,包括楼道卫生。楼梯扶手,楼道垃圾桶表面及垃圾袋的更换,灭火器的抹尘,各楼区域的花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宾馆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宾馆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篇1
一、每天早晨,各个楼层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区域进行打扫,包括楼道卫生。楼梯扶手,楼道垃圾桶表面及垃圾袋的更换,灭火器的抹尘,各楼区域的花区定时浇水,如有任何一项不按时清理,每人每次扣10元。
二、客房内不能出现死角卫生,其中包括门后,电脑桌后,床底。空调定时清理,大房间内沙发套,窗帘定时清洗,麻将桌牌要摆放有序。桌底要清扫。如有一项不按时清理,每人每次扣10元。
三、客房内抹尘要仔细到位,电视,电脑屏幕不能有水渍,布毛等,客房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不能乱放,如违反每次扣10元。
四、客房内盖杯,电壶要清洗到位,壶内不得有残渣,,饮水机桶要更换及时,违者每次扣5元。
五、客房内门,卫生间门,开关,壁灯每天都要抹尘,墙壁污点及时清理,违者每次扣5元。
六、客房内床单被罩做到一客一换,其中包括钟点房,损坏的布草要及时更换,以便使用。不退的房间客人不在时,必须更换床单,被罩。如接到客人因此投诉,每人扣10元。
七、客房内空调水及时倒掉,违者罚5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加重。尤其是夏天。
八、客房内拖鞋清理干净,放入鞋柜,摆放消毒条,违者扣5元。
九、卫生间内马桶清理干净,表面不得有水渍,尿渍,桶内不得有大便残留,每天更换消毒条,消毒条要摆放有序,违者扣5元。
十、卫生间洗漱用品应齐全,如发现漏配任何一样,每次扣5元。
十一、卫生间顶,墙壁或玻璃门清理到位,面盆,水嘴,淋浴,镜子,口杯不得有水渍,如发现每次扣5元。
十二、服务员查房时应仔细快捷,如发现漏查商品自己承担,漏配商品每次扣10元,没补齐的商品及时上报前台。
十三、打扫卫生时,不得用热水,如发现一次扣20元。
十四、不得有抹布,用过的布草遗留在房间,如发现每次扣5元。以上制度望员工自觉遵守,若违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留任何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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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篇2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条例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生产、销售,使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协调、监督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下辖政府及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和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各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查处。
农、林、渔业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含加工,下同)环节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集贸市场和超市等市场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场所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依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食品生产销售者的一般责任)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当生产、销售、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对其生产、销售、提供的食品承担责任。
第六条(食品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检举、控告侵害食品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因购买、食用食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已经明知有毒、有害或不安全食品。
第七条(科学技术支持)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
提供有关情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宾馆从业人员应按《宾馆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宾馆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宾馆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宾馆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宾馆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应按《宾馆卫生法》有关规定,每年接受宾馆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案。
3、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4、应建立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
5、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
四、卫生检查制度
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2、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宾馆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6、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五、个人卫生制度
1、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布草。
3、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4、不得在宾馆内吸烟和随地吐痰。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垃圾处理区。
6、工作人员都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7、不得在操作过程中佩带饰物及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六、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要有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布草出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2、布草的储存要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标记鲜明,码放整齐,隔墙离地,定期检查。
宾馆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篇3
一、健康管理机构
1、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酒店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酒店的健康安全负全部责任。
2、负责人对酒店的健康管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健康管理职能。组织员工接受健康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的培训。制定酒店健康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检查并记录酒店的健康状况,及时制止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健康要求的行为,并提出来源意见。管理酒店的卫生检查。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疾病和妨碍酒店健康的疾病的员工调离相关岗位。了解并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二、员工健康检查制度
1、酒店员工应按照《酒店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了解临时考试。
2、新员工或临时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胃肠道传染病以及其他妨碍酒店健康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进入酒店的工作。
4、员工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炎等影响酒店健康的障碍时,应立即离职。在查明原因、消除妨碍酒店健康的疾病或治愈后,他们可以持有效的医院证明返回工作岗位。
三、员工健康知识培训制度
1、根据《酒店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应每年接受培训学习,了解酒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员工和临时工培训后上岗,并记录培训情况。
3、定期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使员工了解和熟悉相关知识和知识材料,每次学习应保存学习记录。
4、建立员工学习、培训、考核档案。
5、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试不合格者,严格考核直至开除。
四、健康检查制度
1、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健康要求进行健康检查。
2、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酒店各环节进行卫生检查。
3、每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与相关方确认,并做好健康检查记录。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处理建议,及时制止不符合健康要求的行为。
5、健全健康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纳入本单位工作考核。
6、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备查。
五、个人健康体系
1、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作业时必须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和工作帽。直接接触食品时,也应佩戴口罩。
2、不允许用手直接抓取各种亚麻布。
3、不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进入厕所。
4、请勿在酒店内吸烟或吐痰。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垃圾处理区。
6、员工应经常洗手、洗澡、换衣服、理发、剪指甲。
7、作业时不得佩戴与工作无关的饰品和个人物品。
六、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亚麻进出库验收制度。
2、布草应分类、货架存放,标识清晰,堆放整齐,隔墙离地,并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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