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权伟
摘 要:工科优势高校的法学教育在新文科建设中面临人才培养目标缺乏创新、课程设置改革艰难以及实践化教学手段受限等挑战。工科优势高校应在彰显学校优势资源、创新多元化培养评价体系、优化专业课程布局和提升实践环节质量四个方面积极应对。
关键词:新文科;工科优势高校;法学教育;人才培养
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大力推动下,新文科建设在高等教育诸多领域蓬勃发展,高校法学教育也急需重新定位和提质增效。工科优势高校教学特色鲜明,呈现工科实力雄厚、文科相对薄弱的局面,法学教育质量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新文科建设深入推进,法学教育变革势在必行,这对工科优势高校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也为解决前期存在的诸多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一、新文科视域下工科优势高校法学教育面临挑战
(一)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缺乏创新
新文科建设要求法学教育结合学校工科优势,在专业建设中突出特色、发挥特长,构建差异化人才培养格局,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创新。但在办学实践中,一些工科优势高校由于定位不明确或者目标不清晰,没有立足自身特色,在人才培养目标设置、培养方案制定上一味参照传统文科的做法,存在法学教育同质化严重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培养出的人才缺乏竞争力,也与新文科建设的要求相去甚远。一些工科优势高校法学教育虽然提出发挥工科优势,但培养目标中关于计算机技能、数学素养等特色要求较低,而且缺乏明确的可操作细则,无法满足工科优势高校法治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在此背景下,如何改革现有的同质化法学教育路径,创新法学办学特色,已成为当前工科优势高校法学教育改革的核心议题。
(二)法学课程设置改革艰难
法学课程通常分为法学理论类课程和实践类课程两种,按照《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校自主设置的仅限于专业选修课程。为了在法学专业技能与交叉学科综合能力培养之间保持平衡,许多高校对法学课程设置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专业核心课程之外所留余地有限,难以实现新文科建设的综合性目标。在不大幅度增加学生学分的前提下,优化配置法学专业课程与交通、建筑等行业特色课程,进而实现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的有效融合,是新文科建设给工科优势高校的法学教育课程改革提出的新命题。
(三)实践化教学手段受限
社会发展的长期实践已经证明了法学专业的实践性和应用性特征,重视实践教学早已成为法学界共识,但统计数据却不容乐观。高校法学教育培养环节主要涵盖专业理论课程,专业实践课程既得不到足够重视,也不受学生欢迎。究其原因,核心问题在于法学实践化教学形式单一、手段有限。如与高校合作的实务部门,在缺乏合作关系和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开展实践教学往往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实务专家不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法学教育的实践教学效果与预期还有不小差距。为了实现新文科建设需要,增强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工科优势高校必须发挥自身特长,改变目前较为单一的实践教学手段,有针对性地在实训基地建设、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实践教学监督各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法学实践教学质量。
二、新文科视域下工科优势高校法学教育变革
(一)彰显学校工科优势资源
一要找准学校法学教育发展的方向和定位。实际上,各个工科优势高校探索了不同的发展路径,在特定行业和区域具有资源优势和独特的影响力。实施新文科建设,法学教育要取得创新和突破,工科优势高校必须积极打造自身办学特色,依托高校优势资源,探索法学教育差异化发展路径,服务高校所在地区发展现实需要,立足国情、省情、市情,增强法学专业学生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目前,部分高校已在计算法学、数字法学、工程法学、建筑法学等特色领域,针对法学教育、人才培养进行了有益探索,以规避千篇一律的同质化竞争格局。
二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优化法学教育师资结构。按照事物发展规律,内因起决定性作用,法学教师素质是决定法学教育水平的关键因素。工科优势高校引进、培养法学专业教师,要有意识地从自身特色出发,注重教师的行业背景和实践经验,依托学校固有的优势资源学科和方向,组建特色鲜明的法学教育团队,将有限的人力、资金集中于凝练后的发展方向。同时,引进非法学专业教师参与教学活动,邀请校内其他学科教师与法学专业教师共建复合型导师团队,按照“研究主题”或“实践问题”来组织不同学科背景的人参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打通法学专业壁垒,以非固化的组织模式,协同发展科学研究,开展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二)创新多元化培养评价体系
对标新文科建设,创新法学专业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改变以知识记忆考核为核心的传统评价标准,增加学生法律能力和法学思维的考核比重。学业培养与考查可以在考试和论文考查的基础上,适当融入口试和答辩等项目,提高学生法律谈判、法律咨询等实际业务能力。探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及评价模式,积极利用“雨课堂”等信息化交互平台发布研讨案例。教师通过系统交互数据信息对学生综合能力进行评估,提高学业成绩考核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以学生未来发展为导向,形成一套较为合理的法学专业项目质量考核与管理体系,不仅要考查专业论文、课题的数量和级别等内部学术指标,还要适当考虑社会实践教学的评价,如对学生参与的普法实践等社会活动,以及就业质量、实训效果等进行综合测评。在评价指标的制定过程中,要使指标既能充分反映法学教育的共性,又能科学地体现新文科教育的特色与差异。法学院与学生共同签订学科培养任务书,明确培养目标和各阶段考核方式与考核标准,开展就业与职业发展质量评估,重在调动学生个体的能动性和群体的互动性。
(三)优化专业课程布局
基于新文科建设需要,工科优势高校要聚焦法学特色学科领域和地方发展需求,充分利用所属高校的优势学科方向,积极建立符合自身优势、差异化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优化法学专业课程布局。一方面,在保证法学基础课程的前提下,可以在培养方案中嵌入优势学科方向的行业法律课程,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行业法律课程模块,以培养学生的行业法律技能为突破口,凸显行业法学细分领域的比较优势。如法学教育可以依托交通、建筑等行业办学优势,开设交通法学、建筑法学等各具特色的系列课程模块,引导学生在行业法学领域进行较为深入的学习和实践,以便更好满足社会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依托时代发展方向和学生兴趣,建立网络课程资料库,适当增加人工智能、基因编辑等现代科技的教学内容与课程设置。在课程设计和教学实践中,发挥工科高校優势学科的师资、技术特长,增加法学专业学生的理工科知识。拓宽和深化法学教育的视野,提高学生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敏感性和理解力,逐渐形成“法律+科技”的学科特色,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四)提升实践环节质量
一方面,要积极推行法律e化教育,用现代科技提升法学实践教学环节的效果。改革实践教学的传统思路,大力发展虚拟仿真数字化教学手段,逐步建立优势学科的行业法学案例网络课程库,推广应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数字案例模拟课程,形成网络交流平台和课堂教学互补的“双主体”行业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有效提升学生实践学习的便捷性和趣味性。另一方面,要转变教师与学生、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传统角色和定位,向以行业实践法学问题为导向、以学生就业需求为中心的实践教学理念转变,围绕高校优势学科方向和高校所在区域发展需要,培养复合型行业法治人才。拓宽法学学科视野,将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社会实践融入法学教学,引导学生在开展法律专业问题研究时,思考法治实践与行业发展的联系,加强对行业法治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形成具有特色的行业法学实践教育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1]徐显明.新文科建设与“新法学”教育的挑战和应对[J].新文科教育研究,2021(1).
[2]杨雅妮.新文科建设背景下法学教育的变革[J].新文科教育研究,2021(2).
[3]孟磊.我国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探究[J].中国高教研究,2021(11).
[4]陈永强,朱一飞,吕璐.新文科背景下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创新:以中国计量大学为例[J].南宁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1).
责编:扬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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