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英杰
随着晚明以来社会风气的变化与尊情思潮的涌动,“情”成为明清小说中重要的叙事主题与美学范畴。围绕明清小说有关“情”的丰富叙述,学界进行了富有成果的探讨,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思路:结合社会思潮的发展脉络,讨论小说中“情”与“理”、“情”与“欲”之间的复杂关系(1)学者关于明清小说中“情”的研究,多以思想史的相关成果为讨论背景,特别关注阳明心学对尊情思想的影响。例如陈建华:《中国江浙地区十四至十七世纪社会意识与文学》,上海:学林出版社,1992年,第320-324、391-395页;
聂付生:《冯梦龙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2002年,第65-89页。;
在中国古代文论领域中,分析“情”“情理”等概念在小说理论中的形态(2)部分成果在明清小说批评理论的脉络中总结“情”的内涵与功能。例如方胜:《“情”与小说创作——明清小说理论研究之一》,《明清小说研究》1986年第2期,第465-481页;
周启志、羊列容、谢昕:《中国通俗小说理论纲要》,台北:文津出版社,1992年,第195-212页;
孟昭连:《明清小说批评中的情理观念》,《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第134-140页。。由于研究对象的限制,绝大部分学者较为关注“情”涵盖万物的性质与超越身份界限的作用。例如,《近四百年中国文学思潮》在《情史》的相关探讨中,指出“情是生命之源,又是万物之链,是沟通联系天地人以及万物之间的桥梁和纽带”(3)陈伯海主编:《近四百年中国文学思潮》,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7年,第59页。;
艾梅兰(Maram Epstein)有关《红楼梦》的分析,指出大观园的情感世界与外部社会的等级制度之间形成了鲜明对照(4)艾梅兰:《竞争的话语:明清小说中的正统性、本真性及所生成之意义》,罗琳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24-125页。。但是,从阶层角度对清初通俗小说中的“情”所展开的考察,却为“情”的无限性与超越性特征留下了进一步商榷的空间。
由于清初文人对小说创作的深层介入与社会对晚明纵欲风气的全面反思,清初通俗小说所承载的尚情观念呈现出新的时代特色。学者大都赞同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中的“情”具有去性欲化的倾向,明显区别于《牡丹亭》《弁而钗》等晚明作品中“情”与“欲”的和谐关系(5)陈大康:《明代小说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第323-324页;
黄卫总:《中华帝国晚期的欲望与小说叙述》,张蕴爽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83-209页。。但是,较少为学者所注意到的是,与“情”的纯化趋势并行不悖,清初通俗小说大都缺乏晚明小说中“情”的包容性,而是将其建构为文人阶层所专属的范畴。清初才子佳人小说、色情小说与世情小说从不同角度阐述了“情”的概念,并且对钟情主体与对象的阶层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作为“情”阶层性特征的重要表现,“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的套语在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中得以定型,演变为深情文人的自我标榜。以才与情之间的密切联系为基础,清初通俗小说中的钟情才子逐渐取代了晚明作品中出身市民阶层的情种。在“情”的关系中,文人阶层的情种不仅能够与钟情对象之间保持超然的距离,而且享有与名门闺秀相结合的权力;
而以权贵为代表的非文人群体则是下层女性的匹配对象,被排除于“情”的话语体系之外。清初通俗小说对于“情”较为狭隘的界定方式,构成了中国古代“情”文化的重要支流。本文以晚明作品中的“情”为参照,考察顺治至雍正年间通俗小说有关“情”的特权化表述、作为“情”之主体的人物形象以及情感关系中的权力结构,以期勾勒出尚情观念与文人权力之间的复杂关系。
清初小说中将尊情思想视为文人特权的说法,以“情之所钟,正在我辈”最具代表性。该语出自《世说新语·伤逝》,用于形容父子之间的亲密情感,却在明清小说中演变为表白恋情的套语。研究者多以这一内涵的转变为依据,指出其呼应了明清时期的重情观念,但是尚未注意到该语在清初作品中的新变(6)饶道庆:《情之所钟 正在我辈——明清小说“套语”研究之一》,《台州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第22-26页;
黄卫总:《中华帝国晚期的欲望与小说叙述》,张蕴爽译,第36页。。“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在宋代话本小说中已经具有了明显的性意味。在此基础上,晚明小说将该语用作发生越轨关系的借口,不过尚未在“我辈”与文人之间建立固定联系。在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中广为流行的“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则从两个层面获得了新的内涵:首先,“情”的性爱色彩逐渐淡化,具有了更多的道德意义;
其次,“我辈”专指文人阶层,标志着“情”成为文人阶层所独有的情感与道德范畴。
“情之所钟,正在我辈”最初指不应被礼法所压抑的父子情感。《世说新语·伤逝》曰:
王戎丧儿万子,山简往省之,王悲不自胜。简曰:“孩抱中物,何至于此?”王曰:“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简服其言,更为之恸。(7)刘义庆撰,刘孝标注:《世说新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339页。
王戎在丧子后“悲不自胜”的表现,并不符合父尊子卑的等级关系,却是父子之情的真挚流露。魏晋时期礼法的高度形式化和虚伪化,使名教与自然之间形成了激烈的竞争关系。崇尚自然的士人倾向于以亲密的人伦情感来取代严格的尊卑秩序(8)参见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11-416页。。王戎所谓“我辈”,并非一个阶层概念,而是指为顺应感情而违抗礼法的士人群体。在《世说新语·任诞》中,裴楷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制;
我辈俗中人,故以仪轨自居。”(9)刘义庆撰,刘孝标注:《世说新语》,第383页。以方外“我辈”自居的王戎、阮籍,与俗中“我辈”的裴楷相对立,是反抗名教的士人代表(10)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第424页。。因此,在情礼冲突背景下所提出的“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包含着魏晋士人追求个体解放、彰显独立姿态的精神诉求。
随着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与市民文学的兴起,“情之所钟,正在我辈”进入了宋代话本小说的叙事,用于表达难以抑制的男女之情。《清平山堂话本》所收宋人作品《刎颈鸳鸯会》是较早引用该语的小说。该作曰:
故色绚于目,情感于心,情色相生,心目相视。虽亘古迄今,仁人君子,弗能忘之。晋人有云:“情之所钟,正在我辈。”慧远曰:“顺觉如磁石遇针,不觉合为一处。无情之物尚尔,何况我终日在情里做活计耶?”(11)《清平山堂话本》,《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233-234页。
在这则小说中,入话将赵象抛弃情人步非烟的行为,称为“善悔过者”(12)《清平山堂话本》,第237页。的表现;
正话则为迷恋蒋淑珍的朱秉中设置了被杀的结局。小说基本上将“情”与“色”相等同,并且利用“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一语,预示了女色给男性带来的诱惑和威胁。虽然《刎颈鸳鸯会》包含明人窜改的痕迹(13)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278页。,但是该段引语所反映的观念及其叙述方式,与宋代作品较为相似。俞文豹在《吹剑录》中因有感于范仲淹留恋于妓女的轶事,写道:
王衍曰:“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以范公而不能免。慧远曰:“顺境如磁石遇针,不觉合为一处。无情之物尚尔,况我终日在情里做活计邪!”张衡作《定情赋》,蔡邕作《静情赋》,渊明作《闲情赋》,盖尤物能移人,情荡则难反,故防闲之。(14)俞文豹:《吹剑四录》,尚佐文、邱旭平点校:《俞文豹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117页。
《吹剑录》通过连续引用“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与慧远之语,提出了中国古代流行的“红颜祸水”论。与《吹剑录》这一引用方式相似,《刎颈鸳鸯会》亦将二语并提,表达了对男性纵欲行径的警告。可见,“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在宋代带有明显的性爱色彩和警戒意味。
《清平山堂话本·刎颈鸳鸯会》关于“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的这段论述,不仅是晚明小说所反复沿用的文字,而且使该语成为不少小说中较具消极色彩的引语。最为突出的例子是《金瓶梅词话》第一回(15)兰陵笑笑生著,梅节校订:《金瓶梅词话》,台北:里仁书局,2009年,第1页。和《警世通言》第三十八卷《蒋淑真刎颈鸳鸯会》(16)冯梦龙编:《警世通言》,《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541-1542页。几乎照搬了《刎颈鸳鸯会》的该段论述。作为经过文人加工的小说,这两部作品仍将“情之所钟,正在我辈”解读为有关性欲危险性的预示。站在这一叙述立场上,明代多部小说以该语作为青年男女放纵自我的理由。大约成书于嘉靖以后的中篇传奇小说《刘生觅莲记》(17)有关《刘生觅莲记》的成书时间与版本情况,参见陈益源:《元明中篇传奇小说研究》,香港:学峰文化事业公司,1997年,第219-237页。,已经借侍女素梅之口使用该语。为了得到刘生的眷爱,素梅曰:
“情之所钟,正在吾辈。”“情”之一字,莫须有。今夕之会,上至天,下至地,东西南北,唯吾两人在也。当两下舒畅,以勾夙帐。(18)《刘生觅莲记》,吴敬所编辑:《国色天香》,《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80页。
《刘生觅莲记》通过摒弃才子佳人婚前私自结合的内容,将情感置于礼法所划定的范围内。素梅借助“情之所钟,正在吾辈”所表达的挑逗,则是小说批评的对象。出于保护女性名节的考虑,刘生坚决拒绝与素梅发生肉体关系。在拟话本小说《型世言》第十一回《毁新诗少年矢志 诉旧恨淫女还乡》中,谢芳卿同样借该语向陆仲含表达了自己的思慕,曰:“佳人难得,才子难逢,情之所钟,正在我辈,郎何恝然?”(19)陆人龙编:《型世言》,《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499页。作为守身持正的典范,陆仲含不愿与芳卿苟合,毅然离开谢家。在这两则故事中,素梅是小姐碧莲的侍女,谢芳卿是老白相之女,鉴于二人较低的社会地位与轻佻行为,“情之所钟,正在我辈”是具有强烈性暗示的负面话语。
除了下层女性的借用,晚明小说中的“情之所钟,正在我辈”还充当了文人发生越轨行为的正当理由。《拍案惊奇》第二十九卷《通闺闼坚心灯火 闹囹圄捷报旗铃》中,秀才张幼谦因与罗惜惜私通而被送官后,在申辩的供状中声称:“窃惟情之所钟,正在吾辈;
义之不歉,何恤人言!”(20)凌濛初编:《拍案惊奇》,《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240页。《弁而钗·情贞记》中,翰林风翔解释其引诱秀才赵王孙的行为,曰:“且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今日之事,论理自是不该;
论情则男可女,女亦可男。”(21)醉西湖心月主人:《弁而钗》,陈庆浩、王秋桂主编:《思无邪汇宝》第6册,台北:台湾大英百科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第97-98页。《石点头》第十四卷《潘文子契合鸳鸯冢》中,书生王仲先同样借该语向潘文子表白,曰:“古人云:‘情之所钟,政在吾辈。’当此少年行乐之时,反为黑暗功名所扼。”(22)天然痴叟:《石点头》,《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945页。在这些作品中,“情之所钟,正在我辈”既是他们与女性婚前私通的理由,也是其追求同性伴侣的誓言。在明清时代的主情文化中,“情”是履行儒家道德的基础。“只要基于真正的爱情相互结合,并且‘从一而终’,就算是私奔或殉情的夫妻关系,皆可视同发自‘情之正’的节妇烈女之行为。”(23)合山究:《明清时代的女性与文学》,萧燕婉译注,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67页。这一有关异性婚姻的结论,同样适用于明清时期男性同性恋情的分析。由于罗惜惜、赵王孙的忠贞品德以及王仲先、潘文子誓不娶妻的选择,以上作品中文人的自我放纵并未受到谴责,而是其痴情的表现。正如《弁而钗·情贞记》对文人同性恋情的肯定:“始以情合,终以情全,大为南风增色。”(24)醉西湖心月主人:《弁而钗》,陈庆浩、王秋桂主编:《思无邪汇宝》第6册,第63页。因此,从文人视角出发的“情之所钟,正在我辈”虽然被用作文人发生性关系的借口,却因其较为专一的情感联系而获得了相对积极的意义。
总体来看,晚明小说中“情之所钟,正在我辈”适用于不同的社会阶层,既是下层女性放纵欲望的理由,也是文人群体缔结爱情的宣言。不同于晚明该语所出现的语境,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中的“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基本成为文人阶层的固定用语。例如,《金云翘传》中书生束守形容其与王翠翘的感情,曰:“今吾与卿乃才人淑媛之辈。情之所钟,正在我辈。”(25)青心才人编次:《金云翘传》,《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49页。再如,《合浦珠》评论道:“晋人有云:‘情之所钟,政在我辈。’故才子必须佳人为匹。”(26)烟水散人编:《合浦珠》,《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3页。从“才人淑媛”或“才子佳人”的身份来看,文人阶层的男性与女性均被纳入“我辈”的范畴,是“情”的宣称者和实践者,而非文人阶层并不属于钟情之辈。
作为才子佳人小说的开山之作,《平山冷燕》与《玉娇梨》在叙述文人之“情”的基础上,基本摒除了晚明小说中“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的性爱色彩,进而奠定了该语在清初作品中较为正面的基调。《平山冷燕》中,当得知平如衡清晨出门访求才女冷绛雪后,燕白颔“大笑道:‘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千古名语”(27)荻岸散人:《平山冷燕》,《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421页。。燕白颔之所以将平如衡视为钟情“我辈”,主要基于其访求佳人的痴情,并无任何情色意味。《玉娇梨》同样将“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置于较为纯洁的描写中。苏有白从张轨如处得知未婚妻白小姐已死的假消息后,十分悲伤。小说写道:
张轨如道:“公庭之上,士民观瞻,兄翁似宜以礼节情。”苏友白道:“晋人有言:‘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又言:‘礼岂为我辈而设。’小弟何人,仁兄奈何不谅?”张轨如道:“兄翁青年科第,岂患天下无美妇,而必恋恋于此。”苏友白道:“小弟平生所慕白小姐一人而已,今白小姐人琴既亡,小弟形影自守,决不负心而别求佳丽。”(28)荑秋散人编次:《玉娇梨》,《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606页。
张轨如认为苏有白对白小姐去世一事的过分悲悼是违礼之举,而苏有白则以钟情之辈自居,表明自己违礼从情、不愿再娶的决心。与前代作品相较,苏有白对“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的引用,较为接近原作的精神。一方面,晚明小说将“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与纵欲描写相联系的做法,基本脱离了《世说新语》中情礼冲突的语境。《玉娇梨》则将该语与“礼岂为我辈而设”(29)《世说新语·任诞》曰:“阮籍嫂尝还家,籍见与别。或讥之。籍曰:‘礼岂为我辈设也。’”(刘义庆撰,刘孝标注:《世说新语》,第382页)该语说明,阮籍在叔嫂关系中的情礼冲突面前不愿拘泥于世俗礼法的束缚。并举,以苏有白悼念亡妻的合法性问题为关注点,回归了该语以情抗礼的原意。另一方面,相较于晚明作品中该语与悼亡主题之间的疏远关系,《玉娇梨》以“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为节点,连接了苏有白对已逝爱人的悼念与王戎对失去爱子的悲伤,呼应了原作所包含的丧亲之痛。在《玉娇梨》的影响下,才子佳人小说多将该语用于情人的分手或离别之际。例如,《山水情》中,因吉彦霄谎称素琼不愿履行婚约,卫旭霞失声痛哭。“彦霄乃对旭霞道:‘年兄何可如此认真!把情怀放澹些儿。’旭霞道:‘岂不闻情之所种,在我辈耶?’”(30)《山水情》,《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525页。与苏有白的故事相似,卫旭霞利用钟情之辈的自我宣称,不仅使其违礼之举得以正当化,也表白了其忠于爱人、绝不负心的信念。
不过,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以“情之所钟,正在我辈”来标榜忠贞文人的修辞方式,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可靠。例如,《巧联珠》中,闻相如因胡小姐入宫的消息而患上重病,并且拒绝了他人劝其再娶的建议,曰:“说那里话!晋人说得好:‘情之所钟,正在我辈。’表妹选去,我有誓在先,情愿终身不娶。”(31)烟霞逸士编次:《巧联珠》,《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335页。实际上,闻相如在与胡小姐订盟之前,已与方小姐约为婚姻,但是,闻相如从未改变对自我忠贞品德的夸耀,甚至声称:“我生来多情,与曹孟德相反,宁使天下人负我,无使我负天下人。”(32)烟霞逸士编次:《巧联珠》,第335页。考虑到文人在阶级关系与性别结构中的优势地位,小说并未对才子提出守贞的要求。在上述材料里,《玉娇梨》中苏有白在哀悼白小姐之际,已与卢梦梨订有婚约;
《山水情》中自诩为钟情之辈的卫旭霞亦在尼庵发生过艳遇。因此,小说所宣扬的“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往往带有文人自我美化的倾向,并且掩盖了其在性关系中所获得的实际利益。
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中“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的流变与定型,从观念层面揭示了部分清初文人尊情思想的狭隘化倾向。晚明小说有关该语的多元阐释,继承了宋代话本、笔记中该语所具有的性爱意味,并将其视为不同阶层群体均可使用的套语。随着清初才子佳人小说创作的文人化与去性欲化趋势,该语较少用于形容男女之间的激情,而是更多的是与文人的忠贞品德相联系。文人利用钟情“我辈”的身份,在占据道德制高点的同时,仍然享有相当大的性特权。“情之所钟,正在我辈”所折射出的尊情思想,体现了深刻的阶层意识,并直接影响了清初通俗小说关于情种的塑造方式。
随着晚明以来尊情思想的流行,情种既成为明清时代文人所憧憬的理想人物,也是明清小说所重点刻画的人物类型。情种指感情丰富的痴情之人,与“有情种”“多情种子”“情痴”等词意义相近。明清小说中不少人物姓名谐音“情种”“情钟”。其中,《醒世恒言》第三卷《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的卖油郎秦重与《红楼梦》中的文人秦钟是最具代表性的例子。秦重与秦钟的阶层差别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清中期作品基本取消了情种出身于非文人阶层的可能。在这一情种身份的转型过程中,清初通俗小说发挥了关键作用,不仅明确将非文人阶层排除出情种的范围,而且以才子身份作为塑造情种形象的必要条件。
在民间经济崛起与市民力量壮大的背景下,“三言二拍”等晚明小说以肯定“情”包容万物的性质为基础,刻画了不少来自市民阶层的情种。冯梦龙《情史》收录了大量下层社会中“情”的故事。例如,《情贞类》提出下层女性殉夫之举所包含的深情,是世家子弟无法达到的高度,曰:“从二姑与高氏,皆田舍市井家儿耳。乃其捐生殉节,盖世胄读书知礼义者之所不能为也。”(33)冯梦龙编:《情史》,《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32页。《情缘类》认为情缘能够打破上层精英与下层民众之间的界限,曰:“瓦砾可为金玉,缘在不问良贱也。”(34)冯梦龙编:《情史》,第182页。基于“情”不分贵贱的思想,晚明作者高度肯定下层社会的有情人。例如,《醒世恒言》第十四卷《闹樊楼多情周胜仙》讲述了周胜仙因情而死、死而复生,被误杀后仍与范二郎梦中相会的故事。文末赞道:“情郎情女等情痴,只为情奇事亦奇。”(35)冯梦龙编:《醒世恒言》,《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735页。该作可能是以宋代文言小说《大桶张氏》为原型,并且在改编过程中赋予了主人公以“情痴”的特征。具体考证与比较参见李建明:《从文言小说到话本——〈大桶张氏〉与〈闹樊楼多情周胜仙〉》,《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第58-63页。《二刻拍案惊奇》第六卷《李将军错认舅刘氏女诡从夫》形容双双殉情的金定与刘翠翠,曰:“可见世间夫妇,原自有这般情种。”(36)凌濛初编:《二刻拍案惊奇》,《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293页。该作改编自《剪灯新话》卷三《翠翠传》,见瞿佑等著,周楞伽校注:《剪灯新话(外二种)》,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74-79页。与《翠翠传》相较,《二刻拍案惊奇·李将军错认舅 刘氏女诡从夫》明确将金定与刘翠翠称为情种。周胜仙、范二郎、金定、刘翠翠都来自平民之家。宋存标《情种》卷四所收《珠衫》一文,亦以商人阶层的夫妻感情作为主要内容(37)宋存标:《情种》,《四库未收书辑刊》第3辑第28册,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720-722页。该作抄自宋懋澄《九籥别集》卷二《珠衫》。参见宋懋澄撰,王利器校录:《九籥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270-274页。。这些作品并未因主人公的民家出身而否定他们的痴情故事,仍然将他们视为情痴、情种的代表。
在晚明有关非文人阶层情种形象的塑造中,《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不仅刻画了卖油郎的高尚品德与深挚感情,而且有意拉开了其与文人阶层之间的距离。在卖油郎秦重与妓女王美娘终成眷属的主线故事中,小说特意将秦重的孝行设置为促成二人姻缘的契机。在访求生父秦良的过程中,秦重第一次偶遇美娘,产生了结识美娘的想法。在为养父朱十老上坟的途中,秦重第二次偶遇美娘,最终与其结为夫妇。“孝”与“情”在秦重身上的结合,反映了明清时期尊情思想的特点。由于主情思潮赋予了“情”以正面意义,晚明社会“出现了人在履行三纲五常、忠孝节烈等公共价值时亦发自于‘情’的主张”(38)合山究:《明清时代的女性与文学》,萧燕婉译注,第66页。。例如,明末卫泳《悦容编》曰:“故凡忠臣孝子,义士节妇,莫非大有情人。”(39)卫泳:《悦容编》,虫天子编:《香艳丛书》第1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4年,第77页。也就是说,既然“情”是履行儒家道德的基础,忠孝节义之士亦为钟情之辈。从这一立场来看,秦重对父亲的孝道与对美娘的爱恋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情”的表现。并且,在“情”的叙述中,小说完全摒弃了才子佳人故事的模式,明确指出秦重缺乏诗才,曰:“两傍书桌,摆设些古玩,壁上贴许多诗稿。秦重愧非文人,不敢细看。”(40)冯梦龙编:《醒世恒言》,第140-141页。秦重虽非才子,却因其忠厚老实、知情识趣的行为而得到众人与美娘的赞许。小说叹曰:“堪爱豪家多子弟,风流不及卖油人。”(41)冯梦龙编:《醒世恒言》,第187页。可见,秦重非但没有因卑微出身而失去其作为情种的资格,反而在“情”的境界方面远远超越了世家子弟。在“情”之力量的感召下,不少小说、戏曲对《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进行改编、戏仿,以至于“卖油郎”成为多情嫖客的代称。
但是,后世作品有关卖油郎形象的塑造未能摆脱明清文人特权意识的影响。冯梦龙笔下秦重的市民出身成为不少戏曲、小说所质疑的焦点。作为冯梦龙的同乡与后辈,李玉于崇祯年间出版《占花魁》传奇。该作直接改编自《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不过对主人公身份进行了改写。男主人公秦种与女主人公莘瑶琴均摆脱了原作中的市民身份,分别被设定为武将之子与文官之女(42)李玉著,陈古虞、陈多、马圣贵点校:《李玉戏曲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205-208页。。清初世情小说《姑妄言》中书生钟情迎娶妓女钱贵的故事亦借鉴了卖油郎的故事情节。鸨母借“《占花魁》上劝嫁的故事”(43)曹去晶编:《姑妄言(二)》,陈庆浩、王秋桂主编:《思无邪汇宝》第37册,第369页。,劝说钱贵效仿王美娘,通过接客来为今后的从良积累资本。与王美娘资助秦重经营油铺的情节相呼应,钱贵成为钟情学业的资助者。作为秦重形象的再造,钟情则获得了秀才之子的身份和进士及第的荣誉。可见,《占花魁》与《姑妄言》通过回归才子佳人的叙述模式,解构了原作中情种与非文人阶层之间的联系。
与《占花魁》《姑妄言》对秦重身份的改写相一致,清初李渔《无声戏小说》第七回《人宿妓穷鬼诉嫖冤》正话以戏谑的笔法颠覆了冯梦龙关于卖油郎的正面塑造方式,并对情种所属阶层提出了严格限制。该作的主要情节是篦头待诏王四勤恳劳作,为妓女雪娘赎身,却被雪娘和鸨母合谋骗走银两。正话开头写道:
后来有个才士,做一回《卖油郎独占花魁》的小说。又有个才士,将来编做戏文。那些挑葱卖菜的看了,都想做起风流事来。每日要省一双草鞋钱,每夜要做一个花魁梦,趱积几时,定要到妇人家走走。谁想卖油郎不曾做得,个个都做一出贾志诚了回来。当面不叫有情郎,背后还骂叫化子,那些血汗钱岂不费得可惜!(44)李渔编:《无声戏小说》,《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392页。
上述材料是对小说叙述立场的概括。首先,这段评论通过追溯卖油郎故事从小说到传奇的改编过程,指出该作是对卖油郎故事的戏仿。在传奇《占花魁》的感染下,王四决心模仿卖油郎,为雪娘付出了大量时间和金钱。雪娘则在不断吞没王四私蓄的同时继续接客。王四与雪娘之间的关系既缺乏道德约束,也充斥了不少色情因素,完全失去了卖油郎故事所散发的人格光彩。其次,评论中“当面不叫有情郎,背后还骂叫化子”一语,说明社会舆论剥夺了下层民众成为风流情种的资格。王四所面临的舆论压力主要来自文人群体。在为王四所写的冤单中,文人将其贬低为甘愿忍受妻子出轨的下贱之人。当王四背着冤单控诉时,“读书识字的人看了冤单,个个掩口而笑,不发半点慈悲,只喝采冤单做得好,不说那代笔之人取笑他的原故”(45)李渔编:《无声戏小说》,第409页。。作为政治与文化权力的掌握者,文人既拒绝为其主持公道,也鄙视其对妓女的痴情。最终王四依靠一位不太识字的运粮官,才得以讨回银两。如果说《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以宦家子弟的薄情寡义来衬托秦重的知情识趣,那么《无声戏·人宿妓穷鬼诉嫖冤》则通过描写文人群体对王四风流之举的嘲笑,说明王四并不属于情种所涵盖的范围。
明末清初文人通过对卖油郎形象的改写与颠覆,在情种与非文人阶层之间划定了明确的界限。在阶层意识的支配下,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作者不仅将情种刻画为诗才横溢的文人形象,而且在才与情之间建构了必然联系。“有才必有情”开始成为小说不断宣扬的观念。例如,在《平山冷燕》中,平如衡因思慕冷绛雪作《题壁》《有怀》二诗。由于二诗被收入向山黛求婚的《张子新编》中,冷绛雪怀疑平如衡移情别恋。山黛反驳道:
才人以才为命,有才如此,情岂能忘!然亦不可太多,太多则自苦矣。此生既有美才,必有深情。观《题壁》与《有怀》二作,其情之所钟已见大概。(46)荻岸散人:《平山冷燕》,第404页。
才子佳人小说所重视的“才”,一般指诗才。“有才如此,情岂能忘”的感慨与“既有美才,必有深情”的断言,都说明小说将诗歌才华视为深情文人的标志。在山黛看来,《题壁》与《有怀》二诗足以证明平如衡对冷绛雪的钟情。《平山冷燕》以诗人之才来衡量诗人之情的说法,在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中相当流行。《情梦柝》中,楚卿凭借诗才表达了对若素小姐的倾慕,说道:“凡有才的,必然有情。”(47)安阳酒民:《情梦柝》,《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53页。《凤凰池》中,才子水湄与云剑因对彼此诗才的钦慕而建立了知己关系,从而得到了“多才自是多情者”(48)烟霞散人编:《凤凰池》,《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90页。的赞美。《飞花艳想》则以“多才自古多情钟”(49)樵云山人编:《飞花艳想》,《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261页。之语,感叹柳友梅对雪小姐和梅小姐的深情。在多部小说的演绎下,诗才不仅是爱情与友谊的表达工具,更是文人深情与否的判断标准。
才子佳人小说对“有才必有情”的宣扬,来源于明末清初文人关于才情关系的全新认识(50)学界有关才子佳人小说中才情观念的讨论,较为重视才情与道德之间的关系。较具代表性的成果参见郭英德:《论晚明清初才子佳人戏曲小说的审美趣味》,《文学遗产》1987年第5期,第71-80页;
马晓光:《天花藏主人的“才情婚姻观”及其文化特征》,《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第98-105页;
刘雪莲:《天花藏主人对“才子佳人故事”之创变》,《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第90-95页。。“才”与“情”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中的含义非常复杂。就晚明以来的尊情文人而言,“才”多指诗文创作的禀赋,“情”则是具有正面意义的情感。根据赵树功的研究,明清之际部分文人认为“才”是表现和激发“情”的资源(51)赵树功:《“才盛情深”与“情深才完”——论古代文艺审美中的才情相生思想》,《美育学刊》2014年第2期,第6-12页。。例如,丁澎在评价吴秉仁《摄闲词》时,叹曰:“文人之情生于才,有如是乎?”(52)聂先、曾王孙辑:《名家词钞评》,朱崇才编纂:《词话丛编续编》,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第708页。既然诗才或文才具有唤醒内心充沛情感的力量,“有才”则构成了“有情”的必要前提。例如,屠隆《与梅禹金》评价司马相如的才华与私情,曰:“相如措大,得一文君,便沈湎濡首。古今人有才必有情,殆相影响耶?”(53)屠隆:《栖真馆集》,汪超宏主编:《屠隆集》第5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65页。施绍莘,字子野,著有散曲集《花影集》,其好友彦容赞曰:“子野长于才,自深于情,才情二字,固是相生。”(54)施绍莘:《秋水庵花影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422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203页。袁于令所撰戏曲《西楼记》包含这样一段戏文:
老旦:毕竟什么样人,方称得你意,比似有才无情,有情无才,总不入你眼睛。
旦咳:姐姐,那见有才的没有情,唯真正才人,方是情种。(55)袁于令:《西楼记》,毛晋编:《六十种曲》第8册,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7-8页。
在妓女穆素徽心目中,书生于鹃所谱《楚江情》所体现的才华,足以证明其风流多情的内心世界。可见,“有才必有情”的观念在晚明文集、戏曲中已经出现,是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中才情观形成的基础。
在“有才必有情”观念的影响下,清初才子佳人小说将诗才作为情种形象的重要标志,进而否认了非文人阶层成为有情人的可能。正如《人间乐》中许绣虎所云“情种情缘,是我读书人的事”(56)天花藏主人:《人间乐》,《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80页。,文人才是能够充分倾注情感的群体。《绣屏缘》还从阶层角度限定了“私情”所适用的范围,曰:
还有一说:“玉皇上帝,件件通融,唯有‘私情’两字,只许才子佳人做得,其余断断不容。”不信但看司马相如,偷了卓文君后,便陡然富贵起来。倘然才不及司马,貌不及文君,后来必定不妥。(57)苏庵主人编次:《绣屏缘》,《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367-368页。
《绣屏缘》以相如与文君私奔的故事为例,指出文人阶层的私情才是上天庇护的对象,无才无貌之人则没有资格效仿才子佳人的风流之举。小说一再说明下层民众对私情的宣称缺乏合法性,写道:“苏庵深怪坊间俚词恶说,挑葱卖菜之人、爬灰括镬之妇,动称‘私情’两字。”(58)苏庵主人编次:《绣屏缘》,第16页。鉴于“才”与“情”之间的必然联系,才子佳人小说中的情种形象被限定于文人阶层,并且与非文人阶层之间保持了明确的距离。
作为文学史流变的重要现象,清初通俗小说中情种形象的文人化趋势,印证了清初尊情思想中鲜明的阶层意识。特别是才子佳人小说,不仅摒弃了晚明作品对待下层社会有情人的包容态度,而且以“有才必有情”的观念为基础,将诗才建构为情种形象的关键要素。在多情才子形象大量出现的背景下,文人阶层的女性也被视为情种的代表。例如,《吴江雪》中雪婆有感于才子江潮与佳人吴媛的感情,赞道:“老身看你们两个,不但是一对绝世无双的美人,真是一对绝世无双的情种。”(59)佩蘅子:《吴江雪》,《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44-145页。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情种的概念能够涵盖文人阶层的女性,小说明显赋予了男性文人以更多的权力,并对其钟情对象提出了阶层的规定,为解读清初通俗小说中“情”的阶层性特征提供了另一重要视角。
清初通俗小说有关“情”的叙事,既包含才子对佳人的执着追求,也描写了才子佳人之间的彼此奉献。不过,文人与女性的深挚感情,并不意味着二者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少小说作者虽然自诩为钟情之辈,却提醒文人不可惑于情爱。针对文人痴情之举的批评,对文人提出了节制情感的要求,并将佳人置于被欣赏的客体位置。根据佳人所处的不同阶层,小说对文人阶层的情爱故事与非文人阶层的求偶情节进行了区分性叙述:名门闺秀是深情文人实现自我确认的工具;
作为文人所轻视的对象,下层女性通过与非文人阶层的男性建立婚姻关系,否定了非文人群体与“情”之间的联系。
在清初通俗小说中,很大一部分作品在宣扬“情”之正面价值的同时,并不鼓励文人沉溺于男女之情,而是强调男性自我节制的重要性。例如,《快心编》总结情种对待美人的态度,曰:
所谓情种者,真爱色人也。其未得美人也,爱藏于中,未尝渔色;
其既得也,为之深惜护持,有难以言语形之。……如举烽召诸侯以博其笑,斫朝涉剖孕妇以明其智,是皆由于惑溺不明,使彼美人万古之下,恶名不洗,岂曰爱之?其实害之。谚云:“酒不醉人,色不迷人,由人自为迷醉耳”,斯言诚是也。于色何咎焉?(60)天花才子编辑:《快心编(中)》,《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426-429页。
根据这段评论,情种既要在定情之前洁身自好,也应在定情之后珍惜和爱护美人。从周幽王与商纣王的例子来看,君主的惑溺不明才是褒姒与妲己承受万年恶名的根源。这一对于“红颜祸水”论的反驳,从表面上看是女性地位提高的表现,实际上否定了女性进行自我约束的可能。“于色何咎焉”的反问说明,女性是情欲的被动接受者,男性则承担着节制欲望、爱惜名誉的责任。
钟情之辈对激情的警惕和拒绝,导致清初不少作品中的恋爱描写呈现出以男性利益为中心、忽视女性独立价值的特点。例如,《定情人》中双星将江蕊珠视为定情之人,在其投江自尽后拒绝与其他女性发生性关系,小说在《序文》中论述定情的必要,曰:
情一动于物,则昏而欲迷,荡而忘返,匪独情自受亏,并心性亦未免不为其所牵累。故欲收心正性,又不得不先定其情。……而情定则由此而收心正性,以合于圣贤之大道不难矣。(61)天花藏主人编:《定情人》,《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4-19页。
也就是说,文人只有对情人从一而终,才能避免“情”的泛滥给心性带来的伤害。双星曾云:“贤妹之情见,则愚兄之情定矣。”(62)天花藏主人编:《定情人》,第176页。可见,钟情的主体与对象之间有着清晰的性别界限。双星的守身如玉反映了其收束心性的自我要求;
江蕊珠则是帮助双星“合于圣贤之大道”的人物角色。再如,李渔《十二楼·鹤归楼》有关多情与无情之间辩证关系的讨论,进一步证明了女性在“情”之话语中的工具性地位。小说中郁子昌与段玉初被迫远赴边疆,与妻子分离。围珠因过度思念丈夫郁子昌,绝食而亡。绕翠则因段玉初劝其再嫁的绝情之言,斩断情爱、安心守节,得以夫妻团圆。郁子昌对围珠的思念和眷恋,被小说视作“好色之念过于认真”(63)觉世稗官编次:《十二楼》,《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618页。的表现;
段玉初对绕翠的嘲讽与疏远,却被赞为“千古钟情之变体”(64)觉世稗官编次:《十二楼》,第619页。。在这两对情感关系中,小说既通过围珠的殉情故事,证明郁子昌好色行为的危害,也利用绕翠的圆满结局,指出段玉初自控能力的必要。根据围珠和绕翠之名的本义,女性仅仅是文人所欣赏的华美装饰,并未得到基本的人格尊重。
基于女性的从属地位,清初通俗小说利用女性内部的阶层划分,对男性群体在“情”之话语中的不同地位进行界定。文人阶层的女性对多情才子的欣赏,以门第相当为前提,证明了才子作为钟情主体的合法性。例如,《玉娇梨》中卢梦梨被苏有白的诗才与深情所打动,曰:“苏兄深情,足令天下有才女子,皆为感泣。”(65)荑秋散人编次:《玉娇梨》,第479页。随着清初江南名妓文化的没落和精英阶层才女文化的崛起,清初通俗小说中的“有才女子”以闺秀为主。苏有白、卢梦梨与白红玉之间的浪漫关系,以三人较高的社会地位为基础。虽然苏有白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但其叔父苏渊官居御史之位,是白太玄的同年和苏有白的养父。作为苏有白的钟情对象,卢梦梨与白红玉因其江南宦家的高贵出身,保证了情感关系中社会地位的对等。即使在文人阶层内部,钟情的主体与对象在阶层方面仍然呈现出严密的对应关系。例如,《平山冷燕》虽然强调四位主人公才情相当,却按照门当户对的原则,讲述了两对有情人的故事。燕白颔与山黛的父亲分别官至掌堂都御史和大学士,平如衡与冷绛雪则出身寒门。作为一见钟情的重要情节,燕白颔偷窥山黛的场景发生在富丽庄园之内,平如衡偶遇冷绛雪的描写则出现在郊外庙宇之中。不同空间所隐喻的身份差异说明,两对才子佳人之间的相遇建立在阶层匹配的基础上。山黛的高贵门第既保证了燕白颔钟情故事的合理性,也肯定了燕白颔相对于平如衡的优势地位。
由于缺乏优越的阶层背景,下层女性无法与上层文人建立独立的浪漫关系,在很多情况下充当了才子与闺秀之间情感故事的附属。例如,《定情人》中江蕊珠自尽后,侍女彩云作为江小姐的义妹与替身,始终无法得到双星的眷顾,与江蕊珠重逢后,双星才在江小姐的催促下与彩云结合。对于双星来说,地位较低的彩云是无法与江蕊珠相提并论的钟情对象。再如,《宛如约》中学士之子司空约的两位妻子赵如子与赵宛子分别出身农户之家与大学士之家。才美兼具的赵如子对于司空约能否履行婚约而深感担忧,曰:“况他朱门,我蓬户,已不相悬,所恃者才耳,才既不可恃,而才已矣。”(66)惜花主人批评:《宛如约》,《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50页。为了巩固自己在婚姻中的地位,赵如子促成了司空约与上层女性赵宛子之间的婚姻,认为“不独赵小姐遂心,而司空之喜可知矣”(67)惜花主人批评:《宛如约》,第150页。。可见,即使地位较低的女性赢得了才子的钟情,小说仍然根据门第观念,构建了才子与另一位上层女性之间的浪漫关系。
《十二笑》第四笑《快活翁偏惹忧愁》通过讲述文人因痴迷于婢女而遭遇的不幸,进一步说明了“情”之话语对下层女性的轻视。监生蒙丹秋对被卖的婢女小蛮念念不忘,致使妻子气恼而亡,从此誓不再娶,并踏上了千里寻婢的路途。小说以讽刺的口吻描述了蒙丹秋的钟情故事,曰:
妻死不哭,偏哭婢子之远离,砖儿这等厚,瓦儿这等薄,痴情哉蒙丹秋,然天下之为蒙丹秋者,正不少也。只因痴情惑溺,眷眷不忘,小蛮虽别抱琵琶,蒙丹秋却望重圆破镜。(68)[旧题]墨憨斋主人:《十二笑》,《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76-177页。
蒙丹秋冷落妻子、钟情婢女的行为,之所以被视为“痴情惑溺”之举,是因为其颠倒了妻子与婢女之间的尊卑关系。作为清初通俗小说中的常见桥段,才子在佳人逝去后忠贞自守的情节是钟情之辈的重要证明,但是,小蛮的婢女身份却使蒙丹秋的守节具有了破坏家庭秩序与等级界限的负面意义。其后,蒙丹秋虽与小蛮团聚,却在其欺骗下赘入小蛮前夫史掌管之家,被迫沦为魏家家奴。蒙丹秋对小蛮的钟情,既混淆了文人与家奴之间的界限,也使其文人身份备受质疑。正如魏家家人对蒙丹秋的嘲笑,曰:“既情愿与婢子会合,这下贱二字,你自家寻讨的。”(69)[旧题]墨憨斋主人:《十二笑》,第199页。蒙丹秋因痴迷婢女而发生的身份降格,在很大程度上暗示了下层女性并非文人合适的钟情对象,而是仅堪与非文人群体相匹配的群体。
在清初通俗小说中,权贵之子虽然出身高贵,但因其不学无术、纵欲妄为的形象,而被视为非文人群体的代表。下层女性与权贵之子的结合,往往被置于才子佳人浪漫关系的对立面,构成了清初通俗小说界定“情”之内涵的重要方面。例如,《快心编》中的当朝少宰之子刘世誉密谋强娶闺秀李丽娟,甚至计划刺杀其父李绩,小说将其贬斥为“不情”之人,曰:“自痴才是深情种,若至伤人便不情。”(70)天花才子编辑:《快心编(下)》,《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208页。在阴差阳错之下,刘世誉迎娶了李素玉。作为监生之女,素玉在社会地位上远远低于丽娟,在刘家受尽折辱而死。小说并未对素玉的悲剧给予真正的同情,而是以滑稽的笔法对其进行了丑化描写,形容其“麻点斑驳”,“不敢见人”(71)天花才子编辑:《快心编(中)》,第384页。。素玉死后,刘世誉郁郁而终。小说既将素玉的丑陋容貌与低微地位,视为对刘世誉恶劣品行的投射,也借助其与刘世誉的不幸结合,对刘世誉的不情之举进行了惩罚。
相较于刘世誉与素玉的悲剧婚姻,不少清初通俗小说中的权贵之子在与下层女性的婚姻关系中承认了自己的无才无学,并主动放弃了对才子身份和钟情主体的自我宣称。例如,《醒风流奇传》中兵部侍郎之子程慕安“自恃是个才子”(72)隺市道人编次:《醒风流奇传》,《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97页。,却与顶替冯小姐出嫁的侍女待月成婚。再如,《两交婚小传》中出身侯门的暴公子“自认做个文人”(73)天花藏主人撰:《两交婚小传》,《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392页。,但在辛小姐的捉弄下与侍女绿绮成婚。在此类故事中,以才子自居的权贵虽然觊觎于小姐,却不得不迎娶假扮小姐的侍女。当侍女的假小姐身份被揭穿后,权贵并未撕毁婚约,而是满足于自己与侍女之间的婚姻。例如,程慕安最终承认自己并非闺阁学士冯小姐的良配,对待月感慨道:“算来我命里那能勾配他,一向只管痴心妄想,谁知小姐而兼学士者也。罢罢,还是一心一意与你做夫妻的稳当。”(74)隺市道人编次:《醒风流奇传》,第463页。暴公子则在家庭变故之后,默认了绿绮作为夫人的地位,“再不敢多事”(75)天花藏主人撰:《两交婚小传》,第633页。。在以上故事中,权贵的假才子身份与侍女的假小姐身份彼此映照,说明此类关系是对才子佳人浪漫感情的拙劣模仿。小说有关权贵妥协之举的描绘,以幻想的方式确认了其在与才子的性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作为清初通俗小说中“情”之话语所建构的核心矛盾,才子与权贵之间的对立关系反映了清初特殊的科举环境与作者心态。晚明以来由人口增长所带来的科举名额紧张的状况,在清初并未得到有效缓解。由于战乱的频繁发生与激烈的科举竞争,越来越多的文人不得不放弃举业,以撰写、刊印小说作为谋生方式。不过,在科举压力持续增加的背景下,清初上层文人获得高阶科举功名的难度有所降低。由于清初朝廷急于获得汉族士大夫的支持,“在17世纪之交,有相当高比例有影响力的士大夫家庭成员获得举人、进士的科名,有时甚至以不完全合法的手段获得”(76)何炳棣:《明清社会史论》,徐泓译注,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230页。。与不公平的社会现状相呼应,多部清初小说叙述了权贵家庭的成员利用家族权势考中举人、进士的情节。例如,《玉娇梨》中杨御史替儿子杨芳夤缘,中了乡试(77)荑秋散人编次:《玉娇梨》,第42页。;
《姑妄言》中富户部为女婿贾文物暗通关节,考中进士(78)曹去晶编:《姑妄言(四)》,陈庆浩、王秋桂主编:《思无邪汇宝》第39册,第949-950页。。高级士大夫家庭所得到的优待,在落第文人中间激起了强烈不满。在这种对立情绪的作用下,清初通俗小说虚构了权贵之子与下层女性的婚姻叙事,与才子佳人的浪漫关系形成了鲜明对比。小说中缺乏才学、地位低微的下层女性形象,既构成了对权贵群体的投射与讽刺,也表现了作者将权贵之子排除出“情”之话语的意图。
根据雷金庆(Kam Louie)的《西厢记》研究,“赢得女人不只是一种性征服,更是对社会、道德正义的肯定”(79)雷金庆:《男性特质论:中国的社会与性别》,刘婷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94页。。在大多数清初通俗小说中,才子占据情感关系的主导地位,而佳人处于相对次要的位置。情种的自我确认不仅取决于其能否获得女性的芳心,更与女性内部的阶层划分密切相关。占有上层女性是多情文人自我宣称的重要策略,与下层女性的婚姻关系则是权贵群体在“情”之领域中丧失话语权的表现。名门闺秀与下层女性在“情”之话语中所发挥的不同作用,既印证了女性所处阶层是文人选择钟情对象的重要考量要素,也从身份的角度界定了不同男性群体与“情”之间的关系。
目前学界大都在思想史与文论史的框架下对明清尊情文化进行探讨,较少注意到社会阶层的研究视角。如果我们剥离了附着于“情”之范畴的心学背景与高雅趣味,则会发现清初通俗小说中的“情”之话语,以文人阶层的利益为中心,往往是文人特权意识的表达。在小说套语的演变中,“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一语被赋予了正面意义,用于指代多情善感、忠贞不渝的文人群体;
在“情”之主体的塑造方面,清初小说基本摒弃了晚明小说中出身市民阶层的情种,代之以诗才横溢的文人形象;
在情感关系的权力结构中,小说不仅将女性视为“情”之关系的被动者,也利用女性内部的阶层差异,在将才子抬高为钟情主体的同时,对权贵群体进行了贬低。
有关清初通俗小说中“情”的探讨,充分展现了美学范畴与文人权力之间的复杂关系,不仅为解读明清小说中的性别书写提供了新的视角,也提醒我们有必要在“情”文化的发展脉络中重新审视明清小说的变迁历程。例如,作为文学史上备受后人诟病的题材,才子佳人小说所承载的文人特权意识,不仅使其对“情”的宣称具有了相当的虚伪性,而且严重破坏了作品的艺术价值。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这样批判才子佳人小说的弊病,曰:
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80)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红楼梦》,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9年,第5-6页。
可见,才子佳人小说在艺术上的失败,既体现在作品中情节与人物的雷同化特点,也与作者自我夸耀的心理动机密切相关。正如曹雪芹所云“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此类小说对“情”之价值的彰显,服务于文人阶层进行自我标榜的需要,已经丧失了晚明小说中“情”的包容性与超越性。小说总是站在文人阶层的立场上对情感叙事进行处理,导致作品本身远离了千姿百态、生机勃勃的日常生活与真实人性。不同于才子佳人小说中“情”的阶层性特征,《红楼梦》不仅通过描写贾宝玉对婢女和下层文人所给予的尊重和爱护,表达了对平等关系的追求,而且围绕下层男女的情感生活,进行了贴近人情的叙述。由于打破了文人狭隘的特权观念,曹雪芹将明清社会的“情”文化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也使《红楼梦》成为文学史上的不朽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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