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仓库管理制度第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明白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器材仓库管理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器材仓库管理制度 第1篇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明白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学校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
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必须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一样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器材仓库管理制度 第2篇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资料,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景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一样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景;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景;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经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职责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职责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职责区域的消防器材情景。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
贮气压力是否贴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
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器材仓库管理制度 第3篇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制定本规定。
一、库房内严禁吸烟、用火。
二、储存易燃物品库房的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三、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四、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架,货架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1.2米。
五、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六、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七、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八、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事先必须经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调配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现场监护,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九、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房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果需要安装电器设备,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十二、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十三、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都应当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应当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线。
十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灯泡。灯头与物品应当保持安全距离。
十五、库房管理人员在离开库房时要进行安全检查并必须切断电源。
器材仓库管理制度 第4篇
一、 目的
保证出入库物料、备件的质量合格、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凭证齐全;
物料存放安全有序、养护科学合理;
出入库备品、备件及时、准确 ;
实现备件共享,通过严格规范的管理,及时为生产、各兄弟单位服务;
降低成本、更好的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二、 验收入库
1、 入库前应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的备品备件的数量,并检查好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质量(合格证),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做好纪录,等待相关技术员验收相符后再入库。
2、库管员在备品备件进库时,应与送货人员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送物品条款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备品备件库的备件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即填写《备品备件入库单》。
3、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摆放于指定位置,做到账、卡、物相符合。
三、 备件出库
1、 物品出库,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并填写《出库单》。
2、 物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
3、备品备件的领用必须要有各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料单》方可领取,库管员根据领料单进入库房查询领用的相关备品备件。
4、库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定期向部门主管做出入库报告,对于库房内的备品备件,未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核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四、存放
1、备品备件储存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类保管、编号定位,物资摆放整齐。
2、易燃、易爆,易生锈、易腐蚀的备品备件要单独存放,并定期检查。
3、 精密、易碎及贵重物资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4、做好防火、防盗、防锈、防冻、防尘工作以及库房内整洁工作。
5、备品备件要考虑先进先出,收发货快速及时方便,并留有最低库存,达到最低库存时,应及时告知相关设备管理员进行采购。
6、实行库存备品备件台帐制度,库管员每日凭出入库打印单编报房库日报表,并将所有库存物资信息录入公司ERP系统,形成电子仓库库存备品备件台帐。
五、备件盘点
1、 根据总公司安排,按时配合总公司进行盘点。
2、根据部门需要定期对库存备件进行盘点并做好记录,盘点账目及料单需按规定时间上报设备部领导审核。
六、公共工具管理
1、电动工具、吊索吊具集中管理发放,定期对公共工具进行检查。
2、公共工具借用与归还时库管员要与借用单位共同检验工具是否完好,借用工具要填写《工具领用登记表》。
3、工具正常老化损坏,由库管员向设备部提报书面申请进行报废更换。
4、对借用工具要维护、爱惜,不得随意损坏,外借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5、755、松锈剂、自喷漆等危化品要以旧换新,划定区域存放空瓶,统一处理。
七、 库房安全、纪律管理
1、 库房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库房要有必要的安全设施、灭火设备,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水电线路必须无漏电漏水或裸露,以利防火、防盗等。
2、 每天一次检查库房内外的防火设施,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向主管报告;
合理安排库内堆位,预留足够的出入通道及安全距离,安全高度。
3、 库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库房无人时必须上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
4、夜间领用备件,领用人员须在主库认真填写出库单及领用记录,以便库管员第二日记录。
5、各部门自行安排人员值日,定期打扫库房卫生,特殊情况下库管员可向主管领导申请人员打扫卫生。
八、处罚
1、参照二级库管理制度,根据二级库管理情况对库管员进行绩效考核。
2、领用人员不按照程序领用,私自乱动备件,影响库房卫生者,每次罚款50元。
3、领用人领用工具、备件不做记录者,每次罚款50元。
4、领用人不按照库管人员要求,不配合库管人员的,每次罚款50元。
5、损坏工具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恶劣者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
6、对于丢失工具者,除罚款200元外,另按照工具原价值进行赔偿。
器材仓库管理制度 第5篇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坚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景。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坚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一样情景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景、事故处理等情景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器材仓库管理制度 第6篇
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半成品库的管理。
三、内容
1、职责
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固定资产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半成品库管员负责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2、入库
原材料、半成品的入库。
①原材料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栈板上码垛存放),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货品验收单;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②仓库输单员根据货品验收单,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确保K3系统帐与实物相符。根据货品验收单做为收货入库凭证。
④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根据入库手续办理入库。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无误后方可入库。
2、贮存
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①库存商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由库管员用
挂标牌的方法做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②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③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④原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防止串味),整齐码放,纸箱包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袋包装和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宜过高,以防损坏产品;
⑤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有冷藏、冷冻贮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4、出库
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仓库保管员根据〈分店叫货表〉给各分店进行配货原材料和半成品。
原料库库员每天按《领料单》〈分店叫货表〉的实际数量备料、发放。
在备料时,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库管员应在《领料单》备注栏中填写实际发放的数量。
原料库和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领料单》或《分店叫货表》发放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发放时应做到:
①认真核对《领料单》或《分店叫货表》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②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领料或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③发放完毕,库管员应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进行审核,《配料单》交会计部,单据应妥善保管;
④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⑤同一规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器材仓库管理制度 第7篇
1.总则
1.1. 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仓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之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1.2. 本条例所称之原材料是指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包括面料、辅料、底料、委外加工材料、包装材料、化工材料、五金材料、安全库存材料等,不包括机器零配件、办公用品和食堂物资、物品等。
1.3. 原材料仓隶属于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直接管理,设主管1人(组长级),仓管员若干人,全面负责公司所有生产用原材料的仓库管理。原材料仓库管理员享受职员级待遇。
1.4. 原材料仓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点收工作,维护公司利益,确保所点收材料准确无误;
(2)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作业,;
(3)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所管辖之原材料的仓储管理;
(4)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协助财务处理所管辖之原材料的盘点作业。
(5)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建立所管辖原材料之帐目。
1.5.仓库管理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1)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数字观念,以中专、技校之财会专业毕业生为佳;
(2)年龄20周岁以上,有一年以上企业仓库管理经验或对制鞋材料有充分认识者为佳;
(3)熟悉电脑操作,对企业电脑化管理有一定认识者为佳;
(4)品行端正,敬业忠诚,做事认真细致;
(5)无残疾、无色盲,无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吸烟等);
(6)有公司组长级(含)以上主管担保;
(7)符合《职工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任职条件。
2.点收管理
2.1. 所有外购、委外加工、借入材料送抵后,其仓管人员必须先行点收。
2.2. 材料点收作业流程:
2.2.1. 确认厂商所送材料为公司订购材料或借入,如非公司订购材料/借入材料或厂商免费赠予材料,一律予以拒收。
2.2.2. 确认厂商《送货单》所列材料与实际所送材料是否完全一致。如有不同,必须马上告知厂商送货人员,并视情形决定接收或拒收。材料颜色、材料厚度、分size材料之size等与所订购材料不同时,予以拒收;如仅为材料宽幅不同,在不影响材料品质和基本使用情况下,且为生产急需或没有足够时间进行更换时,经公司主管生产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予接收。
2.2.3. 仔细清点所送材料数量。注意:
(1)点收时,负责材料点收人员首先应按材料包装清点件数,然后再按材料之采购单位清点具体数量。
(2)大宗材料实行抽点,抽点比例应不小于送货数量的10%,小宗材料和分size材料则应全点。
(3)抽点时,如发现抽点总数中有10%或以上的包装所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较大出入(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3%或以上差距),原则上该物料应予全点。如厂商同意,也可按抽点件数的平均数量计作实收数量。
(4)需要借助仪器设备方能进行数量确认之材料,如皮料、布类材料等,在公司不拥有计量设备情况下,需先建立该厂商材料数量诚信档案,不定期将该厂商所提供之不同批次材料送有条件测定之第三方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如实记录于案。未测定前,按送货数量作为其点收数量。
(5)仓库主管应不定期对业经仓管人员点收过之材料进行复点,每月对每一仓管人员之复点次数应不少于三次。
2.2.4. 点收完成并确认厂商所送材料、数量均与《送货单》上所标明之材料、数量无误后,仓管员在厂商《送货单》上签字并交仓库主管签名确认。如有任何异常,仓管员均应在厂商《送货单》上注明。
2.2.5. 签字完成后,向厂商索取一联《送货单》并妥为保管。
2.3. 仓管员收料完成后,应将物品置于材料待检区,并向品管部门发出《材料待检通知》。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收料资料及时输入电脑,
2.4.品管部门应在接获《材料待检通知》后12小时内完成其材料之品质检验,仓库同时完成正式入库动作。
2.5.仓管人员点收数量高于材料实际数量,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仓管人员警告以上处分。
3.入库管理
3.1. 原则上,所有外购材料、委外加工材料、借入材料在未经检验前均不得正式入库。如有特殊原因未经检验而需直接入库或领用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主管特别批准。原材料品质检验之有关规定见《品质管理作业规定》。
3.2. 仓管人员在接获品检人员开出之《验收入库单》时,应再次核对入库材料之品名、规格、数量等,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名确认。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该《验收入库单》材料之检验人员进行交涉。否则,材料一俟入库,除材料品质问题外,其后发生之任何其它问题,均由仓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3. 《验收入库单》一式五联,其中品检部门一联,仓库一联,厂商二联(一联请款使用,一联出厂使用),财务一联。应送厂商、财务之《验收入库单》由仓管部门呈送。
3.4. 材料进入仓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于系统中及时确认,以确保电脑库存数据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3.5. 现场材料退料入库及其它非公司订购材料之入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在核对数量无误后直接入库,并开立《入库单》。
3.6. 因特殊原因,外购材料、委外材料、借入材料等直接进入生产现场的,仓库管理人员应同时办理其材料的入库和出库手续。
3.7. 客户来料按外购材料入库流程办理入库手续。
3.8. 所有材料的入库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入库凭整保存年限为二年。
3.9. 材料之验收入库数量不得大于订购数量加该材料的超交允收数量,除非该材料为厂商免费赠送。
3.10. 不区分size材料之超交允收比率为订购数量的1%,区分size材料不允许超交,除非总经理特别批准或厂商免费赠送。
3.11. 供应商请款数量最多为订购数量加超交允收数量。超过部分一律不得请款。
4.出库管理
4.1. 仓库发料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公司所有材料出库,均需凭有效之出库通知,否
则不得出库。公司材料出库的有效单据为:
a.业经公司生产经理或以上级别之生产主管签准的订单正批生产材料《领料单》;
b.业经补料部门主管副总或以上级别主管签准的订单补制生产材料《领料单》;
c.业经主管采购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包加工《领料单》;
d.业经主管生产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订单外包加工《领料单》;
e.业经品质主管、采购主管审核,主管采购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退货单》和《不良品退回单》;
f.业经主管开发之副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样品开发《领料单》;
g.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卖《领料单》;
h.业经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外借《领料单》;
i.业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归还《领料单》;
j.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其他《领料单》。
(2)仓库管理人员在接获相关领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之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a.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
b. 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确,如为订单领料,则还需与《订单生产指令》进行核对。
c. 领用材料数字的准确性,如为订单领料,领料数量不得超过《订单生产指令》中材料的核发量。
(3)严格按核准的领料单发放材料,确保发放材料的准确性。
(4) 以订单正批方式订购或以订单采购计划订购之材料按订单或计划发放,未经品管主管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准,不得将其挪用给其他订单或计划使用。
(5)非订单生产之领料,如样品开发领料、外借等均应在余料中发放。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使用订单或计划之正批材料。
(6)非按订单方式订购或非按订单采购计划方式订购之材料及安全库存材料,按“先进先出”原则发放。
(7)以长度单位“码”“米”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原则上发出数量不得多于核准之领料数量;以面积单位“坪(尺)”或以“张”“块”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如核准领料数量不能以整数发出,则发出数量以最多超过申领数量一张或一块的数量为限;以“双”“只”“个”“套”等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出库数量不得多于申领数量(取整数);
(8)车线、补强带、织带、胶水等,出库时应尽量以订单合并方式领料,并尽可能合并成整数。
(9)其它未明确规定的材料,发出数量原则上不能超出核准申领数量的一个单位。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权责主管确定。
4.2.发料人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并签字确认。领料人员签名后,表明确认材料数量无误,仓库人员不再承担数量差异责任。
4.3.错发、错领材料之当事人双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罚。如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当事人必须各承担损失50%之赔偿责任。
4.4.材料出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出库资料及时输入电脑系统,确保电脑库存资料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4.5.紧急情况或无法办理完备出库手续的特殊情况,仓管人员必须征求公司权责主管或总经理的口头同意方能办理出库,并手工填写《材料领料单》交领用人签名。事后,仓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材料领料单》交由口头同意该材料出库的主管签名确认。否则,该领料单将视为无效单据。
4.6.仓管人员未接获有效之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
4.7.所有发料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领料单》保存年限为二年。
5.仓储管理
5.1.原材料仓只保管公司所有的原辅材料,未经公司权责主管同意,不得代其他企业、单位、团体或自然人保管原辅材料和物品。
5.2. 原材料仓库应按材料类别分仓位存放。公司原材料仓可视需要分为如下仓位或仓库:
(1)皮料仓或真皮仓、人造皮仓;
(2)布料仓(副料仓);
(3)辅料仓(针车辅料仓、成型辅料仓);
(4)包装材料仓;
(5)五金仓;
(6)底料仓(或大底仓);
(7)化工仓;
(8)胶水仓等。
5.3.化工材料及其它危险物品独立存放于化工材料仓,不得与其它材料放置于同一仓库。
5.4.物料存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锈、防霉烂变质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5.5.原材料仓库材料之堆放原则如下:
(1)分类摆放。即先按材料大类、再细类进行摆放。原则上,不得将同一材料摆放在不同的仓位。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2)整齐摆放。入仓材料不得乱摆乱放,应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原则上应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遵循“上轻下重”原则摆放。即应将单位重量比较轻的物料(如泡棉等)摆放在货架的上层,而单位重量大的材料(如皮料)置于货架之中、下层。
(4)面部材料及易受潮、易变质材料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5)易变形、易损坏材料不得叠放,并应尽量置于货架上。
(6)不得将危险品、易燃品与一般材料混放。
(7)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应分开堆放,不得混放。
(8)订单正批材料与余料分开堆放。
(9)材料不得放置于紧靠电线或线槽处。
5.6.材料入库后,仓管人员应在每一材料包装上挂上或贴上材料标识,明确标示该材料之名称、规格、数量、采购计划号及使用之订单号。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之,以确保材料标识中的数量与实物数量相符。
5.7.每一仓位应有材料卡,详细记载该仓位材料之品名、规格、颜色和数量等。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确保材料卡之材料、数量与实物相符。
5.8.订单生产完成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将订单领料进行结案处理,将其余料放置到余料区。
5.9.在公司仓库未实行电脑管理前,公司原材料仓至少应有材料分类总账、订单或计划材料进出帐二个帐本。实施电脑系统后,则取消手工账本,一律以电脑账为准。手工账目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原子笔和铅笔记帐。
5.10.仓管人员于做帐时,必须特别认真、仔细,确保帐本数字准确、清晰,如有涂改,必须于涂改处签名确认。保管台账帐载数字如有涂改而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或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处以大过惩罚。
5.11.在未实施仓库电脑化管理前,仓管人员必须于每月最后一天将管辖之材料帐目进行整理,并在下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九点前将业经仓库主管签认的《材料月份库存报告》呈报予财务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5.12.仓管人员保管之台账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者,将对仓管人员处小过或以上处罚。
5.13.原材料仓库为公司重地,禁止闲杂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擅自带入闲杂人员进入仓库,小过处罚。
5.14.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不得抽烟。违者大过处罚!如因此造成公司原材料仓失火,立即开除。如有触犯刑律,则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15.仓管人员于下班时,应确保仓库之窗户、电灯等均已关闭,并锁上库门,切实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工作。
5.16.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内睡觉、大声喧哗和嘻戏。
5.17.仓库应在显着的位置放置安全消防器材,并确保安全消防器材药物的有效性和取用的方便性。
5.18.仓库库门及仓库内墙上,应挂上显着的防火标志,其中化工材料仓之库门上还须贴上危险标志。
5.19.仓库管理人员及仓库主管应对仓库进行经常性的巡察,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公司权责主管,以便公司作出及时处理。
5.20.仓库管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罚。
(1)盗卖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与供应商坑糜一气,以次充好,调换所保管之材料者;
(3)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4)未尽妥善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6.盘点管理
6.1.原材料仓材料库存之盘点原则为:月底小盘一次,年底大盘一次。如有需要,经公司权责主管批准,财务部门有权对仓库随时进行盘点。
6.2.盘点时间:每月小盘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下午。年底大盘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如月末最后一天正好为星期日,则提前一天进行盘点。
6.3.月底小盘以抽盘为盘点形式,每月抽盘之材料种类应不少于总库存材料的1/3。月底小盘的监盘人为财务主管,会点人由财务委派,仓管员为盘点人。
6.4.月底小盘之作业流程:
(1)财务部门于月末盘点当天指定应盘点的材料类别;
(2)仓管人员应在盘点日上午下班前结束当日材料的所有出库、入库工作,并将财务指定类别之材料库存资料列印出来交予财务盘点人员。
(3)财务人员协同仓管人员进行实物盘点,并如实记录实物的盘点数量,共同签署《盘点表》。
(4)盘点完成后,由财务部门做出《盘点差异明细表》,分析盘点差异原因,并就盘点的差异处理提出建议。
(5)公司权责主管核准《盘点差异表》。
(6)仓管员和财务部门据核准的《盘点差异表》进行账务处理。
6.5.年终盘点为全面盘点,必须对仓库所有材料进行盘点。
6.6.公司财产盘点的有关规定见《XX鞋业财产盘点管理制度》。
7.附则
7.1. 本规定由总经理签署后颁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