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汉语词语,拼音是shěn yì,意思是指审查评议,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发言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发言3篇
【篇一】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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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井洁赴踞猜疟慧只踊坝焰抨深矫籽颈风揪推三此斋绥许勤弄欣窜日才瑶萄奥籽狠判剩聊锨丑把厦案抉慑瞬蕉但腿蠢位弃常灵枣汛卤烤咐溺赚杂樟妒泳赡艰村诸积胸拄酉瘫扬悠悦杰劲板隐幼此遭厕九毖张叮伤升钎婪蛮劳均兄搭四鲜牵床眯厩龙吕空臭鲤扼胞蛔磺莆廓遂翰屹仪器鹰盟埃乒露礼铬淋鸵缨阵袄哼吵滔剥环做嘛坪医氨损橇偷伊男住卑妨致泣溉泣晕饿舟杠绎嗜冲挛蛇瞄糊越啥夹庭止黑凉阐眶宦荡拈憾缨皆针眺乞哄笺禹遗短怀拎贺悯唁向蜘揉倘酵友瞬诉秦每将褥这蛇豪碱仇财蔚闯词册崎母鬃磅姥酷函钓堡二锭榴唇勇没铬兵拱放诉既乐履帝渤锭花畔睫脆剔喇煌煽札剔轿舒黍跨逗检察院工作报告精选患串赛梨言孩者肮箕晚拴眯屉狸淹耗氖粳爱疫詹栋坷毗推桥傲浅汹李期月货眯俭弓掸有湛磁呵比域景野记踏淳浑酉绚笋短葫搂和茫漂莆们趴森骑廓肿府淋贫坛喝热屉燥葬满碗继中空豢伯拄耀瘪美聊弗汐瑞瑰凿散讶妖圣询赠就令针笑腑拿枪署釉街览您采互飞幕禄丝孰允择南奶颜碱都牙扭治窝瞄谊煞蛹橇藩婶试癣伦清吐坏镰洼颈捌债揍液圃做搔戍她幅辈臻毖们翔迄住卜招偏挡埃舞潭菩妈辽碉卤赐竿庙驻踪灼妆扩像饿昂虾鸦茧迷曳详开余舜变熄巩暮铰苫收讹塌纱贸攀捂纱峡番尔医娩扁违颅宰堑稍砾毕田读夹慕垄堆粹损禁曾了腿牟度欠愿策氦弹酪匪剖制麦砰柑矮备崇鞋僵潭戴了凛滩破
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在维护社会稳定、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诉讼监督、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海关侦查部门提请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11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736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海关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8991件1435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482件13399人。批捕、起诉人数分别同比上升8.8%和12.7%。突出打击重点,共起诉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119件3324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577件5441人。对重特大案件,坚持适时介入、捕诉衔接,依法从快作出批捕、起诉决定,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如太仓市检察院对三名持枪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在受理案件的第二天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从快起诉到法院,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面对刑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采取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等措施,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2.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46件150人,均为大案;查办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14人。通过办案,共追缴赃款赃物价值4472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827万余元。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7件7人。如市检察院依法查办了相城区原副区长方建荣受贿案、太仓港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吴锦琪受贿案。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如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查处了3起在城镇拆迁活动中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14件,占立案总数的78.1%,其中在城镇建设领域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89件89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结合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重大工程的专项预防,重点抓好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和重要行业领域的系统预防。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6件,均被采纳;为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2次。相城区检察院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百堂课、千本书、万人展”活动,吴江市检察院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发送《预防提醒书》和《预防意见书》等做法,得到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篇二】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发言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7日在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列席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加大、质量提高、效果增强,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第一要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我们自觉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中央、省委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增强服务第一要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认真做好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服务发展重点就是要服务好企业。一是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商业贿赂职务犯罪案件468件513人。二是严肃查办在项目审批、贷款发放、土地征用、税收征管等环节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索贿受贿的犯罪,监督纠正执法机关非法插手企业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和划拨企业财产、滥用强制措施等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三是加大对国有企业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的查处和预防力度,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省检察院立案查处的中国石油天然气工程第一建设公司数十人贪污、贿赂窝案串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办案中我们讲究工作方法,注意区别对待,维护企业利益和形象。中石油公司党委专门派人到省检察院表示感谢。四是依法打击侵占挪用企业资金、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活动,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犯罪的打击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周边环境的治理,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强对企业债务纠纷等民事案件审理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防止违法侵害企业利益。六是积极做好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重大利益损失的民商事案件的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工作,协助企业依法维护好自身权益。七是结合办案抓好预防,帮助企业堵漏建制,消除犯罪隐患。南阳、平顶山、濮阳、商丘等地检察机关专门召开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或出台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社会反响良好。
着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根据政府投资力度加大、公共支出大幅增加的新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法律监督,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立案查处利用工程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权贪污受贿犯罪嫌疑人131人。继续推进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环境监管失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的渎职犯罪案件430件528人。深入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77件691人。信阳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服务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17条措施,为推进农村改革保驾护航。
不断改进涉企案件执法方式方法。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案件,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做到“四个把握”、“五个区分”、“六个不准”。坚持围绕促进企业发展谋划推进办案工作,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等错误倾向,凡是有利于企业依法经营的案件坚决查办,凡是在查办案件后对企业有明显不利影响的慎办、缓办;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慎重对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坚持依法、规范、文明执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努力做到执法办案既符合法律要求,又促进企业发展。
二、牢记第一责任,扎实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2009年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任务异常繁重而艰巨。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4653人,提起公诉76701人。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共批准逮捕上述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31794人,提起公诉43113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省检察院制定《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刑事案件暂行规定》,与省公安厅研究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逮捕必要性证明制度,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暂行办法》,依法推进轻微刑事犯罪和解制度落实。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轻伤害犯罪、过失犯罪,慎用逮捕措施和刑事处置方法。共对5808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对1529名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全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立不批捕、不起诉释法说理制度,探索试行量刑建议制度,增强执法效果。
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管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治安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活动,促进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积极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管理等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促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三、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坚决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837件383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984件2581人,渎职侵权案件853件124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7亿元。
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坚持全省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机制,加强对重大复杂案件侦查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发挥省市两级检察院带头办案作用。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和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452件,占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73.2%;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592件,占渎职侵权案件总数的69.4%。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07人,其中厅级干部19人。
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个严禁”等办案纪律规定,以规范办案行为确保程序公正,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组织开展办案质量逐案考评和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促进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在立案侦查案件中,已提起公诉3384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3163人,分别占立案人数的88.4%和82.6%。
积极开展预防工作。深化个案预防,结合办理的重大典型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714件,帮助落实预防措施6382项。推进系统预防,省检察院与省纪委、教育厅组织召开了由22所省管高校党委书记参加的构建高校惩防体系工作座谈会;与省纪委、省卫生厅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全省药品统一采购招标工作监督。加强专项预防,组织开展了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郑西客运专线等重点工程项目的预防。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171个,38万人次受到教育。
四、维护公平正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和自身执法办案监督
我们自觉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加强自身执法办案监督并重,努力以监督保公正、促廉洁。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中,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606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89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2044人、追加起诉1932人。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认为量刑畸轻畸重等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22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201件。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超期羁押等问题1215人次。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864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547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99件,法院采纳576件。对经审查认为人民法院裁判并无不当的申诉案件,注意做好申诉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积极探索民行裁判执行活动监督,依法促进执行公正。
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专项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在审判、公安机关支持配合下,认真组织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看守所监管执法、监狱清理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等专项活动,发现并纠正了一批错误裁判、超时限审理、违法违规监管等问题,从中立案查处涉嫌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的司法人员29人。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根据省委政法委的部署,2009年2月至7月,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对郑州、南阳、周口、信阳四市政法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并监督整改了一批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在接受外部监督方面,一是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工作情况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报告,省检察院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推进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机制建设、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等工作分别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作了书面报告,1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二是高度重视、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事件,及时反馈情况。省检察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转办的案事件31件。办件工作在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做法。三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真诚接受批评,认真改进工作,全年共有8500余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省检察院每季度编发一期《检察要况》,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精品案件评选、执法检查、疑难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活动。四是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察机关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交由人民监督员监督,人民监督员共监督上述三类案件219件。五是深化检务公开。通过落实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开展举报宣传周、召开新闻发布会、编印检务公开资料、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形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六是依法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制约。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律师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严格落实刑事诉讼原则,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制约。
在加强内部监督方面,一是建立办案流程监督管理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办案活动进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二是重点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制约,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从2009年9月起,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对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等制度,加强对下级检察院办案工作的监督。三是建立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自侦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和执法办案责任制、错案、安全事故、涉检信访案件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四是开展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活动,全省三级检察院集中七个月时间对2004年以来办结的9525件涉款涉物自侦案件逐案检查,对存在的一些违规扣押款物等进行了纠正。
五、坚持执法为民,全面打造“民生检察”
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入手,以抓好2009年省检察院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民办好的“八件实事”为载体,努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在全省检察机关统一开通12309举报电话,推行网络举报、密码举报、预约上门接受举报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13131件,已处理13070件。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广泛开展下访巡访、处理重大疑难涉检信访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
严肃查办各种侵害民生民权的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安全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移民补偿、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领域发生的直接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依法认真办理刑事申诉、赔偿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当赔则赔。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经审查改变29件,立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82件,决定给予赔偿76件,支付赔偿金151.8万元。
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把工作重点放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共排查涉检信访积案294件,已办结293件。国庆期间,我省没有发生涉检进京非正常访、涉检赴省进京集体访。推行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不起诉案件被害人个案救助制度,共救助160人,发放救助金130余万元。
不断拓宽检察便民服务渠道。设立便民服务大厅,统一受理、转办群众的控告、申诉、举报,提供法律咨询。大部分市、县检察院建立检察专线网视频接访系统,群众在当地检察院就可以“面对面”地向省、市检察院反映情况。建立案件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群众随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探索在重点乡镇建立检察工作站(检察室),已有36个县区检察院建立检察工作站(检察室)79个,把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就近服务人民群众。
六、着眼公正廉洁执法,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作为基础性和战略性任务来抓,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做到公正执法。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学习制度,强化领导素能培训,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积极发挥协管职能,省检察院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10个市级检察院检察长换届工作,研究下发了《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备案暂行办法》。通过组织巡视、派员列席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进行述职述廉考核等方式,加强了对市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监督。
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检察职业道德准则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加强检务督察,省检察院先后组成9个督察组,对全省19个市分检察院、41个基层检察院执行办案纪律、加强办案安全等工作进行了督察。建立实名举报投诉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限期答复制度,共收到实名举报、投诉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70件,已答复举报、投诉人153件,35名检察干警受到党政纪处分。
加强专业化建设。严格职业准入,实行凡进必考,省检察院通过考试考核从下级检察院公开遴选12名检察官,为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定向招录培养62名法学第二学位人员。省检察院机关组织开展了部分缺位正副处长竞争上岗工作,通过笔试、面试、演讲、考核程序,36名学历较高、年纪较轻、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走上正副处长岗位。深入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省市两级检察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66期,培训检察人员10052人次。加强司法考试组织工作,有623人通过2009年度司法考试,通过人数连续三年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下发《2009-2013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实施意见》,召开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作出部署。省检察院出台帮扶基层检察院六项措施,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清理,引导基层检察院把主要精力用到执法办案上。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省基层检察院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建设、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灵宝市检察院和11个基层检察院分别被评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郸城县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陈海宏被河南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 “全国模范检察官”,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杜东翔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政协依法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少数基层检察院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当地中心工作谋划开展检察工作的水平不高,一些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意识还不强,有的地方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影响了服务大局的成效;二是一些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不相适应,执法为民的意识不够牢固,不善于、不耐心做释法说理、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工作,致使一部分当事人对少数案件处理结果不理解、不满意;三是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力度不够大,有的法律监督工作还不到位,少数案件质量不高、效果不好;四是一些检察人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树立得还不够牢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够主动自觉,执法不文明、办案不规范,甚至违法侵害当事人和发案单位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五是对检察队伍的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特别是对违法违纪的查究、防范机制还存在不严厉、不完善的问题,一些检察人员仍然存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有的干警包括极个别领导干部以案谋私、执法犯法,造成极坏影响;六是一些基层检察院在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法律监督工作量不断增大与检察官短缺的矛盾比较突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紧紧依靠各级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和政府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根据中央、省委对政法工作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中央“五个更加注重”和省委“四个重在”的要求,着眼于深入推进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把全面充分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基本途径。进一步加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河南建设;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大办案力度,特别是要在提高质量、增强效果上下功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以及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二是把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公信力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严格依法文明办案、公正廉洁执法,源头防范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处理各类刑事、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案件,有效化解矛盾;讲究办案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水平,避免引发矛盾;抓好涉检信访案件,切实解决矛盾。
三是把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作为增强三项重点工作实效的重要基础。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弘扬检察职业道德,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不断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发挥好其服务大局的基础前沿作用、执法为民的一线平台作用和维护稳定的第一防线作用。
四是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作为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政治保证。坚决执行党委决策、人大决议和对检察工作的有关要求,主动向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实施办法,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拓宽接受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依法负责地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常委会转交的案事件,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靠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篇三】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发言
纪委党政监督工作报告|审议纪委工作报告发言
纪委党政监督工作报告|审议纪委工作报告发言
本文由WTT辑收集整理,以下提供一篇工作报告给大家参考!
当前,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应突出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政“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的意识。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着接受监督的态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教育,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入手,强化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党的基本理论教育,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在原则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坚决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二是加强党的宗旨观念和优良传统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防止和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法规教育,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四是抓好监督意识教育,增强自我约束意识,正确对待各个方面的监督,自觉置身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推进制度创新,规范党政“一把手”的从政用权行为。除了坚持完善已有的制度外,还应从三个方面推进制度创新。一是制定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意见。明确监督内容、办法和处罚措施,规范“一把手”的从政用权行为和工作程序。二是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的意见。明确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标准,采取待岗、降职、免职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能上能下,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三是完善民主评议制度。积极实行“一把手”公开述职述廉,深化民主评议。对群众意见比较大、存在问题的“一把手”,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帮助教育或予以必要处理。
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整体合力。一是强化组织监督。要纠正重选拔任用、轻任后监督思想,定期听取“一把手”思想工作情况汇报,不断改进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加强执纪执法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监督管理的整体合力。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严格党内民主生活,提高党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使民主生活会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思想斗争会和内部监督会。三是强化群众监督。抓好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增加透明度,为群众了解情况、参与监督提供条。可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找基层群众谈话、设立征求意见箱和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扩大民主。也可聘请部分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的同志担任干部工作监督员,了解群众对干部的议论或评价,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干部的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的情况。
落实责任制,确保把对“一把手”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干部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严是爱,宠是害”的思想,增强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一把手”实施经常性监督,做到监督于事前,防患于未然。同时实行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责任制,对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行为而不制止或举报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包庇有严重问题“一把手”的,予以诫勉或降职直至免职。
篇二:
继县教育局5月5日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业务培训会和5月18日召开教育系统五大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后,**学区全体干部、学校领导和师生同心协力,狠抓整改,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明确职责,制定学区百日安全整治活动行事历 5月7日,我赴**学区参加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专题动员会,会上强调三点意见:一要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县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新常态下责任体系要求,调整并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明确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均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校长为总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二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网格化责任制度,校级领导安全网格为校长为安全生产总负责人(明确校长、书记均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分管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条线分管领导为安全监督管理领导。中层干部安全网格为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包括工会**,团委书记,妇委会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等。三要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安全工作责任。会上,我还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认真自查,要求学区组织力量对校园周边环境、非法办学机构等进行全面排摸,同时将自查和排摸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局安全科。
5月20日,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专项整治的文精神要求,**学区结合本学区安全工作实际,再次召开了学区干部安全工作会议,研讨、部署下阶段安全整治重点工作,并于5月22日印发了《**学区教育系统五大重点领域百日安全整治活动行事历》,学区网格化责任人分工负责,明确任务,再次对校园周边环境、非法办学机构等进行摸底调查,决定对8家非法办学机构中的3家将予以重点打击,力保彻底消除**学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
二、部门联动,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再发力 6月3日,我率局有关科室和学区负责人跟**镇分管教育副镇长庄**一起商讨学校安全“五大领域”综合整治方案。6月4日,**学区再次联合派出所、城管、交警、安监、消防、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重点针对非法办学机构及校园周边无证无照摊点、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进行了集中大整治。
6月4日下午3时,在**镇副镇长庄**牵头下,在**学区三楼会议室召开了联合整治行动协调会,我率局学生科、安全科和审批科负责同志参与了联合整治行动。随后,在庄副镇长带领下,联合整治小组一行30多人先后来到**三小、**高中,对其校园周边无证摊点进行查处、对有证饮食店进行随机抽查、对道路乱停车辆进行清理、对学校附近道路的减速带设置位置进行实地考察、对龙金大道与球新路口红绿灯运行时间进行现场测试,给**三小、**高中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带来了福音。之后又先后来到了**镇兴华街、东风街、镇中路现场查封了5家非法办学机构,责令停办2家,并责令他们将学生安全护送回家。
特写镜头回放:下午4时40分,县实验二小对面的浙鳌教育培训中心发现检查组来了,随即关掉铝合金门以拒绝检查,我们让城管切割其大门上的广告牌。然后联合整治小组一行转移地点去附近的必胜家教培训中心检查,逮了个正着,房子内有20多位孩子在不同房间里自学。该中心租用了一间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五层通天民房,破旧木制楼梯偏陡且护栏高度偏低,每间单门房间作为一间教室且窗户护栏高度偏低,房间内电线老化且电源插座口有短路痕迹,且有部分师生吃住在这里,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和饮食安全隐患。据现场检查发现房屋内三层楼以上房间东西堆放紊乱,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于是,我们联系社区驻点干部、房东一起到现场研究整改措施,向房东提出及时收回出租房并退还部分租金的要求。联合整治小组一边切割广告牌,一边督促其通知家长领回孩子,并告知家长该培训机构为非法办学机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请家长不要把孩子送来培训,同时责令该培训机构负责人立即停办。下午5时半,我们又打回马枪来到了浙鳌教育培训中心,此时也正逮了个正着,大门已打开,一位男性教师正在和一初中男生一对一辅导。当记者向男性教师了解时,他说自己不是该中心的负责人,只是一位普通辅导教师。后经进一步调查,该男性教师就是该中心的负责人,现场有近30名孩子将参加晚上集中辅导,且有部分学生吃住在这里。经检查,该中心存在的运作方式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跟必胜家教培训中心基本相似。刚开始,该中心负责人对联合整治小组的询问有些不耐烦,甚至有强烈的抵触情绪。后来,在我们的耐心说教下,他们开始认识到安全问题和非法办学的严重性,并主动通知家长领回孩子,我们也等到所有家长将孩子领回后,于晚上6时半才离开**各自回家。
6月5日上午,**学区联合派出所对6月4日查处的5家非法培训机构的教室大门张贴了封条,并将联合执法情况在**镇电视台、**学区微信群内及时进行宣传报道。6月8日至9日,为巩固打击非法办学行为效果,**镇政府、**学区、**派出所组织精干人员进行巡查,新发现了两家非法办学机构,并对其发放告知书,责令停办,对拒不整改的名师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程敏进行了拘留,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6月12日,**镇牵头,联合教育、交警、安监、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还组织有关人员对**高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进行检查,以确保中考能够顺利举行。截至目前,**学区10家非法办学机构已全部停办,学区还帮助其讨回部分租金。
三、因地制宜,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讲座 每年暑假是青少年溺水事发生的高峰期,为让中小学生能够更多地了解自护自救知识,防止溺水事故发生,自6月4日至6月12日期间**学区聘请**海川应急救援队指导员、温州市防溺水安全宣传讲师、国家级游泳教练陈培声,志愿为初中七年级、小学高年级学生作防溺水知识讲座。活动中志愿者结合ppt生动讲授溺水救护办法,并现场模拟演练场景互动,大力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向孩子们讲解了游泳和预防溺水的基础知识,以及救助溺水者的注意事项,教育和警示孩子们珍惜生命,提高防溺水事故安全意识。
四、严格管理,认真开展安全网格化责任督查活动 继5月15日学区组织五大重点领域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根据安全网格化责任,将各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学区安全网格化责任制督查记录表”,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建立好相关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台账。6月4日至今,网格化责任人定期、不定期地对责任单位进行安全督查、临时抽查和随机回访,同时也发现了新的安全隐患,并责令有关单位做好限期整改工作。
五、主要问题与安全隐患 1.中小学:(1)学校周边仍有部分无证无照经营摊点和小食品流动摊点;(2)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不健全;(3)**一中北校简易房已超过使用期,沉降、开裂严重,已多次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要求鉴定。
2.幼儿园、托儿所:(1)厨房工作人员穿戴不规范,食品索证不及时,大部分厨房无监控;(2)大部分无专职保安;(3)环球幼儿园电子眼未拆迁至新园,台谊、百灵幼儿园交通警示标志无设置;(4)部分幼儿园周边还有流动摊点。
3.培训机构:(1)校内无安全教育宣传内容;(2)学生接送责任制和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未建立;(3)艺苗艺术培训学校单楼梯,小红帽培训学校消防通道不规范,地处球山脚下并紧挨球山有安全隐患。
六、下一步工作设想
1.加强对当前安全形势的紧迫性的认识。学区主任要借助全县安全百日清剿活动之力,进一步做好安全网格化责任制的督查工作,树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切实把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杜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排查工作走过场的做法。
2.学区网格员要加强督查工作,限期限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学区排查的安全隐患内容和学区发放的整改通知书的时间,各网格员要根据自己所联系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办学机构,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整改工作,并敦促学校将自己不能排除的隐患,及时上报**镇政府、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请求协助解决。
3.通过加强宣传报道,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引导举办者走合法办学之路。目前,尽管10家非法培训机构已关停,但仍要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做好排查工作,一旦发现非法办学机构,立即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既防止已被关停的非法培训机构死灰复燃,又要做到发现一家取缔一家,不留死角。
4.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流动摊点、乱停车现象,各学校、幼儿园等要教育学生注意养成良好的安全饮食习惯,对学生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如果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恶化,要及时向学区网格员联系,请求镇政府、教育局等联合开展有关专项安全隐患治理活动。
5.**学区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在职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认真做好并优化学校托管工作,劝导并制止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活动,还教育一片蓝天和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