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新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四川成都 610072)
马克思写《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时取的标题是《关于费尔巴哈》,总共有1173个字,写在他1844—1847年间的笔记本上。马克思去世之后,恩格斯在整理他的遗稿中发现了这篇文章,然后进行修改添加了一些内容,扩展到1299个字,取的标题为《马克思论费尔巴哈》。1923年俄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编辑将标题改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并沿用至今。
恩格斯高度评价了《提纲》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历史地位。恩格斯说:《提纲》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献,是非常宝贵的”。[1]这句话包含了4个关键词:一是新世界观,指的是新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的哲学;
二是天才萌芽,是种子、是胚胎,天才般的;
三是第一个文献,即没有更早的,是原创;
四是非常宝贵,说明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的标志性著作之一,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唯物史观的诞生,开辟了科学历史观新纪元。恩格斯把唯物史观的发现称之为马克思一生中的两大发现之一。如果说伽利略发现了物理学大陆,达尔文发现了生物学大陆,那么马克思则发现了人类历史学大陆。《提纲》是这块历史学大陆的发祥地。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而贯穿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始终并起决定作用的是客观物质世界辩证运动规律和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行规律。***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主义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是我们认识世界、把握规律、追求真理、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2]因此,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唯物史观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马克思不是一个天生的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哲学也不是一开始就是今天的样子,它有一个孕育形成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简略地概括为:先以黑格尔为师、并扬弃黑格尔哲学,再以青年黑格尔派为伴、并批判青年黑格尔哲学,后以费尔巴哈为范、并超越费尔巴哈哲学的这样一个过程。当然马克思的哲学的直接理论起源是整个德国古典哲学,包括康德、谢林、费希特的哲学。因此从构建的角度看,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马克思哲学起步于费尔巴哈所终止的地方。
《提纲》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不是关于黑格尔和别的什么哲学家的提纲,其指向性十分鲜明。那么,马克思为什么要写《提纲》?回答这个问题可以从系统梳理马克思早期哲学思想发展历程中找到答案。马克思的早期哲学思想形成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从“自我意识”到“苦恼的疑问”
时间节点是从1841年3月到1843年3月,地点是在德国的柏林和科伦,载体是博士论文和《莱茵报》。
马克思为什么要写博士论文呢?是因为有朋友劝他,大学都读了4年多了,该找个工作了。找什么工作好呢?到大学当老师,朋友认为这是最适合马克思的职业。当老师有什么条件,得有博士学位。于是,马克思就写了一篇博士论文。马克思为了写这篇论文下了大功夫,做了7篇《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马克思自我评价道:“我认为在这篇论文里,我已经解决了一个在希腊哲学史上至今尚未解决的问题,专家们知道关于这篇论文论述的对象没有任何可供参考的前人的著作”。[3]
马克思的博士论文标题是《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其主要特点有:第一,马克思特别重视的是伊壁鸠鲁的原子偏斜说。德谟克利特认为原子运动是垂直的或者是平行的,而伊壁鸠鲁认为它是可以偏斜的,它代表着一种自由运动。由于它可以偏斜运动,就会产生碰撞,就会出现矛盾冲突。这是马克思非常欣赏的。第二,这个时期马克思的哲学应当说还是处于自我意识哲学阶段。“原子不外是抽象的,个别的自我意识的自然形式”,[4]表明这个时期,马克思还停留在唯心主义阶段。第三,他的哲学一开始就与众不同,有着自己独特的品质,这就是他要求哲学与现实相结合,“走出阿门赛斯的阴影王国”“成为转向外部的吞噬性的火焰”。[5]这就奠定了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倾向,确定了它的功能和性质。
马克思拿到博士学位后并没有去大学当老师,而是去科伦的《莱茵报》做了编辑,后来又当主编。马克思后来说:“1842—1843年间,我作为《莱茵报》的编辑,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6]这个时期马克思写了一批文章,其中公开发表的有2篇。第一篇是《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文中写道:“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7]马克思关于出版自由方面的论述,从某种意义上讲,捍卫了知识分子的权利。第二篇是《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在文中,马克思坚决捍卫“政治上和社会上备受压迫的贫苦群众的利益”,反对剥夺群众使用公共树木的权利。据统计,19世纪40年代,整个德国有20万起刑事案件,其中15万起刑事案件与林木盗窃法有关,这个比例很高。马克思指出:“捡枯枝和盗窃林木是本质上不同的两回事 ……而你们却不顾这种实际上的差别,竟把两种行为都称为盗窃,并且都当做盗窃来惩罚”[8]。在马克思看来,这片树林即便是有钱人的,但是穷人有“天赋”的、自古以来形成的权利,可以捡枯树、枯枝。
(二)第二阶段:从“国家之谜”到“人类解放”
时间节点是1843年3月到1844年2月,地点是德国克罗茨纳赫、法国巴黎,载体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和《德法年鉴》。
马克思从《莱茵报》失业后,就回老家和燕妮结婚了。在度蜜月期间,马克思读了24部历史学著作和政治学著作,做了5本笔记,其中有一篇叫《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自己这样评价道:“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分析,这篇著作的导言曾发表在1844年巴黎出版的《德法年鉴》上”[9]。这里面表达了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就著作来讲,马克思先写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但这篇著作是没有公开发表的,后写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第二层含义也是更重要的是,马克思为什么要写《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他要解决“苦恼的疑问”是在《莱茵报》时期产生的苦恼和疑问。解决“苦恼的疑问”,就要回答“国家之谜”。黑格尔法哲学认为普鲁士的国家制度是最完美的,类似于“历史的终结”。国家和市民社会是什么关系?市民社会是怎么发展的?它的动力是什么?这些都需要解答。所以马克思就写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本书。“黑格尔把家庭和市民社会看做国家的概念领域,即把它们看做国家的有限性的领域,看做国家的有限性。”“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
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10]
马克思在老家待了几个月以后,就到法国巴黎和卢格一起创办了《德法年鉴》。其间,马克思发表了两篇文章,第一篇文章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文中首先指出批判什么,是“向德国制度开火!一定要开火!”[11];
其次指出怎么批判,即“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
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12];
最后指出批判的目的,是“哲学把无产阶级当做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做自己的精神武器;
思想的闪电一旦彻底击中这块素朴的人民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13]
第二篇文章是《论犹太人问题》。在文中,马克思指出:“鲍威尔的错误在于:他批判的只是‘***国家’,而不是‘国家本身’,他没有探讨政治解放对人的解放的关系”[14]。这种政治解放也可以理解为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实现政教分离。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提出了人的解放,就是高于政治解放的人类解放,并提出了这样一个愿景、理想。******对此评价:“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为人类求解放”[15]。
(三)第三阶段:从“历史之谜”到“历史发源地”
时间节点是1844年4月到1845年2月,地点是法国巴黎,载体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神圣家族》。
《德法年鉴》办了一期就因马克思与卢格在怎么办刊上产生分歧而停办了。马克思在巴黎读了包括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在内的15位作者的19部经济学著作后,写了7本读书笔记,其中最著名的就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大学学的法律专业,后来研究哲学和历史。至于他怎么突然就研究经济学,马克思自己解释道:“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16]。马克思提出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著名论断,解开了“国家之谜”。那么,市民社会怎么发展,或者说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和动力是什么?发展的目标是什么?求解这些问题,就是要从“国家之谜”转向揭示“历史之谜”。那么“历史之谜”怎么解答的呢?马克思觉得靠哲学、靠历史和靠法律都不行,得靠政治经济学。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17]未来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什么样子?“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18]。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的是生产力,人与人的关系反映的是生产关系。尽管马克思这一时期还没使用社会基本矛盾概念,但其中蕴含的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便是对“历史之谜”的解答。
这个时期,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二次见面了。他俩见面之后就开始合写一本小册子,对鲍威尔进行清算。他们起了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标题——正标题是《神圣家族》,副标题是《对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神圣家族》这本书鲜明地提出历史的发源地不是鲍威尔说的在天上云雾中,而是在尘世的粗糙的物质生产中。后来恩格斯对此评价道:“费尔巴哈所没有走的一步,终究是有人要走的。……这个超出费尔巴哈而进一步发展费尔巴哈观点的工作,是由马克思于1845年在《神圣家族》中开始的”[19]。
综上所述,在《提纲》问世以前,在马克思的早期哲学思想中,他的自我意识是指向现实生活的自我意识;
他的苦恼的问题是对现实矛盾理解的苦恼;
他在黑格尔国家理念神秘面纱中找到了它的世俗基础;
在对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中揭示了人类解放的途径;
在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矛盾中,他从经济生活的角度寻求最终的解决;
他在现实生活中确立它的内在矛盾以及扬弃这种矛盾的历史主体。
所有这些都表明,马克思的哲学视野与费尔巴哈大为不同。因此,全面清算费尔巴哈哲学以至整个德国古典哲学、创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需要应运而生。
《提纲》作为唯物史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献,既是马克思扬弃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费尔巴哈哲学的理论成果,又是《提纲》之后唯物史观进一步全面系统创立的生长点。在《提纲》中,马克思对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哲学进行了批判,阐述了自己崭新的科学世界观,即“新世界观”。《提纲》共十一条,近1500字,各条在形式上相互独立,但在内容上却彼此关联,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本文立足于《提纲》十一条的上下文语境和《提纲》与马克思早期文本的研读,将《提纲》从逻辑结构上划分为四个方面:第一、二条是唯物史观的出发点和逻辑先导;
第三、四条是关于社会历史发展动力的问题;
第五、六、七、八、九条是对历史观基本问题的初步理解;
第十、十一条是唯物史观的立脚点和功能。本文按照四个方面逐条解读,力图对“新世界观”的内涵进行全方位阐释。
(一)唯物史观的出发点和逻辑先导(第一、二条)
马克思从实践的视角关注和批判一切旧哲学的共同缺陷,表明正是在这一点上,马克思找到了超越一切旧哲学的突破口。《提纲》一开头即在第一条就集中论述了实践问题,这是制定唯物史观的要求。
第一条有四层含义:第一,马克思指出了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所有旧唯物主义,或者说特别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通病是不懂实践。“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的“理解”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对这一世界的单纯的直观,另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单纯的感觉。费尔巴哈理解不到实践的作用,当然也理解不到实践中的人这个主体的作用。
第二,马克思批判了唯心主义片面夸大意识的主观能动作用。“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发展了”。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直观、被动深感惋惜,认为其被唯心主义抢了风头,唯心主义不懂实践,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只是抽象地发展了主观能动性,恩格斯对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唯心主义有一段很辛辣的评价:“它是一个老太婆,而且将来仍然是一个老太婆;
它是年老色衰、孀居无靠的黑格尔哲学。这个哲学搽胭抹粉,把她那干瘪得令人厌恶的抽象的身体打扮起来,在德国的各个角落如饥似渴地物色求婚者。”[20]我们不要被唯心主义的表象或美貌忽悠。
第三,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研究感性客体,这是一个进步,但他的毛病就是不懂对象性的活动。“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对象性活动是从黑格尔那里来,马克思从褒义角度使用这个概念,以区别于异化,实质上是指主体附加在客体身上的实践活动。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举例说:樱桃树怎么来的?过去我们这个地方没有,在几个世纪以前由于商业才移植到我们这个地区。由此可见,樱桃树只是由于一定的社会在一定时期的这种活动才为费尔巴哈的“感性确定性”所感知。
第四,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把实践偏狭地理解为犹太人的利己主义的日常生活行为,并加以否定。在《提纲》第一条马克思反复指出费尔巴哈不懂实践。“因此,他在《***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费尔巴哈把理论的活动当做真正的人的活动,对于实践采取了一种漠视的态度,视为犹太人的那种肮脏的活动。
综上所述,在第一条中,马克思论述了实践活动和理论活动的区别以及这种区别的意义。接下来的第二条则是对第一条的进一步引申和阐发,集中说明了实践和理论的关系。
第二条有两层含义:第一,马克思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在真理标准问题上的错误观点,阐明了实践是检验人的思维的真理性的标准。“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在这里,马克思第一次把实践引入认识论,作为检验人的思维真理性的客观标准。我们知道1978年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对我们国家有重大意义,是划时代转折点。实际上133年前,马克思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即真理标准的问题。马克思进一步强调了实践的作用,并使用了康德的“此岸性”术语,认为通过实践,认识可以冲破此岸和彼岸的阻隔,从而具有此岸性。
第二,马克思进一步明确了理论和实践在功能上的区别:“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因而,在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上,理论是从属于实践的。“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因此,马克思指出,“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历史上经院哲学讨论,是非常丰富的,但要离开实践进行讨论都没有意义,比如关于圣父圣子圣灵的讨论。对此,马克思还引用经院哲学家邓斯·司各脱的观点“物质是否不能思维?”来说明这种无意义的讨论。
(二)关于社会历史发展动力的问题(第三、四条)
马克思寻找历史动力也是从实践入手的。在《提纲》第三条中,马克思从科学的实践观出发,揭示了人与社会环境相统一的现实基础。
第三条有两层含义:第一,马克思批判了旧唯物主义不了解革命实践的伟大作用,不能正确说明人和环境、人和教育的关系,导致唯心史观。“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例如,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就是如此。)”。这是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学说。孔狄亚克的《论人类知识的起源》认为环境和教育具有决定作用。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学说是有问题的,忽视人的实践力量,过分强调环境和教育,把社会分为两个阶层。欧文至死都认为教育万能。当然马克思也不否认环境和教育的作用。
第二,马克思揭示了自然环境与实践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关系。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无法理解人与环境的矛盾统一,因而在动力观问题上最终陷于英雄史观。马克思针对在人与环境关系上的唯心主义观点着重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环境塑造人、人塑造环境,环境改变人、人改变环境,这个过程犹如鸡生蛋蛋生鸡一样,只有在实践的历史生成中把握其一致性。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把人类社会分为三个阶段: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随着野蛮时代的到来,这时两大陆的自然条件上的差异,就有了意义。在旧大陆运气太好了,差不多可以驯养一切动物、种植除一种以外的一切谷物。而新大陆(美洲)运气太差了,只能驯养一种哺乳动物(羊驼)、只能种植一种谷物(玉蜀黍)。这种自然条件的差异,使得旧大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产品剩余、社会分工、阶级阶层、民族国家,从而告别野蛮时代进入文明社会,而美洲的发展仿佛始终处于停滞阶段,只有量的变化没有质的飞跃。这是自然环境的巨大作用。进一步探讨,随着欧洲人进入美洲,新大陆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特别是不同国别不同文化信仰的人群对新大陆的占领,南北美洲出现了巨大的发展差异,这又反映出人的活动或者说实践的决定性作用。这样,实践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就被突出出来。
在第四条中,马克思指出了费尔巴哈对宗教批判的局限性,阐明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和消灭宗教的正确途径。
第四条有三层含义:第一,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对宗教批判的唯物主义出发点及历史局限性。“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的、想象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世界被二重化”是指宗教把世界分为宗教的想象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两部分。费尔巴哈就这样划分出两个世界:一种是主观的宗教的世界,一种是客观的现实世界。在1841年写成的《***的本质》中,他认为宗教不是从来就有的,宗教是从世俗基础产生出来的,这是费尔巴哈的功劳。对此,恩格斯这样评价道:“这部书的解放作用,只有亲身体验过的人才能想象得到。那时大家都很兴奋,我们一时都成为费尔巴哈派了”[21]。
第二,马克思揭示了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和宗教的本质。“他没有注意到,在做完这一工作之后,主要的事情还没有做。因为,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一事实,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因此,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首先应当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后用消除矛盾的方法在实践中使之发生革命。”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前面做得不错,但主要的事情还没做。是什么呢? 就是没有揭露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世俗的基础使自己和自己本身分离,并使自己转入云霄,成为一个独立王国,这一事实,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马克思的这个论断,标志着他的哲学已超出以往历史观问题的唯心主义理解,而进入社会矛盾和历史规律性的描述。
第三,马克思指出了消灭宗教的正确途径,即必须对“世俗家庭”在实践中进行革命改造。马克思举例说:“自从发现神圣家族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之后,对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从理论上进行批判,并在实践中加以变革。”“神圣家族”本是意大利一幅名画的标题,是指由圣母玛丽亚、圣父约瑟和圣子耶稣等组成的家族。这里的“神圣家族”,就是指“宗教世界”。神圣家族的秘密,来自于黑格尔的《现象学》。马克思认为,批判宗教世界不仅要从理论上进行批判,同时还要在实践中加以变革。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并用革命的实践消除世俗世界中存在的矛盾,从而消灭宗教世界产生的社会根源,使人们从宗教世界的异化中彻底解放出来。
(三)对历史观基本问题的初步理解(第五、六、七、八、九条)
在第五条中,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直观的唯物主义的局限性。马克思说:“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
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做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马克思肯定了费尔巴哈捍卫唯物主义原则,同时又批判了他直观的唯物主义的局限性,即重视感性的直观,不懂感性的活动。马克思批评道:“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22]
在第六条中,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抽象的理解,阐明了人的本质是实践的产物,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第六条有两层含义:第一,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这是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观点的肯定。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这是对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观点的否定。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是他自己的活动,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享受,他自己的财富等等,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科学界定。
第二,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1)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
(2)因此,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作了抽象的错误的理解,指出,费尔巴哈没有从社会性的角度理解人的本质,从而对人的本质进行人性的抽象,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的共同体。强调:“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明确地提出“人的本质……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在第七条中,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在这里,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对“宗教感情”的错误观点,进一步分析了宗教感情及其产生的根源。马克思举例道:耶路撒冷的圣墓大教堂,进去以后能感到宗教感情非常浓厚,大厅里有一块大理石是红色的,据说是当年在十字架上把耶稣钉死以后,尸体被放在石头上,血进入了石头,因此石头成为圣石。西方***徒进去后在那块石头上趴着不起来,泣不成声。那种宗教感情,那种坚韧,是先天的吗?当然不是。人是怎么来的?马克思引用了亚里士多德的话:“你是你父亲和你母亲所生;
这就是说,在你身上,两个人的交媾即人的类行为生产了人”[23]。马克思进一步追问:谁生了我的父亲,谁生了他的祖父,谁生了第一个人?在唯心主义看来,人是上帝、神、理念等等的产物。在旧唯物主义看来,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的本质不是抽象的、无声的“类”,不是种种自然关系的共同性,人的本质也不能归结为社会意识的本质;
相反,人的本质连同社会意识都是从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所以,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这里,马克思用“社会关系”“社会形式”与“宗教感情”相对照,指出前两者对后者的制约作用,体现了他从一个侧面对历史观基本问题的理解。
在第八条中,马克思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诱入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社会生活纷繁复杂、千姿百态,但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每当有了一项新的发明,每当工业前进一步,就有一块新的地盘从旧领域划出去。马克思以河鱼的“本质”是河水为例,说明了工业的广泛影响。
那么,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是什么?马克思以苹果、梨、扁桃、葡萄为例进一步阐释:按照黑格尔哲学的理解,这4种水果首先有“果实”这样一个概念,在自我运动过程中,外化出各种各样具体的水果。马克思一击中的:“它们不是从物质的土地上,而是从我们的脑子的以太中生长出来的,它们是"一般果实"的化身,是绝对主体的化身”[24]。
在第九条中,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是“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中的单个人的直观”。这里讲的“市民社会”对应的不是非市民社会,或农民社会。马克思使用这一术语时有两种含义:广义上是指社会发展各历史时期的经济制度,狭义上是指资产阶级社会的物质关系。通俗点可理解为类似经济基础这样的概念。而费尔巴哈所能关注到的只是个人而非基础性的经济制度和物质关系。所以,他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而不能用革命的实践消灭市民社会,实现人类解放。可见,第九条进一步批判了第六条所批判的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的错误观点。
(四)唯物史观的立脚点和功能(第十、十一条)
在第十条中,马克思阐述了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在立脚点上的区别。
马克思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这里,恩格斯对旧唯物主义立脚点中的市民做了一处关键性修改,即对市民二字加了引号。加了引号的市民社会就不是与经济基础并行的概念,而是指特定市民构成的人群即市民社会成员。
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建立“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马克思当时认为最理想的状态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在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25]——这就是社会化的人类、共产主义社会中的人的状态。
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在立脚点上的区别,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市民社会成员需要的理解上。无论是鲍威尔等人的“自我意识”抽象的、精神的人,抑或费尔巴哈抽象的、孤立的生物性个体,都是把市民社会成员理解为没有需要的存在。与费尔巴哈的理解相反,马克思重视市民社会成员的需要。正是这种立脚点的不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对于人的理解,他满足的是某种理想的哲学抽象;
对于马克思来说,则是对这种利己主义的人进行政治经济学和社会本质的分析。也正是由于这种对立脚点理解的不同,导致进一步对人类历史的看法也截然相反。在费尔巴哈那里,他重视的是“许多个人的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因此,这一理解的重要特点之一是“撇开历史的进程”。在马克思这里,他重视的是市民社会,即市民社会成员由需要所引起的物质生产的历史。
在第十一条中,马克思指出了新唯物主义的功能。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是《提纲》中最著名的一句话,并写在了马克思的墓碑上。前半句中的“哲学家们”指的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还包括青年黑格尔派,当然也可泛指以往的所有哲学家们。马克思认为,这些哲学家都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不去改变世界。后半句是“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指出了新唯物主义区别于一切旧哲学的基本观点,即唯物史观的功能不仅仅在于解释世界,而重要的在于改变世界。那么,马克思要改变的是什么世界?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要改变的是莱茵省议会的林木盗窃等立法,以及普鲁士的书报检查令;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要改变的是颠倒了的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认识;
在《德法年鉴》时期,针对犹太人问题,马克思要变“政治解放”为“解放人类”;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要改变的是劳动异化;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要改变的是英雄史观。总之,马克思要改变的那个世界,就是资本主义社会。那么马克思想要改变成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答案不言而喻,就是共产主义。
马克思到晚年以后,总是大量地阅读书籍,并学习俄语、土耳其语等语言。“恩格斯最担心的事还是得到了验证:他写得越来越少,也不再花费任何精力去整理那些堆积如山杂乱无章的手稿记录”[26]。马克思不怎么写东西,在干什么呢?改变世界!正如******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这样评价:“他领导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领导了世界上第一个国际工人组织——国际工人协会,热情支持世界上第一次工人阶级夺取政权的革命——巴黎公社革命,满腔热情、百折不挠推动各国工人运动发展”[27]。
综上所述,马克思从人的物质的革命的实践入手,渐次解决了社会历史发展动力、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唯物史观的立脚点和功能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初步建构了唯物史观的理论体系。列宁说:“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说是从费尔巴哈那里产生出来的,是在与庸才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自然他们所特别注意的是唯物主义向上发展,也就是说,他们所特别注意的不是唯物主义认识论,而是唯物主义历史观”[28]。《提纲》作为“完备的”唯物主义,体现了马克思哲学超越一切旧哲学的实质性内容。因而说,《提纲》是唯物史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
马克思的主体理论和人的本质理论在《提纲》中占有核心地位,两者的形成是马克思构建唯物史观极其重要的理论环节,对于今天也具有启发意义。
(一)马克思的主体理论及其启示
马克思的主体理论有两重特征:一是唯物主义,二是主体能动性。唯物主义性质是它的立脚点,在实践活动中显示的主体能动性是它的功能。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论证:
第一,马克思对主体的界定。马克思首先是通过批判黑格尔法哲学而开始建立他对主体的理解:家庭和市民社会是现实的主体。《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把无产阶级作为实现全人类解放的历史主体。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在异化劳动生产中找到了历史活动的主体——劳动者。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明确地将物质生产的承担者——人民群众作为历史活动的主体。
第二,马克思的主客体关系。马克思关于主客体关系的理解,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当他把家庭和市民社会作为主体,国家作为客体时,联系他的思想发展,这种主客体关系是从属于唯物史观的基本问题,服从于唯物史观的建构的。[29]严格地说,它不是一般意义的主客体关系。第二阶段,当马克思渐次把主体规定为无产阶级、劳动者、人民群众时,客体始终是社会历史领域里的客体。因此,马克思对主客体关系的批判研究旨在解决历史观意义上的真正的主客体关系。
第三,马克思关于主体性的理解。一种哲学的主体理论,侧重何种形式的主客体关系去规定主体性,在哲学意义上,体现出它所服务的哲学是什么样的性质。思辨唯心主义从精神性的主体出发,服务于唯心主义。直观唯物主义把主客体关系建立在认识形式上,服务于直观唯物主义的认识论。马克思哲学,以社会物质实践为中介,其主体性表现为实践地改造世界的特性。马克思哲学的主体性,形象地讲,就好比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他要为人类盗来天火、带来光明。
对领导干部来说,相关启示就是如何正确理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主体的三种含义可以界定相应的主体责任:一是指事物的主要部分、人群的大多数,因此主体责任就意味着要担主要责任和大多数责任;
二是在哲学上,指主客体关系中主动的一方,因此主体责任就意味着要主动作为,及时履行,不能等待观望;
三是在法律上,相关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因此,主体责任就意味着白纸黑字写了的,就要依法律、法规认真履职尽责。
“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这句话好像挺霸道,没有逻辑性,实际上很有逻辑性。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就是实践观。******强调:“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的事,我们就要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大胆地干、坚决地干”[30]。
(二)马克思的人的本质理论及启示
关于人的本质问题的研究,马克思是直接针对费尔巴哈的观点的,具有鲜明的特征:
一是社会性。人是具有社会性的人。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人的胡子、血液,抽象的肉体的本性,而是人的社会特性”[31]。我们经常讲中国人黑头发、黄皮肤、黑眼睛,但中国人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政治立场、生活习惯并不由此决定。人为什么由猴子变过来,而不是由老虎变过来?是因为老虎喜欢单打独斗,而猴子处于群居的状态,它要相互交流,相互合作,那么就刺激了语言的发生,就促进了大脑的生长。
二是总体性。社会关系表现为多种形式,如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思想关系,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宗教、道德、法律、民族等等。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意味着人不是由社会关系的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所决定。
三是历史性。人是历史性的人,不是固定不变的存在物。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由于社会关系的差别,人的本质表现也是不同的。在原始社会,人的本质是原始的社会关系的总和;
在阶级社会,人的本质表现出阶级性;
在共产主义社会,人在真正完善的社会关系中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
对党员干部来说,相关启示有二:一是要处理好做人和做官的关系。******指出:“在实践中把做人与做官统一起来,……把做人的过程看做是完善自我人格、夯实从政基石的过程,把做官的过程看做是提升政德境界、践行为民宗旨的过程”[32]。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党员干部要有人味、有官味,最好是多有人味,少有官味;
说人话、说官话,最好是多说人话,少说官话;
有人样、有官样,最好是多做人样,少做官样。二是要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发展史是一部人类通过社会实践改造主客观世界的历史。[33]******强调:“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加强实践,真正成为在理论上、笔头上、口才上或其他专长上有‘几把刷子’、让人信服的行家里手”[34]。党员干部要躬身实践,但是不能机械做事,陷入事务主义,要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善于总结思考,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